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屏東長治農地買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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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屏東長治農地買賣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8月1日是 #原住民族日 原本當天就想分享我為《#百年香山》第二輯,寫的 #香山開發史,這是一本由竹塹城社區願景協進會發行、紀錄在地長者的生命訪談集。基於種種因素,遲至今天才分享。 踩在有記憶的土地上,踏實做事、帶來改變。這是我對自己從政的期許。 📖 香山開發史 #近山逼海的開展之地...

  • 屏東長治農地買賣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03 00: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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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是 #原住民族日
    原本當天就想分享我為《#百年香山》第二輯,寫的 #香山開發史,這是一本由竹塹城社區願景協進會發行、紀錄在地長者的生命訪談集。基於種種因素,遲至今天才分享。
     
    踩在有記憶的土地上,踏實做事、帶來改變。這是我對自己從政的期許。
     
     
    📖
    香山開發史
     
    #近山逼海的開展之地🌊
     
    綜觀全台的史前遺址,多數坐落於山海間。開墾,是將荒地開闢為宜人居之所。據聞香山,是新竹最早有人居住的地方。
      
    除了列在教科書中的台東長濱文化、十三行文化,到前陣子因臺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受到注目的南澳漢本遺址,史前遺址幾乎都在山海間的小平原區域。
      
    香山是台灣西部山與海距離最近的地方,在狹長的香山平原上,於西元2000年,發現了史前遺址—「上沙崙文化遺址」 。其位在香山區樹下里浸水街附近的沙丘上,根據考証,遺址主要有2個文化層,下方文化層是屬於四千五百年到三千五百年前新石器時代中期的繩紋紅陶文化;而上層文化層則是出土近代漢人的文物,推測大約是清朝早期的漢人墓葬物品。
      
    上沙崙文化遺址比著名的十三行遺址(一千八百年到八百年前)早了近兩千年。可惜出土文物不多,無法判定當時居住於此的究竟是哪一個族群的祖先。
      
    在鹽水里的耆老訪談中,蔡清火阿伯分享了一句俗諺:「近山逼海,做呷挫屎」。巧妙地點出古早時香山討生活、求溫飽的艱辛。
      
    幾千年前,新竹地區的史前聚落,同樣有人為了滿足基本生存需求,選擇於香山定居。無怪乎,清火阿伯憶及在物資貧乏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甚至會有市內的人選擇下嫁到香山求個溫飽。
      
    香山是,新竹地區人類文化的開展之處,故事自此揭開序幕。
     
     
    #原住民與渡海之人
      
    雖荷蘭、西班牙、鄭氏王朝皆曾統治台灣,然統治力皆不曾貫通南北,在十七、十八世紀,香山居民仍是以原住民為主。
      
    新竹市政府網站「新竹沿革」寫道:「『竹塹』是居住在新竹平原平埔族道卡斯族『竹塹社』的音譯。明永曆15年(1661),命左先鋒楊祖駐屯竹塹;康熙57年(1718),王世傑率族人由同安首先開墾竹塹埔,這是漢人開墾竹塹之開始。」當時的竹塹埔,是以暗街仔(今東前街與平和街一帶區域)為圓心。
      
    因著渡海之人的強勢迫遷,一路北遷的竹塹社,最終在采田福地(今新竹縣竹北市新社村)於康熙36年,歸順清廷成為熟番。
      
    當中的竹塹社,據廖瓊林撰《新社采田公館記略》云:「我祖造基海島,我社始基於香山,繼移於竹塹。及索遷至舊社,始營公室,纔入版圖,厥分七姓,曰錢、衛、廖、三、潘、黎、金、為國新丁。」極有可能始於香山。
      
    荷西時期,曾有西班牙人探險南下竹塹(今新竹),甚至遠及二林社(今彰化二林);直到荷蘭時代,竹塹社才受到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管轄,荷蘭戶口表中,有代表該社的「Pocael」名稱的出現,1650年時,計130戶、520人。
      
    永曆15年(1661)四月鄭成功克台後,於六月派遣左先鋒楊祖駐紮竹塹屯墾。 這是漢文名「竹塹」最早的出現。此時的竹塹社居住於香山、鹽水港一帶。永曆30年(1676)鄭軍置通事於竹塹社,永曆三36年(1682)鄭克塽修築台灣北部雞籠等港,徵調原住民搬運糧食,軍令嚴苛,原住民紛紛起而抗之,竹塹社、新港社響應,殺通事、社商。鄭克塽派左協理陳絳督兵征剿。
      
    香山沿海一帶有許多百姓公廟,百姓公是台灣漢人對客死他鄉或無子孫祭拜之孤魂野鬼的統稱,沿海各里耆老們對於百姓公的遺骨為誰莫衷一是,有說兒時聽長輩們說過因為香山靠海,有些船在此上岸,漢人、外國人和原住民打鬥有死傷就地在此埋葬;有說是閩客械鬥、漳泉械鬥;有說在明鄭與清廷開戰時,清兵上岸於此兵戎相見;或說日治初期日兵上岸即遭抵抗,死去的日本兵只能草率掩埋…。後來開墾時挖出遺骨,即送到百姓公廟供奉。
      
    山與海的交界之處,原住民與渡海之人在此相遇,原本尚未有固定名稱,「香山」之名,是漢人大量來此開墾時才出現的,這是後話了。
     
     
    #淡水廳治在竹塹
      
    新竹地區大規模的漢人開發,一直要到清廷治台時期才開始,「六死三留一回頭」這句俗諺道盡當年漢人開墾之艱辛。
      
    雍正年間積極鼓勵開墾,甚至放寬許多條件,像是:雍正2年(1724)准許民番進行租佃,朝廷覆准「福建台灣各番鹿場閒曠地方可以墾種者,令地方官曉諭聽各番租與民人耕種。」因此,漢人取得土地的方法時常是以租佃方式進行,即表面上是番產,實際上土地卻是由漢佃掌控。逐漸吸引漢移民前來拓墾。
      
    香山地區則是在康熙末年,有閩人許、晉、葉三姓人入墾,然遭遇番人抗拒,三姓人被慘殺者達十餘名,致墾務中斷一時。直到雍正年間有泉州府惠安縣人吳忠信及同安縣人吳祖入墾香山。
      
    「香山」這地名也是在這時期出現的,一說為福建惠安陳姓族人遷居到此。其族人目前大多居住在埔前聯里,於大坪頂一帶,漫山遍野無名花草盛開,薰芳馥郁,故名香山。另一說自鹿仔坑秀才林秀春,傳云:香山往昔為竹塹番棲住地,漢人初來稱曰番山,後覺地名不雅,乃改稱「香山」。
      
    香山港的存在讓香山在清代有一定的位置,道光末年至咸豐年間,竹塹港已漸淤淺,而被南邊的香山港所取代。 自大陸來的商船主要停駛於香山港,再以小船轉運舊港,因此兩港常常合稱「香舊」。 其開港年代各文獻說法不一,有一說是道光五年(1825)甚至更早,《新竹文獻會通訊92號》所記載為光緒二年。 船隻往來頻繁、郊商、鄉民買賣雲集,連帶讓香山天后宮也擁有竹塹城內的信徒,一時香火鼎盛。
      
    此時,香山其他地區仍有不少熟番,依據熟番大租繳交數量可推論,在清治時期,香山地區仍有不少原住民存在。
      
    無怪乎,位於香山南端中隘里的陳金昌耆老提及老一輩告訴他,早先這一帶是「番仔庄」,「隘口」是彼此交換物品的集市之意。
     
     
    #日出日落香山觀海
      
    《新竹縣鄉土史料》中,新竹八景關於「香山觀海」的描述為:台灣鐵道驛站只有香山可觀海。
      
    現在從香山車站往外看,所見的是貫穿香山的省道中華路,很難想像在日本時代,「香山觀海」為八景之一。其實海埔新生不過是國民政府來到台灣這幾十年的事,香山火車站前轉角朝山里的陳漢卿阿伯亦在訪談中提及,過往的中華路是石頭路,路旁滿是竹林、林投樹,於朝山活動中心旁,甚至可以在道路間看到堤防。
      
    由日治二萬分之一台灣堡圖(明治版,1898)與Google地圖(2017)的套疊可得,過往的香山火車站離海岸不過一百多公尺。
      
    昭和七年(1932)後因戰爭因素,總督府停止海峽貿易,香山港轉為以漁業活動為主。
      
    大正13年(1924)碑圳公有化政策實施後,將既有何勝圳改建延伸至香山地區,末代圳長何汀甫捐出,由政府擴大整治,原先命為昭和圳,後考慮居民習慣的稱呼,更改為汀甫圳。汀甫圳引頭前溪水,流經十八尖山腳下,過香山地區入海,是竹塹東南隅的重要灌溉水源。可見香山當地水脈無法提供足夠的灌溉水源,只好遠從十幾公里外的頭前溪引水灌溉。從汀甫圳的修築年代研判,香山地區的大規模水田化,可能遲至日治中期才發生。
      
    而汀甫圳未及之區域,則多靠水塘,或是旱田耕作,在香山地區,台灣製糖株式會社擁有大片甘蔗田,五分車鐵道一路從新竹糖廠延伸到香山以及苗栗竹南一帶。也因此,香山在日本時代的都市規劃中,是作為新竹州的糧倉與後花園。
     
     
    #國民政府在台灣
      
    香山在此時期面臨了三次的行政區劃重大變更。
      
    先是戰後新竹州解體,1946年,國民政府將原日治9轄區整併東、西、南、北、香山等5區,並將新竹縣竹東區、竹東鎮、寶山鄉併入新竹市竹東區和寶山區,新竹市當時為全台九個省轄市中面積第二大市(僅次於屏東市)。
      
    二於1950年,台灣調整行政區劃,省轄新竹市被撤銷降級,和新竹縣合併,成為新竹縣轄的新竹市。香山、竹東、寶山成為新竹縣轄鄉鎮,原省轄東西南北四區整併為新竹縣轄市,設縣政府於今市政府。
      
    直到1982年,新竹縣市分治,新竹市(升一級回來)和新竹縣分離,縣政府遷至竹北。新竹市與香山鄉合併升格為省轄市,香山鄉改為香山區,才成為今天的樣貌。
      
    民國40年初,有鑒於相思樹經濟價值菲薄,大量農民隨當時風潮所趨改種荔枝。民國56年時,曾經一度盛行栽植洋菇,由食品工廠收買製造罐頭外銷,賺取不少外匯。民國50年台灣玻璃奠基設廠,帶動大同磁器、中台興、美爽爽等廠商前來投資。民國63年都市計畫規劃出香山工業區;民國67年朝山都市計畫實施。 許多耆老也在這段時期,因工業區的興起,選擇棄農從工。
      
    1940年代至1966年間,沿海浮復地急速陸化成為海埔新生地。香山本為港泊地,容易變遷,一旦潟湖地形變化或淤淺,港口機能即迅速衰頹,必須另尋泊地取代。歷史上的香山港泊地一直在頂寮、下寮、汫水港、鹽水港、內湖等地擺盪,而最後以潟湖陸化終結。
      
    幸好,潟湖區是優良的漁場,沿岸漁業成為當地居民重要產業活動,挖公呆、養蚵是許多耆老的共通記憶,香山海域養殖牡蠣的時間更是超過百年,卻因「綠牡蠣事件」重創養蚵業,2004年底,根據台灣大學海洋研究所老師林曉武的研究報告,新竹香山一帶的牡蠣銅含量高達1000ppm,是世界平均標準的40倍以上。造成當地牡蠣銷售量嚴重下滑。然政府期間並無積極作為,一直到2009年,漁業署才陸續收購銷毀並禁止養殖。
      
    一個百年產業,因工業污染而沉寂,農地也逃不過同樣的命運,2001年到2006年間「鎘米事件」,受汙染面積共約33公頃,主要分布於浸水里和樹下里;肇因為汀甫圳的牛埔溪支線及八輪支線流經香山工業區,水源受到工廠排放水污染。雖然92年9月15日新竹香山區浸水社區部分區域(約3.2公頃)已完成改善並解除列管。 但地方的恐懼仍未消失,在訪問的過程中,仍會聽到地方耳語-刺鼻氣味、圳裡突兀的顏色和油汙…,香山工業區在面臨傳統產業出走後沒落,原有的農、漁業也受到損傷,擁有豐富生態的濕地與丘陵綠意的香山,該如何尋找新的出路?這也是我們在訪談的過程中,最常聽到的耆老擔憂,該如何讓子孫留在香山?
     
     
    #看不見的城市
      
    時光荏苒,地景更迭。
      
    義大利名作家卡爾維諾在《看不見的城市》的「城市與記憶之三」說過;「當來自記憶的浪潮湧入,城市就像海綿一樣將它吸收,然後脹大。」
      
    透過與耆老的訪談,屬於香山的共同記憶於焉展開、往外延伸,景色、聲音、心情的記憶,相同的事件、相異的感受…,記憶隨著時間被型塑或保有原貌。百年香山,存在於耆老的口中和老照片裡,我們紀錄、串聯、想像。
     
    或許,耆老訪談的意義就在這裡了吧!透過地方人的回憶,見證香山的興衰。
     
    或許,我們都存在於某個看不見的城市,找尋自己的城市。
     
     
    ————
    註釋和參考書目都在書中。
    照片是回母校盪鞦韆,以前是輪胎泥土地。

  • 屏東長治農地買賣 在 屏東新聞 PT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6-28 1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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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濫採砂石農地坑洞未回填解除列管 今年度起課徵地價稅

    屏東縣過去有不少鄉鎮農地因濫採砂石形成坑洞,經縣府輔導所有權人進行回填,目前尚遺留140處坑洞未處理,由於這些遭列管的農地坑洞,中央已函示未解列前不得核發農業使用證明書,且不得認定作農業使用,今年度並將開始課徵地價稅,縣府呼籲所有權人應儘速完成回填並向縣府申請解除列管,以維護權益。

    縣府水利處表示,縣內因盜濫採砂石形成的坑洞,因分布四散且地處偏僻,過去曾遭傾倒垃圾、棄土及廢棄物等,成為屏東土地的痛,為防止土地所有權人隨意回填坑洞,地主在申請解除列管時,縣府成立的跨局處小組會先進行測量及土壤重金屬檢測,回填土方須符合污染管制標準才會同意解列。

    縣府統計,縣內5年前因盗濫採砂石形成的坑洞有238處,經過這幾年輔導回填,目前還遺留140處坑洞,面積約130公頃,這些列管的農業用地分散在萬丹、內埔、里港、長治、高樹、新埤、新園、枋寮、潮州、萬巒、鹽埔及南州等12個鄉鎮,以屏北地區的高樹、鹽埔與里港鄉佔大多數。

    其中高樹鄉遭盗採的35處國有地坑洞,佔地約37.1424公頃,經縣府與國有財產署合作,利用水利署疏濬後土石方完成回填後,由於現有土地貧瘠且無水利設施可供農業種植利用,縣府已打造全台第一處以採砂坑洞回填的太陽能光電示範區。

    縣府財稅局指出,去年8月財政部賦稅署檢送「陸上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計畫」,該計畫規定,坑洞土地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在完成解除列管程序前,不得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且不得認定作農業使用,非屬田賦課徵範圍,應課徵地價稅。

    也就是說,這些因盜濫採砂石遭列管的農業用地,今年度前沒有完成解除列管程序,將開始課徵地價稅,期間土地若有買賣或移轉,也將因沒有農業使用證明書,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縣府呼籲遭盜濫採砂石列管的農業用地,所有權人應儘速進行回填並向縣府申請解除列管,以維護自身權益。民眾可向各鄉鎮公所農業課或縣府水利處查詢,確認所有土地是否為列管之農業用地。

  • 屏東長治農地買賣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5-11-26 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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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時報社論 民眾有了解王如玄購買軍宅疑雲的權利

    --當年中國國民黨對蘇嘉全如何要求?今日的王如玄是否願意仿效蘇嘉全放棄應該放棄的?

    二○一六年總統選舉在三個主要政黨的副手確立後,可以說開始進入了決戰場。副總總統固為備位元首,不像總統那般動見觀瞻,但人格操守無論如何是選民檢驗候選人的最起碼的標準;透過副手更可以檢驗總統候選人在用人方面的能耐。一般社會很在意,都會認為,惟有確認了候選人的人格與操守後,再談政見或其他,才有意義。而物質利益,尤其涉及公共利益或觀感的情事,即使民眾或對手陣營用放大鏡來看,都會為社會大眾所接受。同時,碰到檢驗時,候選人回應的態度與方式如何,則又是另一種檢驗的方式。

    最近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接獲民眾檢舉,質疑國民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涉嫌任公職期間,曾利用特權購買三戶軍宅,同時,王與丈夫有房,卻還住職務宿舍,有佔公家便宜之嫌。對此,王如玄的回應是: 購軍宅都向監院申報,完全合法。王如玄說,她與丈夫擁一戶軍宅,妹妹一戶,加上母親買一戶,共三戶,之後未再買賣任何軍宅。至於職務宿舍,是因為交通考量。王還辯稱,此職務宿舍破舊不堪,房舍漏水、地板破損等整修費花了她六十萬。如果以入住十年每月攤提五千元來計算,包括租金七百元、管理費一千五百二十二元、住戶分攤管理員薪水一千五百元、水電瓦斯一千六百元,及自費房屋整修。她每月住官舍要支出一萬三百二十二元。王如玄承認,多年前房屋理財時曾買下兩軍宅,賺了七百四十萬元。

    這裡很啟人疑竇的是:基層的軍人都不能買到軍宅,王如玄為什麼可以一下子買那麼多戶,還又轉賣,她的母親與妹妹是否為人頭,恐怕也值得一查。王如玄曾任公職、也是律師,她的丈夫則擔任司法院政風室處長,他們二人皆是知法的人,究竟有無涉嫌利用身分,不當購買軍宅,換取利益,宜向社會大眾做更清楚而詳細的說明,以釋大眾疑慮。

    同時,既然是職務宿舍,一磚一瓦皆是公家的,修繕也是公家的事,而擁有職務宿舍的住戶,必須將依職務的變動而遷移,王如玄何以會花六、七十萬去整修,此乃不合常理,也應一塊說明。對就是對,錯就是錯,王如玄也不需擺出自己無辜或吃虧的模樣,並為平均支付一萬三千元的月租而叫屈。這聽在那些在台北居住窄小卻支付更多房租的納稅人而言,會是難以忍受的刺激。

    而在真相未完全釐清以前,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朱立倫,也需保持緘默,不宜有指控這是民進黨的負面選舉,或抨擊的民進黨立委意在干擾選舉、傷害台灣民主等語彙。除非朱立倫敢以退出選舉來為王如玄做擔保。

    如前所言,政治人物都應被放大來檢驗,尤其正副總統。其實,二○一二年民進黨的副總統候選人蘇嘉全也曾有過被放大檢驗的經驗。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蘇嘉全被邱毅指控位於屏東縣長治鄉的住家登記為農舍且加蓋違建,此舉違法「農地農用」的規定。固然,官方出現地方與中央不同調的現象:屏東縣政府認定該農舍為合法,農委會卻有疑異。但最後,蘇嘉全仍決定召開記者會宣布,將農舍捐給屏東縣長治鄉公所,作為公益使用。

    我們認為,社會對正副總統候選人的要求特別嚴格,是正常的。而蘇嘉全模式固然對蘇嘉全個人或家庭是不公平的,但蘇嘉全最後不拘泥在法律程序或實質等問題上轉,反而贏得同僚的欣賞與選民的信任。我們建議王如玄不宜只將此案當作一種競選語言去對應,而是好好地同時由法律與政治的觀點去處理這個問題,這才會讓選舉及早回到政策辯論的軌道上來。相信,這不管對她自己、朱立倫或國民黨而言,都是比較妥當與安全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