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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提補助金額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在內政委員會質詢了有關低收入戶租金補貼、騎樓無障礙的問題。
✅壹、租金補貼:
10902預告修正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第二、五、六條修正草案。
其中第二條讓家戶內人口範圍更明確,排除申請人配偶的直系親屬,同戶籍未成年兄弟姊妹,刪除就學和無謀生能力的限制。第六條:家庭年所得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1.5倍,放寬到2.5倍。
各縣市最高標準家庭年所得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最低生活費三點五倍之範圍內,則維持不變,。
如果依據預告標準從1.5倍提升到2.5倍計算,原本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將從每月18582元,提升到每月30970元。
我想這和總統宣示提高租補戶數,從6萬到12萬戶有關,這是正確的方向。
但有個問題我們必須誠實面對。
105修住宅法時,讓不合法房屋的現住者,可以申請租補的政策也已經落日,現行租補的制度,到底有沒有真正幫助到最低所得者。
Q1:請問低收入戶申請租補,比其他人更容易申請到嗎?
根據108第三季住宅資訊統計彙報,及107年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內政部自己的統計。低收戶數共12萬4873戶,其中無自有住宅者,共有82,729戶,大約66.3%的低收無自有住宅,這當中申請租補戶數僅16,383戶,不到兩成,
如果基於評點制,只要低收去申請都可以獲得補貼,還有八成低收未申請,當中的理由很簡單,就是這一群人根本沒辦法用現在政府發給的補貼金額,在市場商租到合法房屋。
所以,我可以合理推論,就算家戶所得標準放寬,但低收申請的人仍然只是這麼多。
這次標準的修正,其實改的是門檻,並無法解決我剛剛講的問題。雖然會有更多人達到門檻可以申請租補,不過重點還是政府要編多少算?要補貼多少戶數?因為最後進入評點,會評出優先申請到租補的對象。
影響可負擔租金有三個主要面向。
第一是所得,這個面向決定負擔能力
第二是同住的家戶人口數,這個面向決定承租建築物的面積。
第三個面向是分區,這影響到市場租金準。
所得雖已訂有標準,但我們在計算所得時,人數就直接就是乘數,未能考量規模經濟因素。
目前3000-5000的租補分級,也沒有再區分家戶人口數,而是依照市場行情將我國的縣市分成3000、3200、4000、5000四級。
Q2:依據住宅法第十一條有關租金補貼額度應該依據”居住地區租金水準、受補貼家戶所得、戶口數、弱勢身分狀況及負擔能力”於施行後兩年內,也就是108年01月11日,完成租金資料及價格收集,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之建立。請問這個基準何時可以完成?
建議內政部應該從所得、家戶人口以及市場分區,更細緻的區分,讓租補幫助到最需要幫助的人。雖然你們已經進行相關研究,但在制定標準前,本席要求一定要開再開公聽會,聽聽社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和民間住宅及社福團體的意見。
✅貳、騎樓無障礙:
騎樓的違建、占用和停車問題,一直是輪椅族和娃娃車很大的困擾。
雖然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4條規定,騎樓要符合無障礙相關法規。
市區道路條例,第9條有騎樓整平規定,第33-1條更有5000-25000罰鍰。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有騎樓為供公眾通行及劃設行人行走的定義,並於第82條有占用時,處1200-2400罰鍰。
營建署為了鼓勵騎樓整平,也制定107-109提升道路品質-推動騎樓整平計畫。你上周五有回答前瞻也匡列一意讓縣市政府申請改善。
我覺得,有個縣市的做法相當值得參考,那就是台南市。
101年,台南市政府當時推出”騎樓暢通計畫”。強化「1.5 米最小人行寬度」, 在維持騎樓暢通原則下,尊重住家停車或做生意的需求,在騎樓劃設「正綠色整齊線」,使民眾能有所依循。
這是一個很人性的變通作法,可以兼顧屋主的傳統習慣和用路人的需求。營建署可以朝這個方向,規劃看看,補助改善經費之外,一定要有處罰、績效考核以及民眾檢舉專線的設置,否則錢再怎麼補助,騎樓永無整平的一天。這件事可以請徐部長承諾於六個月內研議一個處理方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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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提補助金額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休耕補助 不該走回頭路
李登庸/自然農法農場負責人(東縣長濱) #休耕 #限水 #農業
由於石門水庫缺水,農委會已發文通知地方政府變更休耕活化政策,為可連續補助休耕兩期作,農民一片譁然。這個政策改變對一般民眾可能無足輕重,可是影響卻深遠。本人投入農業多年,休耕政策讓我感觸良多。
基本上,耕作的農民不等於地主,休耕補助卻只補助地主。據聞過去兩期休耕補助的年代,補貼金額每年高達百億;在陳保基主委任內的休耕活化政策,改為一期耕作農田,得申請一期休耕補貼,解決政策財政漏洞,然而休耕補貼的變革,仍然沒有改變地主想要多領補貼的事實。
其次,休耕活化確實讓有志於農業者可租到農地,然而一期休耕的補貼金額提高了農地承租的費用。如果改回兩期休耕補貼,會造成地主只想申請補助,農民有地卻租不到的現象。農地被荒廢、無人從事生產,我們並不想要這樣的景況重現。
農委會提出的缺水問題,現有的轉作補貼,已有針對雜糧、地方特產的生產進行補貼,而這些農產品需水量不如水稻那麼大,其實已經實現了透過補貼鼓勵農民減量用水的訴求,政府要做的是,加強宣導與輔導農民轉作需水量少的作物。
老農派反對者提出,取消休耕政策犧牲老農權益。其實他們沒有把老農與非老農區分開,老農資格可以透過地方政府(農會)調查列冊,給予社會福利性質的補償,可剔除許多非農民的農地持有者領取補助。
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著重在鼓勵農企業經營者,有單一農產項大面積種植的門檻,並非適合所有農業從業人員,它不能真正解決農地未被活化的問題,政策中的「離農補貼」也因為申請門檻高,不能有效彌補老農權益被犧牲的遺憾。
納稅人需瞭解,我們所繳納的稅被拿來鼓勵地主「不耕作」,讓他們坐領政府補貼,這是不公不義的政策。回過頭來想想,這樣政策的合理性,當初政府為了將農用水移作工業用途,而制定休耕補助政策;開始執行後,就一發不可收拾,因為有錢可領,誰還要耕作呢?卅年來造成了糧食安全問題,農業用地被棄置汙染也日益嚴重,而政府卻一直拿納稅人的錢做不正確、不合理的投資。即使政策被改為一期耕作一期補貼,仍舊是不合理的政策。
那政府的農業投資應該做什麼呢?我們要知道不論經濟如何發展,地小人稠的台灣可使用的資源少之又少,環境與生態是永續經營的關鍵。政府應鼓勵有機農業,鼓勵地主租給有機農業耕作者,讓原本補貼休耕的錢,轉投資在有機農業技術研發與相關產業,以及補貼有志於從事有機農業的相關人士,這才是正向的補貼政策。
小人提補助金額 在 邱靖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此次臨時會我們在9/18也針對「營養午餐」建議縣府參考苗栗縣政府作法,改善營養午餐品質提出有效解決方案。我們希望縣府儘速全面調查並提出方案!
直至目前為止,已接獲各校許多家長陳情,因營養午餐品質不佳,家長無法安心,希望全面使用安心蔬菜及非基改食品。然縣府以貧富差距為由,尚不願調整全面營養午餐免費政策,也因財政狀況,暫時無法提升營養午餐補貼金額,在有限預算下,實在不足以提供學童品質與食用安心之營養午餐,在教育預算上也排擠其他教育經費。
同樣面臨財政困難與營養午餐問題的苗栗縣府,在提案通過後於今年3月進行全縣的家長問卷調查,問卷內容如下:
A、午餐費提升到40元,由縣府及家長各負擔20元。
B、維持縣府補助32元〈三菜一湯〉,請家長繳費100元/月補助副食品的採購。
C、維持原案,32元持續。
投票結果A、C支持比例差不多,故再針對A、C兩個方案調查。最後結果有76%贊成A案,再邀請學校代表和家長會、教師會代表,經全體家長同意,於本學年度起改由採縣府、家長各負擔每餐20元方案。而針對貧富差距問題,苗栗縣制定《經濟弱勢學童補助的作業要點》,由老師認定經濟弱勢的學童可做全額補助。
苗栗提供免費營養午餐國小32元/人,國中33元/人,國中小人數近7萬人,實施後幫苗縣政府的營養午餐經費由4億多元減至2億5千多元。反觀新竹縣府,免費營養午餐國小32元/人,國中35元/人,國中小人數近5萬5千人。
且由中國時報104年7月14日統計各縣市政府負債一覽表,新竹縣負債總額283億元,財政狀況相似於負債總額398億元的苗栗縣府,新竹縣府若仿傚苗栗縣府作,以新竹縣營養午餐供應人數換算大約能為政府省下1億1千多元的營養經費。在此建議縣府,能仿效苗栗縣府作法,解決營養午餐品質與財政吃緊的狀況,並將結餘後的營養午經費限定挪於維護各校廚房設備、補充廚工人員並充實獲改善教學資源,增加教育活錢,也能彌補縣內教育資源長期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