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監察院, 那決預算怎麼辦?】
上次我們談到:有些立委希望廢除監察院,另外設置「監察使」來行使監察權。
但一旦廢院,有兩個特別的組織就會面臨是否該隸屬於國會的問題。
也就是「審計部」與「國家人權委員會」。
什麼是審計部?
除了彈劾、糾舉以外,憲法還賦予了監察院「審計權」。在中央政府層級,...
【廢監察院, 那決預算怎麼辦?】
上次我們談到:有些立委希望廢除監察院,另外設置「監察使」來行使監察權。
但一旦廢院,有兩個特別的組織就會面臨是否該隸屬於國會的問題。
也就是「審計部」與「國家人權委員會」。
什麼是審計部?
除了彈劾、糾舉以外,憲法還賦予了監察院「審計權」。在中央政府層級,為了行使審計權,監察院下設「審計部」掌管審計事項。
審計,是要審查行政院的決算,也就是指針對政府已經花費的財務相關資料加以審核、分析。
而審計的目的,是要監督政府沒有不會濫用預算、提高財政效率,並在公務員在財務上有失職時,確定他們的責任。
簡單來說,就是要確保檢查政府用錢的「合法性」與「經濟性」。
審計權的存在,如同監察權的其他內涵一樣,很大一部分是在輔助國會監督行政機關。
當審計結果出爐,民意代表就能憑著這份報告,針對財務有問題的部分質詢,或在下個年度考慮刪減不必要的預算。
既然如此,審計部就歸國會就好了呀,為何在隸屬上有問題呢?
審計,要獨立嗎?
由於審計工作涉及高度的「專業性」,作成報告必須力求「客觀」,自然應該具備更高的「獨立性」。
這樣獨立性的需求,使得審計部即使隸屬於監察院,獨立於立法權外,監察委員也不能對審計人員的工作加以干涉,可以說是「比獨立更獨立」。
因此,許多國家都賦予審計機關「獨立機關」的地位,例如德國的聯邦審計院或日本的會計檢查院等。
考量到這點,立委的提案提及,可以仿效這些國家,設立「國家審計委員會」,作為獨立的審計機關。
那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部分呢?
國際趨勢下的人權機構
1993 年,聯合國決議通過「巴黎原則」,呼籲各國政府落實人權保障,鼓勵並協助設置獨立的人權機構。
雖然我們不是聯合國的正式成員,但如何使政府作為符合人權價值的國際趨勢,仍是我們必須正視的課題。
至今,台灣已經舉辦過兩次「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在結論性意見中,國際專家多次強調台灣應盡快設置獨立的人權機構,以符合巴黎原則。
也因此在 2020 年,監察院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負責調查人權侵害的事件,以及研究相關政策是否侵害人權,並提出建議。
為了維持巴黎原則,如同審計機關,也有立委提議在廢除監察院後,賦予委員會「獨立機關」的地位。
設計成獨立機關好不好呢?
說說你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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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隸屬 在 陳玉珍 珍愛金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向縣民報告系列之二
縣長連問題在哪裡都不知道,難怪執行力如此低落
針對玉珍質詢縣府執行力問題,縣府今日透過金門日報澄清,可惜並沒有針對問題釐清,竟然還說其執行率是高的、是佳的,為了讓鄉親知道真相,玉珍特別整理審計室報告重點,就金門縣政府預算執行率低落一事,再提出以下幾點說明,請鄉親公評:
一、以下引用資料均為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出版的「中華民國105年度金門縣總決算審核報告」,審計部隸屬監察院,為政府審計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主要職責為審核各級政府機關之財務收支、考核財務效能、審定決算、稽察財務上之違失、核定財務責任等。玉珍肯定審計室善盡職責監督縣府財務效能。
二、身為民意代表,監督政府施政是天職,縣議員除了訂定縣自治條例、關心縣府施政,最重要的就是監督縣政府財政收支及使用效能,玉珍也看到許多公務員盡忠職守,相信認真做事的公務員,鄉親都會加以肯定,但縣長應該虛心接受議會監督,千萬不要把民意代表的監督當作找碴。
三、以下文字均出自審計室報告,根據審計室105年度金門縣總決算審核報告,縣府的執行率確實十分低落,亟待積極改善。
1.就近 5 年度(民國101至105年度)預算賸餘及保留情形分析結果,本年度未執行之賸餘數及比率,為近5年度新高,其中縣政府主管賸餘金額最鉅,顯示預算編列未臻覈實……允宜賡續檢討強化預算執行與管考作業,以提升施政效能。(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2)
2.經分析本年度自籌財源比率較上年度之56.17%降低3.50個百分點,並較民國 103年度之66.04%降低13.37個百分點,財政自主能力呈逐年下降趨勢。(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5)
3.積極推動多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惟經費累轉以後年度執行規模仍再攀升,且待執行數為近5年度新高,為免延宕施政計畫推展時效,允應賡續研議有效改善措施,以提升施政績效。(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6)
4.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執行進度落後案件,雖檢討研議解決對策,惟部分計畫進度落後迄未能改善,亟待針對癥結原因,研謀有效改善措施,俾提升預算執行績效。(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7)
5.本年度列管計畫或總經費達5,000萬元以上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合計24項,總經費合計90億3,873萬餘元,截至本年度累計預算分配數28億3,701萬餘元,累計執行數10億8,464萬餘元,預算執行率38.23%,較民國 104 年度預算執行率42.18%為低,且有逐年降低趨勢。(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7、甲-8)
四、根據審計室報告,顯見縣府執行率低落,並不是個案問題,而是全盤性的、結構性的問題,最讓玉珍無法理解的是,當天質詢陳福海縣長時,縣長好像狀況外,竟然一直追問到底是那個案子執行率偏低?這個問題應該是全體縣民要問你的吧?人民有知的權利,請陳福海縣長說說看,如果你的執行率良好,審計室的報告為什麼寫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