[爆卦]常見的健康食品不實廣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常見的健康食品不實廣告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常見的健康食品不實廣告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常見的健康食品不實廣告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創業圓夢 Start-up Hub,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現代人注重養生,隨處可見健康、保健食品等廣告,阿鴻最近有一款健康食品想上架做銷售,想問:「如果想刊登健康食品的廣告,有什麼規範要注意嗎?」 👩‍🏫小編說明書: 健康意識抬頭,違法宣稱有神奇療效的食品、藥物廣告也愈來愈多,衛福部在今年三月即表示,國內違規廣告以強調「皮膚美容」、「減肥瘦身」、...

  • 常見的健康食品不實廣告 在 創業圓夢 Start-up Hub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16 15:40:18
    有 10 人按讚

    🙋‍♂️現代人注重養生,隨處可見健康、保健食品等廣告,阿鴻最近有一款健康食品想上架做銷售,想問:「如果想刊登健康食品的廣告,有什麼規範要注意嗎?」

    👩‍🏫小編說明書:
    健康意識抬頭,違法宣稱有神奇療效的食品、藥物廣告也愈來愈多,衛福部在今年三月即表示,國內違規廣告以強調「皮膚美容」、「減肥瘦身」、「抵抗力」、「眼疾」及「骨骼肌肉」等5大類效果最多。
    針對一般食品及健康食品宣傳廣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明定,不得有誇張、不實、易生誤解之情形 ,也不得宣稱醫療效能,例如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治療疾病或降低導致疾病有關之體內成分、宣傳中藥材效能等字眼。如果沒有科學實驗證據,這些誇大不實的廣告用詞容易造成民眾誤解,甚至會有欺騙的嫌疑。

    廣告為「健康食品」者,除了須事前取得衛福部健康食品許可證,且依<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其宣稱的保健功效應以下列方式之一表達︰
    ✅攝取某項健康食品後,可補充人體缺乏之營養素時,宣稱該食品具有預防或改善與該營養素相關疾病之功效。
    ✅敘述攝取某種健康食品後,其中特定營養素、特定成分或該食品對人體生理結構或生理機能之影響。
    ✅提出科學證據,以支持該健康食品維持或影響人體生理結構或生理機能之說法。
    ✅敘述攝取某種健康食品後的一般性好處。

    依衛福部公告✅得使用之廣告詞句,歡迎可參考認定準則之附件一、二 ➡https://taiwangov.com/KNQ0L

    而違規廣告常見四大類手法包括❌標榜可以改變生理機制、❌恐嚇及暗示、❌使用前後比較、❌以使用心得凸顯產品效果,實際上大多都是誇大不實的廣告。
    違規刊登誇大不實食品廣告者,依法可開罰4萬至400萬元,宣稱醫療效能可罰60萬至500萬元;食藥署今年即公告全台在109年共高達5742件違規廣告、開罰逾新台幣2億元,創業者一定要多多留意喔!
    ——————————————————————
    📌 #創業圓夢指南值得你分享
    📌 創業可找 #新創圓夢網 #創業問與答
    ☎️ 歡迎可撥打 #創業諮詢服務專線 #0800-589168 預約專業顧問幫您解答
    ☎️ 衛福部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專線0800-035958或03-5619633
    🔥 <健康食品管理法> ➡ https://taiwangov.com/MvkFP
    ——————————————————————

  • 常見的健康食品不實廣告 在 蔡明劼醫師 健康。瘦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07 10:36:19
    有 125 人按讚

    【保健品廣告不實裁罰近兩億】
    許多人注意身體健康、常買補品食用,不過各種誇大的廣告要注意,別吃了還傷身!食品藥物管理署去年查獲6275件違規廣告,裁罰1億8155萬元,當中違規第一名被罰了130次、184萬元,廣告仍不下架。

    食藥署也點出,以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宣稱的效能類型統計顯示,網路媒體常見宣稱「皮膚美容」、「減肥瘦身」等美體功效;電台、電視媒體以宣稱「骨骼肌肉」、「血液循環」等預防身體機能退化功效為主。

    食藥署呼籲,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務必提高警覺;若有身體不適情形,應尋求正規醫療管道就醫;如有發現疑似違規廣告,可撥打全國食品安全專線1919提出檢舉,以維護自身健康及消費權益。

    【蔡醫師點評】
    前幾天說到病人不好好治療,只愛吃保健品,就順便轉貼這篇好了。雖然違規第一名被罰了184萬,不過我看依廣告24小時放送的程度,早就不知道賺幾千萬了🙄

    說來可憐,政府最愛管醫療人員跟合法的藥廠,至於這些誇大不實、游走法律邊緣的保健品,又能拿他們怎樣呢?

    #我也來改賣減肥神水好了💰💰💰
    #等愚人節那天推出🤭

  • 常見的健康食品不實廣告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3-25 16:05:36
    有 381 人按讚

    【你還記得頂新案嗎?】
    
    3 年前的今天,味全混油案於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前董事長魏應充依詐欺罪被判刑 4 年,味全公司也因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被罰 1550 萬元。
    -
    🌴來回顧本案的來龍去脈
    
    頂新集團曾委託大統長基油品公司進口油品,再幫味全代工製成「健康廚房」系列產品售出。整個案件在 2016 年的今天台北地院一審宣判,魏應充等人皆因「詐欺罪」被判處 6 個月至 4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味全公司也被判罰新台幣1550萬元。
    
    但後續二審到了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法院認為就「棕櫚油占 98% 的調合油配方」部分構成刑法的虛偽標記及詐欺取財而判決有罪,而「使用大統長基油品」部分,認為不成立詐欺及虛偽標記,也將魏應充改判處 2 年徒刑。
    -
    🌴那法院因什麼原因而判決有罪?
    
    味全公司基於降低生產成本考量,將 13 款油品中的「黃豆油」成分,以價格較低的「棕櫚油」取代。並把原本配方中棕櫚油的比例,從 70% 調高至 98%,但其中進口葡萄籽油和橄欖油占油品比例中卻只有 1%。而棕櫚油因為含有飽和脂肪酸,由於「飽和脂肪酸」可能有害身體健康,消費者通常不會購買含有「飽和脂肪酸」的產品。
    
    簡單來說,如果消費者知道油品內含有高比例的棕櫚油,會降低購買意願。這樣的邏輯魏應充也知道,所以在調和油的商品外包裝載明:「含有高單元『不飽和』棕櫚果實油、精緻黃豆油、葡萄籽油調合而成」等字樣,但在實際油品中,「飽和」油品棕櫚油卻高達 98 %。
    
    因此,法官認為,油品種類屬於消費者購買時會參考的重要資訊,而魏應充等人使用誇大的標示內容,使消費者容易誤以為調合油內具有相當的比例的橄欖油及葡萄籽油,但不知道所購買的油品中,主要成分卻是低價的棕櫚油,企圖以不實的商品去欺騙消費者,明顯具有「詐欺的意圖」,而構成虛偽標記及詐欺取財罪。
    -
    🌴如果商品標示不實,廠商可能會觸犯什麼罪?
    
    在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平交易法及消費者保護法上都有類似的規定,規範廠商在一般食品廣告中,如果有不實誇大,且可能使消費者容易誤解品質或效能等標示時,就有可能會被認定違法,而被處以行政罰鍰。
    
    此外,在消保法中,也規定如果廠商因為過失而有不實標記,進而讓消費者受到損害時,除了原損害額外,最多可再另外要求三倍懲罰性賠償。以前許多食品廣告會強調其治療方面的功能,陸續遭到處罰後,現在已不常見食品廣告強調其療效了。
    -
    🌴食安問題真的落幕了嗎?
    
    雖然關於味全的案子在智財法院就二審定讞了,但台灣司法與食安的問題仍然令人擔心。除了行政機關應該更積極地抽查各類食品或原物料並制定更明確的行政規範外,司法上對於「標示不實」是否適用刑法詐欺罪,也應制定出更加明確的體系及標準,讓食品產業的廠商們可以理解行政及司法上應遵守的規範,而不會無所適從。消費者的權益也能完整地受到保障,讓同樣的事情不再次發生導致人心惶惶,也維護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
    -
    📅法律歷史上的今天,每天在法白 IG 提供:https://www.instagram.com/plainlaw.me
    -
    #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律歷史上的今天
    #味全 #魏應充 #頂新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