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山坡地開發影響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山坡地開發影響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山坡地開發影響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山坡地開發影響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李柏鋒的擴大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陳權欣:徐旭東好利害找到中時總編拜託我停筆 =▲旭東兄好利害找到中時總編拜託我停筆! 八五年底在中國時報舉辦的一次尾牙宴中,我們的總編輯拿了一杯酒,走到我坐的桌旁坐下來,我心中直覺慘了,不知那條新聞出狀況,你知道我們的黃總編是很風趣的人,他從不會疾言令色,即使修理你也是談笑風生,他開口說話了...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烟花颱風逐漸朝向台灣靠近,路徑類似12年前對台造成重大危害的莫拉克颱風,引發關注,環團質疑政府推動露營場合法化、石頭營光電開發案,都影響山坡河川地等高風險區域穩定度,擔憂颱風襲台,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也批評政府不公開水保計畫,是破壞生態的幫兇。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

山坡地開發影響 在 田雅芳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4-28 23:56:40

#現在突然下起大雨 #雅芳非常擔心會有土石流災情損及人民 【檢察官請看】 【市府未經申請 竟授權廠商破壞山坡地】 新竹市明湖路309巷9弄後方山坡地,遭新竹市政府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未送審核,既授權廠商大肆濫挖山坡地,山坡原有竹、樹林已被怪手大肆破壞,導致山坡土石結構已遭破壞而鬆動,居民陳情,只要...

山坡地開發影響 在 田雅芳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4-29 00:20:32

#現在突然下起大雨 #雅芳非常擔心會有土石流災情損及人民 【檢察官請看】 【市府未經申請 竟授權廠商破壞山坡地】 新竹市明湖路309巷9弄後方山坡地,遭新竹市政府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未送審核,既授權廠商大肆濫挖山坡地,山坡原有竹、樹林已被怪手大肆破壞,導致山坡土石結構已遭破壞而鬆動,居民陳情,只要...

山坡地開發影響 在 范國威 Gary Fan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1 11:20:21

填寫網上問卷︰https://goo.gl/Dp54Mw 蘋果日報 2017-5-14 毀次生林7.7公頃 等於4成維園面積 港府早前建議將軍澳5幅綠化地帶改劃興建公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顯示,有關土地位於山坡地帶,開發涉及建造斜坡和擋土結構,將軍澳村以北和魷魚灣村土地料需開山劈石,估計產生泥...

  • 山坡地開發影響 在 李柏鋒的擴大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4-01-23 16:00:12
    有 13 人按讚


    陳權欣:徐旭東好利害找到中時總編拜託我停筆

    =▲旭東兄好利害找到中時總編拜託我停筆!

    八五年底在中國時報舉辦的一次尾牙宴中,我們的總編輯拿了一杯酒,走到我坐的桌旁坐下來,我心中直覺慘了,不知那條新聞出狀況,你知道我們的黃總編是很風趣的人,他從不會疾言令色,即使修理你也是談笑風生,他開口說話了。

    「權欣」好久不見,最近表現很好啊!我急忙拿起酒杯回敬說,「鄉下地方,很難表現」,他說,「不、不、不,我看你寫關西赤柯山的新聞就寫的很好。」哦,聽他講關西赤柯山我心裡就有底。

    心想自已連續一個多月寫亞泥挖山卅年,破壞山林造成棉延二公里山頭的光禿,造成鳳山溪水源枯竭,以及亞泥不遵守法令規定拒不搬遷花蓮,持續在橫山鄉營業,造成地方的污染的新聞終於受到賞識,連總編輯都誇讚,心中是有一點飄飄然。

    我接著他的話語說,「是啊,水泥公司的作為很可惡,大家都搬遷到花蓮,他們跟林務局的合約到期,他們竟然先挖好石灰石堆的像天一般高 ,再慢慢的運出。」

    我們風趣的總編輯開口阻檔我繼續講下去,他說,「權欣」你停一下,你聽我說,是這樣的,「聽說你還要寫十二篇,繼續深挖當然很好,但我有個同學在山上工作,你再寫下去,他連工作都沒有了。」

    喔!聽到老總講這種話,我趕忙剎車,這不是開玩笑,原來老總不是誇我,是在關說,要我一個地方小記者高抬貴手,停筆不要再寫了。

    其實他可以不要自己出面,只要交待地方組主任或特派跟我講,或許我的特派跟主任知道我的個性,沒有轉達,老總才會有我準備再寫十二篇的講法。

    當時我還不知道我們老總的同學是徐旭東,徐是歌侖比亞大學的經濟學碩士,我們老總也是留美的,這是很後很後,才知道他說同學的意思。

     即使我們的總編輯跟我這樣講,我還是沒放過亞泥,繼續盡我記者之責,但寫出來的新聞後來都只剩下一個導言。他們沒有扣你的稿,但寫一千字,見報只剩卅字,這也是一種報社處理新聞的一種方式。

    赤柯山的被挖空就連當時的法務部長城仲模看了嚇一跳,有一次法務部長城仲模搭直升機鳥瞰大漢溪時,發現關西那一片山頭怎麼光禿禿的一片,他特別指示桃園、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前往 現場勘查,了解是否有超挖、違反山坡地開發、影響野溪等情事。
      關西赤柯山礦場光禿禿的一片,從北二高下關西交流道時,遠遠就可見整座山像被理個光頭似的,十分突兀。
      當時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林文亮、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林李嘉及警察陪同,上到礦場現場實勘,檢察官要求場方出示礦區安全圖及用地區分圖,一一查問有無佔用國有地、野溪、影響水源,和有無超挖等情事,即使城仲模下令調查,這個案子也是不了了之。

    誠如 黃文淵所講,徐旭東做事,早就擺平了,司法對他也無可奈何。

    後來我新聞停了,沒再寫,我警告他們給我還原赤柯山的青山植被,這也是大家走北二高往山區看,一度禿了整個山頭,才慢慢變回青色的原因。

    ▲徐旭東有多利害你知道嗎?他不搬遷花蓮,以拖待變,到2009年,經濟部礦務局重新開放全台十二處列管的礦區,這十二處有五處以新竹縣的礦區最多,面積也最大。我認為這是針對亞泥而開放,但礦務局不敢只開放關西赤柯山,其他十一區是護航的,我認為這就是官商勾結的最好明證。

    以下是我寫的新聞:


    中國時報 C1/桃竹苗焦點‧運動 2009/08/05
    石灰石礦區解禁 汙染又來了

    【陳權欣/竹縣報導】
      新竹縣擁有許多石灰石礦區,是台泥、亞泥很重要的原料供應地,卻因為石灰石的開採,造成山林破壞,在民眾抗爭下,陸續停產或列管。不過,經濟部卻於日前公告,新竹縣這些被列管的礦區十月一日起全部解禁,讓許多環保生態工作者為之氣結,而民眾擔心,空汙噩夢又要來了。
      經濟部日前公告全台灣六個縣內十二處被列管的礦區,全部解禁,這其中以新竹縣的五處礦區最多,面積也最大。
      
      經濟部公告解除列管的新竹縣礦區,包括關西鎮赤柯山、尖石鄉鉛山、橫山鄉的馬福社,這三處總面積達九百九十八公頃,另外關西鎮馬武督、六畜兩處,面積五十六公頃。
      新竹縣政府建設處對經濟部的開放政策,表示樂觀其成,認為未來可望促進石灰相關產業永續發展,增加就業機會,繁榮地方經濟並增加稅收。
      建設處還指出,經濟部目前水泥工業發展政策,以供應國內內需為主,原則不另建新廠或擴充產能,如建新廠或擴充產能,應優先進駐花蓮和平水泥專業區。
      在石灰石礦保留地區解禁後,新竹縣內的亞泥公司將有充裕的貨源,可望增加就業機會,帶動地方經濟繁榮。
      
      中央開放石灰石礦區,卻讓地方心驚膽跳,以竹東為例,竹東水泥公司關廠十幾年,竹東下公館一帶住戶,還可在樓頂掃出厚厚的一層灰燼;亞泥在橫山,逐漸減產並將主力移到花蓮,地方民眾希望水泥公司最好全部離開新竹縣,現在因為經濟部開放政策,讓業者有機會重新開爐生產水泥,老百姓就慘了。

    敬請支持新頭殼─陳權欣拜託

    圖:赤柯山被挖空的慘狀。

  • 山坡地開發影響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7-21 15:23:55

    烟花颱風逐漸朝向台灣靠近,路徑類似12年前對台造成重大危害的莫拉克颱風,引發關注,環團質疑政府推動露營場合法化、石頭營光電開發案,都影響山坡河川地等高風險區域穩定度,擔憂颱風襲台,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也批評政府不公開水保計畫,是破壞生態的幫兇。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3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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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 山坡地開發影響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10-21 17:57:00

    【智翔的議會質詢-工務局、觀光旅遊局(10/21)】

    #中正公園新建地下停車場爭議
    #現地公告

    上週詢問交通局時,智翔有提到對於公共建設的現地公告與民眾參與的想法,今天再把這題來詢問工務局,尤其,工務局已經於「桃園市公園適性發展推動委員會」中提出草案,但條文內容卻規定,在開工前14~21日前做現地公告,明顯無法提供民眾足夠的時間反應需求。

    這也是智翔一再堅持,現地公告應改為「設計階段前」就在現地公告,以提供充足的前置時間蒐集使用者意見,請務必以跨局處、跨層級的思維來處理。

    #人行道環境建置

    同樣是老題目,上週交通局長說道人行道與人行庇護島的設置將配合工程局作業,這裡想請教工程局的問題是,每年內政部的考評計畫,只能算是抽查,像今年桃園區沒被抽到,是否在人行道環境的建置與維護就被放生?能否不僅針對區管道路,而是對桃園區的市管道路,邀請第三方公正單位來每年做評比。

    將道路的人行環境主動通盤檢討,才能逐步來改善行人空間,智翔也知道這些道路規劃的準則內政部都有,只希望桃園市的行人空間也能一條一條地來改善。

    #公共設施保留地加速容積移轉

    之前詢問都發局關於公設保留地如何取得的問題,當時都發局長有提及未來有機會施行的代金制度,不過智翔也向工程局建議,是否可以請需地機關公告特定公設用地,然後集中受贈,讓行政上可以更加便利,工程局今天也回覆會再跟都發局討論作法,而有關容積移轉的政策其實牽涉許多專業與實務上的考量,智翔會持續關心。

    #路面下減洪

    近年來極端氣候導致強降雨變多,許多以往不會淹水的道路,無法再負擔現今強降雨的排水,因此新修訂的水利法施行細則規定了新建道路必須做出流管制,例如桃園區的龍慈路,便是桃園第一條路線下有減洪設施的道路,做法是在分隔島的下方埋水箱以儲備雨水。

    而前些日子,不少強降雨讓春日路附近的居民向智翔陳情淹水的狀況,因此也建議工程局,是否對現有的既成道路,也來思考路面下減洪的可能性?但春日路畢竟車流量大,且為公路總局管轄,因此積水問題還請工務局與公路總局多加討論與協調了。

    #火車站前商圈 #騎樓整平 #老城區活化

    桃園車站前的商圈如何振興,與騎樓整平的施作區域,智翔認為應有更兩全其美的作法,其實在地商家與里長有做過許多建議,應該將振興的商圈區域,連同騎樓整平、人行空間與夜間照明一起來改善,這部分希望請工程局可以與經發局一起來討論看看。

    另外老城區的活化,智翔認為七七藝文町其實是很好的人文與歷史區塊,若能延伸其效益,如開放設立民宿,或效仿台南的正興街一帶,做徒步區的規劃,也希望未來可以跟觀旅局做更多的參詳。

    最後也提醒觀旅局,有關於虎頭山風景區的開發,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9條,風景區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面積五公頃以上,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本案開發面積達18.98公頃,不可規避環評。

  • 山坡地開發影響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8-07 20:39:52

    #現在突然下起大雨 #雅芳非常擔心會有土石流災情損及人民
    【檢察官請看】
    【市府未經申請 竟授權廠商破壞山坡地】
    新竹市明湖路309巷9弄後方山坡地,遭新竹市政府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未送審核,既授權廠商大肆濫挖山坡地,山坡原有竹、樹林已被怪手大肆破壞,導致山坡土石結構已遭破壞而鬆動,居民陳情,只要下雨,就擔心會有土石流的災情,更擔心現在的颱風季節,如遇大雨恐引起更大的土石流,讓山坡下居民人心惶惶擔心受怕。

    依法條規定,山坡地要做任何開發(動工),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核定,如屬依法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者,並應檢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果一併送核…」。「水土保持計畫未經主管機關核定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逕行核發開發或利用之可。」,如果沒有經過上述合法申請就開挖,將可依第32、33、34條處罰;但新竹市政府權責單位的水土保持技士為讓市府卸責,竟可說這樣不經申請大肆開挖山坡地,沒有可以不可以的問題,只是程序上的疏失,沒寫到水保計劃而已,雅芳立即質問一般民眾也可以沒有水保計劃濫挖山坡地嗎?水保技士馬上說「當然不可以」,又是一個市府兩套標準的案例,依市府這樣的邏輯,市民殺人是違法的,市府殺人就不違法,只要掛上新竹市政府這個招牌,做什麼都可以?!

    雅芳今天又再次去現場勘查要施作擋土牆的位置,並與科長聯繫溝通,第一這個山坡地是因為市府工程破壞的,就應該盡快確認擋土牆的施作,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第二要擬定後續水土保持復原計劃。

    #OS #因重感冒喉嚨發炎影片聲音沙亞請見諒
    昨天議會在審提案,雅芳函請竹市府會勘,卻因市府無事先跟雅芳確認時間,就自訂此次會勘時間,還訂在議會開議的時候,而讓雅芳遲進議會,錯過很多提案審議的機會,讓雅芳不得不說到底是怕我去會勘幫人民發聲,還是怕我進議會審提案,所以故意約同一個時段,令人匪夷所思。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我需要預約服務 https://forms.gle/6pMfXRsYXmrwNnnB6

    水土保持法
    第 33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或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
    二、違反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規定之一,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未依核定計畫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者,或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
    前項各款情形之一,經繼續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為止,並令其停工,得沒入其設施及所使用之機具,強制拆除及清除其工作物,所需費用,由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負擔。
    第一項第二款情形,致生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4 條
    因執行業務犯第三十二條或第三十三條第三項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僱用該行為人之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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