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屏東縣都市計畫施行細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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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屏東縣都市計畫施行細則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144906718893170&set=pcb.1144907065559802&type=3&theater 準備抗議聖州企業設廠保護龍泉好山好水抗議白布條 「保護龍泉好山好水,抗議聖州設廠」採訪通知於民國1O5年...

  • 屏東縣都市計畫施行細則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6-04-29 06: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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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144906718893170&set=pcb.1144907065559802&type=3&theater
    準備抗議聖州企業設廠保護龍泉好山好水抗議白布條
    「保護龍泉好山好水,抗議聖州設廠」採訪通知於民國1O5年4月29日下午1點半假屏東縣大門口集合
    並拉抗議標語與頭挷抗議布條和呼喊抗議口號○
    第一個遭受壓迫的不公義:
    屏東縣政府內埔(龍泉地區)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配合聖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園區開發案) 】,於召開第一次說明會時(約104年11月左右),以通知程序不公義的方式運作,使得九成以上的居民皆未收到通知,完全不知道設廠一事及變更土地說明會之訊息!
    ☆依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十八條 乙種工業區以供公害輕微之工廠與其必要附屬設施及工業發展有關設施使用為主,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二十六)經由聚合反應製造樹脂、塑膠、橡膠產品之工業。
    第二個遭受壓迫的不公義:
    聖州企業在村落中的住宅區及農業區之水源地內,建造13公頃的塑膠產業園區,該園區距離民生用水鑿井抽水站僅200公尺,而屏東縣政府環保局卻函文回覆該公司產業園區設置地點非在<飲用水水源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於實際有違,該行徑明顯違法及瀆職。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二章水源管理第五條不得有污染水源水質之行為!
    第三個遭受壓迫的不公義:
    塑膠產業開發園區於計劃中提出其南端中勝路路寬為15 公尺,明顯違反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現況主要道路出口東側或南側中勝路都小於八米。
    依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第十四條 申請變更使用之土地應臨接或設置八公尺以上之聯外道路,且該聯外道路須有足夠容量可容納該開發所產生之交通需求。
    第四個遭受壓迫的不公義:
    屏東縣有高達139公頃的閒置工業用地(分布在屏東、內埔、屏南及屏東汽車專業區4處),名列全國第2,縣府城鄉發展處不但無配合經濟部針對閒置工業區強制買回之機制,或輔導企業至上述工業區,反而放任工業區閒置而不執行公權力,以協助聖州企業以較低成本購置之作法,來變相變更農業用地為工業用地進而取得工廠設置的土地。

    五個遭受壓迫的不公義:
    該廠區設置地點位於住宅區、學區、農業區及地震斷層帶旁,而住宅區、學區位於該工廠下風處,是否有涉及廣泛污染(包含空污、化學物質外洩、鋁粉塵爆、土壤、地下水等重金屬污染)、工安、地震斷層、地層下陷等等,以上危害卻隻字未提,置人民身家安全、健康及財產於不顧,此舉嚴重違反我國人權兩公約中,「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政策,所揭示賦予不容剝奪的權利原則。

    上述不公義之舉,不只發生在龍泉地區這個小村落,全台有許多鄉鎮也正面臨此等壓迫,還望能傾聽到我們偏鄉村落人民求救吶喊的聲音,來終止上述種種不公義的迫害,因為我們不要此種外來的高污染工業來帶動我們的繁榮,我們要的是發展專屬於我們自己的台灣農村文化、有機農產,讓青年返鄉再造農村新契機。
    敬祝平安健康
    大龍泉反工業區設置自救會聯盟敬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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