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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你知道嗎? 台北市的高齡人口高達19.5%、即將邁入超高齡化社會,#北投竟還有8成的人行道還沒跟騎樓整平?! 我想很多人都對這樣的經驗不陌生: 走在台北市的街道,邊走邊注意路上的障礙物與高低起伏,一下子走在人行道上、一下子要走進騎樓裡,高高低低、繞進繞出,對許多人來說已經習以為常。 「好好走...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在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你知道嗎?
台北市的高齡人口高達19.5%、即將邁入超高齡化社會,#北投竟還有8成的人行道還沒跟騎樓整平?!
我想很多人都對這樣的經驗不陌生:
走在台北市的街道,邊走邊注意路上的障礙物與高低起伏,一下子走在人行道上、一下子要走進騎樓裡,高高低低、繞進繞出,對許多人來說已經習以為常。
「好好走在路上」應該是件稀鬆平常的事,基礎細微到根本不該成為任何人的心願,不過對許多高齡長輩及身障者而言,一出了家門,面對各種 #騎樓與人行道高低錯落 的環境,每一刻都舉步維艱,對他們而言,有一條好走、好推輪椅的路,是再重要不過的心願。
面對即將邁入超高齡化社會的台北市,人行道無障礙空間的規畫,已經刻不容緩。
然而,在審計部台北市審計處近日公布的「109年度臺北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中卻提出數據,發現台北市共有3,972 條人行道未與騎樓齊平、佔全市的26.06%。
其中,北投區以84.95%人行道未與騎樓齊平的比例, #高居全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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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之外的各個行政區,人行道未與騎樓齊平的比例全部都低於4成、低於北投區的一半,使得北投區成為了全台北市騎樓與人行道最不平、行人通行「最障礙」的行政區。
因為北市府新工處在審核報告中, #完全沒有解釋為什麼會有這麼離譜的比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方,我也再次詢問新工處。
沒想到新工處竟回答我:審核報告中引用的是100年時普查的資料,近年來已陸續改善,但因為沒有再次普查、所以資料未更新。
新工處把北投區人行空間充滿障礙的問題 #推給資料老舊,但實際上就是新工處自己沒有掌握最新資料,又沒有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與期程,完全沒有誠意面對這個問題。
台北市65歲以上長者人數已達19.5%,即將成為「超高齡化社會」,讓街道更好走、更平順、更安全,不能再等下去。
我已要求新工處重新普查、盤點目前騎樓與人行道的整平進度,針對未整平比例最高的北投區,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與期程、 #在一年內改善北投區人行道與騎樓的整平狀況。
如果有哪邊的人行道,需要調整、讓民眾更好通行,歡迎隨時跟我說,讓我們一起改造友善的人行環境,一起守護厝內序大人的笑容。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公家代訂報 報社收割成贈報】
日前高雄各地鄰里長都收到報社的廣告信,報社稱只要向區公所、里幹事登記,就可收到「免費」送報及贈品,但是經過詢問區公所之後,才知道這根本是原本每月 240 元的「辦公補助費」!預算項目不僅被變成「報費」,公家預算竟然被報社收割成「免費送報」。
鄰里長說,政策變動前,並沒有被調查需求、聽取意見,而且政策定案後,民政局也沒有先函文通知,反而是報社傳單先送來後,鄰里長才驚覺有異,報社業者居然比鄰里長還早知道民政局的政策變動,讓鄰里長非常錯愕。而且,民政局僅開放鄰里長訂購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等三家報社,缺少其他選擇也有疑慮。
民政局說,政策變動是由於曾遭審計處糾正,補助費用改由民政局統一訂報,服務處向審計處查證,里長之補助有違「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鄰長之補助也缺乏法源依據,但就算改成報費,若沒有明確的法源依據,一樣沒有解決審計部所糾正的問題!
鄰里長是第一線的公共事務參與者,確實需要較大量的新聞資訊,但隨著閱聽習慣的改變,閱讀報紙已非獲得新聞的唯一方式,網路也是獲得新聞的方式。以台北市為例,就明訂《臺北市各區公所里鄰長新聞及相關資訊取得費補助作業規範》作為法源依據,在區公所編列「里鄰長新聞及相關資訊取得費」,台北市民政局事先調查鄰里長需求與意願後,發現想用於訂報與其他用途的人各為五五波,所以在原有訂報用途外,目前也正朝向開放通訊費用、訂閱網路新聞等用途,較可滿足鄰里長需求,兩全其美。
我要求民政局,除了應檢討內部政策評估流程與資訊外洩問題,也應嘗試在維持鄰里長原有辦公補助費的狀況下明訂法源解除爭議;若無法維持補助辦公補助費,則應明訂法源擴大報費之用途,納入通訊費用、網路新聞訂閱等,讓經費真正落實幫助鄰里長取得新聞資訊,別讓鄰里長僅為了贈品而訂報,浪費公帑也浪費環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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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高雄各地鄰里長都收到報社的廣告信,報社稱只要向區公所、里幹事登記,就可收到「免費」送報及贈品,但是經過詢問區公所之後,才知道這根本是原本每月 240 元的「辦公補助費」!預算項目不僅被變成「報費」,公家預算竟然被報社收割成「免費送報」。
鄰里長說,政策變動前,並沒有被調查需求、聽取意見,而且政策定案後,民政局也沒有先函文通知,反而是報社傳單先送來後,鄰里長才驚覺有異,報社業者居然比鄰里長還早知道民政局的政策變動,讓鄰里長非常錯愕。而且,民政局僅開放鄰里長訂購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等三家報社,缺少其他選擇也有疑慮。
民政局說,政策變動是由於曾遭審計處糾正,補助費用改由民政局統一訂報,服務處向審計處查證,里長之補助有違「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鄰長之補助也缺乏法源依據,但就算改成報費,若沒有明確的法源依據,一樣沒有解決審計部所糾正的問題!
鄰里長是第一線的公共事務參與者,確實需要較大量的新聞資訊,但隨著閱聽習慣的改變,閱讀報紙已非獲得新聞的唯一方式,網路也是獲得新聞的方式。以台北市為例,就明訂《臺北市各區公所里鄰長新聞及相關資訊取得費補助作業規範》作為法源依據,在區公所編列「里鄰長新聞及相關資訊取得費」,台北市民政局事先調查鄰里長需求與意願後,發現想用於訂報與其他用途的人各為五五波,所以在原有訂報用途外,目前也正朝向開放通訊費用、訂閱網路新聞等用途,較可滿足鄰里長需求,兩全其美。
我要求民政局,除了應檢討內部政策評估流程與資訊外洩問題,也應嘗試在維持鄰里長原有辦公補助費的狀況下明訂法源解除爭議;若無法維持補助辦公補助費,則應明訂法源擴大報費之用途,納入通訊費用、網路新聞訂閱等,讓經費真正落實幫助鄰里長取得新聞資訊,別讓鄰里長僅為了贈品而訂報,浪費公帑也浪費環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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