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山地鄉定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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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地鄉定義 在 高金素梅(吉娃斯.阿麗)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5-10-19 10: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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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院動態》20151002高金素梅總質詢-原鄉土地與房舍議題(18分鐘)

    院長、主委,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規定「部落:係指原住民於原住民族地區一定區域內,依其傳統規範共同生活結合而成之團體,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者。」所以原民會訂定了「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部落核定作業要點」,到目前為止核定了742個部落。主委,請您說明一下,所謂的「部落」,最重要的定義是什麼?(存在相延承襲並共同遵守之生活規範,以及他的歷史沿革及傳統制度)

    簡單的說,「部落」就是原住民族世居的的地方。院長、主委,您同意嗎?既然如此,部落內部土地和房舍面臨最大的問題是什麼?(地目不符、房舍沒有使用執照,所以民宿沒有合法執照無法經營)

    院長,本席讓您瞭解一下,剛林主委所說的什麼叫「地目不符」。舉例來說:原住民「世居」的部落,因為政府在民國63年通過區域計畫法,民國65年通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這兩個法令施行後,部落的房舍一夕之間都變成林業用地,而不是可以拿來蓋房子的「建築用地」。什麼叫做林業用地,就是只能造林的土地,連種菜都不行。原住民部落之所以百方之九十以上都是違建,這就是根本的問題,是政府讓我們違法的,現在原住民族地區很多鄉公所、代表會、集會所,通通都是違建,可是政府從來不去解決這個把部落「就地違法」的法令。院長,這合理嗎?這叫原住民情何以堪。

    部長,您知道這個問題嗎?現在的問題是,地目不符要怎麼申請建照,當然也就沒有使用執照。

    院長,針對地目不符的問題,本席要請您還給原住民族一個公道,原民會也根據原基法的規定,把全台灣742個部落都劃定完成,而且刊登在行政院公報上了;您能不能在此責成內政部,要求內政部依據原民會所公告的部落資訊,把原住民族世居的部落依「區域計畫法」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的規定,變更為「鄉村區」,什麼叫鄉村區:「係指為調和、改善農村居住與生產環境及配合政府興建住宅社區政策之需要,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這樣才符合部落的現況與法令的規定。

    院長,在土地分區與地目不符的問題解決之前,部落現況的發展所面臨的困境,是不是應該提出一些權宜措施來解決,和土地最密切相關的就是原住民在部落經營民宿的問題。民宿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本辦法所稱民宿,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最符合這個規定的當屬原住民族部落;然而,部落的房舍因為地目不符,導致無法申請建照,當然也就沒有使用執照,有經營民宿的族人,也就只能經營「非法民宿」。本席走訪部落,每次都會聽到族人反映這個問題,我們的房子所有的設施都符合規定,但是因為沒有使用執照,所以民宿就不能合法。

    對此,本席也在此質詢過毛院長,也在交通委員會質詢過交通部(觀光局),本席建議交通部和原民會,應該針對原住民經營民宿提出臨時性方案來列管經營。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民宿管理辦法是針對全台灣的民宿業者,但是部落的原住民經營民宿有它的歷史背景和不公義的問題存在,這絕對不能和一般地區的業者混為一談。當時本席要求原民會和交通部參酌「山地鄉部落托育班設置原則」,如果原住民的民宿只是因為沒有「使用執照」而不能合法登記的,由原民會來認定,並由交通部來列管經營,這樣不只可以保障族人的收入,同時也可以保障住宿遊客,不是嗎。林主委,這個措施何時可以落實?交通部可以配合原民會來辦理嗎?今年底前完成公告,讓部落族人好好經營民宿,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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