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工地臨時工薪水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工地臨時工薪水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工地臨時工薪水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工地臨時工薪水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職災保險法完成審查🎊 #接住最弱勢勞工 #繼續努力五一前三讀通過 今天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大家引頸期盼多年的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09條全數審查完成! 由於背負著社會各界的期待,職保法的草案從行政院版於三月底送入立法院以來,社福衛環委員會排了三個全天審查,加上立法委員們與勞動...

  • 工地臨時工薪水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15 18: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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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災保險法完成審查🎊

    #接住最弱勢勞工
    #繼續努力五一前三讀通過

    今天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大家引頸期盼多年的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09條全數審查完成!

    由於背負著社會各界的期待,職保法的草案從行政院版於三月底送入立法院以來,社福衛環委員會排了三個全天審查,加上立法委員們與勞動部另外花時間來回溝通、協商、取得共識,總算在今天,全部條文審查通過!🎉🎉🎉

    我想要特別感謝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在擬訂與審查法案的過程中,給了我很多意見,讓我了解第一線勞工朋友發生職災時所面臨的處境,和他們真實的需求。

    感謝職安連線及其他倡議職保法多年的勞工團體,你們是這部法背後的最大功臣!

    也要肯定 勞動部 ,展現出誠意與各個委員溝通,依據我們的意見,對於原先的版本做出許多調整,因為大家的最終目標一致:最大程度地保障最多勞工!

    我不但提出立法院的第一個法案版本,也幾乎全程參與委員會審查過程。

    📣我所提出的版本,最後成功爭取到的重點,與各位報告:📣

    1⃣第六條強制納保對象,增加「受僱於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之雇主」的勞工:等同於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全數納保!

    2⃣第十條特別加保對象,修正為「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得由雇主「或本人」辦理加保:工地臨時工等沒有明確雇主的勞工,也可以自己去加保!

    3⃣通過第十條附帶決議,要求勞動部會商相關部會,在半年內研擬各式營造工地須強制投保工安意外相關保險的規範:加強保障在最高職災風險的營造工地內,所有型態的勞工。

    4⃣第四十二條傷病給付,提高到前兩個月百分之百:職災發生頭兩個月,勞工薪水不打折!

    5⃣第八十條新增住院醫療期間照護補助:因為職災而不能工作、住院醫療的 #暫時失能 期間,也可以請領照護補助,減輕家人負擔!

    6⃣第八十三條的附帶決議(非條文,也不在本職災保險內;屬人道作為):無證移工遇職災,導致失能或死亡,勞動部應給予必要補助!

    我的版本核心精神是接住最弱勢勞工,所以我特別關注資源有限的 #外籍移工,和職災風險最高的 #工地工人。

    我非常高興在經過一番協商後,勞動部最終同意將外籍家務移工全數納保的精神,並採用我團隊建議的第六條修正動議。

    全台灣有超過23萬名外籍家庭看護工、幫傭,一肩扛起台灣社會長照責任,卻大多數除了健保外沒有任何其他保險;未來新法上路,家務移工的雇主每月僅需付約 #41元,#一年不到五百元,就能在不幸發生職災時,有最即時的幫助。這其實更是幫助本國雇主避免ㄧ但出意外後的風險。

    另外,針對營造工地中,因為層層轉包、人員流動快速等特性,而在職保法大網中所遺漏的工人,未來他們將可以透過 #超商ibon 等簡便方式,用銅板價自行加保;我一定會監督勞動部加強宣導。

    同時,勞動部也同意研擬規範,使各式營造工地都要有工安意外的相關商業保險,我會持續追蹤。

    一部全文法案的通過,是社會共識累積的呈現,是人民意志的展現,更是各方共同努力的成果。

    我希望在職災保險法上路後,保護網能夠真正接住所有職災勞工,雇主也無須再為負擔不起的補償責任煩惱,真正創造出勞資雙贏的局面。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 工地臨時工薪水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2-06 21: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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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可錯過的打工族權益須知

    「在家免出門,只要提供帳號,每週就有三萬入帳!」,你曾經看過類似這樣的招募廣告嗎?斜槓正夯,學生族群也常透過打工賺零用錢。最近有民眾跟我反應,他在找尋打工職缺的過程中發現可能有違法,甚至是詐騙情形。那常見的違法情況會是哪些?

    不少勞工和雇主都以為只有全職工作適用勞基法,但其實只要雙方成立「僱傭」關係,就應該遵守勞基法和相關就業法規,所以部分工時勞工(工讀生、臨時工)也有勞動權益保障。今天就來跟大家分享「打工」常見的勞資問題和陷阱:

    1.「#你只來工作幾天不用保勞保」
    凡是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6、8條的勞工,都應參加勞保,就算是員工只有五人以下的微型公司也要保就業保險,以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有些雇主為了節省費用和行政程序,不幫部分工時勞工投保。然而,勞保非常重要,除了可以累計年資,遇到職災時還可以申請給付。特別是有許多兼職勞工是在工地、廚房和倉庫等環境工作,存有一定職業風險。大家剛到新工作時,一定要確認雇主有沒有加保,不慎發生意外時才能請領給付。如果遇到雇主不願投保,可向勞保辦事處申訴。

    2.「#你才來二天就離職不用給你薪水」
    有些勞工到職幾天後發現工作不合適想離職,卻遭雇主刁難不發薪水。勞工真的只能摸摸鼻子認栽了嗎?其實依照勞基法規定,只要勞工確實有提供勞務,就算只有出勤一天,甚至是一小時,雇主都應該發放約定薪資。

    3.「#公司預算有限不提供加班費」
    勞基法第24條規定,一日正常工時是八小時,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意即當日工作第九、十小時工資應乘以1.34,第十一、十二小時乘以1.67)。

    4.「#工讀生沒有特休」
    依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工作滿一定期間,雇主應給予特別休假,工讀生也不例外。只是因為打工族的工時少於全職勞工,所以雇主可以按實際出勤比例發放。假設一個工讀生每週工作只有20小時,當一般全職員工年資滿一年取得7天特休時,這個工讀生可以得到3.5天特休。

    5.「#應徵者限身高175公分以上的男生,#五官端正」
    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為保障每個人的工作權,以及促進性別平等,雇主徵才時不可以無端限定性別或是長相。儘管性平法實施已久,但仍然很多臉書工作社團和line群組看到,徵才訊息寫「限男」或「限女」等無正當理由的性別歧視限制。

    6.「#在家不用做事就有薪水」
    如我一開頭說的,有些徵人貼文寫明只要出借你的銀行帳戶,每週就可以獲取高額租金。然而,任意出借帳戶給陌生人的下場,往往會被拿來非法使用,導致帳戶被凍結,甚至要連帶負上刑責。另外,直播主行業正夯,吸引年輕人們加入,但要注意有些內容涉及博弈和色情,有違法的疑慮。

    影集《富豪辯護人》中有一句台詞:「我認為沒有比懂法律,更能保護自己的方法。」希望大家看完這篇貼文,都能在工作時更留意自己的權益,同時可以擅用網路搜尋雇主的風評及是否有勞動檢查不合格的紀錄,看到誇大和內容隱晦的徵人資訊要提高警覺,畢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千萬別因小失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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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地臨時工薪水 在 阿緯 劉峻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4-07 13: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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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下10個自己曾領薪水做過的工作,當中有一個假的工作」,看看網友是否猜得出來。
     
    1. 餐廳洗碗工
    2. 7-11店員
    3. 加油站員工
    4. 物流倉管人員
    5. 咖啡廳服務生
    6. 代書事務所助理
    7. 發傳單臨時工
    8. 工地小弟
    9. 舞蹈老師
    10. 臨時演員

    以上為出道前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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