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工廠契約容量計算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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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工廠契約容量計算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彰濱與金門實驗結果顯示,儲能對穩定電網相當有效!經部吹號角 打儲能國際盃!(07/06/2020 工商時報) 能源局官員指出,我國儲能產業供應鏈完整,從電池製造到資訊服務都很完整,透過從配電等級的儲能設備著手,未來打造出輸電系統等級的儲能設備,並結合實際測試的大數據,讓台灣儲能系統搭著風電產業的順...

  • 工廠契約容量計算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7-06 10: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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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濱與金門實驗結果顯示,儲能對穩定電網相當有效!經部吹號角 打儲能國際盃!(07/06/2020 工商時報)

    能源局官員指出,我國儲能產業供應鏈完整,從電池製造到資訊服務都很完整,透過從配電等級的儲能設備著手,未來打造出輸電系統等級的儲能設備,並結合實際測試的大數據,讓台灣儲能系統搭著風電產業的順風車,一起打國際盃。

    (記者馮建棨報導)經濟部能源局交由台電在彰濱工業區及金門地區設置儲能設備並作為試煉場域,實驗結果顯示,儲能對穩定電網相當有效,對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提升至2成,具有重要意義。經濟部表示,將帶領儲能相關產業業打國際盃,瞄準一年40億美元(近1,200億台幣)的儲能商機。

    根據工研院產科國際所做的統計,從2016年至2018年儲能市場規模持續擴增,2016年已有14.9億美元,2018年成長至36.02億美元,預計隨著再生能源與儲能需求增加下,推估未來年產值超過40億美元。

    另據台電規劃,考量2025年電力系統能源結構變革的情境,台電規劃從2018年起逐年達成590MW儲能電池設備設置,其中包含自有場地建置160MW,以目前每建置1MW所需6千萬元來計算,光是國內儲能市場,至2025年就有96億元的商機。

    台電表示,我國再生能源占比持續提升,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要達到20%,對於電網穩定供應有相當大的挑戰,除了加強電網調度調控之外,也需增加儲能設備作為備援,減少系統的不穩定性。

    能源局官員指出,我國儲能產業供應鏈完整,從電池製造到資訊服務都很完整,透過從配電等級的儲能設備著手,未來打造出輸電系統等級的儲能設備,並結合實際測試的大數據,讓台灣儲能系統搭著風電產業的順風車,一起打國際盃。

    官員並表示,由於用電大戶條款規定,一定用電容量業者,需規劃設置再生能源設備或是設立儲能裝置,雖然儲能單位價格偏高,但對製程穩定度有很大助益,尤其是半導體產線具有無法中斷的壓力,擁有儲能設備就能增加電源不穩的調整緩衝時間。

    用電大戶四選一方案中,企業可選擇自建儲能設備,但必須儲能2小時以上,且電池儲電能力必須在10年內維持一定水準。官員指出,自建儲能設備亦有助穩定工廠供電,也能運用在消除尖峰用電,降低契約容量,種種原因讓許多用電大戶計畫選擇規劃儲能設備。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ctee.com.tw/news/policy/296193.html

  • 工廠契約容量計算 在 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4-04 13: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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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來勢洶洶,許多市民朋友跟我反應好擔心這一波疫情影響到家庭或公司經濟,想必大家都有這樣的疑慮吧!

    最近台北市政府以及中央各部會都陸陸續續推出了相關紓困方案,讓民眾可以減輕負擔。

    在這邊幫大家重點整理,請大家可以把這份資料轉傳給有需要的爸爸媽媽叔叔阿姨親朋好友,有需要諮詢的朋友也歡迎來電詢問我的辦公室!

    電話:02-87808351

    台北市

    • 延稅、分期:
    適用對象:經確診、被隔離及檢疫,致不能繳清稅捐者。
    適用稅目:娛樂稅、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
    申請方式:
    繳交期限前,填具申請書、檢附相關文件證明以書面、傳真或網站向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申請。
    線上申請: https://www.services.tpctax.gov.taipei/extension/apply901.php

    • 減租
    適用對象:使用市有不動產營業使用之承租人(市場攤商等)
    優惠標準:3/1-5/31共三個月之租金、使用費減收50%
    申請方式:由管理機關主動辦理。有轉租情況者, 將由主管機關通知承租人申請,並切結將減收租金回饋予轉租人。

    • 促參及以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優惠
    優惠對象:簽訂OT、ROT之民間機構及簽訂BOT、設定地上權契約之民間機構及地上權人。
    優惠標準:
    OT、ROT民間機構:最近一次營運績效評鑑合格者,或尚未完成第一次評鑑者,延長契約90日。
    BOT民間機構、地上權人:3/1-5/31之租金及權利金減收50%(開發權利金、營運權利金不予減收)。
    申請方式:契約延長者向主管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租金及權利金減收者,向主管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有轉租、委託營運情況者,應將減收金額回饋予實際使用人。

    • 質借優惠
    減少20利息、暫停辦理逾期質物收繳
    適用對象:經肺炎疫情影響至無法辦理質借業務者。
    申請期間:3/1-5/31
    申請方式: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台北市動產質借處各分處申請。

    經濟部:

    • 低利息貸款,政府做當保人(連續兩個月營收較去年同期少15%之企業)
    舊有貸款展延:維持原保證成數,利息補貼0.81%一年(上限22萬元)。
    營運資金貸款:限薪資及租金(不得減薪裁員),提供十成保證,利息補貼1.845%六個月(上限5.5萬)。
    振興資金貸款:提供8-9成保證,利息補貼0.845%一年(上限22萬元)。
    申請:馬上辦中心 0800-056476

    • 企業技術輔導補助經費
    1. 服務業中小企業:每案不超過核定總經費50%為限。
    2. 製造業傳統產業:每案200萬為限。
    3. 中小製造業:每案25萬為限。
    4. 中堅企業:補助從40%提高至50%。
    5. 創新研發:核定補助款額外加成30%(SBIR計畫專案辦公室吳組長 0800-888968)。
    6. 研發固本:補助上限2000萬,補助計畫核定總經費49%,其餘業者自籌(技術處A+企業創新專案辦公室謝經理 02-23412314分機2219)。
    1-4項線上申請:https://bailout.mittw.org.tw/

    • 振興抵用券(疫情緩和後推出)
    結合國內住宿,每房發放800元抵用卷。
    適用:商圈、夜市、市場、觀光工廠、餐飲業、藝文產業

    • 人才培育
    受疫情影響之製造業:員工培訓津貼每人5056元、辦課津貼每班最高22萬5千元(申請20班為限)。
    服務業人才培訓:政府全額支付,開400班,培訓至少1萬人次。
    申請資訊:https://www.italent.org.tw/retraining/Home/Index

    • 市場拓展
    對象:出進口廠商、貿易公協會
    數位貿易協助、提供國外買主機票住宿優惠、補助公協會於國際展覽建置產品主題館(上限150萬)
    申請資訊:https://www.trade.gov.tw/Pages/EpidemicPrevention.aspx

    • 關懷協處
    經營問題協助:協助受疫情影響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者解決疫情影響之經營問題(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 服務專線:0800-000-257)。
    增加通關效率:協助產業移地生產或進口不同國家生產原料,其相關進口文書作業簡化(通關即時服務窗口,謝稽核:02-2550-5500分機2542)。
    擴大台商回台:放寬「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須受美中貿易戰影響之共同資格,納入受武漢肺炎影響企業(https://investtaiwan.nat.gov.tw/)。
    加速新南向:強化六國產業鏈結及高峰論壇合作媒合,加速移轉生產基地至新南向工業區。(工業局朱科員 02-27541255分機2622)

    • 水電優惠
    條件:連續兩個月營收較去年同期少15%之企業
    優惠:
    水費:每月折扣5%(上限5000元)
    低電壓用戶電費:減免折扣10%(每月限額10萬元)
    高電壓用戶電費:可調整契約容量、減收基本電費、兩年內恢復免供電設施維持費

    • 全體民眾瓦斯優惠
    天然氣降5%、桶裝瓦斯降5元/公斤

    交通部

    • 汽車運輸業紓困
    補貼汽車燃料使用費:直接補貼109年每季汽燃費50%,遊覽車客運業補貼10-12月。
    補貼使用牌照稅: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直接補貼109年上下期牌照稅50%。
    人才培訓:補貼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業相關公、工、協會。向監理機關申請,補助每案最高300萬元,結訓後核實撥付轉型培訓費最高18960元。
    計程車油料補貼:109/04/01-109/09/30登記在案之計程車,可向中油或台塑擇一申請加油卡,每輛車每月補貼2000元。
    防疫用品費用補助:運輸相關業者主動向公路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融資展延利息補貼: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業向監理機關申請利息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一年,上限20萬元。
    申請表格:https://www.thb.gov.tw/catalog?node=0fbb54d3-317e-4ed9-ba89-6f8fb3b4bc14

    • 觀光產業紓困
    旅行業停止出入團補助:組團出境解約行政作業費、接待中港澳入境之費用(每人2000)出入境分別計算,每團最高5萬元,上限各為50團,最高250+250=500萬元。
    旅行業入境團紓困:一般觀光團(上限3萬元)、獎勵旅遊團(上限6萬元)、國際郵輪岸上旅遊(每人一百元、每航次至多10萬元),綜合旅行業每家上限350萬元,甲種旅行業每家上限250萬元。
    觀光產業人才轉型培訓:補助每案最高300萬元(韓轉型培訓費每人每小時158元,每月上限120小時)。
    融資貸款利息補貼:觀光旅館及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資本性融資3000萬及周轉金1000萬;民宿資本性融資1000萬、周轉金300萬。利息補貼依郵局兩年期定儲機動利率(期限資本性融資三年、週轉金一年)。
    申請表格:https://admin.taiwan.net.tw/FileUploadCategoryListC005100.aspx?CategoryID=19b7bdb0-a4a9-42d8-b4b5-a4d87266b2be&appname=FileUploadCategory5110

    • 海運產業紓困
    營運補貼:配合政府停航或減班期間之員工薪資、船舶及乘客保險費、碼頭碇泊費補貼。
    船舶運送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防疫物資補助:額溫槍(限船舶運送業)、口罩、船舶消毒、酒精。
    港口棧埠作業業者防疫物資補助:額溫槍、口罩、防疫手套、酒精。
    國際郵輪場站租金補貼:場地租金全額補貼(免申請)。
    申請表格:https://www.motcmpb.gov.tw/Information?siteId=1&nodeId=10084

    • 航空產業紓困
    營運紓困: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相關場站使用費緩收,並依客運量與前一年同一月分相較減少幅度等比例補貼(免申請)。
    貸款利息補貼:民用航空運輸業自2020年3月17日起之貸款,補貼最長一年。
    空廚地勤業者營運紓困:補貼土地使用費、房屋使用費、維護機庫使用費,依客運量與前一年同一月分相較減少幅度等比例補貼,並與緩收。
    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者紓困:補貼土地使用費、房屋使用費、權利金,依客運量與前一年同一月分相較,採三級補貼(未滿50%全額補貼,50%-80%者以運量減少比例家50%補貼,80%以上以減少比例補貼),並與緩收。
    防疫物資補貼:民用航空運輸業、航空戰地勤業之航空器機組員、旅客及駐站第一線工作人員量測體溫耳額溫槍、口罩、手套及航空器消毒費用補助。
    申請表格:https://www.caa.gov.tw/Article.aspx?a=3019&lang=1

    文化部

    自然人紓困:減輕營運困難補助(薪資酬勞、場地設備租金、行政支出、製作費用等項目)
    事業紓困:減輕營運困難補助(薪資酬勞、場地設備租金、行政支出、製作費用等、因應提升補助(研發創新、人才培育、製作演練、技術提升、數位行銷等項目)
    每次公告補助上限:事業250萬元、自然人6萬元
    申請表格:https://www.moc.gov.tw/content_434.html

    詳細資訊: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紓困方案專區:https://yingmeng.pros.is/RHBTX
    經濟部紓困與振興輔導專區:https://yingmeng.pros.is/NKVAC
    交通部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交通觀光防疫專區:https://yingmeng.pros.is/RECGZ
    文化部協助受疫情影響之文化藝術事業防疫及紓困振興專區:https://yingmeng.pros.is/R3725

  • 工廠契約容量計算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3-30 17: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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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草案,免除九成用電大戶強制裝設綠電,民團批政策倒退!! (03/27/2020 News&Market上下游)

    (蔡佳珊 報導) 政府以「2025年綠電佔比20%」目標為由,在農漁業區強推光電引發諸多爭議,同時卻大幅放寬「用電大戶」需裝設綠電的規定,原擬契約容量800KW以上的企業就需強制裝設10%綠電,經濟部新草案卻改為5000KW以上才需裝設。原本預估應有五千家用電大戶需自主發電一成,如今僅剩五百家,遭外界質疑「綠電遇到工業就轉彎」。

    此外,《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原規定政府機構應帶頭做綠電,但經濟部草案竟將政府機關、教育單位等全部剔除,與母法明顯抵觸。草案目前正於公共政策平台預告,環團與再生能源業者呼籲,不該讓經濟部方案草率過關,以免葬送綠電未來。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指出,此草案「無論在規範的對象、規範的義務內容和落實的辦法,都未能真正落實原先立法的目的,不但未能促使用電大戶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也不利於台灣未來的綠電市場。」

    中央法規落後,看不到地方政府的車尾燈

    全國約有五千家用電大戶,「用電大戶條款」草案卻姍姍來遲,經濟部終於在今年2月預告。草案一出,遭公民團體質疑問題重重,最大爭議就是條文中訂定契約容量在5000KW以上才算「用電大戶」,被批過於保守。

    「用電大戶哇哇叫,經濟部就沒輒。」高茹萍表示,過去能源局和地方政府規範的用電大戶定義皆是契約容量800KW,然而經濟部受到產業界壓力,竟在這次中央法規把定義拉高到5000KW,完全放掉800-4999KW的用電大戶。

    如此一來,這些電機電子業、化工業、金屬業的用電大戶可能忽視自己應負擔的環境責任,如何促進台灣再生能源的發展?

    地方標準800KW以上需強制設置綠電,中央放寬為5000KW

    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林木興表示,「中央政府看不到地方政府的車尾燈。」地方政府台南、台中、桃園,早已利用能源配比制度鼓勵行政轄區內企業自發自用,例如2013年台南市政府藉由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要求800KW以上台電契約容量的用電大戶,設置10%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2016年、2017年,台中市政府和桃園市政府也紛紛跟進。

    地方標準是800KW,中央標準卻放寬為5000KW,高茹萍舉例,那在台南介於800-5000KW之間的企業,原本被地方政府要求要做光電設備,現在中央卻說可以不用做,「這樣中央豈不是陷地方於不義?」

    能源業者:原期待五千家企業屋頂做光電,瞬間只剩三百家

    再生能源業者對於新出爐的草案也難掩失望。天泰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陳坤宏表示,「一開始我們在公聽會聽到的門檻都是設在800KW,這議題從去年四月開始檢討,年底遇總統大選,可能是有一些選舉上的壓力,讓原本大家期待的800KW以上就要遵守用電大戶條款,逐步往上調到1500KW、2000KW,最後變5000KW。這也讓需要盤點的企業,從五千家一瞬間降到三百家。」

    契約容量超過800KW的用電大戶全國有五千戶,但超過5000KW的用電大戶只有五百戶,實際上大約只有三百家企業,即使全部依草案規定在五年內裝設10%容量的再生能源設備,在屋頂上蓋光電板,也只有1GW而已。

    依再生能源推動聯盟估算,1GW只能發12億度電,可是目前這五百家用電大戶,預估每年用電高達700億度電,也就是說,即使這些企業都遵守規範裝了光電板,發的電還不到他們實際用電量的2%。

    依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資料,2018年全國超過800KW的用電大戶總計用電量為1533億度。如今只規範5000KW以上用電戶,用電量為700億度,還不到一半。

    林木興並指出,企業也可能以降低契約容量的方式免除責任,譬如把跟台電的契約容量改成4900KW,就可以規避5000KW的門檻,不需要設置綠電。

    「五年後可能看到用電大戶屋頂裝滿劣質光電板」

    除了規範對象太少,再生能源推動聯盟也指出規範內容的問題。目前的草案規定義務人需在五年內裝設契約容量10%的再生能源設備,「但這只規範設置量,而非注重這些用電大戶到底實際上使用了多少綠電。」林木興認為,若能源局只有要求裝置容量,並沒有核實實際發電量,廠商可能就只是設置,而不會想要盡力維護它,發電效益堪憂。

    企業也可能拖到2025年再購買最便宜的光電板來裝設,「我們悲觀認為,未來將很可能在2025年看到1GW品質非常差的太陽電板裝在用電大戶的屋頂上。」

    高茹萍指出,法規應將「設置容量」換成「實際的用電度數」,要求義務人確實使用10%的再生能源。以發電度數計算,不但可以便於政府機關追蹤這些用電大戶是否確實發出足夠的綠電,也有利於未來綠電的交易市場。

    新草案讓企業主全部暫停觀望,綠電腳步停滯

    能源廠商也認為五年的時間過長。陳坤宏表示,這次草案將驗收時間點訂在2025年,多數原本在評估做光電屋頂的業主現在都停下來觀望,「也就是說廠商還有好幾年時間去思考,我們擔心屋頂型光電的開發會遇到停滯狀態,反而會導致整個國家的減碳目標嚴重落後。」

    2025年就是國家目標「綠電占比20%」的大限。而光電板成本會逐年下降,越晚裝越便宜,若這些用電大戶拖到2025再裝,如何達成目標?

    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建議,應將五年期限縮短為三年,獎勵機制應提早至一年內完成,提高用電大戶的誘因。陳坤宏也建議,與其到2025年一翻兩瞪眼,政府應該要在最短時間內,讓所有人知道遊戲規則是怎樣,幫助業主釐清怎樣透過再生能源的部署,一步步達到達到國家整體減碳目標。

    能源轉型是國家政策,政府卻立法把政府機關排除在外

    政府機關、學校是否應該帶頭設置光電設備?此次用電大戶草案第11條卻明訂:排除政府機關、教育業、運輸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和火力發電廠等機構,說明陳述「其主要用電具有服務社會意涵,本辦法不應依其用電規範額外企業社會責任。」

    對此再生能源聯盟反詰:能源轉型是國家政策,政府卻自訂辦法把政府機關排除在外,難道不怕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高茹萍認為,「政府應以身作則,帶頭起示範作用,教育單位更有社會及環境教育的使命,也是建立綠能校園的契機,而運輸業是排碳大戶,更應善盡環境責任。」

    優先排除政府機關和學校做綠電,更有違反母法精神的疑慮。本次子法「用電大戶條款」草案根源於母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其第十二條第一項特別要求:「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於新建、增建、改建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築物時,其工程條件符合再生能源設置條件者,應優先裝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屋頂型光電看不到未來,轉往地面型爭議更多

    屋頂型光電在都市中推動不易,一來違建多,二來做一片屋頂可能必須和整棟大樓所有住戶協商,事倍功半。「唯一比較有效率的就是要求用電大戶要盡義務,」高茹萍認為,工廠的土地通常比較大,又位於較偏遠、陽光充足的地方,是屋頂型光電最佳落點。

    但如此草案卻讓民間看不到屋頂型光電的未來。如果五千家用電大戶有四千五百家都不用做綠電,屋頂型光電也就玩不下去,能源廠商只好再去尋找其他標的,例如農地,反造成光電與農爭地的問題。

    陳坤宏也指出,這個新草案會讓很多開發商放棄屋頂型的開發,轉往進行爭議比較多的土地型光電。而天泰能源從去年五月起就停止地面型開發,新成立的品牌睿禾控股,專注於工業廠房的光電屋頂和綠電交易,然而「這個新的條例,非常不利於太陽能產業在工業區屋頂的開拓。」

    民團:政府聽見業者聲音,那民間聲音呢?

    林木興並指出,經濟部開的座談會都是在科學園區或工業區,把業者意見納入草案,為何卻完全不重視民間的意見?去年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就拜會過經濟部,將建議都提出來給官方參考,也投書報章、開說明會,但最後草案條文都沒有採納、民團建議也未被正面地具體回應。

    高茹萍表示,若是能源局考慮短期內要求這些800-5000KW用電戶會造成太大衝擊,也應明訂將其履行義務的期程,讓這些用電大戶早做準備,而不是完全沒有規範。

    「用電大戶到底想當能源轉型的助力還是阻力?就在一念之間。」高茹萍再次強調,經濟部應嚴格審視用電大戶對台灣能源轉型的重要性,優先發展屋頂型光電,最該裝光電板的就是用電大戶的屋頂。

    此草案「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預告即將在4月1日截止,民眾若有意見須儘速上公共政策參與平台發表。(平台網址請點選這裡)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目前草案在預告階段,正在搜集各方意見,會做最後研擬修訂,等法治程序完成後,再做正式對外說明。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3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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