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審閱期意思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審閱期意思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mingmingki (ming)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預售屋契約審閱期超過5天未...
審閱期意思 在 范雲_立法委員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10-08 02:26:51
#依法封存政治檔案 #政大都說了依法配合辦理 #請國民黨不要刻意抹黑打烏賊仗 上週五促轉會 #依法封存 國民黨握有的124箱「台灣省黨部」黨史資料,裡面含有涉及黨產的日產接收、轉帳撥用、各縣市黨產、民眾服務社補繳使用補償金等檔案,政黨與政府間人事相互調用紀錄,有的檔案甚至涉及二二八事件、叛亂案件。...
去年底下了訂金20多萬
(有簽一張訂購單-紅單)
800多萬房子交屋款寫5萬
上面有特別條款
1.交付訂金起O日內簽約,並亦付應付之價款,逾期視為放棄權益。
2.簽約時,請攜帶本預約單及身份證影本與印章以憑辦理。
3.本預約訂購單,於交付訂金後,經雙方簽章後始生效。
4.買賣條件以雙方所訂房地買賣契約為準。
5.賣方負擔增值稅、外水、外電。瓦斯統籌代辦。買方負擔契稅、代書費。
到了這個月才有契約(樣本)說要審閱
去拿契約(樣本)要簽名日期
契約樣本有關坪數車位都是空白
說到時候簽約會填進去
因為從上週五去拿到現在已經超過5天審閱期
如果到時候不簽約
可以拿回去年下訂的訂金20多萬?
PS:按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及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
一、契約審閱期
本契約於中華民國_年_月_日經買方攜回審閱_日(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五日)
所以應該是至少要有5天審閱期,簽約後反悔,會無法拿回訂金及簽約金
如果超過5天反悔,尚未簽約,應該可以拿回訂金,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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