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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16條 在 原住民族委員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刪除5年等待期,族人直接取得原保地所有權面積已達7,500公頃📢】
蔡英文總統於108年1月9日公布「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37條修正條文,原住民族取回祖先留下來的土地,將不用設定地上權、🧑🌾耕作權或👩🌾農育權滿5年後,才能取得土地所有權,原民會於108年7月3日依法發布修正「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落實蔡總統對原住民族土地轉型正義的政策目的。經統計辦理原保地權利回復成果,自108年修法後迄今, #原住民取得原保地面積 已達7,500公頃, #受益族人 約達1萬8,000人。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16條 在 陳瑩(Ying Che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除去歧視、迎向平等】-刪除原保地他項權利5年限制
今天是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歷史的一刻,過去原住民取得原住民土地,卻必須遭受限制一定年限,才可以取得所有權!
這是明顯帶有「民族歧視性、民族不平等」的規定!自省府時代已經開始,過去55年到75年期間,依照《臺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規定,原住民必須持繼耕作滿「10」年,才可以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直到民國74年《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修正,將10年限制改為「5」年,這是一個民族「歧視性」且「不平等」的規定,幾十年來,限制原住民取得土地所有權的違憲違法條款,今天終於刪除。
其次是,依照目前的規定,原住民保留地要申請增編或劃編為保留地,必須自77年2月1日即使用至今且不中斷的土地,才符合增劃編的要件,也就是說,至少連續使用超過30年,才可以通過增劃編的申請,但是通過申請之後卻不能取得所有權,只能擁有原住民保留地的他項權利,還必須還要持續使用滿5年,才可以獲得所有權。終於,這5年的違憲違法條款,立法院今天三讀刪除。
根據原民會的統計,刪除5年條款後,將約有3萬原住民可以受惠,可由原住民保留地的他項權利,直接獲得所有權。這是原權「還我土地運動」的嶄新一頁,也是民進黨政府尊重及肯認原住民族土地權利的態度!
今天是歷史的一刻,終於刪除民族歧視性、不平等的5年限制,期待台灣社會持續「除去歧視、迎向平等」,共同邁向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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