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yorunoniji (小夜)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義美南崁廠冷凍庫 儲放...
※ 引述《Benny0734 (但願人長久)》之銘言:
: 關於「未來食品」成立是建立於下面公式:
: 製造日期 = 有效日期 - 保存期限
: 這公式看起來很直覺,但是有問題,因為這裡的「保存期限」是有附帶條件的。
: 「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
: https://consumer.fda.gov.tw/Law/Detail.aspx?nodeID=518&lawid=288
: 3.訂定有效日期的責任:
: 食品之「有效日期」會受到所使用的原料、製造過程,以及運輸、儲存及販售環境等
: 因素的影響,應依前述之個別情況設計保存試驗,據以研訂保存期限。食品製造業者
: 有責任自行評估,或委由相關食品專家執行有效日期訂定評估計畫。
: 5.名詞定義:
: 5.2.保存期限: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期間,其為時間
: 範圍,例如「保存期限:二年」。
: 5.3.有效日期: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應為
: 時間點,例如「有效日期:Ο年Ο月Ο日」。
: 根據以上:
: 不同儲存條件,同一種產品會有:一年(冷凍)、10天(冷藏),多種保存期限。
: 不同運輸、儲存及販售環境,同一批產品也會有不一樣的有效期限。
: 製造日期 冷凍轉冷藏 有效期限
: 6/29 7/3 7/13
: 6/29 7/6 7/16
: 6/29 7/7 7/17
: 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裡面第二十二條與第二十四條關於食品與食品添加物部分,
: https://consumer.fda.gov.tw/Law/Detail.aspx?nodeID=518&lawid=292
: 只要求標示有效日期而無製造日期。
: 至於保存期限跟有效日期要怎麼訂,指引裡面有詳細說明。
其實保存期限的相關爭議食藥署有解釋
我節錄一些有關義美這次事件的法規
1.包裝冷凍、冷藏生鮮食品之製造日期
係指食品經正常加工流程手續包裝完成之日
(77.2.4.衛署食 字第715418號)
義美產品應該要標6/29,這點義美沒有問題
2.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應標示「有效日期」。
至於「有效日期」與「保存期限」之標示意義,兩者有所不同。
「有效日期」於標示上應為「時間點」,例如標示「有效日期:年月日」;
而「保存期限」則為「時間範圍」,例如標示「保存期限:二年」。
兩者均為產品品質之保證期間,賦予廠商對該產品之責任,
惟「有效日期」之標示較為明確。案內如以「保存期限:年月日」標示方式,
雖可表達對產品之責任「日期」,且應可視同「有效日期」,惟「有效日期」
為法定之名詞,仍建請依法標示免生無謂爭議。
(91.05.01衛署食字第0910029162號)
這一段很明顯就說用製造日期加保存期限應視同有效日期
所以義美製造日期標6/29,保存期限10天,有效日期應為7/8
但是義美標7/13就違反食安法28條,稽查人員也懷疑是未來商品
3.食品同時標示不同保存條件及保存期限,例如同時標示:
「常溫30天、冷藏180天、零下18℃以下365天」,是為多重標示,
未能明確告知消費者有效日期為何,且產品有交叉貯存,逾期販售之可能,
不符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
(92.03.14衛署食字第0920016953號)
這應該是義美不標冷凍保存期限的原因
不同保存條件的保存期限只能擇一標示
但是霜淇淋原料在製作過程中會經過高壓均質機進行乳化
重複的冷凍及解凍會破壞乳化,製作霜淇淋時會有冰晶產生
吃起來就沙沙的,失去入口即化的口感
所以霜淇淋原料通常不冷凍儲存
因此義美才會標冷藏的保存期限而不標冷凍的保存期限
我覺得義美目前出的包都不嚴重
至少這些包都不會讓販賣的產品不能吃
所以也不會看到商品有下架的動作
待會再去買義美代工的全家芒果冰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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