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已公布公屋清拆計劃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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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已公布公屋清拆計劃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黃浩銘 Raphael Wong,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講道理,擺事實,就不會殺錯人。 //全港的劏房單位為66900個(2014年12月統計處更新為86400個),居住人數為171300人,其中35.4%的劏房住戶成員是居港少於7年的新移民,居住7年或以上的有64.6%,即新移民約佔三分之一// //新移民人數佔輪候冊比例一直下降,由2010...

  • 已公布公屋清拆計劃 在 黃浩銘 Raphael Wo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5-07-13 10: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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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道理,擺事實,就不會殺錯人。

    //全港的劏房單位為66900個(2014年12月統計處更新為86400個),居住人數為171300人,其中35.4%的劏房住戶成員是居港少於7年的新移民,居住7年或以上的有64.6%,即新移民約佔三分之一//

    //新移民人數佔輪候冊比例一直下降,由2010年的25%,跌至2014年的13%,有意安排內地家人親屬來港定居的個案比例則一直徘徊於6%至9%,即大部分公屋申請者仍是居港滿7年人士,而計劃將來加入內地家人親屬的也是少數。//

    //也順帶指出,領取綜援,不是輪候公屋快慢的考慮因素,而公屋輪候冊中,綜援人士所佔的比例亦由2010年的11%,跌至2014年的5%//

    //以2014年為例,內地新移民來港後,83.3%是與家庭成員同住、15.0%居住親友家中,獨居的只有0.6%,新移民或會令原有居所更擠迫,但未必全部都需要一個額外單位//

    //無論是左翼右翼、本土還是大中華,都應以數據資料認清事實,減少誤判形勢、誤傷群眾//

    //以事實數據作為基礎,減少犬儒式的批判,可避免不必要的社會矛盾,也能對症下藥改善民生問題//

    信報財經新聞
    A23 | 時事評論 | By 陳紹銘 | 2015-07-13

    房屋問題是否新移民問題

    近年,每當涉及房屋或福利的資源運用時,不論傳媒或網絡討論,都有不少人把問題扯到新移民之上,例如有指由於劏房居民大多是新移民,因此不用援助;或是公屋大都是給新移民居住所以不用興建;又或政府給予新移民住屋特權造成不公等等,彷彿房屋問題就是「新移民問題」,這些說法是否合理?住屋問題與新移民關係有多大,是否主要因素?筆者嘗試以數據及現行政策進行分析。

    新移民,或新來港人士,主要指居港少於7年的香港居民,與內地旅客或雙程證人士不同,前者是已申請來港團聚、已有香港身份證的居民,後者則為內地居民,本文集中探討新移民的情況。

    居住劏房及輪候公屋

    近年,劏房問題受到社會關注,環境惡劣、租金昂貴、濫收電費、工廈迫遷,問題多多,但到底居民背景如何?有多少為新移民?近年最大型的劏房調查,是政府委託政策二十一進行的「香港分間樓宇單位的調查」,於2013年6月公布,調查全港1860幢樓宇(不包括工廠大廈),推算全港的劏房單位為66900個(2014年12月統計處更新為86400個),居住人數為171300人,其中35.4%的劏房住戶成員是居港少於7年的新移民,居住7年或以上的有64.6%,即新移民約佔三分之一【表1】;而針對工廈劏房,則沒有全港性的調查報告,現存主要有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的《2012年工廠大廈居民住屋狀況及需要研究報告》,調查100名居於大角咀及觀塘的工廈居民,發現家中沒有「來港不足7年人數」佔73.8%,即有新移民成員的家庭約兩成多。

    另一常見說法,是公屋大部分留給新移民,也成為地區人士反對附近興建公屋的原因之一;亦有說法,是新移民比永久居民或綜援戶能更快獲得公屋,是否屬實?首先,房委會設有基本公屋申請資格:「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及「配屋時,申請表內必須有至少一半成員在香港住滿7年,而且所有成員仍在香港居住」,即內地居民不可能獲配公屋,新移民亦不會獲任何優待或「打尖」,他們雖然可以申請,但未足一半成員滿7年,申請則要被「凍結」,期間不會獲得配編。房委會數據指出,2014年6月,因居港年期規定而被凍結的個案有6980個,佔當時255800個輪候個案中的不足3%【表2】。

    此外,根據2014年的輪候冊申請人統計調查,新移民人數佔輪候冊比例一直下降,由2010年的25%,跌至2014年的13%,有意安排內地家人親屬來港定居的個案比例則一直徘徊於6%至9%,即大部分公屋申請者仍是居港滿7年人士,而計劃將來加入內地家人親屬的也是少數。也順帶指出,領取綜援,不是輪候公屋快慢的考慮因素,而公屋輪候冊中,綜援人士所佔的比例亦由2010年的11%,跌至2014年的5%【表2】。

    一般而言,能較快獲配公屋的有不同因素,包括申請個案中有長者成員、透過「特快編配計劃」接受不受歡迎單位、或是透過「體恤安置」(Compassionate Rehousing, CR)上樓等,但現在這類申請非常嚴謹,每年房署只預留約2000個單位作「體恤安置」,有前線社工經驗指出,即使面對家庭暴力、身體殘障、露宿街頭,申請「體恤安置」亦非常困難,佔較大比例的是醫療因素,而是否新移民或申領綜援不會作特別考慮。

    新移民的住屋需求

    還有,坊間常說每天150個新移民來港是房屋問題的「元兇」,的確,人口的增長固然會帶來住屋需求,但以每天增加150人來衡量似乎未必準確。首先,每天150個單程證名額一般未有用盡,近年徘徊在每年4萬多人。

    此外,已申請來港的單程證持有人未必長期於香港居住,例如2005至2011年的單程證持有人總數為319341人,但2011年人口普查的主題性報告指出,在2011年居港未足7年的人數為171322人,比單程證持有人總數少約46%【表3】,這部分與人口普查的調查方法及時間有關,但同時也反映單程證持有人總數未必能直接反映住屋需求(如有部分家庭於內地居住)。

    其實,絕大部分的單程證持有人都以家庭團聚為由來港,根據民政事務總署及入境事務處的數字,以2014年為例,內地新移民來港後,83.3%是與家庭成員同住、15.0%居住親友家中,獨居的只有0.6%,新移民或會令原有居所更擠迫,但未必全部都需要一個額外單位;而當中75.2%以工資為主要收入來源,政府援助為8.5%,親友援助為9.5%,大部分新移民來港「領綜援、等上樓」的說法似乎也不成立【表4】。

    以上的分析,絕不是要否認新來港人口會帶來額外的住屋需求,而旨在分析其影響有多大,推測是否標準(也可參看筆者2013年10月17日《信報》A20「『新移民』是房屋問題的元兇嗎?」)。

    對症下藥 拒絕犬儒

    將房屋問題簡單歸咎於「新移民問題」,難免有點像梁振英將民生問題約化為「土地問題」;兩者的確有關,卻未必是最主要因素,背後也其他複雜的問題,約化的說法未必有助處理問題。

    筆者認為,無論是左翼右翼、本土還是大中華,都應以數據資料認清事實,減少誤判形勢、誤傷群眾,例如,若然公屋並非專為新移民而設,因討厭新移民而反對興建公屋則不成道理;又或如果新移民的確是房屋問題的主因,擁護新移民權利的人士亦應務實回應香港資源分配問題。當然,筆者理解,社會上有些論者或行動者,認為一個新移民也嫌多,又或相反,再多的新移民也要協助,這涉及更複雜的意識形態及社會經濟發展的討論,但非本文所能處理。

    另外,關於房屋問題,「新移民」是其中一個因素,還有不少「中港」或「內地」因素值得繼續探討,包括過夜旅客、內地學生、內地買家等等;也有其他更大影響的因素,如土地囤積、丁屋特權、房屋炒賣、放任租管、重建清拆等等,社會亦應以更大的力度關注。

    以事實數據作為基礎,減少犬儒式的批判,可避免不必要的社會矛盾,也能對症下藥改善民生問題。

    影子長策會成員、香港政策透視執委、社工復興運動成員

    #時事評論 - 房屋問題是否新移民問題

  • 已公布公屋清拆計劃 在 黃浩銘 Raphael Wong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07-01 03: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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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梁振英既具爭議性事件
    睇完記得叫埋身邊既人上街

    請看看!再給朋友看!
    明天就是七月一日,亦即是梁振英上任後第三次面對的七一遊行。梁振英上任前到現在具爭議性事件多不勝數,是問大家真的能夠容忍這個689嗎?如果你沒有留意過他的政績,可以看看以下資料,再想想是否繼續容忍這個人...如果你也認為這個人無恥,請你走出來,以人數要他下台!

    涉嫌貪污事件:
    2012年1月31日:有參與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事務的官員發現,2001年梁振英擔任西九規劃比賽評審時與一家參加設計比賽的戴德梁行公司有關連,但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與他有關連的參賽公司,而事後於2014年澳洲媒體Fairfax Media披露梁振英上任特首前與澳洲工程企業UGL Limited的秘密協議,透過提供顧問服務、協助挽留員工、不作競爭等安排,換取5­,000萬港元報酬,全部款項均在上任特首後收取
    梁振英回應: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是因善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38UkXQNWZk


    涉嫌賄選事件:
    2012年2月10日:梁振英競選辦公室成員被指密會江湖人物「上海仔」郭永鴻拉票

    梁振英回應:競­選辦人員跟有社團背景人士一起向特首選委拉票,完全是誤導,他與競­選辦人員並不認識郭永鴻,而出席飯局是因劉夢熊指有鄉事派人士想向競選辦反映有關新界問題的意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JWlvwcI9jI


    涉嫌以行政手段打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
    2012年3月16日:梁振英於行政長官選舉辯論直播節目上被唐英年指他於2003年一個政府高層會議(行政會議)中曾說過「香港終有一天需要出動防暴隊及催淚彈對付示威者」和「建議把商業電台牌照年期由12年大幅縮短至3年」,以行政手段打擊言論自由

    (梁振英回應:行政會議所說過的都有紀錄,唐英年是段章取義,歪曲事實,所說的沒有根據,而他亦指自己「無講過」要出動防暴隊及催淚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9S_3tSjbs

    2012年7月2日:記協發表言論自由年報,公佈今年4月進行的業界調查結果。663名受訪新聞從業員中,87%批評前任特首曾蔭權2005年上任以來,新聞自由嚴重倒退,包括政府收緊資訊發放、業界自我審查、北京或中聯辦干預。「但梁振英上場,我哋仲驚」。麥燕庭在記者會上指出,60%受訪新聞從業員認為,梁振英管治下,香港的新聞自由會再被收緊;他們較多擔憂的是政府對媒體箝制更多、中聯辦向傳媒施壓、政府重提《基本法》23條的立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703/16480048

    2013年2月7日:行政長官梁振英向《信報》發出律師信,要求撤回上月刊登的一篇以他涉黑為題的文章,並且以後不再發表類似言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ZAEuSeWxX0

    2015年3月19日:行政長官梁振英去信《信報》說女兒梁齊昕病情不輕,點名要求該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停­止利用其女兒的情緒問題作政治攻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MlSFohvwKk

    僭建事件:
    2012年6月20日:廣東省委書記汪洋訪問梁宅,《明報》記者入內拍攝,發現揭發梁振英位於貝璐道4號裕熙園的居所,僭建了一個面積約110平方呎的玻璃棚,當時梁振英承認將原來的木花棚改建為金屬及玻璃結構,而沒有向屋宇署申請,是無心之失,並會清拆。及後屋宇署檢查梁振英住宅時,再揭發僭建多達6處,其後,傳媒透過地政總署拍攝的高空圖片顯示,木花棚於2000年9月,即梁入住後3個月仍未出現,與梁振英稱購入大宅前已有木花棚的說法不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QpgRxoRtNQ

    硬推議案:
    2012年6月20日:梁振英為趕及在7月1日上任前落實重組(五司十四局),根據《議事規則》第91條動議議案,暫停執行《議事規則》第18條,讓立法會先行處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政府總部重組計劃提出的決議案,然後再處理其他民生議案,最後議案以27票贊成,25票反對,1票棄權遭否決

    2015年3月:政府將早前撤回的4個在13-14立法年度積壓的撥款申請項目,連同21個新項目,一併納入15-16年度財政預算案,而非提交相關撥款建議供財委會批准,變相令創新及科技局的撥款申請可以提早審議
    2015年6月19日:梁振英宣佈將向下周五立法會財委會提出審議11項涉及民生的撥款,然後才審議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撥款。
    http://www.legco.gov.hk/…/counm…/floor/cm0620-confirm-ec.pdf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35292


    國教科事件:
    2012年4月教育局於公布《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指香港各小學可於3年「開展期」,以循序漸進方式,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又課程指引目的培養學生正面價值觀、獨立思考及自主能力,讓學生有明辨是非之能力,兼備價值判斷,做家庭、社會、國家及世界有承擔。而委員會在「開展期」內就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向教育局提供意見。
    2012年7月29日:民間反對國民教育科大聯盟發起大遊行要求政府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
    2012年7月30日:政府表示開設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委員會
    2012年8月30日:學民思潮宣布,發起「埋單計數,撤回課程,佔領政總」之升級行動,並進行絕食
    2012年8月31日:梁振英及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探望學民思潮成員,及後被人認為做show
    2012年9月1日:多個團體加入佔領
    2012年9月8日:上午早10時團體發起「黑衣黑絲帶,全城大集會」,晚上6時梁振英舉行記者會上表示,他考慮各方意見後,決定修決政策,取消開展國教科的3年死線,學校可自行決定是否開展國教科,及如何處理,是­否獨立成科。
    http://www.info.gov.hk/…/general/201208/22/P201208220212.htm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Ha9M4IeWT8

    HKTV事件:
    2013年10月15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上批准奇妙電視有限公司及­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提出的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的牌照申請,而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的申請則不獲接納。當局議審批申請時,考慮了一籃子相關因素,並認為以循序漸進方式為­免費電視市場引入競爭,是審慎和符合公眾利益的做法。
    2013年10月20:港視員工和大量市民參與遊行,並發起集會,以示不滿政府否決發出免費電視牌予香港電視,要求政府交代
    2014年1月6日:香港電視網絡提出司法覆核
    2014今4月24日:港視不獲牌司法覆核勝訴,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指政府稱擔心過度競爭而限制發牌數目,是違反一貫政策,指政府如改變方針應先作諮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NF3yBHQuTc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B-t0_oMILo



    上任後民望:
    2012年3月25日:梁振英以689票當選,得票率57.4%,被形容為三低特首(低票、低民望、低凝聚力)
    http://hkupop.hku.hk/…/cecompa…/donald_comparsion_chart.html

  • 已公布公屋清拆計劃 在 強國大崩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3-07-05 11: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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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報財經新聞
    A14 | 獨眼香江 | 金針集 | 2013-07-05

    新界東北突變天林鄭嘴硬骨頭軟

    經過三個階段的諮詢,發展局昨日終於公布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正式方案,面對村民的強烈反對,政府不但沒有改善方案,更沒有正面回應他們的訴求;更甚者,新方案似乎還有倒退的迹象!

    根據昨天公布的最新文件,古洞北及粉嶺北發展區的就業機會,將會由本來的合共3.7 萬個,增加至4.2 萬個,驟眼看好像是一個進步;不過,兩個地區的預期居住人口,也由本來的13.4萬個大增至17.5萬個。

    換言之,假如所有居民都在當區就業,則實際的當區就業率其實是由27.6% 減至24%。再者,新方案並沒有在交通方面作明顯改善,而發展區附近只有本來已經逼爆的港鐵可以提供大型運輸服務,何況未來隨着沙中線落成,港鐵東鐵線的列車卡數更會減少四分之一,試問當區居民如何方便地每天跨區上班?

    說到底,原來經過9 個月的研究時間,政府得出的方案反而加大了居民就業的難度,實在令人無言以對。

    此外,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就表示,新界東北是將來香港重要的房屋供應來源,彷彿沒有了新界東北,未來港人就無地方住了。但其實根據梁振英的第一份施政報告,由今年至2017年,每年的公屋單位供應是1.5萬個,直至2018 年起,每年的公屋供應最少有2 萬個。

    換言之,按照這個建屋數量,直至2031 年的公屋供應量應為33.5 萬個,而反觀新界東北計劃,原來直至2031 年,新發展區可以提供的房屋只有6.07 萬個,當中的公屋及居屋更只有3.6 萬個,即使假設3.6 萬全為公屋,也不過是未來公屋供應量的10.7%!原來這個「非發展不可」、「中長期規劃」的「主要土地來源」新界東北,只能滿足10.7%的公屋供應量。

    而其實這個新方案也狠狠地摑了林鄭月娥一巴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表示,政府不會全面徵地,反而會容許私人發展商在私樓用地和商業用地上,以原址換地的方式發展土地。

    換言之,就是接受公私營發展的模式,實有「益咗地產商」之嫌。

    然而,查去年6 月28 日,時任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月娥回應新界東北時,就曾斬釘截鐵地表示,政府將採取傳統新市鎮模式,以公帑向地主收地,原因是公眾往往將公私營合作聯想至利益輸送,尤其有數個發展商在區內囤積大量土地,因此政府將自行收地。

    然則前後明明只相差一年,為何政府的政策可以完全逆轉?再者,林太現時官拜政務司司長,但陳茂波「竟然」也敢推翻前朝的說法,可見「好打得」的林鄭其實也非「唔惹得」。

    事實上,外界對林鄭「好打得」之觀感,背後未必有很多事例支持。例如其中一件令人覺得林鄭「好打得」的新界僭建風波,就似乎以「好吹得」來形容更為適合。話說當年6 月,發展局推出「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規定不向政府申報的僭建村屋將會被拆,引發後來有近1500 名新界原居民在鄉議局大樓外抗議,並焚燒「林門鄭氏」紙棺材, 「威嚇」感十足。

    然而,林太其後卻毫無懼色,強調從未考慮特赦僭建物,更指自己的施政作風是「速戰速決」,立場非常強硬!不過,原來這種強硬只限於嘴巴上,因為事實上,當局首先將申報期限由去年9 月延長至12 月,然後整個問責團隊近乎不再評論此事,直至上月在立法會質詢下,當局才表示截至今年5 月,只是發出130張清拆令,當中只有4張遵從命令。

    必須指出,同文紀曉風就曾分析指,新界起碼有3 萬間僭建村屋,130 張清拆令只佔0.4%。再者,筆者翻查政府文件,發現截至去年9 月,屋宇署已發出111 張清拆令。換言之,經過9 個月後,當局只是多發了19 張清拆令,而且至今未對任何違法個案提出檢控。

    所謂的「速戰速決」和「好打得」,原來僅此而已。

    至於2010 年馬頭圍道發生塌樓慘劇後,林鄭月娥曾表示會嚴打劏房問題,可惜到現在也不見有具阻嚇性的立法工作。筆者認真想過,似乎說來說去,林鄭「好打得」的就是2007 年,她隻身到皇后碼頭「單挑」一眾保育人士,雖然的確是勇氣可嘉,但其實後來皇后碼頭也逃不過被清拆的命運,也不見得政府自此化解了和保育團體間的衝突。因此,與其繼續稱讚她「好打得」,不如大家加強監察政府,確保她「好做得」更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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