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家長監護人英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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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監護人英文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2-02 10:56:05

【@businessfocus.io】政府擬推電話卡實名制 執法機構可取用戶資料 . 政府公布,就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諮詢公眾,諮詢期由即日起至2月28日完結。 . 政府建議,電話卡用戶須提供中英文姓名、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和副本,以及出生日期作登記;公司或企業則需提供商業登記或公司代表的個人...

  • 家長監護人英文 在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20 11: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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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是余筱菁議員,正在疫情中,希望每一位朋友都平安。

    今天要來跟大家聊聊我在總質詢期間關心的議題,我在總質詢中提及,對於竹北市綠菓幼兒園與夢想島育兒相關企業進行監督,為何會開始監督幼兒園的事情,是因為收到某位家長的陳情,在綠菓幼兒園有疑似虐兒的狀況,所以才開始了解,但越了解越多,才發現幼兒園有這麼多眉角是家長需要注意的,也是我們新竹縣政府沒有為家長把關好的地方。

    目前調查中的疑點:
    目前仍在查清的疑點
    ✔1. 園長是否兼任?在幼照法16條規定中園長必須專任。

    ⚠️幼照法16條:幼兒園除公立學校附設者及分班免置園長外,應置下列專任教保服務人員:一、園長。 二、幼兒園教師、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

    教育處已經說明,在國教署口罩清冊中登記的夢想島園長並非畢業證書上的張園長。,而我們在查口罩清冊時也發現張園長? 至少身兼兩家園長。

    ✔2. 未立案先招生:
    (綠菓與夢想島都是關係企業)
    已經有好幾位家長說明在綠菓幼兒園未立案前,就已經招生,總共未立案期間是1年六個月。
    惡質幼兒園網站也曾經揭露:
    ✖a. 夢想島探索幼兒園(竹北市勝利五路209號) 從2018年9月起營業,2019/5月年夢想島探索幼兒園才正式立案。(家長的小朋友是就讀綠菓,但是拿到的是已立案幼兒園的夢想島的收據
    ,因為當時綠菓藝術幼兒園還未立案(正式立案時間是2020/1/14。

    ✖在2019年根本沒有綠菓藝術幼兒園的收據可以拿給家長。

    ✔依據幼照法第 四十五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
    鍰,並命其停辦;其拒不停辦者,並得按次處罰:
    一、違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設立即招收幼兒進行教保服務。

    ✔雖然綠菓幼兒園與夢想島相關園所現在已經立案,但對於過去未立案部分我認為還是必須裁罰,而且已經有家長與相關陳情,教育處必須依法開罰,以遏止幼兒園未立案先招生的惡習,給孩子最佳的保障。

    ✔3. 要求教育處清查夢想島關係企業三間幼兒園與三間托兒所
    ✖a.在幼兒園部分是否有合法幼教老師與教保員。
    ✖b.是否有掛在托嬰中心的保母去帶幼兒園的大班課程(進用未有教保員資格人士)。
    ✖c.每一間的園長是否符合相關科系畢業等規定條件。
    ✖d.是否有合乎法規的醫療人員進駐,或簽有醫療契約合同 。

    ✔4. 是否有聘用僅有保母證照之人員,去幼兒園帶班上課?
    幼照法規定在幼兒園帶班上課必須有教保員執照與幼兒園執照。但是目前有民眾陳情,有夢想島旗下托嬰中心的老師,以保母證照去上大班課程。

    ✔5. 是否未跟家長告知,托嬰中心只能上到2歲,就必須準備再找幼兒園,不能待到3歲以上。
    目前得知在夢想島托嬰中心並未跟家長告知不能上到三歲以上,導致有家長拖到3歲以上才(已經違反法規)—社會處負責

    ⚠️⚠️目前已經有四條的裁罰項目,分別是以下三條由教育處裁罰的項目。⚠️⚠️

    教育處裁罰紀錄
    ✔1.第 26 條/裁罰6000(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用保母而非幼教教師或教保員)
    幼兒園不得以派遣方式進用教保服務人員。
    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不得在幼兒園從事教保服務。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證書不得提供或租借予他人使用。

    ✔2.第8條/超收31人/裁罰6000。

    ✔3.第38條/超收費用(報主管機關額度與實際收費不同/裁罰6000元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得考量其營運成本,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之收費項目及用途訂定收費數額,於每學年度開始前對外公布,並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後,向就讀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收取費用。
    教保服務機構之收退費基準、收費項目及數額、減免收費規定,應至少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之。

    以上三條是屬於教育處裁罰的確切內容,而以上三點我也要求教育處徹查夢想島系列園所(幼兒園與托兒所)是否有類似的狀況,之後會未大家報告調查的近況。

    接下來是在所有夢想島的六家幼兒園與托嬰中,皆有外語教師協助英文教學的部分。

    ✔依據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外籍語文教師僅能受聘僱於公、私立學校及短期補習班教授語文課程, #幼稚園及托兒所不得聘僱外籍教師,一旦有外國人上課,「毫無疑問,全都是非法的」。這是中央勞工局公佈的法規,所以 #感謝新竹縣勞工處在第一時間就裁罰15萬元,這是依據裁罰金額15萬-75萬區間做出的裁罰。

    目前我也要求勞工處調查全部夢想島六家園所是否確實有外籍教師教學。如果有類似情形,我會請勞工處依規定每一家單獨開罰。

    ✔勞工處:檢舉分班課程外師裁罰15萬元
    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外籍語文教師僅能受聘僱於公、私立學校及短期補習班教授語文課程,幼稚園及托兒所不得聘僱外籍教師,一旦有外國人上課,「毫無疑問,全都是非法的」。勞工局指出,有些幼稚園及托兒所業者認為,僱用依親身分或取得長期居留權的外國人擔任教師,不用向勞委會申請工作許可,就等同合法聘僱,其實這是錯誤,因為不論外國人的居留身份為何,都不能在幼稚園及托兒所教學,勞委會與教育部均已明文規定。


    筱菁面對每一個陳情都是認真了解過,確有其事並且於法有據,依法追蹤辦理。為的是讓每個家長放心、安心。幼兒園是每天孩子生活的環境,新竹縣公幼不足,更需要在私幼上好好把關,不要讓不肖的業者橫行,讓家長花大把金錢卻沒有保障。以上是筱菁在綠菓幼兒園、夢想島幼兒園與托嬰的部分努力追蹤的情形。

    綠菓幼兒園/總質詢議題後續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eRb3TGdfOE&t=5s
    如果您肯定筱菁的問政,請多多支持綠黨!!
    #綠黨 #為孩子的安全把關

    綠黨:https://web.greenparty.org.tw/
    定期定額支持綠黨:https://www.greenparty.org.tw/donate
    追蹤筱菁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yuhsiao_ching/

  • 家長監護人英文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17 12: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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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班停課,家長如何請假?】

    大家午安,疫情仍舊持續升溫,早上台北市政府已經宣佈自明(18)日起高中以下學校停課兩週。請各位家長及早準備。家長如須請假,有兩種假別可以因應:
    .
    #防疫照顧假
    .
    適用家中有以下對象者:
    .
    1️⃣ 12歲以下學童。
    2️⃣就讀高級中等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
    3️⃣ 12歲以下就讀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照顧服務中心停課之子女。
    4️⃣自主替幼兒請假者。
    .
    這是因應疫情由政府以行政命令頒布的假別,如家中有以上四種情況,家長其中 1 人可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家長的定義,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祖父母)。
    .
    #家庭照顧假
    .
    只要家中有成員需要照顧,都可以向雇主請家庭照顧假。《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
    無論是家庭照顧假或防疫照顧假,都是不支薪假別。勞工也可以依現行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事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
    各事業單位對所屬人員依前開規定所申請之各項假別,均應予准假,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
    如果對以上假別有任何問題,請撥打1999市民熱線詢問!
    .
    再次提醒大家,疫情仍未止歇,做好個人防護,戴口罩、勤洗手、多消毒、少接觸、保距離。一起團結防疫,做阻斷病毒傳播鍊的那個人!
    .
    #防疫相關資源
    .
    ✅ 中央社疫情報導
    https://www.cna.com.tw/topic/newstopic/2012.aspx
    .
    ✅ COVID-19 Info 疫情資訊野生整合平台(g0v)
    https://g0v.hackmd.io/@yitzu/covid-19
    .
    ✅ 保持距離請用 #台灣社交距離APP
    iOS https://yingmeng.pros.is/iossdapp
    Andriod https://yingmeng.pros.is/adsdapp
    使用說明 https://yingmeng.pros.is/sdapp
    .
    ✅ 查詢足跡是否曾經重疊請用「武漢肺炎歷史軌跡比對」
    https://yjlou.github.io/2019-nCov/
    .
    ✅ 各項謠言查證
    事實查核中心 https://tfc-taiwan.org.tw/topic/3826
    Cofacts 機器人 https://cofacts.tw/
    .
    ✅ 如果您有外國朋友,請提供他們多語版防疫指引
    雙北防疫指引(中央社) https://yingmeng.pros.is/langs
    疾管署COVID-19專區英文版 https://yingmeng.pros.is/encdc
    .
    ---
    #大安 #文山 #林穎孟
    問政報告 https://yingmeng.pros.is/report2020fw
    陳情請洽 https://forms.gle/pG7YjamwHcN1735d7

  • 家長監護人英文 在 方保僑 Francis Fong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04 16: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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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政府公布,就推行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進行一個月公眾諮詢。政府建議在該制度下,用戶須提供中英文姓名、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和副本,以及出生日期;而16歲以下人士須得到一名家長或監護人確認。企業則須提供商業登記或公司代表的個人資料,每名公司或企業用戶只可向每間電訊商或虛擬網絡供應商登記不多於3張儲值卡。此外,又提議在新例實施後第121日,市面出售的電話卡於啟動服務前須作實名登記;而由第361日起,未有實名登記的電話卡將會失效。當局又計劃,執法機構可在有法庭手令,以至「某些迫切或緊急理由」而沒有手令下,要求電訊商提供用戶登記資料。

    一般電訊條例的諮詢期多數長達3個至6個月,有些甚至超過一年(減少公眾收費電話機數目的諮詢期為18個月),惟今次電話卡實名制影響業界及市民的範圍甚大,諮詢期卻只有一個月(扣除農曆新年假期實際約為3周),無疑是過分倉卒。在新規例下,每位市民或企業用戶只可在一個電訊商登記不多於3張儲值卡,可是用戶既已提供了所需資料,不論是購買3張或300張儲值卡都有實名登記,亦要為電話卡的用途負上責任,惟仍要限定只能向每間電訊商購買3張儲值卡,這個邏輯實在講不通,也扼殺了香港自由經濟的原則。有軟件開發公司指出,他們經常要購買大量儲值卡作測試用途,實名制將令經營成本上升,大失預算。

    政府指很多電話騙案都是源於騙徒利用沒有實名登記的儲值卡犯案,因而難以追蹤。當然,有些騙案是利用「太空卡」進行,但也有些個案,譬如現在仍常常接到不明來歷電話,聲稱是速遞公司、香港入境處,甚至內地公安來電,藉此行騙,其實不法分子往往是利用一些能更改來電顯示的VoIP(虛擬網絡電話)手機應用程式,假扮成相關機構進行詐騙,就算日後沒有「太空卡」,這些電話騙案依然會存在,所以市民一樣要繼續小心警惕。

    當局計劃立法推行電話卡實名制,只需要用戶提供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和副本,然而,單憑以上資料能否有效作實名登記?若用戶未來要進一步提供生物認證(例如面容或指紋),市民又會否憂慮私隱遭侵犯?上述技術的可行性及衍生問題值得深入討論。再者,電訊商採用實名制系統,開發既需時又昂貴,大型電訊商或會把成本轉嫁用戶,較小型的虛擬網絡供應商更難以負擔有關費用,政府又會否向電訊商提供額外資助?

    最後,執法機構可以在有法庭手令,或者在迫切或緊急理由而沒有法庭手令的情況下,要求電訊商提供客戶資料,究竟如何在打擊罪案的同時,就保障市民私隱取得平衡?如何監管執法機關不濫用這些機制?上述種種問題均需要在諮詢期內詳細研究。希望當局可考慮延長諮詢期,讓這些議題有更多時間討論,以釋除業界及公眾疑慮。
    http://startupbeat.hkej.com/?p=9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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