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少數股東權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少數股東權益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少數股東權益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少數股東權益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Gamma 美股科技投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Podcast更新了】 #菜雞變司機 EP3:為什麼不該拿學校教的東西來投資?你只要學會這些就不用花大錢去上 ___ 了!(會計篇) 🎙️ Podcast 連結:https://gamma.soci.vip/ 📩 免費電子報訂閱: https://bit.ly/39U5HKw ✍🏻 分析全文:...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21)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林佳龍委員所提的法案「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讓民眾隨時可免費收看所有數位無線電視台及推動系統台公司化經營。林佳龍委員表示,通訊傳播政策必須從消費者角度出發,讓消費者享有閱聽質與量的選擇權。 林佳龍委員在提案說明中表示,這是一條專門爭取消...

少數股東權益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6-17 00:23:41

立即Follow @businessfocus.io 【REITs守則】證監會建議修訂REITs守則,放寬投資彈性及借貸上限 . 證監會就修訂《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建議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目的是讓香港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進行投資時有更大靈活性。建議修改包括包括容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

少數股東權益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8:48:55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2/29-3/6 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終結月經貧窮!蘇格蘭開首例 免費提供生理用品  蘇格蘭在 2018 年即在學校提供免費女性生理用品,此政策在 2020 年 2 月底擴大提供對象至所有生理女性,以 112 票贊成、0 票反對通過《蘇格蘭月經產品免...

少數股東權益 在 邱琝蓁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14 13:44:16

有一個做了廿多年生意的朋友問我👨🏻‍💻 環保超市33年業務持續增長 2017年全球20億美元營業額 那麼勵害 為什麼不上市?🤔 1⃣️公司沒有任何負債 根本不需要靠上市進行融資來擴大規模💁🏻‍♀️ 2⃣️一但上市 最大的利益一定是掌握在股東手裡 被剝削的一定是普通老百姓 環保超市是和消費者合作 不...

  • 少數股東權益 在 Gamma 美股科技投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4 2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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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dcast更新了】
    #菜雞變司機
    EP3:為什麼不該拿學校教的東西來投資?你只要學會這些就不用花大錢去上 ___ 了!(會計篇)
    🎙️ Podcast 連結:https://gamma.soci.vip/
    📩 免費電子報訂閱: https://bit.ly/39U5HKw

    ✍🏻 分析全文:https://gamma.to/notes/RlQonteyuo9mfv8Lxd2Y

    🔖 各位投資人要謹記於心的是,會計學、金融、稅務等知識都只是投資的基礎,投資有 99% 的時間都應該花在了解一間公司的商業本質、產業狀況和了解自己在公開市場中參與的賽局(誰是你與你對做的對手,為什麼你比對方更有優勢)。這些知識都只是基礎中的基礎,了解這些知識後並不會給你任何投資上的優勢(因為公開市場上的投資人都知道這些基礎知識了)。

    🔖 會計學 (Accounting):在學校,你會學到複式簿記 (Double bookkeeping)、損益表 (Income Statement)、資產負債表 (Balance Sheet)、現金流量表 (Cash Flow Statement) 和成本會計 (Cost accounting),也可能會在更進階的課程中學到移轉訂價 (Transfer Pricing)。
    成本會計和移轉訂價只對那些在大公司會計部門工作的人是重要的,負責這些工作的人會獲得他們應得的報酬。但是對於一般公司投資人而言,這兩個可以說是最沒有用處的知識。

    🔖 1. 資產項目 (Assets)
    -現金與約當現金 (Cash & Cash Equivalents):有價證券 (Marketable Securities,市場流動性高的證券) 與現金沒有任何差別,所以有價證券被當成現金與約當現金。

    -應收帳款 (Account Receivable):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應收帳款可以透過 Factoring 來改善現金部位。

    -存貨:有許多方法可以來計算存貨,比如說先進先出法 (First In, First Out - FIFO)、後進先出法 (Last In, First Out - LIFO) 和移動平均法,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項目。但你如果你不是從事不良資產投資的話,那麼不用去在意這些不同的方法。

    -淨土地、廠房和設備 (Net PPnE):資本支出 (Capex) 花出去後就會變成這個項目。這個項目可以被質押來獲得優惠利率的有擔保借款。

    -無形資產 (Intangibles):這可以是從軟體資本化得到的商譽 (Goodwill) 或是來自併購行為的商譽。當資產負債表上有這個項目,攤銷 (被當做支出) 不會影響到現金流,所以當你發現一間公司有很龐大的無形資產和攤銷項目時,你應該要去觀察這家公司的 EBITDA 或是 EBITA (因為兩者都是計算攤銷前盈餘),把這兩個當成產生現金流能力的替代指標會是更好的觀察方式。

    🔖 2. 負債項目 (Liabilities)
    -應付帳款 (Account Payable):需要付出去的款項。

    -債務 (Debt):這個項目是從銀行借來的資金或是透過公司發行公司債所獲得的資金。這個項目在計算淨負債時很重要。

    -財務租賃 / 營運租賃 (Financial Leases / Operating Leases) :這兩個項目是否該被歸類成負債是有爭議的。但 Gamma 通常只要這兩個項目出現在資產負債表,就會把這兩個項目當成負債。

    -遞延營收 (Deferred Revenue):這個項目對於 SaaS 公司而言通常是很重要的指標,可以當成在滿足客戶需求前,客戶所做出的訂單,並當成未來的債務。這是一個營收的領先指標,所以追蹤一家公司的遞延營收在預測未來的營收上是很重要的。

    🔖 3. 權益項目 (Equity)
    -少數股東權益 (Minority Interest):這是由少數股東所持有的股東權益,這大部分是由母公司所持有。

    -股東權益 (Shareholder equity):這個項目只對一些很看重資產負債表的商業模式才重要(例如:金融機構就需要去注意的數字),因為他們被規定必須要維持一些資本項目上要求。除非你正計算一間公司在清算的情況下會如何 (商業價值是負的),不然這個項目其實不是很重要。

    🔖 你只需要搞懂這些損益表的項目
    -營收:每間公司對營收的定義都不同。當你使用一些會用到營收的指標,比如說 EV / Sales 並拿來比較多間公司,你會想要確保這些公司對於營收的定義都是一樣的。打個比方,$ADYEN vs $SQ vs $PTPL 或 $TTD vs $APPS 這兩種比較組合中,它們對於營收的定義是不一樣的,所以在兩個例子中,直接拿 EV / Sales 不會是一個估值的好指標。

    #更多內容於全文中

  • 少數股東權益 在 南南自語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02 1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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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我知道黃國昌為什麼會輸給賴中強了,這是看事情、處理事情的方法論問題。真精采,以下:

    .............................................

    黃委員國昌:(10 時 1 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國目前就少數股東權之保護,存在著嚴重規範不周的狀態。針對少數股東權之保護,世界上有兩個平行並軌的制度,一個是少數股東權的直接訴權,另一個是間接訴權,即:現行公司法第二百十四條的規定;直接訴權是讓多數股東違法執行業務的時候,少數股東的權益能夠直接透過訴訟的方式,請求回復或為其他公平的處置。

    2017 年在世界銀行所頒布的報告當中,清楚點出台灣對少數股東權的保護,在滿分 10 分的評價當中只佔 5 分,完全不及格;其他國家如:美國是 9 分,新加坡 9 分,香港 8 分,英國 7 分,其最大關鍵處在於對少數股東權直接訴權及間接訴權,兩者之間的接軌。

    本席在討論公司法修正的時候,從委員會到黨團協商,都是本著就事論事、理性、專業的態度來討論;可是剛剛民進黨黨團柯建銘總召突然莫名其妙的把第九條那樣的醜事,想要移轉焦點來抹黑時代力量提出第十一條之一。

    我在這邊要非常沉痛的講,今天立法院問政品質之所以不斷下降,法案討論的品質之所以如此低落,就是因為這樣子任意進行政治操作,如果柯總召對於直接訴權的規範有疑慮,可以去看新加坡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二百十六條及德國公司法第一百十七條,有關先進法治國家對直接訴權的介紹,國內公司法相關學者的著作也都相當的多!今天台灣的公司法治,如果要讓少數股東權的保護能夠真正達到目的,真正迎接世界潮流,請各位想一想,在過去發生的各式各樣公司舞弊案子中,什麼樣的情形下,股東所受到的損害,真的獲得補償?弄到最後都是高層人員在亂搞,所有的苦果都是股東在承受,這樣的情況必須被改正,這也是時代力量提出少數股東權益直接訴權的立法的最重要目的。謝謝。

    主席: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柯委員建銘:(10 時 5 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跟大家說明一個簡單的理論,請黃委員不要每次都把立法院同仁當作小學畢業;直接訴權、間接訴權你用的是英美法系,屬於不同體系,那是不公平侵害的救濟,你這樣子胡亂兜在一起,說得好像大家都不識字似的。

    這個條文是時代力量提出來的─公司執行業務致特定股東權益受害時得請求法院判決。要法院整天介入你們的糾紛,有沒有事實爭議也不必要。司法院說本條文要件空洞,要法院直接介
    入是不可能的事情,黃委員聽懂了嗎?保護小股東是這次公司法主要的修正,本席告訴你,保護小股東的條文,在民法、公司法裡面都有相關的規定,你不要用倒接、用回溯條款不成,就用這一條來偷渡,大家看得懂中文,請大家仔細看條文。本席說的是最簡單的道理,究竟誰在抹黑?請各位記住,在修正勞基法的時候,時代力量抹黑說 2 萬元的罰款是為了郭台銘,大家在這裡翻臉、爭吵,這次又再操作臉書,這幾天是非常關鍵,所有暗黑勢力全部出來,還登報紙運作,這些都很清楚。

    黃國昌你比較高明,廖國棟傻呼呼的,執政黨哪時候說要回溯條款,這正是騙術高明之所在!請黃國昌委員不要以為立法委員都只有小學畢業,不識字!你在這裡提世界銀行、什麼洗錢防制,要知道法體系不一樣,你在台灣拿美英法系的邏輯理論要法官直接介入所有的事情,真偽都不必管,馬上就說他侵害到我的權益,法官就要判公司重新返還!請大家看一下他的條文是怎麼寫的:命公司負責人為股東賠償。你們說要不要這一條?要吧?撤銷所有利害關係董事會之所有決議相關文字;命公司應負責返還股東所有股權。這一條大家敢嗎?

    提什麼世界銀行!英美法系跟我們不一樣,公司法、民法都修正得很清楚,究竟誰才經得起考驗!請停止抹黑!

    ............................................

    https://lci.ly.gov.tw/…/fin…/pdf/107/77/LCIDC01_1077701.pdf…

  • 少數股東權益 在 南南自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01 21: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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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黨團拼命解釋他們公司法沒有在第九條主張要"溯及既往",要有心人士不要再造謠。


    當然摟,有國昌老師等法學專家的時代力量,怎麼可能像廖國棟委員那樣直接地喊出要把"回溯"加進去法條裡呢?其實關鍵藏在當時時代力量提案增訂的第十一條之一裡。


    讓我們先來看時代力量第十一之一條長怎麼樣:

    "時代力量提案增訂第十一條之一:

    公司執行業務致特定股東利益遭受不公平之侵害,法院得依受侵害股東之請求為下列之判決:
    一、命公司、應負責之董事或其他股東為賠償。
    二、撤銷侵害股東利益之董事會或股東會之決議,或相關之交易。
    三、命公司、應負責之董事或其他股東依公平合理價格收買請求股東之全部或部分股份或出資額。
    四、命公司、應負責之董事或其他股東為一定行為或不行為。



    看出來端倪了嗎?

    本來SOGO案的關鍵,就在於李恆隆不滿徐旭東增資後,自己對於太流公司的持股比例瞬間降低到1%左右,才衍生後續對於會議記錄乃至於經濟部的公司登記之問題,如果有了時代力量這一條第十一之一,李恆隆馬上就可以以"自己的股東利益遭受不公平之侵害",利用這一條請求法院重新為自己翻案。


    這才是時代力量高招的地方,他們不跟你在第九條講"回溯",卻在第十一條偷藏一個可以讓李恆隆對於已經終局裁判的SOGO案,重新翻案的開口。


    而我們看看107年7月那時,立法院在院會處理公司法的時候,黃國昌是怎麼講的:

    "今天台灣的公司法治,如果要讓少數股東權的保護能夠真正達到目的,真正迎接世界潮流,請各位想一想,在過去發生的各式各樣公司舞弊案子中,什麼樣的情形下,股東所受到的損害,真的獲得補償?弄到最後都是高層人員在亂搞,所有的苦果都是股東在承受,這樣的情況必須被改正,這也是時代力量提出少數股東權益直接訴權的立法的最重要目的。謝謝"


    緊接著在他後面,柯總召立刻打了黃國昌的臉:

    "這個條文是時代力量提出來的─公司執行業務致特定股東權益受害時得請求法院判決。要法院整天介入你們的糾紛,有沒有事實爭議也不必要。司法院說本條文要件空洞,要法院直接介入是不可能的事情,黃委員聽懂了嗎?保護小股東是這次公司法主要的修正,本席告訴你,保
    護小股東的條文,在民法、公司法裡面都有相關的規定,你不要用倒接、用回溯條款不成,就用這一條來偷渡,大家看得懂中文,請大家仔細看條文。本席說的是最簡單的道理,究竟誰在抹黑?"


    要法院整天去介入私人公司之間的經營權爭議,這是不可能做到的,你能想像台灣股票上市公司,只要有一張股票的股東,整天去法院提告自己持股的公司對我的權益造成不公平侵害的荒謬狀況嗎?



    而黃國昌與他的時代力量打著保護少數股東的權益之名,卻沒有跟大家講這一條可以幫到李恆隆,而其實黃國昌的發言沒有講錯,因為當時李恆隆的股份在整個太流公司的比例,確實是"少數股東",只不過一般人不知道,還以為是平常在股票市場賺買菜錢的菜籃族小散戶,這就是時代力量宣傳手法高明之處,也是柯總召被攻擊的體無完膚的源頭。


    參考資料

    立法院公報第107卷第77期 https://lci.ly.gov.tw/…/final/pdf/107/77/LCIDC01_1077701.pdf

  • 少數股東權益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2-05-21 16:26:15

    今(21)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林佳龍委員所提的法案「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讓民眾隨時可免費收看所有數位無線電視台及推動系統台公司化經營。林佳龍委員表示,通訊傳播政策必須從消費者角度出發,讓消費者享有閱聽質與量的選擇權。

    林佳龍委員在提案說明中表示,這是一條專門爭取消費者福利的修法,電視服務數位化在今年將全面啟動,無線電視及有線電視服務數位化預計在今年7月1日及民國104年全部完成,為確保民眾免費收視無線電視服務的基本權益在數位轉換階段以及104年完成全面電視服務數位化之前,不受任何影響,而提出修法。林佳龍委員所提的修法,將來電視數位化後,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在其經營區域內應同時提供免費的社區共同天線服務,也就是協助民眾隨時、免費收視基本頻道,以及基本頻道以外無線電視服務。林佳龍委員認為這樣的修法,不但可以充分利用既有纜線及路權,避免重複建置系統造成浪費與不便,另外透過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佈設到各家戶的引入線,仍可使民眾隨時可以選擇收視有線電視付費服務或是收視無線電視的免費服務。

    101年7月1日無線電視將進入全面數位化,中部地區已率先自5月7日起關閉類比訊號,卻引發大量民眾抱怨無法收看電視。目前民眾收看數位無線電視必須加裝天線及數位機上盒,林佳龍委員認為政府基本的任務要提供免費的無線電視,作法上則可採行補助鄰里,架設社區共同天線或共同碟盤,讓民眾可以收看無線電視及衛星電視。林佳龍委員所提案修訂的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37 條就是要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必須在其經營區域內,同時提供免費的社區共同天線服務,協助民眾隨時可收看無線電視台,以落實政府推動廣電普及服務的重要義務。

    林佳龍委員的另一項修法提案是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19 條,為避免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股權過度集中在極少數人手裡,並著眼於特許的大眾傳播事業應擴大由公眾參與內部監督,實施適當的公司治理,應增訂對系統經營者股東人數的最低要 求。林佳龍委員表示,設定系統經營者股東人數的最低要 求,讓系統經營者財務公開、分散股權、公共監督,並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五條第五款「記名股東人數在一千人以上,且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百分之五十之法人以外之記名股東人數不少於五百人者。」將系統經營者的股份透明化、分散化,讓產業健全發展。林佳龍委員認為這才是解決目前紛擾的旺中案最好的方式,也是對正派的系統經營者進入市場的管道。

    林佳龍委員也詢問NCC蘇主委,今天台灣的媒體會鬼影幢幢,好像背後都是中資,長期以來去查資金的流動很辛苦,與其從錢去追不如從人去管,如果修法通過,不管外資、港資或中資都可以掌握,對NCC來說執行有沒有困難?蘇主委回答原則上贊成,但比較擔心實際上目前的業主股份狀況不是林委員修法的規範人數,最常見的是以公開發行,公開上市方式進行,但是在財務受到證券主管機關的監督精神跟林佳龍委員的修法原理是一致的。

    林佳龍委員所擬的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正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審查,若審查修正通過將進入院會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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