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注意的一則新聞「行員37天內結婚4次離婚3次 銀行不准假還遭罰」,在人資圈引起了一些討論,今天我們就來分享看看這個案例的背景,藉此讓大家重溫一下婚嫁的規範~
這則新聞的大意是某位銀行員工在結婚時向公司申請了第一次婚假(八天),在婚...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注意的一則新聞「行員37天內結婚4次離婚3次 銀行不准假還遭罰」,在人資圈引起了一些討論,今天我們就來分享看看這個案例的背景,藉此讓大家重溫一下婚嫁的規範~
這則新聞的大意是某位銀行員工在結婚時向公司申請了第一次婚假(八天),在婚假結束後又立刻辦離婚並在隔日再次跟同一人結婚,就這樣連續結了又離、離了又結、結了又離⋯⋯直到最後,累積共結婚4次、離婚3次,而據此向公司申請4次婚假共計32天,但公司只核准第一次結婚的8天婚假,該名當事人便向勞動局檢舉公司違反勞基法第43條規定,而在經過勞檢後公司也因此受到處分,但又經銀行提起訴願,訴願會則認為勞動局並沒有調查行員是否濫用權利或違反誠信原則就開罰是有疑慮的,因此便撤銷原處分,要求勞動局60天內做出新處分,讓銀行成功撤罰。
💍有關婚假的規範
我們過去在部落格中有撰寫過「超詳細懶人包!婚假使用說明」這篇文章,其中便有提到如果勞工離婚後再婚而既有結婚的事實的話,公司仍然應給予婚假。然而本件的情況相當特殊,一般社會大眾可能會認為當事人在請完婚假後又馬上離婚、再跟同一人結婚,可能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取得更多婚假天數,假如這樣的方式是可行且合法的話,這個員工很可能發明了「薪水永動機」,唯一的工作就是每隔一段時間跑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離婚就好了😂但事情當然沒這麼簡單,否則訴願會也不會因此撤銷勞動局的罰單了。
💍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依照民法第148條第2項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這也是我們一般常聽到的「誠信原則」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的依據,因此勞資雙方在運用各項權利時,仍然要在合理的範圍內行使,否則即有可能會被法院認為無效(但通常會從嚴認定)。
在本件的爭議中,除了從外觀上來看勞方的行為有符合權利濫用的可能性之外,依照臺北市政府 110年2月2日府訴三字第1106100210號訴願決定書所載,資方認為該名當事人「連續申請4次婚假均是與同一人離婚後旋即再結婚,係無法律真意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依法應屬無效,該等無效之結婚行為並非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得請假之正當事由,訴願人自得不予准假⋯⋯」。因此,資方其實是認為勞方第二次以後的結婚是根本性地無效,而不具有可請假的正當理由,所以才會拒絕給予後續的假期。
除此之外,在訴願決定書中也有看到勞動部的解釋令(系統查不到😅可能是勞動局開罰前覺得抖抖的所以發去問的),其中也有提到如果兩人在離婚時並無此「真意」,而只是形式上辦理離婚的話,該離婚情形應為無效,可往後滑參考第三張圖片節錄的內容。
總而言之,訴願會最後是認為勞動局應該詳加調查本案的勞工當事人是否有權利濫用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情況,再加以判斷公司是否真的應受到處罰,因此而撤銷了這次的罰單,但勞動局未來是否會再次開罰或不再處分,可能還需要再關注是否有後續的消息。
看到這次的案例,不禁讓我們想到以前有部分讀者認為我們喜歡把簡單的事情弄得太複雜,但就是因為實務上真的有可能出現這種極端的案例,所以才需要實事求是啊🥺🥺🥺無論如何,看來這項「薪水永動機」的發明是不管用了啦,大家還是乖乖地上班,真的有需要時再以正當理由請假吧~
追蹤 @workforce.tw
獲取更多勞動法令小知識
#Workforce勞動力量 #勞動力量 #結婚 #離婚 #婚假 #雇主 #老闆 #勞工局 #勞動局 #新聞 #時事 #勞工 #員工 #職場 #工作 #同事 #請假 #蜜月 #太誇扯了 #薪水 #民法 #法律 #法令
家系圖離婚再婚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希望你也在這裡 #搶先試讀 #PART5
李向榮說他們是真心彼此相愛,他一直想找機會與太太溝通,真正負起責任。女研究生的爸爸問:怎麼負責?李向榮答:我會離婚。
連美雅覺得自己應該會暈倒或是抓狂,但是都沒有發生。散會,整理記錄,下班回家,連美雅打了電話,李向榮關機。「我把我拿掉了,我只是單純想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連美雅發了簡訊。但這則訊息裡就有三個我。李向榮不讀不回。
李向榮辭職,女研究生休學,李向榮離婚,帶著女研究生一起回去美國。(那我呢?寶貝,把「我」拿掉。)茉莉也搬了家,大概是繼續去流浪,但從那天之後,茉莉的IG沒再更新過。
連美雅曾經想了幾晚,要不要把手機和電腦裡那些和李向榮的自拍合照、那些簡訊截圖波上網去,或寄給系主任,或透過IG私訊寄給茉莉,但這無疑是昭告天下我沒人愛。
寒假就要開始,除夕夜又要到了。
連美雅決定離職,倒數第二個上班日她以收拾物品為由,在辦公室待到大家都下班,天色暗下時她搭電梯上了教師研究室那一樓層。所有我職責內的垃圾都該被清理乾淨,她想。果然,李向榮辦公室門上的名牌還未被拆下,當然上面的名字不是李向榮,而是原姓原名:高永健。
連美雅再也不需要為他罩上一個掩飾的假名。桃色風波之後,高永健的惡名昭彰事蹟在其他同事和研究生之間流傳。其實他早已是慣犯,在上一所大學任教的時候,搶了別的系所教授的老婆,也就是茉莉,什麼在美國搶了哥哥的未婚妻那套說詞,可能是更上一任的故事吧。茉莉也夠狠,聽說離婚後出國避一下風頭,一回來就和高永健再婚了。
聽過這些流言後,連美雅很怪異地不再對茉莉懷有愧疚感,好像高永健從來不是誰的所有物。她把印著高永健三字的黑底白字壓克力名牌從門上的溝槽抽了出來,很快這兒就會再插進新主人的名字。
她把名牌放進自己的文件夾裡,下意識看向走廊上的監視攝影機。她想留下紀念,卻不想留下紀錄,在這整個事件裡,她更像個攝影機,知曉一切,卻從不在畫面裡出現。這不正是完美的全身而退嗎?這不正是高永健掛在嘴邊的「把我抽掉」嗎?
物理上來說,連美雅真的把寫著他名字的名牌抽掉了,她走到走廊盡頭,把那牌子丟到塑膠類回收桶,並告訴自己,不要回頭,監視器在拍,不要回頭,沒有什麼好紀念。
.
-欲知接下來發展,請見《希望你也在這裡》-
◆回顧PART1:https://bit.ly/3BRjdLw
◆回顧PART2:https://bit.ly/2Wyu8tp
◆回顧PART3:https://bit.ly/2WyHLsw
◆回顧PART4:https://bit.ly/3C2nYCb
❥
《希望你也在這裡》#現正預購中・8/2開始啟程
博客來:
(限量簽名版)https://bit.ly/3iL1CMG
(一般版)https://bit.ly/3iDYJwT
誠品:
(限量簽名版)https://bit.ly/3y1k7CK
(一般版)https://bit.ly/3iQ9wUM
誠品蝦皮:
(限量簽名版)https://bit.ly/3zJVhb7
金石堂:
(限量簽名版)https://bit.ly/3Bxoacc
讀冊:https://bit.ly/3kJXKOj
三民:https://bit.ly/3zxvlzi
※作者親簽版數量有限,以各通路頁面顯示的現有數量為主,售完為止。
家系圖離婚再婚 在 寶總監的寶之國與他的狗王子 Empire of Director Bao & Niku & Baku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提醒,只喜歡看歡樂無比的東西請不要點開這篇文章,超感謝)
閱讀前提醒小粉絲們,曾經當時我在美國時寫了很多關於那個加拿大人的抱怨文,哈哈,後來有人罵我,這不是可愛的狗狗貓貓專頁嗎,幹嘛寫這些東西讓人心情很差,又不是婚姻愛情版之類的等等云云。
所以小粉絲們看好了,這個粉絲團的名字是[寶總監的寶之國與他的狗王子們] ,不再是以前的[秋田犬泥褲總裁] ,所以我今天連我大便狀況如何我都可以寫,喜歡正面樂觀的人請跳過這篇,看我畫的米克斯人被狗養系列就好了,感謝你們。
最近我除了搞公司的東西之外,我在慢慢設計明年虎年的桌曆,我有邀請阿培幫我畫一頁哈哈,他超努力練習的還用鉛筆畫好之後再用黑筆上色,真是個好阿培,阿培是我最好的兄弟,像西藏獒犬一樣的暖燙男人!
八月父親節部分,我會留給一個我的前輩畫(是一個我開始工作好幾年之後教我很多東西的老師),然後我再自己畫一點上去。
他大我好幾歲,我都叫他老爸,雖然我們沒有血緣關係但是我覺得他就像是我真正的老爸,他是超北爛的雙魚座,常常逼迫我聽很台的音樂,明明會打扮但是行為超級台客,還跟我說英文他都看不懂有時還要我幫他翻譯。
他是個善良的好人,也常常救路邊的昆蟲等等,我每次有什麼專業上的問題都會問他,他很強是我看過最強的2D ARTIST,我歐洲的同事和客戶都說他是大師,我跟他說了很多我沒跟其他人說的事情,他覺得我很可憐也很為我感到憤怒,我覺得他雖然很北爛,但是他好像才是我真正的老爸,總之明年的桌曆八月份會很漂亮,因為是我跟他一起畫的。
曾經有好幾次我朋友同事們跟我說,他們搜尋[寶總監]時,關鍵字會有[ 寶總監 父母 ],大家可能都很疑惑這麼多年來,怎麼從來看沒看到他們出現在我畫中,這邊我想說一個真實的故事:
很久以前,有一個小孩,周遭的人說,哇這個小孩額頭天庭飽滿,童年會過得很快樂很幸運,但這好像是騙人的。
這個孩子的父母在他五歲時離婚了,他的童年有一段很黑暗很痛苦的時期,從四歲開始吧,他的媽媽精神不太穩定,因為那個男人常常在房間裡揍她掐她,或是逼著她看成人影片,然後逼她做很噁心的事(那小孩為什麼會知道呢?因為當時他大概三四歲,在旁邊看著一切),這些事情同一個屋簷下的人都不知情,他們都以為全都是那個女人的問題,是她帶壞了男人,不是自己家人的問題,因為那個男人很會說謊,很會演戲。
在小孩五歲時,他們終於離婚了,女人離開了家,從此再也沒有跟孩子見面,雖然女人對小孩做了很多很可怕的事情,例如說,把小孩的頭壓到熱水裡要溺死他,或是勒著小孩的脖子然後對他沖冷水想殺死他(還好那時孩子的阿嬤把小孩抱著跑去急診,聽說已經臉色發紫了差點一命嗚呼),但小孩並不真正恨那個女人,因為小孩知道在黑暗的房間裡發生的殘忍的事情,不是每個人都能承受的,小孩長大後,在去美國工作前去戶政事務所拿了出生證明,發現女人再婚了,他沒有特別的感覺,只覺得,只要女人開心就好了,因為換成任何人,也會想逃的。
五歲到七歲,是那個小孩這輩子最黑暗的時刻,這兩年那男人給自己親生的孩子留下了好多治不好的後遺症,小孩耳朵右邊的耳咽管有裂痕,壓力大時右耳完全聽不見聲音,額頭有好多個疤痕,被頭髮蓋住了,小孩的嘴巴裡面兩側,有好幾個凸出來破掉然後癒合的疤痕,有些是用菸蒂燙出來的,有一些婦科的問題,有因為憋尿和壓力導致反覆感染造成的間質性膀胱炎等等。
那個小孩當時受到很大的傷害,他很瘦小,比同年紀一般孩子還小,因為常常被關在黑暗的房間裡,每天只吃一餐,小孩當時應該有自閉症,因為只要一出門看到陌生人就會尖叫大哭,讀幼稚園時也總是縮在角落,吃午餐吃一吃會吐出來然後開始哭,連幼稚園老師都不喜歡這個孩子,因為他們覺得他很麻煩。
整個家族裡,小孩最喜歡的是他的阿嬤,他的阿嬤常常跟那個男人吵架,在男人要打他時,阿嬤就擋在他面前保護他,那孩子從不曾告訴阿嬤這些骯髒的事,因為潛意識裡,他知道阿嬤會很難過很傷心,有次那個小孩很害怕的發抖跟阿嬤說,他不想再讓那個男人幫他洗澡了,結果阿嬤就跟那男人大吵了起來,那男人甚至要打阿嬤,沒錯,就是他自己的媽媽。
阿嬤以前常常問那個小孩,你怎麼長這麼小隻,你妹長那麼高,小孩沒說話,因為四歲到七歲的發育期,他每天被關在黑暗的房間裡只吃一餐的關係。
對於一個這麼小的小孩,並不知道怎麼求救,阿嬤好幾次對小孩說,你跟你媽長的很像,尤其是笑的時候,然後皮膚也很白,是整個家族裡皮膚最白的,跟他親生媽媽一樣。
於是從五歲到七歲直到那個男人再婚,他對自己的孩子做了很多骯髒不可原諒的事,很多你想到都會想嘔吐的事,他把離婚的憤怒發洩在親生的骨肉身上,小孩很害怕每天哭,哭了就被揍,只要尖叫就會被狂揍,嘴巴被塞東西,他被威脅不准講出去,於是他畫圖求救,把男人做的事畫了下來(他至今仍然記得他畫了什麼),小孩給其他家人看,希望她們能救救小孩,但是,其他家人看了什麼都沒說,也許是覺得很丟臉,不願意說出去。
從那一刻,那個小孩就知道,沒人可以幫助他,也了解,人類真的很骯髒很噁心,竟然對自己親生的骨肉幹出這種事,然後再死不承認裝沒事,這也是為什麼小孩長大之後有強烈潔癖的原因。
順帶一提,小孩有個妹妹,男人慾望來時也想對妹妹下手,是小孩每次都保護了妹妹,叫她趕快跑出房間。
那個小孩在經過這麼久的虐待之後,小小年紀的他精神上出現了一些問題,他會欺負自己的妹妹,要她跟他站在同一邊,或是用手或腳推她,這是這個小孩這輩子做過最惡劣的事情,但相較於這個孩子,妹妹過得很幸福,沒有受到那個男人的虐待和侵犯折磨,她甚至也忘記了小孩每次叫她趕快跑出去房間的事,她長大後不記得小孩每次都救了她,只記得小孩欺負她。
家人們都覺得小孩是個自閉的怪胎,瘦巴巴又蒼白,很陰沉話又少,很不討喜,不像妹妹那樣活潑快樂。
一個小孩在五歲到七歲之間就能感覺到強烈的恨意,如果當時有一把刀,相信他一定會毫不猶豫的往那男人的咽喉和心臟刺下去。
終於,七歲那年,男人再婚了,小孩終於不用再跟他一起睡同一個房間了,但那男人有時還是會說些很噁心的話或是做些很噁心的事情,於是不知道如何抒發壓力的孩子開始狂吃,從小學四年級開始發胖,他很高興的發現,那個男人不喜歡胖子,他對胖子沒興趣,這是當時那小孩唯一能保護自己的方法(後來是因為工作壓力才狂瘦下來)。
當小孩剛開始出社會工作時,男人開始跟他要錢,小孩那時的薪水很微薄很少,他心甘情願付房租給阿嬤,因為他住在阿嬤的樓上,但小孩付了男人幾個月的錢之後,每個月扣掉勞健保和飯錢以及手機電話費之後,實在是沒錢了,於是他傳訊息告訴男人,男人大發雷霆並說要親自找他理論,小孩不再回訊息,他很害怕,每次都把門鎖的緊緊的,雖然小孩已經長大了但他還是很害怕。
當小孩25歲時,在一次LINE群組的衝突裡,其他家人不諒解他,覺得你怎麼能對把你養大的人如此冷淡無情不孝順,於是他把一切說了出來,因為他當時已經吞了二十多年了,但當下,其他家人卻說,你要原諒他,他當時離婚壓力大,他很可憐,他其實是善良的好人,畢竟他也把你養大。
當下已經長大的小孩徹底明白,沒有任何人會站在他這邊,其他家人們對他很好,物質上常常給他和他養的狗食物和生活物品等等,但從未有人在那小孩真正需要時站在他身邊,小孩的阿嬤中風生病了,至少她一輩子不會知道真相,不會知道自己的兒子幹出這種事,不會傷心難過。
那再講到蓋亞出版社出版的[寶總監西行記] ,當時那個軟爛男被已經長大的小孩養了兩年,他出生於富裕的家庭,父母非常自私,一開始根本看不起那個只會畫圖做遊戲的小孩,直到他們知道那個小孩是作家,參加了幾次簽書會,看到很多粉絲,才改了嘴臉,開始炫耀。
當時其實那個小孩並不想跟任何人在一起,當時的他有好同事好公司,上班也很開心,但那軟爛的男人不停糾纏,最後甚至說[ 我會像狗一樣忠誠永遠跟你在一起 ] ,於是他便相信了那個軟爛人,開始照顧他,出所有的錢,過年過節準備禮物給那軟爛男的父母,從他當兵到出社會一直陪著他照顧他,但最後換來的卻是背叛。
分手後,小孩的家人站在軟爛男那邊,一個完全不相關的外人那邊,瘋狂的指責:你是不是自己也有問題!不然他為什麼會劈腿!你要檢討你自己!!
她們為什麼生氣呢?因為小孩毀掉了入豪門的機會嗎?
那一瞬間,小孩徹底絕望了,他能理解華人社會中親情的重要性,也能理解為何當初家人們幫那男人說話是因為血親關係,但完全不能理解,為何家人們全站在一個背叛傷害他的外人身邊,槍口對著他狂轟,他明白,這世界上唯一能相信的只有狗,還有自己。
隔沒多久,他遇見了在美國當教授的加拿大人,當時他覺得,這個人站在我這邊,只有他站在我這邊,於是他放棄了在台灣的工作和一切,帶著狗飛去了美國。
一開始都好好的,但好景不常,加拿大人的教授研究失敗了,他有亞斯伯格症,最後爆發的很嚴重,小孩吞忍著,每天吃藥精神上都很痛苦,還要忍受對方媽媽的歧視以及冷嘲熱諷,說是為了綠卡才到美國的。
終於有一天,在一次爭吵過後,加拿大人把那小孩的行李全扔出門外時,小孩再也忍受不了了,他真的累了,於是他拿了最銳利的刀往左手腕用力垂直一劃,當下血流如注,加拿大人報警,最後小孩在醫院被關了六天,在一張小小的床上發抖,上廁所不能關門,洗澡還要卑微的求他們,因為加拿大人並沒把他加入健保,所以美國醫院的人把他當遊民一樣對待,順序排在最後面,沒吃身心科的藥發作的他傳訊息給他的表弟,說他好害怕,問表弟其他家人有說什麼嗎?表弟回答他:[ 她們說再看看 ],於是他不再多問。
總之,最後小孩再也受不了了,他發著高燒(當時還沒有COVID-19)獨自一人回到了台灣,自己和另外養的一條獒犬在小小的套房住了好一陣子。
所有的家人都裝作沒事,他們在小孩去美國前把他的東西全扔了,畫冊漫畫,小孩養的盆栽和超大幅的油畫,還有兩把珍貴的小提琴(小孩用自己存下來的錢辛苦買的),但小孩什麼都沒說什麼都沒問。
他知道家人們照顧中風的阿嬤壓力很大很辛苦,他努力住的離阿嬤近一點(最後就住在隔壁),淡水到內湖和信義區很遠,一天的通勤時間就要三個多小時,他常常在捷運上站著睡覺,有時還睡過頭趕不上會議要一直低頭道歉,但他從來沒有抱怨過。
而因為經歷過這麼多事,那小孩的個性並不活潑,在家不太說話,不是那種會帶給家人們快樂的人,但任何事只要家人要求的,他一定會努力做到,以前的生日或是母親節,他總是買最好的,還曾經一次給了阿嬤五萬塊,讓阿嬤都哭了,阿嬤那時的表情,他現在都還記得,但他並不是那種真的會一直很嗨很快樂的人,也許是因為這樣,其他家人們並不是那麼喜歡他。
這個小孩很討厭念書,以前小學剛開始學英文時,他並不知道英文之間要分開來一段一段,所以字母都黏在一起,那個男人在他之後娶的老婆面前,把作業簿往小孩的頭上砸,說小孩是白癡,小孩額頭流血了,但他什麼都沒說也沒哭,這讓他更不想念書了。
但並不是他不會念,只是他很抗拒不想被逼迫,家人們都很會念書,法律界銀行業,是通俗來說社會上有頭有臉的行業,他國中時學測考得非常爛,當時坐在餐桌準備第二次考試時,除了他的阿嬤之外,其他人對他露出的表情,表現的樣子,他一輩子不會忘記。
阿嬤常常拿著小孩畫的圖去跟牌友們炫耀,還說要裱框起來,學測考爛之後,阿嬤甚至問小孩,啊你不喜歡念書,要不要阿嬤現在幫你找工作,不想念就不要念了。
小孩覺得,在這個家他應該是最沒用,最沒出息的,除了他阿嬤之外,其他人都覺得他只會畫圖會餓死街頭,即使他後來拼命拿到了TOEIC的金色證書,他的家人也沒說什麼,可能覺得英文好也不代表你會賺錢吧。
於是,他決定不想繼續在別人底下做事了,他開始瘋狂的工作,接歐洲和美國的外包,每天到凌晨三四點多才睡,六點半起床遛狗,然後再去信義區的辦公室上班,日復一日,因為他想證明他不是沒用沒出息的人,不是一定要會念書才能得到世人所謂的成功。
當他開始幫歐洲公司做事時,家人對他說他假裝自己是歐洲人,趕快帶著臭狗去歐洲吧,以後房子不用留給你了,這真的是讓人很不舒服的玩笑,而之前家人甚至說起那個加拿大人,要他趕快複合然後飛回美國,雖然他每次都沒說話,但這對他是很痛的打擊,他的家人知道,他從美國回台灣之後獨自一人在小套房發抖,去婦產科拿掉了孩子,在美國自殺等等之類的事,家人們看過那本書西行記,任何一個有同理心的人都不應該開這種玩笑。
有一次,他工作壓力大昏倒在地上爬不起來,憂鬱症和自律神經失調發作,那種瞬間斷線的感覺,好像突然沒電一樣完全沒力氣只能發抖,於是他倒在地上,家人們覺得他是假裝的,開始罵他。
[ 每次一直說自己有病 ] ,[ 要躺回你自己那邊去躺 ] ,[你夠了沒有,給我起來喔] ,[ XXX(名字) 你再不起來我們直接叫救護車送你去醫院,搞什麼 ],[ 起來啦,你嚇到你阿嬤了,到底在幹嘛 ],最後,只有阿嬤的看護安那把他抱起來,因為他生的病並不是外在能夠看見的病,並不是斷手斷腳,而是內在真的生病了,他並不願意有這些看不見的毛病,因為大家都以為他是裝的,他寧願斷一條腿或斷一隻手,至少別人會知道,啊,他是真的生病了。
小孩那時哭的一蹋糊塗,他聽見已經失智的阿嬤在叫他,但阿嬤再也沒辦法跟他正常的說話,也不會再站在他這邊,他覺得好寂寞。
小孩長大了,他去年十二月飛去了歐洲一個月簽約和設置辦公室,回來之後過年他和狗一起在家隔離了兩周,今年四月他帶著陪伴了他十多年的狗飛去了北歐開了公司。
很多人一定覺得他很無情吧,丟下家人自己跑去國外,但是他去年十二月在歐洲時接到了他表弟的電話,表弟說家人叫他不准回去,要他去住防疫旅館(很貴 但小孩身上根本沒那麼多錢),說他身上有病毒會傳染給其他人(小孩只是住隔壁而已,並沒有跟她們住在一起),還說要報警抓他,於是小孩完全死心了,沒什麼好留戀的。
他一月多回國隔離完,直到飛去歐洲的四月初期間,他連阿嬤都沒去看,即使測試結果出來是陰性的,即使隔離兩周沒有症狀,但都能說出那種話了,應該也不會有人相信他。
另外,他從來不缺男人追求,但他不是跟童年時那個虐待他的垃圾一樣,沒女人幹會死,他的生活很簡單,不抽菸不喝酒,從未去過CLUB和PUB以及BAR,他都跟狗窩在家裡畫圖看漫畫,看看YOUTUBE的DISCOVERY和TLC還有ANIAMAL PLANT,偶爾看看小說和一些文章,還有FB的狗社團。
家人們說話很難聽,說他沒男人會死,說他缺男人,換男人速度很快,老實說,如果他真的要換男人速度很快,那就不會每任都在一起至少兩年到五年,如果家人都不支持他,不站在他這邊,那找個會支持他的伴侶,他並不覺得這有什麼錯,現在他甚至認為有沒有都沒關係,有狗有事業就好,尤其是可以保護他的大狗。
以前曾經讀過孟子的[ 人禽之辯 ] ,裡面說: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
以道德價值區分人類與非人類的立場,如果人類沒有了道德良心,那雖名為人,但實無以異於禽獸。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蓗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孟子•告子上•6》)
反過來說「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
十惡不赦、不具道德意識的人類,這些惡人,「名雖為人,而實無以異於禽獸」,甚至不配稱為人類(「非人」)。
所以常常有人對受傷害的人說,放下,原諒,你才會解脫,說的很簡單。
人之所以為人不為神,沒有人有資格對受害者說這種話,好像有個人捅了你好幾刀虐待你,你的傷口流血結痂,疤痕依然在那,那人說我之後會對你很好的,但是有些傷口是一輩子不會癒合的,所以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強求人放下,放開,以及原諒。
那個小孩在美國和台灣期間看了好多心理諮商師,有次他找了一個基督徒的諮商師,講到最後,諮商師只淡淡地問了他一句:
上帝愛祂的孩子,祂看到你現在這樣受苦,你覺得祂不會心痛嗎?
「我應該要原諒那個傷害我的人嗎?」
應該問,無論你選擇原諒或不原諒,那就是你的自由,你是否有辦法接受原諒對方後的自己,甚至原諒這樣的自己?
故事到了尾聲,那個孩子永遠不會原諒傷害他的人,但他也不會選擇報復,或是花錢找人讓他斷手斷腳,因為他是基督徒他不想下地獄,他還想去彩虹橋看他的暖男獒犬,他現在只在乎在乎他的人,然後為了自己和狗繼續向前走。
這就是這個小小的真實的故事的結尾。
真抱歉打了這麼多,希望大家看了不要覺得很阿炸,明天會有米克斯人類快樂的系列的。
家系圖離婚再婚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嗨嗨大家,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注意的一則新聞「行員37天內結婚4次離婚3次,銀行不准假還遭罰」,在人資圈引起了一些討論,今天我們就來分享看看這個案例的背景,藉此讓大家重溫一下婚假的規範~
這則新聞的大意是某位銀行員工在結婚時向公司申請了第一次婚假(八天),在婚假結束後又立刻辦離婚並在隔日再次跟同一人結婚,就這樣連續結了又離、離了又結、結了又離⋯⋯直到最後,累積共結婚4次、離婚3次,而據此向公司申請4次婚假共計32天,但公司只核准第一次結婚的8天婚假,該名當事人便向勞動局檢舉公司違反勞基法第43條規定,而在經過勞檢後公司也因此受到處分,但又經銀行提起訴願,訴願會則認為勞動局並沒有調查行員是否濫用權利或違反誠信原則就開罰是有疑慮的,因此便撤銷原處分,要求勞動局60天內做出新處分,讓銀行成功撤罰。
💍有關婚假的規範
我們過去在部落格中有撰寫過「超詳細懶人包!婚假使用說明」這篇文章,其中便有提到如果勞工離婚後再婚而既有結婚的事實的話,公司仍然應給予婚假。然而本件的情況相當特殊,一般社會大眾可能會認為當事人在請完婚假後又馬上離婚、再跟同一人結婚,可能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取得更多婚假天數,假如這樣的方式是可行且合法的話,這個員工很可能發明了「薪水永動機」,唯一的工作就是每隔一段時間跑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離婚就好了😂但事情當然沒這麼簡單,否則訴願會也不會因此撤銷勞動局的罰單了。
💍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依照民法第148條第2項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這也是我們一般常聽到的「誠信原則」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的依據,因此勞資雙方在運用各項權利時,仍然要在合理的範圍內行使,否則即有可能會被法院認為無效(但通常會從嚴認定)。
在本件的爭議中,除了從外觀上來看勞方的行為有符合權利濫用的可能性之外,依照臺北市政府 110年2月2日府訴三字第1106100210號訴願決定書所載,資方認為該名當事人「連續申請4次婚假均是與同一人離婚後旋即再結婚,係無法律真意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依法應屬無效,該等無效之結婚行為並非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得請假之正當事由,訴願人自得不予准假⋯⋯」。因此,資方其實是認為勞方第二次以後的結婚是根本性地無效,而不具有可請假的正當理由,所以才會拒絕給予後續的假期。
除此之外,在訴願決定書中也有看到勞動部的解釋令(系統查不到😅可能是勞動局開罰前覺得抖抖的所以發去問的),其中也有提到如果兩人在離婚時並無此「真意」,而只是形式上辦理離婚的話,該離婚情形應為無效,可往後滑參考第三張圖片節錄的內容。
總而言之,訴願會最後是認為勞動局應該詳加調查本案的勞工當事人是否有權利濫用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情況,再加以判斷公司是否真的應受到處罰,因此而撤銷了這次的罰單,但勞動局未來是否會再次開罰或不再處分,可能還需要再關注是否有後續的消息。
看到這次的案例,不禁讓我們想到以前有部分讀者認為我們喜歡把簡單的事情弄得太複雜,但就是因為實務上真的有可能出現這種極端的案例,所以才需要實事求是啊🥺🥺🥺無論如何,看來這項「薪水永動機」的發明是不管用了啦,大家還是乖乖地上班,真的有需要時再以正當理由請假吧~
追蹤 @workforce.tw
獲取更多勞動法令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