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密醫定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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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醫定義 在 KT(郭美妤)醫師❤婦產科/醫學美容女醫師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9 00:32:10

這三天KT醫師到中國廣州參加首屆私密美學整型大會,見識到這次盛會參加人數破500人次,甚至擁有大陸台灣兩地私密專家齊聚一堂教學講座。 看到各個專家來歷,KT醫師很興奮,希望能夠學習到更多不一樣的私密治療新技術♡ 大會開場白:#學習很苦但不學習的人生更辛苦 激勵了每一位來自各地參加的醫師以及私密治療專...

  • 密醫定義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9-06 15: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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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學生為何縱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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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學生為何縱火2】
    胡言亂語不睡覺 崩潰的她渾身骯髒出現在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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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學生為何縱火3】白色巨塔的黑祕密 醫學生學救人卻不敢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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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為無法刊出的報導,終於刊出了。
     
    【醫學生為何縱火1】
    人緣佳甜心學霸 她縱火後「希望台灣人殘酷死去」
    https://reurl.cc/ld9WWd
     
    【醫學生為何縱火2】
    胡言亂語不睡覺 崩潰的她渾身骯髒出現在澎湖
    https://reurl.cc/v1ezze
     
    【醫學生為何縱火3】白色巨塔的黑祕密 醫學生學救人卻不敢救自己
    https://reurl.cc/5qGxxM
     
     
    知道今早報導要上線,凌晨打開pages想寫下什麼,腦中空白,遲疑著吐不出字。思考什麼原因——是等待一年才獲得訪問同意的彈性疲乏?刊出前,受訪者反悔不想刊登的漫長說服的壓力?好像是,卻也不盡是。理由全都連結著恐懼,受訪者的。建立關係後,那恐懼也成為我的,害怕文字若面世,在這幾乎無法消除記憶的網海中,當事人可能遭遇的二次傷害,整夜無眠。
     
    初初注意這個個案,固然無法排除「醫學生」、「縱火」這樣名詞的吸引,背後牽動的卻是挖掘北捷隨機殺人事件所注意到的現象:少年╱少女們的普遍迷惘。成長階段我們也都曾經歷,訪問時,卻隱隱覺得還是有細微的差異。
     
    並非另一世代的他們變得愚笨、無能,而是社會對價值的肯認並未隨著形式的開放而多元。生活的轉速那樣快,人都害怕落下。父母與子女彼此對愛與責任的認知中,總有壓力隱隱成形,未被宣洩。
     
    關於壓力,並非總是上對下的單向作用,也有孩子討好、回報的投射。那埋伏在家庭底的風暴更非個別家庭的養成,而是繼承自社會。我們對「好好生活」的想像如此侷限,縱然有選項,依然窄仄。
     
    二〇一五年,新經典文化出版福澤徹三的小說《年輕人們》討論的即是類似的議題。福澤徹三說:
     
    「現代社會只要走偏一步就很可能墜落,但我在專門學校擔任講師那時候,和學生一聊才發現,他們甚至連自己想去的產業中裡最好的公司是哪一間都不曉得。『因為都沒有人來告訴我們啊!』這種被動的、自以為是的想法是行不通的。我過去曾換過各種工作,所以想透過小說來傳達社會現狀,好讓年輕人們知道。」      
     
    書寫時,也想起一位家庭成員。她遠赴他鄉學設計,畢業後被延攬留在當地工作,最後因擔心父母年邁而回台。然台灣並非真正尊重與看重設計的地方,創意不是重點,能否符合客戶喜好與緊縮的預算才是,於是勞動條件差,流動率高,她與母親的衝突頻生、對自我否定感愈來愈重。在旁看著,屢屢心驚。明白能確知自己的喜好並順利畢業僅是下一世代跨過的第一個挑戰,愈來愈不友善的勞動現場,會是他們更漫長的艱困。
     
    這成為我理解這起醫學生縱火案的基調。縱火並非考不上所以洩憤這樣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的八股情節,而是得置入台灣家庭(社會)對職業選擇的期待,與個體發展的變化框架去思考。
     
    職業是攸關生命全程的命題,而發展是個體在生命全程中,不斷建構與再建構個人意義的歷程。換言之,變動與不穩定是必然,但傳統社會或人際關係強調生涯的穩定及可預測性,卻將一再衝擊個體對自我感覺的調適與認知。
     
    認知一再失諧,人必須逃。逃不了,就崩潰。這起案件的當事人即是。而儘管她無疑義地被確認罹患了思覺失調,也符合刑事訴訟法裡所謂的缺乏就審能力(無法為自己辯護),理應停止審判,先行就醫,我們的司法,卻困於龐大的結案壓力,讓審判繼續,於是,她的病更重,在疾病影響下,再度傷人。
     
    旁聽此案時經常疑惑審判的意義。社會認為審判是為了給予正義,於司法本身則是為了恢復社會秩序。前者,意即縱火因而有人死亡的這件事上,被害者不予追究。至於縱火危及公共安全,起因則是她的疾病。秩序的恢復,如何可能因為懲罰而達至?
     
    根源是病,但司法執著於懲罰。於是我無能回答我的受訪者、這位醫學生母親,最後對我提出的,關於她女兒為何不能先就醫的問題。
     
    很荒謬。或許也很羞恥。當暴力與傷害是基於愛裡的苦,而我們回應苦的方式卻是如此。最後累積的結果,恐是讓人重複傷心的尖銳:敏感乖巧的會跌墜,反而平庸,或夠幸運的,才得以存活。
     
    這位醫學生能活下來嗎?獲取刊登同意的那一刻,我想最終她的母親鼓起勇氣讓故事曝光,或許想問的是這樣一個問題。
     
    刊登。將問題拋出去。願我有做好故事的轉譯。願讀者能攫獲作家約翰.伯格給予故事的溫厚定義:
     
    「對我而言,在故事這個概念的某處,有些東西是與庇護相連結的。庇護那些剛回到家的浪遊者、那些旅人,他們活著便是為了說故事的。或者庇護剛回來的那些士兵,他們好不容易倖存。那感受幾乎是物理性的庇護,在那裡,故事代表某種居所,某種家。然而故事本身,又是另一種庇護。因為這些故事所描繪、所講述的,都因此能被保護,而免於遺落、免於忘卻、免於冷漠。」

  • 密醫定義 在 閱讀前哨站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17 1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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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本書是書評網 Goodreads 2018年 #自傳類 的最佳選書,作者也曾受 #比爾蓋茲 之邀,暢談自己的蛻變與教育的重要
    💬作者 Tara 出生於一個信奉末日預言的摩門教家庭,父親從事垃圾回收,母親則是無照的接生婆和藥草密醫。9歲才拿到出生證明,17歲進入第一所正規學校,幾經波折後終於獲得劍橋大學博士學位
    💬Tara 娓娓道來這段經歷,你可以感同身受她父親喜怒無常的精神暴力、母親不敢挺身而出的委曲求全、Tara 年幼時期遭受的恐懼和壓抑,以及就學後擁抱多元世界觀的感動
    😢Tara 深刻的感觸:「不要用別人描述自己的話語,來定義自己的人生;而是自己決定生活的意義,掌握人生的最高話語權」
    ✍️閱讀心得 https://readingoutpost.com/educated/

  • 密醫定義 在 運動物理治療師 蔡維鴻|Physiotherapist Victor Tsai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2-12 01: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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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聲明文】
    臺灣物理治療學會
    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物理治療生公會全國聯合會
    ------------------------------------------------
    回應台灣復健醫學會108.12.11文

    隨著時代的演進、醫療專業的分工日趨精細,物理治療師的角色已從傳統醫治身心障礙者的復健人員,轉型為全人、全方位的健康照護專業人員;因此業務範疇已涵蓋以健康促進、運動防護、傷病預防、特殊教育、延緩衰退與失能、身心障礙者復健、安寧照護等為目的之物理治療行為。也就是說,物理治療師業務已不侷限於疾病之治療。然而,民國84年制訂的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二條規定:物理治療師執行所有物理治療業務,皆須依醫師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使得有健康促進和預防需求的民眾(非病人)不易獲得物理治療專業服務,也限縮了物理治療師延緩衰退之服務,在人口老化,政府大力推動長期照顧的今日,實非全民之福。
    臺灣人口高齡化速度居世界之冠,長青族在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需求大增,物理治療師在民眾罹患疾病之前或病況穩定之後,均能進行專業服務,預防疾病發生,減緩失能的影響,提升其生活品質,降低醫療支出與國家負擔。這些服務對象並非病人,自無疾病之「診斷」,其所需要之物理治療服務,並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因此,當物理治療師提供服務時,自無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之事由。
    本次物理治療師修法之內容是反映當今社會與民眾需求,符合原先的立法意旨,可妥善國家法令之穩定性及一致性,亦能使物理治療師發揮專業知能安心執業。本次修法內容沒有改變醫療現狀,物理治療師在醫療院所之執業模式並無改變,服務對象並非疾病患者,自無增加健保支出之疑慮。修法內容沒有改變業務範疇,更沒有侵犯醫師業務。適切地修法可使治療師執行預防醫學相關業務而無違法之虞,建構一個安全的健康照護網,不但造福民眾,更可以節省醫療資源、提高醫療效率、增進專業分工。

    修法說明:
    1.本次物理治療師的修法對於其他相關專業並無產生任何限制與排他,僅僅是令物理治療與職能治療專業能夠有限度的自主發揮專業,已明確在法律文字與說明欄中敘明「無涉傷病治療」。
    2.物理治療師此次的修法,是因應高齡社會未來的需求而為之。我們期待民眾健康老化,那我們要更應該讓願意承擔的專業人力深入社區去教導民眾正確的觀念,希望各界能夠以全民健康為福祉,信任彼此的專業自主與自律,共同支持此次的修法。
    3.民眾的健康意識抬頭,物理治療師專業發揮不僅只是在疾病這個狹隘的範疇。我們要鼓勵物理治療師走入社區提供民眾專業的服務(例如:教導民眾正確的運動方式、教導民眾正確的預防保健觀念),長照的財務負擔與社會成本大家都已了然於胸,因此此次修法是完善高齡社會下健康促進、延緩失能重要的一環。
    4.「預防勝於治療」,是公共衛生的核心,也是此次修法的核心,高齡社會已經不可避免,專業團體應該互相信任、互相合作,一起共同與全民邁向活力高齡社會,防患於未然,樽節醫療費用。
    -------------------------------------------
    回應台灣復健醫學會108.12.11文
    一、霸王條款會造成醫療體系混亂
    1.復健醫師論點:第十二條但書的增訂,是以利益的角度出發,若法案通過,治療師將會包辦所有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且可限制其他專業人員參與,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將會大發利市,錢途無限。
    【回應】
    第十二條但書的增訂,是因應社會變遷與國內外實務現況,照顧廣大民眾福祉為出發點,並「無排他性」或「獨佔性」,並未限制其他專業人員執行,僅僅是使物理治療專業人員在執行無涉傷病治療的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業務時,不會觸法。更無所謂「包辦」之說。

    2. 復健醫師論點:因完全不管長期以來衛生主管機關與法界共同認定的「醫療行為」(以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或保健目的所為診察等行為的全部或一部之總稱)及醫師法第 28條所稱「醫療業務」行為的後果,就是造成密醫行為合法化及醫療體系混亂,並導致疾病治療之片段化,嚴重影響民眾醫療連續性,破壞台灣長期努力提升的醫療品質,未來的醫療品質令人深感憂心。
    【回應】
    (1)傷病預防若是醫療行為,則坊間運動防護員、健身教練、民俗調理都是執行醫療行為嗎?若進行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或特殊教育,就會有「密醫」之嫌,那麼運動教練教民眾運動預防肌少症就違法,瑜珈老師教民眾拉筋保健也違法,運動防護員幫運動員做運動按摩也違法,特教老師教育特殊兒童生活自理能力也違法,修改此法目的只是希望治療師在執行這些非以傷病為目的的物理治療行為,不會受現行法規限制,而有違法之虞。
    (2)物理治療師為接受過完善紮實的養成教育,經過國家考試認證之醫事人員,早已在執行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促進民眾健康,不遺餘力,何來醫療品質令人深感憂心之說?更何況以治療師受過的醫療專業教育,有更高的機率發現有潛在疾病的民眾並進行轉介,對於民眾的健康有更好的保障。反之,法案審查當天,附帶決議欲晉用考照不成之”物理治療士”,才是無法保障民眾健康安全。
    (3)通過此法並不會影響現行醫療體制,以傷病為目的的物理治療依然要經過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治療師才能執行物理治療業務,復健醫學會的指控並不成立。

    3.復健醫師論點:由於傷病之治療乃醫療行為之核心領域,亦屬各醫事人員之核心業務內容。國家所建構之醫療體系,係以維護醫療品質與人民健康為最高原則,爰要求醫師應先對病人進行完整之診斷與評估,再由其親自或交由各醫事人員實施必要之治療,以避免病人無法確實接受所需之治療,或因接受不當處置而蒙受生命、身體、健康之損害。
    【回應】
    修法法條清楚寫明「與傷病治療無涉」時,治療師始無須憑藉診斷、照會或醫囑進行物理治療服務。修法之內容是反映當今社會與民眾需求,以國家利益為考量,修法法條符合原先的立法意旨,沒有增加治療師的業務項目,沒有侵犯醫師業務,沒有改變醫療現狀,沒有增加健保支出,沒有限制與影響其他既有專業人員。

    二、霸王條款造成特殊教育受到箝制
    1.復健醫師論點:若完全以特殊教育的專業及長期投入的角度來看,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未來將是以「萬能的」角色,並將替代或包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的工作,先不管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現有人力,是否足夠投入特殊教育領域,但這種無視,現在第一線的所有特教專業老師的辛苦與投入及限縮他們的工作,對於特教專業老師將情何以堪? 因此,當「特殊教育為目的無關傷病不在此限」的消息公布,更是讓特教專業老師們群起反彈。
    【回應】
    (1)此次修法並不會對其他相關專業人員造成任何限制。
    (2)在特殊教育法中明訂物理治療師屬於特教團隊的成員之一,不會因修法而有任何改變,實非現在才有這樣的介入。且既為團隊之一,更無所謂萬能,特此澄清。
    (3)物理治療師與職能治療師進行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時,並非以直接進行特殊教育或是替代特殊教育教師之工作,而是以「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下,與特殊教育教師、一般教師、家長等進行跨專業合作,提供評估、目標擬定、環境調整、課程活動調整、諮詢等方式進行,與特殊教育教師為夥伴合作且彼此合作之密切關係,因此復健醫學會所提及治療師會以「萬能的角色」,或是替代或包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的工作,絕對是因為不暸解治療師在特殊教育所扮演的角色而提出的謬論。
    (4)進行特殊教育教學需有特殊教育教師證,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所扮演的僅止於專業團隊,絕對不會因此成為特殊教育教師,因此也不知復健醫學會所提及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團隊如何能限縮特殊教育老師工作呢?

    2.復健醫師論點:依醫療常規,患者先需經兒童復健醫師診斷,視其狀況由特教老師輔導孩子,視情況配合藥物與治療處方請職能治療師執行。現在,全部跳過醫師,治療師可先評估介入!此舉造成傷病判斷先後失序,勢必嚴重侵犯病童健康權利。
    【回應】
    (1)特教兒童中須醫療的治療自然以醫師診斷為依歸,物理治療師並不會逾越專業分際。
    (2)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孩子,須透過心評老師評估及收集相關資料,並且經由各縣市或教育部之鑑定安置就學輔導委員會確認特教資格及類別,根據各縣市規定不同以及不同特殊教育類別,「醫師診斷證明」並非必要檢附之資料,主要仍以特殊教育中的「心理評量老師」進行相關測驗及資料收集,並且搭配專業團隊評估,進行特殊教育身份之研判,例如:學習障礙多以心評老師進行之相關教育評量檢測及學業資料收集為主要鑑定資料,且此類別非一般身障類別,且特殊教育專業與醫療衛生專業各有不同,應彼此尊重,並非如復健醫學會提出「依醫療常規,患者先需經兒童復健醫師診斷,視其狀況由特教老師輔導孩子,視情況配合藥物與治療處 方請職能治療師執行。」由醫師主導後續教育或處置的現況,復健醫學會如是說,似乎將特殊教育納入醫師處方的一部份,是否反而有不尊重特殊教育專業之疑慮!
    (3)承上,部分學生已經由特殊教育鑑輔會鑑定取得特殊教育身心障礙學生資格,但可能沒有取得任何的醫師診斷,如果需限制有醫師診斷照會醫囑才能讓治療師進行相關專業團隊的服務,豈非反而限制了孩子得到不同專業建議的機會,反而可能耽誤孩子的進展。
    (4)根據特殊教育法第24條:「……各級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並得視需要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工作、獨立生活、職業重建相關等專業人員,共同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導評量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等協助。」由此可知,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團隊中的確是「非以治療傷病」為目的之執業或服務,絕對不是像復健醫學會提出會侵害病童權益。希望復健醫學會能再更了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合作的核心價值,彼此尊重,了解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環境中是與特殊教育人員共同合作幫助孩子,發揮孩子最大的學習潛能。

    三、霸王條款讓運動防護被限制
    1.復健醫師論點:各類型運動專業防護或體能促進業務,係長期已由各該單項運動專業教練或長期投入的防護員負擔,我國體育發展的成績,他們功不可沒。未來這條霸王條款,要改由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來擔任了,這除了現行臨床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人力已嚴重不足外,未來條文中「預防與運動防護」的開放,讓治療師能仍在許多長照失能患者健康運動促進,以及在商業導向的健身中心獨立作業,不受醫師診斷指導,逕自只以症狀施予處置。且運動防護員,體適能師等專業人士,反倒是無法源依據可以施行其業務,處處受到治療師的制肘。
    【回應】
    (1)此次修法是使物理治療師執行體育法25條任務,執行運動防護而不違(物理治療師)法,並無限制其他相關專業人員。
    (2)正如復健醫學會所言,運動專業教練和防護員保護運動員功不可沒,現行亦有許多物理治療師擔任相關工作,但在現行法規下,卻有觸法之虞。運動員多為健康人,非屬需要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的病患,因此,此次修法只是使物理或職能治療師能夠安心工作。
    (3)再者,高齡社會下健康促進與預防失能,運動是一大關鍵,也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概念,因此,促使相關專業投入社區的健康促進工作,對高齡社會是重要環節。
    (4)民眾健康意識抬頭,已有許多民眾會自主尋求物理治療專業服務,當醫事專業在為健康人提供服務時處處受到限制,對於尋求專業服務的健康民眾而言亦是困擾。

    2.復健醫師論點:體育界人士最了解與運動相關的健康促進、傷害防護等,並有相關專業的良好發展。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以其是醫事人員的背景,硬爭奪體育界相關業務,在專業上不但是撈過界,也讓未來的運動訪護與體育發展,令人擔憂。
    【回應】
    (1)物理治療師是世界公認的運動醫學團隊成員之一,扮演守護運動員健康的角色,在倫敦奧運、里約奧運與台北世大運等各項大型國際賽會中,選手運動防護服務皆以運動物理治療為主要服務項目。
    (2)物理治療師在運動場域的服務,主動協助運動員與教練,提供競技運動相關傷害的預防與照顧,以及運動技術的強化與運動員體能的調整與維持,並能針對單項運動之需要設計與執行適當的運動處方。
    (3)物理治療師也提供一般民眾運動處方的評估、設計與諮詢,扮演運動領域的健康守護者。
    (4)目前國內各層級競技運動與學校運動團隊,皆有治療師協助照顧運動員。中華奧會推動之菁英育才計畫,物理治療師協助照顧80位基層菁英運動員,獲得教練、選手與家長極佳的肯定;高中學校防護體系建置計畫,亦有相當多的物理治療師投入學校專職防護人員,或校園巡迴照顧國高中體育班運動員;各職業運動團隊亦聘有專職物理治療師,協助照顧職業運動員。
    (5)物理治療師與運動防護員皆為運動防護人員,共同投入照顧運動員的健康,本次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修正納入運動防護,實為符合現況實務需求,且並無排除其他人員從事運動防護相關工作。

    四、霸王條款造成失能照護受到影響
    1. 復健醫師論點:若是由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以「延緩失能照護可以獨立執行業務」,在臨床上,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的人力明顯不足外,如何負擔失能長者的照顧? 延緩失能照護幾乎都是病人疾病後延伸,此類病人失能幾乎都由疾病引起。不顧疾病的根源,即可以自行尋求没有醫囑的照護,極可能讓有疾病的病人健康沒有保障。未來依據這條霸王條款,只要沒有針對個案的某種疾病去定義,慢性病的「失能」長者都將是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可以介入評估初步獨立處理的對象,如果處理不好或病況複雜惡化了,再倒過來丟給醫師處理。這樣的順序,未來若變成常態,我們實在需要為慢性病的「失能」長者擔憂了。
    【回應】
    (1)物理治療師之人力並無不足,現有論述說物理治療師都流入社區,以至於基層診所聘任困難,然而對人力資源而言,薪資是其重要關鍵,難以聘任應究其實因,不宜以因修法而人力流入社區蔽之。
    (2)物理治療在失能照護的專業範圍甚廣,病人回到家中後,因應著生活所需要的環境無障礙改造、日常生活器具改造(例如湯匙握柄加粗)、臥床後運動以維持肌肉量(避免快速淪為肌少症)等等,均是其專業,而這些範圍亦非醫師們在診療期間所能涵蓋。
    (3)物理治療師秉持自身專業在居家提供服務,也能夠提醒失能者與照顧者需要就醫,對於照顧環節來說可謂百利而無一害。

    五、霸王條款妨礙民眾傷病預防權益
    1.復健醫師論點:台灣醫界在長期照護、健康促進、運動防護服務的區塊,各專科醫師們正發揮領頭羊角色,整合物理職能治療師,運動防護員,體適能訓練員,專科護理師,社工師等,共同為台灣銀髮長輩的長照生活,邁出安全、穩健、專業的步伐。我們真心期待執政當局與立委諸公,不要大走醫療進展的回頭路,破壞台灣多年來好不容易建立的醫療體制,剝奪民眾由醫師診斷處置的健康權。切莫讓民眾健康福祉,淪為派系爭權與圖利少數醫事團體的犧牲品。
    【回應】
    (1)修法沒有剝奪民眾健康權,而是賦予健康權。
    (2)此次修法通過的正面表列條文是以「目的」論,並無排他性,卻被復健醫學會搧風點火、唯恐天下人不亂地惡意解讀之。更有甚者,高舉醫療的大旗,指控具有國家證照的治療師會「危害人民健康」,種種作為令人瞠目結舌。
    (3)專業與時俱進,物理治療師具備可以直接服務一般大眾(非患者)的能力,在高齡社會下,急需要治療師投入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以降低醫療支出與國家負擔。但是復健科醫師把所有的人都當作病人,在取得物理治療服務之前,都要先經過復健科醫師「診斷」,但健康人沒有疾病,因此無法「合法」接受物理治療師服務,這樣把所有人都視為病人,是他們囊括醫療費用最「合理」的藉口,但卻讓不必要的健保支出無限上升,絕非國家之福。

    (聲明文下載)
    http://www.tpta.org.tw/articles.php?type=news&pid=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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