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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整地原則 在 張益生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違反水保法如何救濟》
農友可申訴或申請分期繳
2018-03-13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政府表示,山坡地的劃設是由水保局負責,他們根據坡度、高度、土質、岩層等不同條件公告山坡地範圍;原則上把坡度在海拔100公尺以上、或海拔不到100公尺但平均坡度5度以上的地區劃為山坡地。以新竹縣為例,尖石、五峰2鄉全境都是山坡地。
想要在山坡地上從事任何開發、整地的行為,都必須要提出申請,包括大面積的翻耕,如有使用挖土機具也要跟公所報備。
縣府指出,民眾如果因為不諳法律,或是其他原因,未經許可就擅自開挖山坡地被罰,且面臨無力繳納罰款的狀況,可以在收到罰單1個月內,向裁罰單位申請延遲或是分期繳付。如果是類似曾x海的狀況,自認無辜、根本就不是實際行為人,可以向查報的基層公所或是縣府申訴,請求查明,甚至主動說明實際行為人為誰,就可以免責。
山坡地整地原則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北市山坡地開發規定修訂案經審議通過 確保山坡地之保育及安全】
今(11)日召開都委會第693次會議,委員會以山坡地保育及安全,並尊重原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之權益,審議通過市府所提「臺北市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修訂案。
委員會於聽取民眾陳情發言並經充分討論後,重申敏感的山限區透過都市計畫程序加以管理,山坡地並不是用來供應台北市未來發展住宅之需求,而是作為生態環境、國土保安及尊重原有居住權之場域,尤其是台北市的山林地形可適度降低熱島效應的高溫現象,惟安全與產權應要平衡之下,本案之修訂朝以標準從嚴、開發規模從小、以及保障原有的居住權三項原則著手,實非趨嚴,而是為有效管理,導引友善山坡地環境的建築設計及顧全在面對全球氣候變遷、地震頻繁之際,市府所展示之積極作為和聲明。
計畫通過重點包括︰
第一點【開發規模】︰同意未來山坡地範圍內(不含保變住地區)領有使用執照或於民國60年12月22日建築法修正公布前,領有建造或營造執照並興建完成之現存建築物,於原建築基地範圍申請建造者,得不受該規定20,000平方公尺之開發規模限制。而針對原有合法建築物,則同意在依其從來之使用,於原建物面積及高度下,經都市設計審議後,得以修建或新建,以保障既有居民的居住權。至於民眾陳情畸零地得不受開發規模面積限制之意見,委員會決議不納入本次修訂,請市府另以行政程序處理。
第二點【坡度30%以上可設置設施】︰基地內原自然地形平均坡度超過百分之三十者,除屬排水、截水溝或滯洪、沉砂設施及擋土安全設施之水土保持設施外,不得開挖整地及作為建築使用。
第三點【計畫道路開闢型式】︰基地臨接未開闢都市計畫道路部分,申請者應自行開闢完成並供公眾通行為原則。但對基地環境有影響之虞者,其道路開闢型式及寬度等,得送「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本府核准者,得不受本項原則規定及「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28條之限制。
第八點【坵塊邊長計算方式】︰有關原自然地形平均坡度計算所採用坵塊邊長計算,仍以104年12月10日第679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的10公尺乘10公尺為基準,係僅作為建築基地開發量之管控依據,惟在建築配置及設計時,則同意授予申請人採用5至10公尺坵塊邊長計算之彈性,使得建築基地配置得以符合基地的地質、地形與地貌特性。
山坡地整地原則 在 彭紫莛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好心痛😲😢😭哭哭(>﹏<)
請大家幫忙分享救救臺灣的森林吧😡立委們為什麼不重視真正該修法保護我們的環境呢?在那邊吵來吵去有幫助嗎😬😠😣
彭紫莛
螢火蟲之墓
四月13日夜晚,我依著感覺走到學校對面林地,準備去看看螢火蟲的數量。當我穿越黑夜,來到蛇皇洞涼亭時,揉揉眼睛,整個傻眼,怎麼熟悉的森林不見了,而且一片空曠。我越走愈心驚,沿著馬路往裡面走,才發現,原來高十幾公尺的大樹森林,整個夷為平地。
心驚之餘,趕快打電話給村長,側面得知是一位平地商人到山上開發,準備種植苦茶。於是打電話給鄉長,鄉長震驚的突然說不出話來。
整晚未眠,一早五點多起床,馬上拍照傳給鄉長,鄉長不到八點馬上和同仁到現場查看,發現現場還有二台挖土機,正在整地開發,滿目瘡痍,散布各地的樹頭,橫屍遍野。鄉長馬上勒令停工,同時通知縣府城鄉處長,處長也第一時間趕過來,並直接報警處理。
初步調查,此開發完全違法,但一大片比樟湖生態中小學還大的森林就此毀掉。
第一:開發面積涵蓋縣有地和公有承租地。
第二:公有承租地若是要開發必須報准政府機關核可後才准動工。縣府並沒有收到任何申請。
第三:開發業者是平地人,詢問國有財產局,此業者尚未取得承租權,仍然登記在原有承租戶的名下,而開發者不是承租戶。
第四:縣有地有大片福州杉、油桐等樹林,到現場只剩下些許樹頭,其他樹幹完全不知去向。
第五:此地為山坡地保育區,開發完全違法水土保持法。
第六:更可惡的是,當縣府城鄉處、勞工處和鄉公所已經報警處理,並勒令停工,今早(4/18)古坑鄉長擔心大雨土石沖刷問題,一早到現場看,業者竟然連日種植苦茶植株,明顯無視法令。
第七:經過一年的調查與紅外線攝影拍照,在這裡拍到白鼻心、鼬獾、食蟹獴、野兔、藍腹鷴、白頭鶇、山鷸、深山竹雞等等重要野生動物以及滿山螢火蟲。顯示這地方是雲林淺山重要生物熱點,而縣府也積極想要保育,卻因為業者開發造成不可逆的結果。(可以見樟湖生物多樣性臉書)
原先想交給政府處理即可,卻發現開發業者根本不在乎。也因此,今天我必須把這事情揭露出來,因為我擔憂的事情已經在發生
一、 台灣有很多平地人,專門到山上收購公有地承租權,並進行大規模開發,已經違背當初山上住民承租公有地的原意,如果不阻止,將有系統地破壞淺山的維生系統。
二、 山坡地的管理,呈現多頭馬車,包含國有財產局是土地擁有者,開發行為管理者是水保單位,開罰時將是政府對政府,而且罰則太輕無法遏止。
因此我呼籲:
一、 針對此個案,政府單位直接收(買)回該承租戶承租權,轉成生態演替環境教育場域,以土地公比人會種樹的原則,進行逐年觀察調查該動植物增長情形,做為台灣第一個演化生態教育園區,讓全國到此民眾可以知道環境破壞後,生態演替過程與進行實質的生態教育。
二、 檢討公有土地承租轉賣政策,以防止不肖業者藉此開發。
附上2014年帶學生調查的照片(有學生的照片請勿使用),以及日前看到的照片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