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岱民瀝源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岱民瀝源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岱民瀝源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顏純左,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誒誒誒…這個梗太地獄了喔…… 不過工輔法的確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純左會找時間約幾個專門委員針對工輔法仔細了解, 相信能有不同的看法與見解。 #我們純左字幕組是不會退縮的 #漢化組就該好好開車 【說! 你把工廠跟農地怎麼了!】 『關於工輔法的修法爭議』 一、 合法化標...
雖然這篇岱民瀝源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岱民瀝源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岱民瀝源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顏純左,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誒誒誒…這個梗太地獄了喔…… 不過工輔法的確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純左會找時間約幾個專門委員針對工輔法仔細了解, 相信能有不同的看法與見解。 #我們純左字幕組是不會退縮的 #漢化組就該好好開車 【說! 你把工廠跟農地怎麼了!】 『關於工輔法的修法爭議』 一、 合法化標...
岱民瀝源 在 顏純左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誒誒誒…這個梗太地獄了喔……
不過工輔法的確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純左會找時間約幾個專門委員針對工輔法仔細了解,
相信能有不同的看法與見解。
#我們純左字幕組是不會退縮的
#漢化組就該好好開車
【說! 你把工廠跟農地怎麼了!】
『關於工輔法的修法爭議』
一、 合法化標準再放寬, 2008年前擴大到2016年。
2010年政府修法規定2008年3月14日為以前既存的農地工廠才可合法化,以後的拆除。
修法再度放寬標準,改以2016年5月20日為界,等於讓無視2010年修法而繼續興建的工廠也納入合法化範圍。
二、落日條款之爭
環保團體堅持「特定工廠登記」是暫時性的機制,不設期限等於讓工廠永久留在農地上,行政院則擔心輔導不完,遲遲不肯定下期限。雖然立委提案讓特定工廠登記在法案修正後20年失效(落日條款),但行政院直到三讀前一晚才釋出同意以25年落日的消息,最後則以20年立法通過。
三、 說拆就會拆嗎? 環團訴諸「公民訴訟」
鑒於過去檢舉無效,公民團體訴諸納入「公民訴訟」條款,時代力量立委也提議加入,但未能通過。
四、 魔鬼細節:誰是低污染?誰認定?
鑒於過去經濟部將水泥製品製造、瀝青混凝土、鋼鐵鑄造業、電子管製造業等爭議行業都納入「低污染」業別,環團希望高污、低污標準重新訂定,並由環保署、農委會主責。
雖然經濟部一度聲稱這是環保署主責,不過法規中明訂是由經濟部會同關機關審查核定辦理。此外,中高污染工廠輔導遷廠、關廠的期限也未寫入法規。
五、 回饋金細節未定
修法過程中,立委林岱樺認為應從「臨時工廠登記」所採用的公告土地現值50%降至5%。最後決定留待相關辦法再定細節。
#玩地獄梗是為了讓大家知道這事情有多嚴重
#妮娜QQ
製圖:阿水伯!漢化組
圖片來源: 鋼之鍊金術師
岱民瀝源 在 林文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說! 你把工廠跟農地怎麼了!】
『關於工輔法的修法爭議』
一、 合法化標準再放寬, 2008年前擴大到2016年。
2010年政府修法規定2008年3月14日為以前既存的農地工廠才可合法化,以後的拆除。
修法再度放寬標準,改以2016年5月20日為界,等於讓無視2010年修法而繼續興建的工廠也納入合法化範圍。
二、落日條款之爭
環保團體堅持「特定工廠登記」是暫時性的機制,不設期限等於讓工廠永久留在農地上,行政院則擔心輔導不完,遲遲不肯定下期限。雖然立委提案讓特定工廠登記在法案修正後20年失效(落日條款),但行政院直到三讀前一晚才釋出同意以25年落日的消息,最後則以20年立法通過。
三、 說拆就會拆嗎? 環團訴諸「公民訴訟」
鑒於過去檢舉無效,公民團體訴諸納入「公民訴訟」條款,時代力量立委也提議加入,但未能通過。
四、 魔鬼細節:誰是低污染?誰認定?
鑒於過去經濟部將水泥製品製造、瀝青混凝土、鋼鐵鑄造業、電子管製造業等爭議行業都納入「低污染」業別,環團希望高污、低污標準重新訂定,並由環保署、農委會主責。
雖然經濟部一度聲稱這是環保署主責,不過法規中明訂是由經濟部會同關機關審查核定辦理。此外,中高污染工廠輔導遷廠、關廠的期限也未寫入法規。
五、 回饋金細節未定
修法過程中,立委林岱樺認為應從「臨時工廠登記」所採用的公告土地現值50%降至5%。最後決定留待相關辦法再定細節。
#玩地獄梗是為了讓大家知道這事情有多嚴重
#妮娜QQ
製圖:阿水伯!漢化組
圖片來源: 鋼之鍊金術師
岱民瀝源 在 林文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說! 你把工廠跟農地怎麼了!】
『關於工輔法的修法爭議』
一、 合法化標準再放寬, 2008年前擴大到2016年。
2010年政府修法規定2008年3月14日為以前既存的農地工廠才可合法化,以後的拆除。
修法再度放寬標準,改以2016年5月20日為界,等於讓無視2010年修法而繼續興建的工廠也納入合法化範圍。
二、落日條款之爭
環保團體堅持「特定工廠登記」是暫時性的機制,不設期限等於讓工廠永久留在農地上,行政院則擔心輔導不完,遲遲不肯定下期限。雖然立委提案讓特定工廠登記在法案修正後20年失效(落日條款),但行政院直到三讀前一晚才釋出同意以25年落日的消息,最後則以20年立法通過。
三、 說拆就會拆嗎? 環團訴諸「公民訴訟」
鑒於過去檢舉無效,公民團體訴諸納入「公民訴訟」條款,時代力量立委也提議加入,但未能通過。
四、 魔鬼細節:誰是低污染?誰認定?
鑒於過去經濟部將水泥製品製造、瀝青混凝土、鋼鐵鑄造業、電子管製造業等爭議行業都納入「低污染」業別,環團希望高污、低污標準重新訂定,並由環保署、農委會主責。
雖然經濟部一度聲稱這是環保署主責,不過法規中明訂是由經濟部會同關機關審查核定辦理。此外,中高污染工廠輔導遷廠、關廠的期限也未寫入法規。
五、 回饋金細節未定
修法過程中,立委林岱樺認為應從「臨時工廠登記」所採用的公告土地現值50%降至5%。最後決定留待相關辦法再定細節。
#玩地獄梗是為了讓大家知道這事情有多嚴重
#妮娜QQ
製圖:阿水伯!漢化組
圖片來源: 鋼之鍊金術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