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屏東縣地理圖資整合系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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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屏東縣地理圖資整合系統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控告市長違反社會安寧法,都市計畫.行政不正當」記者會 採訪通知 時間: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點 地點:屏東地檢署 (屏東市棒球路11號) 訴求: 停止市公所在和平公園新建里民中心所有的工程 說明: ※108年3月9日凌晨2點30分市公所在和平公園上動工,製造轟隆噪音 違反社會安寧...

  • 屏東縣地理圖資整合系統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3-14 10: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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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告市長違反社會安寧法,都市計畫.行政不正當」記者會
    採訪通知
    時間: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點
    地點:屏東地檢署 (屏東市棒球路11號)
    訴求: 停止市公所在和平公園新建里民中心所有的工程
    說明:
    ※108年3月9日凌晨2點30分市公所在和平公園上動工,製造轟隆噪音
    違反社會安寧法。
    (一)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下罰鍰。」 (二)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本法第72條第3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屏東市公所將投入1700萬元在和平公園內興建2樓約145坪預計7月底完工。
    社區活動中心是以增加中正里、華山里里民的社區活動的空間換取/減損公園綠地、樹木的生長環境面積。依據屏東市公所興建活動中心旨意,我們從屏東縣政府建置的「屏東縣福利地圖」 (https://bit.ly/2GGvoBx),篩選兩里地理範圍內可能提供「社區活動、長照2.0服務」任一功能的開放場所,含有:社會福利館、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前兩址皆位於和平公園內)、屏東基督教醫院、屏東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社區照顧A級單位)、屏基護理之家、和平國小、台灣基督教信義會屏東教會(目前中正里社區關懷聚點使用場地)、聚樂部等至少8處場所。沒有必要再浪費錢犧牲公園綠地蓋水泥建築。
    若盤點上述空間,且社區表明仍有需求,除了市公所應說明必要興建評估數據,興建「中正里、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之決策,受〈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4條限制,應有「整體性計畫」與「應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1/2以上之綠覆地」,並備具「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計畫」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核准。
    https://www.facebook.com/pg/keeptheparkgreen/photos/?tab=album&album_id=2070428376405847
    「社區活動中心」必要興建的評估數據
    按《行政程序法》第7條,行政行為應遵循比例原則為之,其中,行政行為採取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自去年10月開始,歷經四次協商會、一次公開說明會,綠盟請求屏東市公所出示上述資料,截至目前為止,屏東市公所仍無法提出,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興建於法有據。—
    green over(Tree):表示「樹木、植栽」綠覆地
    green over(grass):表示「草地、草皮」綠覆地
    Non-GO:表示非兩項目

    圖表說明:根據綠盟採用美國國家森林局開發、臺灣農委會林試所亦引入使用的i-Tree Canopy軟體,輸入1000筆系統隨機抽樣公園場地座標檢驗公園的綠覆地。數據顯示一旦興建活動中心,推估公園內綠覆率介於41.43%至44.87%之間,違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提及「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1/2以上之綠覆地」

    屏東市長 林恊松 提倡「生態城市」,卻延續前市長本案決策,砍樹,破壞綠地和樹木的生長環境來蓋水泥建築,對照3月9日在千禧公園植樹節活動上發放樹苗及草花是一大諷刺(http://bit.ly/2ETXo2z)。
     
    #30年前錯誤一犯再犯
    公園是都市之肺,是依法留設的公共空間,30年前屏東市公所違背公園性質,在和平公園用地興建大型水泥設施,被縣長 蘇貞昌 勒令停工,綠盟呼籲市公所不要再犯下過去類似錯誤,請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迷途知返!
     
    #本案諸多法令質疑,#裁定續建我們不服
    市長今年1月17日才在「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協商會上,向綠盟成員承諾,後續處理會讓「大家心甘情願、心服口服」。日前2月21日市公所舉辦說明會,市長卻在諸多法規、行政程序質疑尚未釐清前,裁定本案續建(http://bit.ly/2U70Yvk)。截至目前為止,屏東市公所仍無法提出依法須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核准的「整體性計畫」,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興建於法。
    聯絡人:蔣月惠0936812315

  • 屏東縣地理圖資整合系統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3-14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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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告市長違反社會安寧法,都市計畫.行政不正當」記者會
    採訪通知
    時間: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點
    地點:屏東地檢署 (屏東市棒球路11號)
    訴求: 停止市公所在和平公園新建里民中心所有的工程
    說明:
    ※108年3月9日凌晨2點30分市公所在和平公園上動工,製造轟隆噪音
    違反社會安寧法。
    (一)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下罰鍰。」 (二)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本法第72條第3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屏東市公所將投入1700萬元在和平公園內興建2樓約145坪預計7月底完工。
    社區活動中心是以增加中正里、華山里里民的社區活動的空間換取/減損公園綠地、樹木的生長環境面積。依據屏東市公所興建活動中心旨意,我們從屏東縣政府建置的「屏東縣福利地圖」 (https://bit.ly/2GGvoBx),篩選兩里地理範圍內可能提供「社區活動、長照2.0服務」任一功能的開放場所,含有:社會福利館、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前兩址皆位於和平公園內)、屏東基督教醫院、屏東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社區照顧A級單位)、屏基護理之家、和平國小、台灣基督教信義會屏東教會(目前中正里社區關懷聚點使用場地)、聚樂部等至少8處場所。沒有必要再浪費錢犧牲公園綠地蓋水泥建築。
    若盤點上述空間,且社區表明仍有需求,除了市公所應說明必要興建評估數據,興建「中正里、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之決策,受〈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4條限制,應有「整體性計畫」與「應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1/2以上之綠覆地」,並備具「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計畫」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核准。
    https://www.facebook.com/pg/keeptheparkgreen/photos/?tab=album&album_id=2070428376405847
    「社區活動中心」必要興建的評估數據
    按《行政程序法》第7條,行政行為應遵循比例原則為之,其中,行政行為採取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自去年10月開始,歷經四次協商會、一次公開說明會,綠盟請求屏東市公所出示上述資料,截至目前為止,屏東市公所仍無法提出,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興建於法有據。—
    green over(Tree):表示「樹木、植栽」綠覆地
    green over(grass):表示「草地、草皮」綠覆地
    Non-GO:表示非兩項目

    圖表說明:根據綠盟採用美國國家森林局開發、臺灣農委會林試所亦引入使用的i-Tree Canopy軟體,輸入1000筆系統隨機抽樣公園場地座標檢驗公園的綠覆地。數據顯示一旦興建活動中心,推估公園內綠覆率介於41.43%至44.87%之間,違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提及「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1/2以上之綠覆地」

    屏東市長 林恊松 提倡「生態城市」,卻延續前市長本案決策,砍樹,破壞綠地和樹木的生長環境來蓋水泥建築,對照3月9日在千禧公園植樹節活動上發放樹苗及草花是一大諷刺(http://bit.ly/2ETXo2z)。
     
    #30年前錯誤一犯再犯
    公園是都市之肺,是依法留設的公共空間,30年前屏東市公所違背公園性質,在和平公園用地興建大型水泥設施,被縣長 蘇貞昌 勒令停工,綠盟呼籲市公所不要再犯下過去類似錯誤,請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迷途知返!
     
    #本案諸多法令質疑,#裁定續建我們不服
    市長今年1月17日才在「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協商會上,向綠盟成員承諾,後續處理會讓「大家心甘情願、心服口服」。日前2月21日市公所舉辦說明會,市長卻在諸多法規、行政程序質疑尚未釐清前,裁定本案續建(http://bit.ly/2U70Yvk)。截至目前為止,屏東市公所仍無法提出依法須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核准的「整體性計畫」,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興建於法。
    聯絡人:蔣月惠09368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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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09 09: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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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和平公園護綠聯盟
    「抗議市公所犯30年前錯誤,破壞和平公園綠地」記者會
    採訪通知
    時間:2019年3月9日(六)10點
    地點:屏東市廣東路、勝利東路路口(千禧公園)人行道上
    訴求:「維持綠地,取消工程」,請市公所不要再犯30年前錯誤

    說明:
    屏東市市長林協松今年1月17日才在「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協商會上,向屏東和平公園護綠聯盟成員承諾,後續處理會讓「大家心甘情願、心服口服」。日前2月21日市公所舉辦說明會,市長卻在諸多法規、行政程序質疑尚未釐清前,裁定本案續建。截至目前為止,屏東市公所仍無法提出依法須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核准的「整體性計畫」,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興建於法有據。
    市長提倡生態城市,卻延續前市長本案決策,破壞綠地和樹木的生長環境來蓋水泥建築,對照植樹節活動發放樹苗及草花是一大諷刺。公園是都市之肺,是依法留設的公共空間,30年前屏東市公所違背公園性質,在和平公園用地興建大型水泥設施,被縣長蘇貞昌勒令停工,綠盟呼籲市公所不要再犯下過去類似錯誤,請市公所迷途知返,共創環境、社區、公所三贏。

    活 動 聯 絡 人:蔣月惠 0936-812-315
    新聞媒體聯絡人:陳品君 0928-352-858

    新聞稿:市長重視生態城市,請同樣重視和平公園綠地
    屏東市市長林恊松今年1月17日在「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協商會上向屏東和平公園護綠聯盟成員承諾,本案後續處理會「經過大家心甘情願、心服口服」。然而2月21日本案說明會上,市公所不僅沒有釐清諸多「法規、行政程序」質疑,會中也沒有積極促成良性對話朝向「解決爭議」,更在會末宣布本案「擇日開工」。此番結果不僅背離市長施政方向,更激起社區民眾對立。
    市長提倡「生態城市」,卻延續前市長本案決策,破壞綠地和樹木的生長環境來蓋水泥公園,對照植樹節發放樹苗及草花是一大諷刺。公園是都市之肺,是依法留設的公共空間,屏東市公所在30年前違背公園性質,在和平公園用地興建大型水泥設施,被縣長蘇貞昌勒令停工,綠盟呼籲市公所不要再犯下過去類似的錯誤。
    公權力傲慢!市公所迄今無法答覆法規與行政疑義
    綠盟支持「反映地方需求、維護環境品質、符合法規行政」的活動中心,本案存有諸多疑義,包含:
    (一) 「社區活動中心」規劃,發包前未徵詢社區居民意見
    本案自2018年8月3日第1次招標,歷經6次招標決標。建案名為「社區活動中心」,實際上附近居民在本案發包前根本沒有被徵詢、參與過一場規劃說明會。根據我們從11月開始實際拜訪公園附近超過300位居民,有一半以上的居民還是經由我們告知才知道這裡要蓋活動中心。

    (二) 缺少「社區活動中心」必要興建的評估數據
    按《行政程序法》第7條,行政行為應遵循比例原則為之,其中,行政行為採取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社區活動中心是以增加中正里、華山里里民的社區活動的空間換取/減損公園綠地、樹木的生長環境面積。依據屏東市公所興建活動中心旨意(附件一),我們從屏東縣政府建置的「屏東縣福利地圖」 (https://bit.ly/2GGvoBx),篩選兩里地理範圍內可能提供「社區活動、長照2.0服務」任一功能的開放場所,含有:社會福利館、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前兩址皆位於和平公園內)、屏東基督教醫院、屏東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社區照顧A級單位)、屏基護理之家、和平國小、台灣基督教信義會屏東教會(目前中正里社區關懷聚點使用場地)、聚樂部等至少8處場所。
    市公所須盤點公園週邊如上述類似可租用的公私有場所,以及公部門現有資源是否已經充分使用?是否目前已善盡現有設施且不敷使用,才需另興建活動中心?如上述問題均未經評估即動工,則興建活動中心所欲達成之目的,以及其所造成綠地被破壞之結果,兩者相較顯失均衡。
    (三) 缺少「整體性計畫」文件資料向縣府申請核准
    若盤點上述空間,且社區表明仍有需求,除了市公所應說明必要興建評估數據,興建「中正里、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之決策,受〈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4條限制,應有「整體性計畫」與「應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之綠覆地」,並備具「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計畫」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核准。(本案質疑詳請請見:http://bit.ly/2U70Yvk)


    自去年10月開始,歷經四次協商會、一次公開說明會,綠盟請求屏東市公所出示上述資料,截至目前為止,屏東市公所仍無法提出,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興建於法有據。而根據綠盟採用美國國家森林局開發、臺灣農委會林試所亦引入使用的i-Tree Canopy軟體,輸入1000筆系統隨機抽樣公園場地座標檢驗公園的綠覆地。數據顯示一旦興建活動中心,推估公園內綠覆率介於41.43%至44.87%之間,違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提及「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1/2以上之綠覆地」(附件二)。
    請市公所迷途知返,共創環境、社區、公所三贏
    市長林恊松提倡生態城市,卻延續前任市長本案決策,破壞綠地和樹木的生長環境來蓋水泥建築,對照今天發放樹苗及草花,是一大諷刺。公園是都市之肺,是依法留設的公共空間,屏東市公所在30年前不顧民意,違背公園性質興建大型水泥設施,施工進度超過一半被屏東縣長蘇貞昌勒令停工,請屏東市公所不要再犯下過去類似的錯誤。
    公園是依法留設的公共空間,除了提升市容景觀、增進市民休閒空間,也有助於減緩都市因建物環繞造成的悶熱。綠地環境與社區照顧政策一樣重要,如同紀錄片導演柯金源所言「這一代人做決定的時候,要能思考後代生活、健康問題──現在就用完了,以後你的子孫怎麼辦」?
    不久前,仁愛路、勝利路交叉口段的屏東公園一角拆除地上物,增添綠地綿延,視野開闊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然而屏東縣民同時也可能面對矗立30、50年水泥環抱的半封閉和平公園空間,隨之而來的社會安全疑慮,令我們不敢細想。我們呼籲屏東市公所迷途知返,共創環境、社區、公所三贏。
    新聞媒體聯絡人:陳品君 0928-352-858

    「抗議市長黑箱作業,破壞綠地,硬蓋水泥叢林」記者會
    採訪通知
    時間:2019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10點
    地點:屏東市廣東路,勝利東路十字路口
    千禧公園的人行道上
    當天記者會 ,數十人頭挷抗議白布條,手拉長抗議布條, 舉牌並 高喊抗議標語。
    訴求: 維持綠地,取消工程
    市長重視生態城市 ,卻是破壞綠地 ,砍樹蓋水泥公園, 目前正發放植樹 ,是一很大諷刺。
    說明:2019年2月21日10點,市公所說明會,有關,屏東市和平公園新建中正里、華山里社區聯合活動中心案,屏東市公所當天舉辦說明會,贊成、反對的里民對立,市長林恊松裁定續建。
    並說這是前市長已經發包的工程, 多數里民都不清楚的情況之下 ,要硬幹 ,這是一種強姦的行為。
    附近有社會福利館,長青文康中心,學校。 現在已經是少子化,勿需浪費公帑興建一千七百多萬,重疊性的里民活動中心,破壞公園綠地。
    聯絡人蔣月惠09368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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