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工業住宅變更自用住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工業住宅變更自用住宅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工業住宅變更自用住宅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工業住宅變更自用住宅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地價稅 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開始囉🏠🏠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即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2020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針對減免 #地價稅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及農業用地 變更使用等進行查核。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 工業住宅變更自用住宅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1-30 15: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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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價稅 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開始囉🏠🏠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即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2020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針對減免 #地價稅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及農業用地 變更使用等進行查核。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 工業住宅變更自用住宅 在 經濟部工業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8-15 1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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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金回台投資法規上路囉!

    為了吸引資金回台投資,財政部制定的「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以及經濟部授權擬訂的「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今天(8/15)同步上路囉!

    #完成三步驟 #適用優惠稅率

    1⃣個人或營利事業境外資金經國稅局與國內銀行聯合審查通過後,匯回須存放於「境外資金外匯存款專戶」(下稱外匯存款專戶)

    2⃣於1年內向經濟部提具🔹直接投資計畫🔹或🔹間接投資🔹申請,經核准後可自外匯存款專戶提取資金開始投資。

    3⃣於規定期限完成投資,並取得經濟部核發完成證明者,得適用優惠稅率4%或5%,向國稅局申請退還50%稅款。

    #直接投資

    (一)投資產業項目:涵蓋農業、工業及服務業等各行業。

    (二)投資方式:包含3種投資樣態,營利事業自行投資於本業;個人與營利事業現金出資新設事業;個人與營利事業現金對價取得他事業增資新股或出資額。

    (三)投資支出範圍:包含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建築物;供自行使用之軟硬體設備或技術;與投資計畫相關之支出(不得超過前2項支出合計數的20%)。其中建構之建築物自資金存入外匯存款專戶起7年內須為自用,不得作為住宅、出租或移轉所有權。

    (四)申請程序:個人或營利事業匯回資金1年內向經濟部提具投資計畫,經核准後進行投資,投資計畫應於2年內完成,得展延1次,投資期間每年1月向經濟部備查其上年度投資進度。投資計畫完成後向經濟部取得完成證明,始得向國稅局申請退稅。

    #間接投資

    (一)投資方式:透過國內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投資重要政策領域產業。

    (二)重要政策領域產業範圍:5+2產業;重要製造業如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及光學製品、高值石化及紡織業等;重要服務業如資通訊服務、積體電路設計、批發零售、運輸倉儲等;發電業及天然氣事業;長期照顧服務事業;文化創意產業。

    (三)投資規範:間接投資於國內重要政策領域產業比率,應分別於第3年達20%、第4年達50%;投資於前開以外之其他國內事業,以未上市(櫃)公司為限,且不得投資不動產及不動產證劵化商品;投資於境外事業之金額則不得超過國內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實收資本額(出資額)25%。

    (四)申請程序:個人或營利事業匯回資金1年內向經濟部申請,經核准後進行投資達4年,投資期間得申請變更1次,取得經濟部完成證明,始得向國稅局申請退稅。投資期間每年1月向經濟部備查其上年度投資進度。

    📖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PDF):https://ppt.cc/f5X6rx

    💁‍♀更多資訊,
    請見經濟部工業局新聞稿:https://ppt.cc/f5eUBx

  • 工業住宅變更自用住宅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2-15 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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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已全面展開,並持續進行至9月30日止。本項作業主要為健全土地稅籍,維護課稅資料之正確性及租稅公平。清查重點為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課徵田賦土地及其他減免地價稅之土地等進行查核。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各類用地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請即向土地所轄稽徵機關申報,以免被追補稅款:
    1.原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而目前供營業使用、有租賃情事或戶籍已全部遷出。
    2.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目前工廠登記已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或未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
    3.減免地價稅土地,目前使用情形未合於稅法所定減免標準。
    4.課徵田賦土地,目前已變更作非農業使用或農舍有增建、變更使用情事。
    如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服務電話 總 局:3326181轉2362-2368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7
    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4
    蘆竹分局:3528671轉1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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