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寺廟登記 費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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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寺廟登記產品中有2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裁判時報第106期 📌法院職務上已知之事實與辯論主義/陳瑋佑(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民事訴訟法第278條第1項、第2項本文分別規定:「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前項事實,雖非當事人提出者,亦得斟酌之」。因二者之規範機能並不完全相同,故可稱前一種事實為「狹義職...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民政局(3/17)】 #桃園市土地公廟用地合法化 台灣土地公廟密度最高的地方,就在我們桃園區,共有兩百多座的土地公廟,其中多數為未完成登記的宮廟,也有許多座落於公有地上,屬於佔用公有土地的狀況,以致無法順利辦理寺廟登記。 因此智翔也建議,請民政局協助這些位於公有地的土地公廟來...

  • 寺廟登記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06 07: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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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時報第106期 📌法院職務上已知之事實與辯論主義/陳瑋佑(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民事訴訟法第278條第1項、第2項本文分別規定:「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前項事實,雖非當事人提出者,亦得斟酌之」。因二者之規範機能並不完全相同,故可稱前一種事實為「狹義職務上已知事實」,而稱後一種事實為「廣義職務上已知事實」。
     
    陳瑋佑副教授在本文先由辯論主義之第一命題建構「廣義職務上已知事實」之概念,再加以論述法院於本案審理過程中知悉,而未經當事人主張之事實,得否依職權加以斟酌?
     
    ✏關鍵詞:認作主張之違法、廣義職務上已知事實、緩和之辯論主義、闡明義務
     
    ✏摘要:
    Y寺廟於某年月日召開信徒大會,決議開除Z1至Z6之信徒資格,並增列Z7至Z22為Y寺廟信徒。X為Y寺廟之信徒,因與Y寺廟間就該決議之成立生效有所爭議,乃以Y寺廟為被告,起訴請求確認系爭信徒大會決議不成立,陳稱:「Y寺廟之信徒人數為31名,實際出席系爭信徒大會者至多僅為7名,而Y寺廟之信徒大會既有『出席人數應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之慣例,且內政部54年7月20日公布施行之會議規範第4條所設『各種會議之開會額數,依下列規定:一、永久性集會,得自定其開會額數。如無規定,以出席人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始得開會……』之規定,亦屬民法第1條所稱習慣,則系爭信徒大會出席人數未達最低出席人數,自無從為決議,其所為決議即屬不成立」等語。
      
    ✏試讀
    🟧本案事實
     
    Y寺廟於某年月日召開信徒大會,決議開除Z1至Z6之信徒資格,並增列Z7至Z22為Y寺廟信徒。X為Y寺廟之信徒,因與Y寺廟間就該決議之成立生效有所爭議,乃以Y寺廟為被告,起訴請求確認系爭信徒大會決議不成立,陳稱:「Y寺廟之信徒人數為31名,實際出席系爭信徒大會者至多僅為7名,而Y寺廟之信徒大會既有『出席人數應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之慣例,且內政部54年7月20日公布施行之會議規範第4條所設『各種會議之開會額數,依下列規定:一、永久性集會,得自定其開會額數。如無規定,以出席人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始得開會……』之規定,亦屬民法第1條所稱習慣,則系爭信徒大會出席人數未達最低出席人數,自無從為決議,其所為決議即屬不成立」等語。Y寺廟則以:「民法第52條第1項僅規定『總會決議……以出席社員過半數決之』,並未設最低出席人數之限制,而應認為以2人以上之出席即為已足。系爭信徒大會決議既經2名以上信徒出席所為,自非不成立」云云,資為抗辯。
     
    下級法院以「(一)按未辦理法人登記之寺廟,既有一定之辦事處及獨立之財產,並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應屬於非法人團體(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143號判例參照),其團體性與法人無殊,民法對於非法人團體未設規定,其相關類似之事項,自可類推適用民法法人或公司法有關之規定……總會之決議,乃多數社員基於平行與協同之意思表示相互合致而成立之法律行為,如法律或章程規定其決議必須有一定人數以上之社員出席,此一定人數以上之社員出席,為該法律行為成立之要件。欠缺此項要件,總會決議即屬不成立……〔Y寺廟〕係由信徒組成之社會團體,具有社團法人之性質,信徒大會係〔Y寺廟〕之最高意思機關,所為之決議性質上應可與社團總會之決議同視……得類推適用前揭民法社團法人之相關規定,據以認定該決議是否為不成立或無效。(二)查〔Y寺廟〕系爭章程第16條雖僅規定:『信徒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信徒大會。』,並未明訂信徒大會採用之議事規則為何,第24條則規定:『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另民法第52條第1項:總會決議,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以出席社員過半數決之,並無最低出席社員人數之限制(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02號判決意旨參照)……觀諸兩造可得提出之〔Y寺廟〕歷次信徒大會會議記錄……足見〔Y寺廟〕之信徒對於信徒大會開會出席人數須達一定法定數額乙節,應已有共識,並已於各次會議中確認。再審酌〔Y寺廟〕於原審答辯狀自稱:伊召開信徒大會之決議,均經全體信徒過半數之出席……故所為決議無不符章程或法令之情事等語……自堪信〔Y寺廟〕之信徒就信徒大會會議之進行,應已將會議規範前揭規定採為議事程序之準則,而決定出席人數須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始得開會,並行決議……故未達最低出席數額之信徒大會決議應認為不成立」等理由,容認X之訴。Y寺廟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0號民事判決廢棄原判決,發回原審法院。
     
    🟧判決理由
     
    「……民事訴訟法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不得斟酌當事人未提出之事實,此為辯論主義之當然結果。法院就當事人未主張之事實依職權斟酌,即有認作主張之違法。查〔Y寺廟〕為依監督寺廟條例、寺廟登記規則,向臺北縣政府辦理登記之寺廟,具有社團法人性質,為原審認定之事實。其雖得經信徒大會決議,將系爭會議規範採為會議準則,惟遍觀全卷,〔X〕並未為信徒大會已決議將會議規範採為議事程序準則之事實主張,而係主張〔Y寺廟〕之信徒大會有以『出席人數應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之慣例及系爭會議規範為民法第1條所稱之習慣等語……乃原審竟認信徒大會將系爭會議規範採為議事程序準則,信徒大會應經全體信徒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進而依次確認第1次信徒大會會議決議不成立等,不無認作主張之違法……。」
     
     
    🗒全文請見:再論法院職務上已知之事實與辯論主義之第一命題──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0號民事判決/陳瑋佑(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裁判時報第106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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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寺廟登記 在 高閔琳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21 10: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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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岡山】 閔琳3月份工作會報 – 岡山篇

    積極爭取,用心服務不間斷!

    閔琳彙整3月份在岡山區所爭取的地方建設、改善工程以及關心的議題,特向各位市民朋友報告:

    一、 #岡山河堤公園共融式遊戲場

    在去年(2020)歷經三場活動,讓大人、小孩共同設計他們心目中最理想的公園,岡山河堤公園的共融遊戲場即將要完工啟用,閔琳也在三月關心最終設計與執行的結果。

    閔琳在2014年第一任議員任內,即率全市議員之先,提出「參與式規劃」,並以歐美國家、台北市的都市更新計畫為例(https://reurl.cc/a5mX7Y ;要求市府打造特色公園,需要融入 #公民參與 、讓小朋友和不同的使用者參與規劃設計。

    強調「共融」的特色公園,最珍貴的地方在於「集眾人智慧、廣納需求、共同創造」;是社區居民、大小朋友的共同參與成就了這個結果,而非單一民代的個人意見「成功爭取」。

    岡山河堤公園遊戲場的成功改造,將是所有在地鄉親市民朋友的共同的驕傲。

    二、#推動污水下水道工程

    城市環境衛生、生活品質,閔琳積極參與岡山 #文賢市場 討論污水接管說明會,了解相關規畫、聆聽民眾意見;會後也多次舉辦會勘積極協助市民與工程單位溝通。

    三、#路平及道路設施改善

    感謝陳其邁市長的高高平政策,重視原縣地區、改善道路品質;三月份大岡山地區已有多條道路完成刨鋪改善。此外,閔琳也積極爭取大德一路、嘉興路、大遼路、白米寶米路口、嘉新西路等標線調整、反射鏡及路燈裝設等交通安全改善。

    四、關心教育、爭取校園環境及設施改善

    我與邱志偉委員協力共同爭取諸多攸關校園環境、運動設施及教學設備的改善經費(https://reurl.cc/4yvxXR );重視教育,要讓師生家長通通都能感受得到!

    歡迎大家加閔琳的 LINE(https://line.me/R/ti/p/%40minlintw) 反應,若有急事,請您致電服務處(07)626-0801;閔琳團隊一定竭誠為各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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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閔琳地方工作會報:2021.03.01-03.31》

    2021.03.02 岡山/協助道路事故處理
    2021.03.05 岡山/拕子段四處農路改善
    2021.03.05 岡山/程香路污水管工程改善
    2021.03.10 岡山/爭取大德一路276巷增設開口
    2021.03.10 岡山/爭取警悟巷增設夜間照明
    2021.03.12 岡山/爭取後紅國小通學步道
    2021.03.12 岡山/改善嘉興路停等線設計
    2021.03.12 岡山/爭取大遼路口反射鏡增設
    2021.03.16 鳥松/參與岡山焚化廠ROT招商說明會
    2021.03.19 岡山/岡山北路排水工程改善
    2021.03.19 岡山/文賢市場污水處理說明會
    2021.03.20 岡山/兆湘國小校慶
    2021.03.22 岡山/協調文賢市場及維新路污水接管
    2021.03.23 岡山/漢翔公司科技園區開發說明會
    2021.03.23 岡山/協調大智段土地廢道申請
    2021.03.24 岡山/河堤公園遊戲場改善
    2021.03.24 岡山/協助道路事故調查
    2021.03.25 岡山/爭取前峰國中化雨館步道
    2021.03.27 岡山/寺廟登記協調會
    2021.03.30 岡山/爭取白米路寶米路口增設反射鏡
    2021.03.30 岡山/爭取大德一路劃設黃網線
    2021.03.31 岡山/爭取嘉興國小電桿遷移
    2021.03.31 岡山/嘉新西路陸橋旁路燈與側溝改善
    2021.03.31 岡山/爭取公車本洲站增設候車

  • 寺廟登記 在 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3-1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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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翔的議會質詢-民政局(3/17)】

    #桃園市土地公廟用地合法化

    台灣土地公廟密度最高的地方,就在我們桃園區,共有兩百多座的土地公廟,其中多數為未完成登記的宮廟,也有許多座落於公有地上,屬於佔用公有土地的狀況,以致無法順利辦理寺廟登記。

    因此智翔也建議,請民政局協助這些位於公有地的土地公廟來租用,進而辦理寺廟登記,為長期的寺廟登記問題做解套。

    宗教科則補充說明,多數無法登記的土地公廟原因為建使照與產權問題,目前也會根據《寺廟使用市有土地處理要點》、《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來依公廟需求辦理會勘,並計算租金。

    智翔也知道兩百多座土地公廟,業務龐大,需宗教科多花費心力了。

    #桃園市立殯儀館空污管制

    殯儀館每日都會焚化金紙、庫錢,數量龐大,因此殯儀館及周邊業者在焚化時的空氣品質,對市民健康的影響不容忽視,所以今天智翔請教民政局,是否有空污處理設備、監測設備?監測項目為何? 另,當設備損壞待修時,金紙、庫錢如何焚化? 若在桃園殯儀館新增一套燃燒效率更高的設備是否可行?

    對此,殯葬管理所回覆,今年的環境監測會納入粒狀污染物、氧氮化物、一氧化碳等,相關數據會提供環保局,也都會放在網站上,但尚未有PM2.5的項目。

    而新增焚化設備一事,民政局長回覆受限於經費,向中央爭取也尚無結果,目前正進行內部檢討思考其他替代方式,研擬殯葬基金或許可行,對此智翔也建議,以殯儀館只有一套設備而言,難免有損壞維修無法負擔焚化需求的時候,若有另一套交互使用,對設備的檢修保養,進而提升燃燒效率,對減少空污也有幫助。

    #桃園大廟口派出所活用

    桃園大廟口派出所耗資1,872萬元修復,現已交由民政局管理,如何在保留歷史建物功能、結合在地信仰以及舊城區發展歷史等面向上做活用,民政局未來有無活化利用的計畫?

    宗教科回答,除了會繼續維持文資地位與維護外,也會與鄰近宗教團體合作,一樓會以諮詢做使用,二樓來策展,並辦理講習;另鄰近的商圈景點,也會結合納入,舉辦小旅行,訓練志工等,預計兩個月會有一檔活動。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https://youtu.be/M-ep8QsDq5o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 寺廟登記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3-17 17:00:15

    【智翔的議會質詢-民政局(3/17)】

    #桃園市土地公廟用地合法化

    台灣土地公廟密度最高的地方,就在我們桃園區,共有兩百多座的土地公廟,其中多數為未完成登記的宮廟,也有許多座落於公有地上,屬於佔用公有土地的狀況,以致無法順利辦理寺廟登記。

    因此智翔也建議,請民政局協助這些位於公有地的土地公廟來租用,進而辦理寺廟登記,為長期的寺廟登記問題做解套。

    宗教科則補充說明,多數無法登記的土地公廟原因為建使照與產權問題,目前也會根據《寺廟使用市有土地處理要點》、《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來依公廟需求辦理會勘,並計算租金。

    智翔也知道兩百多座土地公廟,業務龐大,需宗教科多花費心力了。

    #桃園市立殯儀館空污管制

    殯儀館每日都會焚化金紙、庫錢,數量龐大,因此殯儀館及周邊業者在焚化時的空氣品質,對市民健康的影響不容忽視,所以今天智翔請教民政局,是否有空污處理設備、監測設備?監測項目為何? 另,當設備損壞待修時,金紙、庫錢如何焚化? 若在桃園殯儀館新增一套燃燒效率更高的設備是否可行?

    對此,殯葬管理所回覆,今年的環境監測會納入粒狀污染物、氧氮化物、一氧化碳等,相關數據會提供環保局,也都會放在網站上,但尚未有PM2.5的項目。

    而新增焚化設備一事,民政局長回覆受限於經費,向中央爭取也尚無結果,目前正進行內部檢討思考其他替代方式,研擬殯葬基金或許可行,對此智翔也建議,以殯儀館只有一套設備而言,難免有損壞維修無法負擔焚化需求的時候,若有另一套交互使用,對設備的檢修保養,進而提升燃燒效率,對減少空污也有幫助。

    #桃園大廟口派出所活用

    桃園大廟口派出所耗資1,872萬元修復,現已交由民政局管理,如何在保留歷史建物功能、結合在地信仰以及舊城區發展歷史等面向上做活用,民政局未來有無活化利用的計畫?

    宗教科回答,除了會繼續維持文資地位與維護外,也會與鄰近宗教團體合作,一樓會以諮詢做使用,二樓來策展,並辦理講習;另鄰近的商圈景點,也會結合納入,舉辦小旅行,訓練志工等,預計兩個月會有一檔活動。

  • 寺廟登記 在 Meck大叔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2-23 17:09:24

    寺廟名:店仔街福德宮
    電話:02 2925-6668
    地址:新北市永和區秀朗路一段12號(鬍鬚張魯肉飯樂華店旁)
    開放時間:am07:00-pm23:00
    FB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pg/TEL29256668/
    關於:
    三百多年前,清康熙十一年,西元一六七二年,永和為「平埔族秀朗社」居所,漢人進入開墾經商後,水運通達,商船由海入台北艋舺港,直駛永和,循新店溪上溯木柵、景美、新店,永和為中途站,水路貨運集散此地,商賈接踵,逐漸繁盛,無以為名,遂以「店仔街」稱之。古云:凡有社里,必有土地神守護,謂之上公。鄉人依俗建祠護佑地方,其始、為田莊道路旁之小祠,因能顯其靈,有求必應。遂在信眾的踴躍捐助下、歷經多次翻修方有今日之勢,逐漸成為居民及往來商旅之信仰中心。 近年來店仔街福德宮殿內、光明燈殿及香客服務處,風雨剝蝕、損壞嚴重,經由管理委員會全體委員、福德基金會董事、監事,一同擬出規劃,於103年8月開始進行整修,並採納地方居民、仕紳之建議,增設文昌帝君、五路財神、三寶佛祖、以應地方所需。現今宮內設有光明燈、文昌燈、太歲燈、月老燈、財神燈、藥師佛燈、蓮花智慧燈及福壽平安燈服務信眾。 然永和店仔街福德宮因土地問題一直未能完成寺廟登記,且財團法人新北市永和區福德慈善基金會(自基金會創設至今,其資金、善款皆來自於永和店仔街福德宮)因登記之初未能與店仔街福德宮合而為一及內部改革等問題····亟待解決,遂在管理委員會全體委員及基金會全體董事共同努力下,業於106年10月30日經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核准更名為【新北市永和店仔街福德宮福德基金會】,正名之後、福德宮管理委員會須在基金會之監督下進行管理運作。 且基金會於107年10月13日第七屆第二次董事會議及店仔街福德宮管理委員會第二屆第一次臨時會議中一致通過,自107年11月開始,每年店仔街福德宮之收入須捐助新台幣柒佰萬元整予以基金會從事公益活動;並附帶通過、爾後凡以公益項目之捐款,皆須開立福德基金會之收據做為公益支出(會議記錄皆已報請新北市政府主管單位備查)。改革的路是漫長的、是艱辛的,亦會觸怒一些【覬覦寺廟利益者】。我們不在乎外界的造謠、重傷,管理委員會在此重申:店仔街福德宮內無土地可以炒作,更無房產可以收租、且無大筆捐款之收入,僅靠販售每份100、200元金紙及以米代金收入之結餘及善信大德小額捐款之累積、聚沙成塔,積極推廣公益活動。 為了傳承「福德正神」之精神,除了延續過去多年來實行的—永和區民急難救助、冬令救濟、捐助銀髮族老人共餐所需之經費、各種災難救助、捐款等,現今更增設永和區九所公立國小、國中、高中及新北市偏鄉學校之社團經費補助、獎學金、在校生急難救助、開辦永和區中低收入戶獨居長者之中秋節聯歡晚會等,並於104年新北市【八仙塵爆】捐助新台幣六百萬元整、民國105年新北市永和耕莘醫院增設心導管室捐助新台幣一百萬元整,不勝枚舉。 為了響應「環保愛地球活動」店仔街福德宮開始推行【以米代金】並逐步減少焚燒金紙,此舉既可幫助農民推銷稻米,且拜完神明後又可食用或是捐助弱勢團體,環保就是修行,一舉數得。 宮廟只是一個善心銀行,永和店仔街福德宮的職責旨在累積每一個善心人士的愛心捐款、物資,將它用在需要關懷的人、團體、學校、事件上。我們經得起考驗,這三年來我們收到的每一筆善款,累積的每一分錢,用在什麼地方,都有公開告知,歡迎您加入我們的社團、檢視我們,共同創造一個【處處有溫馨】的生活環境,期使店仔街福德宮能夠在政府及信眾的監督下永續傳承。
    #Meck大叔#店仔街福德宮#店仔街福德宮聖誕繞境活動

  • 寺廟登記 在 Meck大叔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1-29 10:15:13

    寺廟名:店仔街福德宮
    電話:02 2925-6668
    地址:新北市永和區秀朗路一段12號(鬍鬚張魯肉飯樂華店旁)
    開放時間:am07:00 - pm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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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
    三百多年前,清康熙十一年,西元一六七二年,永和為「平埔族秀朗社」居所,漢人進入開墾經商後,水運通達,商船由海入台北艋舺港,直駛永和,循新店溪上溯木柵、景美、新店,永和為中途站,水路貨運集散此地,商賈接踵,逐漸繁盛,無以為名,遂以「店仔街」稱之。古云:凡有社里,必有土地神守護,謂之上公。鄉人依俗建祠護佑地方,其始、為田莊道路旁之小祠,因能顯其靈,有求必應。遂在信眾的踴躍捐助下、歷經多次翻修方有今日之勢,逐漸成為居民及往來商旅之信仰中心。 近年來店仔街福德宮殿內、光明燈殿及香客服務處,風雨剝蝕、損壞嚴重,經由管理委員會全體委員、福德基金會董事、監事,一同擬出規劃,於103年8月開始進行整修,並採納地方居民、仕紳之建議,增設文昌帝君、五路財神、三寶佛祖、以應地方所需。現今宮內設有光明燈、文昌燈、太歲燈、月老燈、財神燈、藥師佛燈、蓮花智慧燈及福壽平安燈服務信眾。 然永和店仔街福德宮因土地問題一直未能完成寺廟登記,且財團法人新北市永和區福德慈善基金會(自基金會創設至今,其資金、善款皆來自於永和店仔街福德宮)因登記之初未能與店仔街福德宮合而為一及內部改革等問題····亟待解決,遂在管理委員會全體委員及基金會全體董事共同努力下,業於106年10月30日經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核准更名為【新北市永和店仔街福德宮福德基金會】,正名之後、福德宮管理委員會須在基金會之監督下進行管理運作。 且基金會於107年10月13日第七屆第二次董事會議及店仔街福德宮管理委員會第二屆第一次臨時會議中一致通過,自107年11月開始,每年店仔街福德宮之收入須捐助新台幣柒佰萬元整予以基金會從事公益活動;並附帶通過、爾後凡以公益項目之捐款,皆須開立福德基金會之收據做為公益支出(會議記錄皆已報請新北市政府主管單位備查)。改革的路是漫長的、是艱辛的,亦會觸怒一些【覬覦寺廟利益者】。我們不在乎外界的造謠、重傷,管理委員會在此重申:店仔街福德宮內無土地可以炒作,更無房產可以收租、且無大筆捐款之收入,僅靠販售每份100、200元金紙及以米代金收入之結餘及善信大德小額捐款之累積、聚沙成塔,積極推廣公益活動。 為了傳承「福德正神」之精神,除了延續過去多年來實行的—永和區民急難救助、冬令救濟、捐助銀髮族老人共餐所需之經費、各種災難救助、捐款等,現今更增設永和區九所公立國小、國中、高中及新北市偏鄉學校之社團經費補助、獎學金、在校生急難救助、開辦永和區中低收入戶獨居長者之中秋節聯歡晚會等,並於104年新北市【八仙塵爆】捐助新台幣六百萬元整、民國105年新北市永和耕莘醫院增設心導管室捐助新台幣一百萬元整,不勝枚舉。 為了響應「環保愛地球活動」店仔街福德宮開始推行【以米代金】並逐步減少焚燒金紙,此舉既可幫助農民推銷稻米,且拜完神明後又可食用或是捐助弱勢團體,環保就是修行,一舉數得。 宮廟只是一個善心銀行,永和店仔街福德宮的職責旨在累積每一個善心人士的愛心捐款、物資,將它用在需要關懷的人、團體、學校、事件上。我們經得起考驗,這三年來我們收到的每一筆善款,累積的每一分錢,用在什麼地方,都有公開告知,歡迎您加入我們的社團、檢視我們,共同創造一個【處處有溫馨】的生活環境,期使店仔街福德宮能夠在政府及信眾的監督下永續傳承。
    #Meck大叔#店仔街福德宮#跳加官迎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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