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家暴安置機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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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安置機構 在 Elijah Kewley 伊萊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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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安置機構 在 親子天下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08: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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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安置機構 在 王宥忻財富女神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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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暴安置機構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8 07: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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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桃園市中壢區傳出一起家暴毆打女童致死案。40歲謝姓男子疑因3歲女兒不聽話、說謊等,竟用「不求人」、甩巴掌方式,毆打女童直至全身瘀青,謝男6日凌晨發現女兒呼吸發生異樣,隨即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無生命徵象。
     
    ■女友竟認為正常管教
    警方清晨6點左右接獲醫院通報,隨即到醫院帶回謝男偵訊。警方調查,謝男與其同住女友在醫院時情緒相當鎮定,一語不發。警訊時謝男供稱,兩天前因為女兒不聽話、說謊等行為加以管教,並強調「僅動手1、2次而已,沒想到會這麼嚴重」。被列為關係人的謝男女友,認為只是「正常管教」,所以沒有勸阻[1]。
     
    ■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兒虐案通報中,約有4成都是不當管教造成。專家建議,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且應注意自身情緒,可先深呼吸再跟孩子講道理。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簡任視察林春燕表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2016年曾有一個全球的調查,發現2到4歲的幼童中,有75%受到經常性的暴力管教,呼籲國際政府能立法禁止體罰。林春燕簡任說,台灣的教育單位很早就有相關立法,禁止教育單位體罰學生,但在家長端,並沒有類似的立法。家長也普遍認為,孩子就是要管教才能避免做錯事。
     
    但根據統計,保護司受理的兒虐案中,有約4成都是不當管教。林春燕簡任表示,家長的出發點是教養,但當孩子做錯事,家長可能一時情緒激昂,力道就失控。不當管教的方式包含甩巴掌、用水管、棍子等工具打小孩,可能造成孩子嚴重的身心靈創傷。
     
    保護司建議,「教」孩子不應是「教訓」孩子,「教」是溫和堅定的溝通;「教訓」可能只是家長情緒的發洩。家長在面對孩子做錯事、需要給予教導時,應先深呼吸、平撫自身情緒,再好好處理孩子的問題。
     
    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林奕萱醫師表示,根據美國兒童精神科醫學會的資料,體罰可能造成孩子自尊低落、容易害怕家長或照顧者,也會認為「打人是被允許的行為」,有較高風險會霸凌其他小孩、有攻擊行為,或造成人格發展的一些狀況,如可能偷竊、虐待動物等,也可能比較容易憂鬱或焦躁[2]。
     
    ■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
    若把兒童虐待界定視為從黑到白的光譜,屬於「黑色」的兒童虐待案例,像是家庭內的亂倫、照顧者吸毒酗酒無法戒斷、長期毆打孩子成重傷和致死等狀況。此類加害人多是患有精神或心理上疾病,需要專業協助治療,而所觸犯的犯罪行為則須負法律責任,認定為兒童虐待是無庸置疑的。
     
    而光譜上灰色地帶通常是家長的「動機」不是加害兒童,發生的狀況往往是面對孩子難以掌控的脫序行為,因為缺乏育兒知能,加上情緒失控,導致責罰失手形成孩子身心上的傷害,其傷害程度符合兒虐指標,若結果是符合兒童虐待指標,沒有灰色地帶,但何以兒保單位要考量「動機」,而認為是不當管教?
     
    許多慈祥有愛的父母,當孩子脫序哭鬧、無法溝通又遇到自己疲累缺乏耐心的時候,也會開玩笑地說能夠體諒兒虐父母崩潰的心理狀態了。當然若能夠用開玩笑表達自己的情緒,表示理智還能控制自己,不會對孩子作出傷害的行為,而許多容易情緒失控出手過重變成管教過當的家長,多已是本身長期深陷婚姻失和、經濟壓力或缺乏社會資源等因素所致。
     
    孩子「脫序」的原因,可能是長期生活在不穩定的環境,如:父母「跑路」,屢換居所而缺乏安全感、日常基本照顧,如:三餐不定,營養衛生不足的疏忽造成生理上不適、情感總是被冷漠對待,如:缺乏心理上的同理慰藉而沒有存在感;或是孩子本身有特殊狀況,如:過動傾向的孩子等,孩子最後只好用「脫序」來表達需求,但父母自己已無能量和能力了解孩子的需求。
     
    針對明顯位於「黑色」地帶的兒虐案,完善的兒童保護制度一定會評估人身安全,立刻安置受虐兒童,安排寄養家庭或育幼機構提供適當的照顧,以修復心中的創傷[3]。
     
    ■父母親應如何區分合理管教與身心虐待?
    ▸「管教」指的是以正向、支持的方式示範或告訴子女其應有之行為。
    ▸「虐待」則是以憤怒、負向的方式對待孩子。
     
    ▸「管教」是父母與子女均知道管教的原因及其行為的結果為何。
    ▸「虐待」則是父母單向、強制的壓迫,子女無法知悉自己為何遭受不當之對待。
     
    ▸「管教」是出於協助子女學習自我負責需要、有合理管教原則(符合兒童的年齡及身心發展)、並給予具體說明。
    ▸「虐待」則是出於父母自己的情緒需要、以不當的方式(如恐嚇威脅)、缺乏一致或合理的管教原則、未加說明。
     
    ▸「管教」是允許子女去練習父母所期望的行為,錯誤仍有更正的機會,所以子女可從中得到成長、學習。
    ▸「虐待」則是當子女有錯誤即會受到嚴苛的處罰,而讓子女認為自己就是一個"壞人",子女無法內化紀律,反與父母關係更為不信任與仇恨。
     
    ◉例如◉
    ▸(管教)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爸爸選擇帶著小明前往洗手間洗手並再次提醒飯前洗手的重要性。
    ▸(過當管教/虐待)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剛好爸媽又因家用衝突,爸爸隨即拿棍子責打小明的手腳,並不准小明吃飯,因為他沒洗手[4]。
     
    ■親權與懲戒權的行使界線
    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根據媒體日前報導,一名「虎爸」因為不滿女兒表現不佳,接連以電蚊拍、皮帶或腳踹體罰,導致女兒受傷,最後被高雄地方法院以傷害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
     
    民法第1084條第2項和1085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甚至可以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然而,上述的報導為民法規定帶來一個問題:「父母對子女的懲戒和教養權是否有界限?」
     
    基於父母的親權和懲戒權,父母可以在必要範圍內處罰未成年子女,只要處罰的原因和手段是在必要限度內,就算處罰造成子女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父母也可以阻卻違法。
     
    但關鍵就在於「必要限度」,必要限度的標準,可以分成幾個層次來探究。首先是懲戒的目的,懲戒必須是為了矯正、改善子女的不當行為。而不是出於矯正目的的處罰行為,就不能認為是必要的懲戒。例如為了發洩情緒而痛罵或痛打子女,就不是必要限度的懲戒。
     
    其次,手段的強度也必須斟酌,一方面當然是處罰手段本身不能太過激烈,例如用水果刀割傷子女、把子女倒吊起來抽打,無論如何都是太超過了,當然不屬必要限度。另一方面,手段的強度也必須與懲戒原因相結合,懲戒原因愈瑣細,允許的手段就愈輕微。講白了,就是殺雞不能用牛刀,孩子上課睡過頭以及在學校犯錯被記過,這兩種情況所允許的懲戒手段當然有所不同。
     
    ■逾越界線懲戒的法律效果
    下一個問題就是,如果父母確實有逾越必要限度的懲戒行為,會帶來什麼法律效果?如果父母對子女的過當懲戒已經達到刑法可以處罰的程度,父母就不能免於刑事處罰。包括傷害、強制、妨害自由等罪,都可能是伴隨著過當懲戒而來的罪名。甚至除了體罰之外,若父母對子女的辱罵和威脅過當,也可能構成公然侮辱或恐嚇危安罪,而不能拿「管教小孩」為擋箭牌。
     
    當然,對於子女的肉體或精神上處罰,也可能構成家暴。法院可以依聲請核發保護令,禁止父母繼續接近子女,或是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特別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兒少福利法),如果父母對子女不當管教情節嚴重,依據兒少福利法第56條規定,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可以緊急保護或安置小孩。
     
    甚至如果經過主管機關評估後,認為孩子不適合繼續在原來的家庭裡生活,可以依據兒少福利法第71條,請求法院宣告停止父母的親權,如此一來,父母對子女就完全沒有保護教養或懲戒的權利[5]。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最初有什麼徵兆?背後又有什麼原因?
    關於「兒虐」我們不斷地探究與反思,姑且不論兒虐事件背後的脈絡與原因,許多涉及毆打、羞辱、甚至殺子自殺等兒虐行為的家長,往往具有某些傳統的不當教養觀念,諸如把孩子視為自己的附屬品,或認為「孩子是我生的,我想怎樣教就怎樣教!」、「孩子不聽話就要打」、「我只是恨鐵不成鋼,罵你是為你好」等種種的觀念下,不小心便頻頻以「愛」為名,合理化自己的情緒化打、罵行為,以「教養」為名,施行「恐嚇脅迫」教育。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的?也許最初只是家長偶發的情緒化教養行為,久而久之,它逐漸演變成一種慣性的過當教養方式,這些教養行為對孩子內心造成的傷害與陰影將隨著他的成長不斷累積,而我們更懼怕的是,當家長不當的教養行為演變得愈發嚴重,最後會否失手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我們相信,若要終結兒虐的發生,得從源頭做起,例如:近幾年「兒福聯盟」的橘絲帶兒保運動,開始嘗試與家長探討親子教養議題,並推動「不打不罵」的溫柔教養主張。提醒家長打罵教育對孩子造成的傷害與內心陰影,鼓勵家長們應多以尊重、傾聽、陪伴的方式,逐漸建立起與孩子理性溝通的良好互動關係,尊重孩子是一個獨立個體,覺察並處理自己的情緒後,再和孩子進行理性的溝通,以及若不小心做出懊悔的教養行為時,能勇於向孩子認錯等等教養觀念。
     
    讓孩子理解父母也是凡人,偶爾也會犯錯,但能勇於認錯,做為最好的身教典範。讓孩子理解你尊重他的想法,也很努力想與他溝通,因為你愛他,所以願意好好跟他說[6]。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中時新聞網)「狠父不求人怒毆 打死3歲女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807000405-260106?chdtv
    [2](TVBS 新聞)「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專家: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https://news.tvbs.com.tw/life/1124374
    [3]「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https://www.cgmh.org.tw/cgmn/cgmn_file/1803011.pdf
    [4](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區分管教與虐待」: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4fae2e3470ce3aca
    [5](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6783
    [6](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從兒虐談到教養】我們能做些什麼,來挽救無辜的孩子?:https://orange.children.org.tw/news/news_detail/123
     
    ➤➤照片
    (關鍵評論)「《溫和且堅定的正向教養》:孩子不當行為背後的四大錯誤信念」: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7338
     
    2.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 免費閱覽】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電子書免費線上閱覽)
    https://forum.nhri.edu.tw/pub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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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forum.nhri.org.tw/ev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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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 / 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衛生福利部 /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 家暴安置機構 在 愛長照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3 22: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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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局告知她:「您的父親因為失智無法獨立生活,目前被安置在一家長照機構,請您出面來處理這件事並給付相關費用,不然社會局就會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您的財產。」

    這位女士和社會局溝通許久,最後她還是無法說服自己給付費用,她也不願意出面處理父親照顧的事。

    🤔或許您會想,她很不孝?請稍安勿躁,先來瞭解一下,她的家庭發生了什麼事,您再評斷吧。

    https://www.ilong-termcare.com/Article/Detail/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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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暴安置機構 在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2 17: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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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台灣疫情突然升溫的時候,一時間,大家被迫面對各種突如其來、無法確定以及生命健康風險的各式問題。從升入三級警戒之後,疫情逐漸穩定後開始的顧經濟呼聲,諸如「還沒病死就先餓死」的聲量也出現成為需要討論的話題。儘管,大多數的人都能夠接受先犧牲各式公開消費、活動等權益,以控制疫情為最優先。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一次,有許多本來生活就存在高風險的人群們,他們有很高的機率在疫情中失去了原本的社會協助與最低限度生活方式。小編今天要推薦的文章,就是由長期關心萬華地區無家者的張獻忠來描述與說明他的基金會如何在疫情期間協助無家者,並成為接住他們的安全網。

    —————————
    2021年5月中旬,新冠疫情在萬華地區爆開,在最嚴峻的三級警戒期間,宅在家盡量不出門是最好的防疫方式,但社會上有一群人無家可歸或有家歸不得,只能把自己暴露在危險的街頭。他們平日就被大眾忽略,也在疫情期間成為最脆弱的無聲者。
    社團法人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理事長張獻忠,長年關懷萬華地區的無家者,他如何在疫情期間,帶給他們友善的環境、修補社會安全網?

    2003年,張獻忠進入社會局擔任社工,眼見無家者的無奈及困境,為了認識也讓他們知道社會局提供哪些支援,他在冬季發放衣物時,主動請街友來辦公室洗澡,也告訴大家如果有需要可以來找他。這份初心延續至今一直沒變。也因為長期的相處與觀察,張獻忠比一般大眾更了解,大部分無家者都是非自願的。有將近7成的無家者有工作,只是多為非典型就業的臨時雇工,每月平均收入約8,000元;若將有工作及無工作者一併計算進來,平均每人每月收入為5,800元。根據衛福部2020年底統計,全台灣的無家者有2,524人,這是在外流浪者,另外有660人接受機構安置。無家者中女性約占15%,通常是受到家暴或精神疾病、智能障礙者,因為家人不知如何照顧而被遺棄。她們在外遇到的困境還包括性騷擾及性侵害,但這是一直以來較少被關注的問題。

    為了提供無家者更多服務,張獻忠與一群志同道合者在2011年成立了社團法人芒草心慈善協會,向日本、韓國吸取相關經驗;又在2014年成立自立支援中心,協助無家者就業,並提供他們能夠負擔的友善宿舍。自立支援中心向政府申請80%經費,加上衛福部的公益彩券盈餘補助,其餘則由協會自行負擔,每年大約100、200萬元左右。這些自負經費,部分是辦理活動所得,包括訓練無家者成為導覽員,帶領參加者了解及體驗街友生活,並藉由小組討論,深入探討流浪者的議題。

    台灣三級警戒期間,網咖、便利商店、速食店都不能停留,因此許多無家者露宿街頭,光是台北車站周圍就有250人。長久以來,萬華地區有許多NGO團體進駐,分別扶助不同弱勢族群,除了芒草心之外,還有社團法人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兩個單位一起服務無家者。因此當疫情爆發時,他們立刻關注到無家者的需要,馬上發起募資,包括食物、飲水,以及酒精、口罩等防疫物資,每週一、三、五到萬華發放,二、四、六至台北車站發放。

    在確診數節節升高的前幾週,所有物流暫停送到萬華,所以兩個協會成員都是自行運送,並將物資存放在當地商家涼粉伯熱心提供的店面空間。而聯合物資中心迅速成立後,他們也請失去工作的無家者前來協助物流管理,讓這群人能有一筆收入。張獻忠及協會夥伴們也幫台北車站、萬華區的無家者,規畫引流動線及拉出社交距離,同時政府也提供疫苗讓無家者優先施打,施打率約為40%,盡可能保護他們的安全。

    (以上引用自網頁原文)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466/article/1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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