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家暴傷害罪賠償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家暴傷害罪賠償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家暴傷害罪賠償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在打我的小孩,關你什麼事】 兒童虐待近來在我國成為重大關注的議題,據衛福部2006至2016年之統計,兒虐事件的施虐者皆以父母佔最大宗(約佔65%-80%),而「管教子女」則為父母施虐最主要的原因。在此即顯示一個許多人關切的問題:「管教」與「虐待」的界線到底為何[1]? 父母在對孩子行使...
家暴傷害罪賠償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在打我的小孩,關你什麼事】
兒童虐待近來在我國成為重大關注的議題,據衛福部2006至2016年之統計,兒虐事件的施虐者皆以父母佔最大宗(約佔65%-80%),而「管教子女」則為父母施虐最主要的原因。在此即顯示一個許多人關切的問題:「管教」與「虐待」的界線到底為何[1]?
父母在對孩子行使懲戒權時,千萬不要有「我在打我的小孩,關你什麼事」的想法,原則上我們都希望孩子們能在身心健康的環境下成長,管教過當傷害到小孩的身體,危害到小孩的生命等等殘酷的手法,就是親權的濫用,親權濫用的結果,在民事上會構成親權的停止行使和損害賠償;在刑事上要負起傷害、妨害自由的刑責,也會因此被認定為是家暴,同時孩子更可能被安排保護安置。孩子的未來要靠你我守護,孩子不是父母的資產[2]。
■民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我國民法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此賦予父母懲戒子女的權利(即「懲戒權」)。若父母過度懲戒子女,於刑事上可能構成傷害罪、強制罪、私行拘禁罪等,民事上則屬親權之濫用,可能遭停止親權、或成立侵權行為。然若於「必要範圍」內之懲戒,則屬合理管教而得阻卻違法[1]。
■防疫當前,兒少家暴通報數據卻創新高:10大虐童工具,拳頭、掌摑為首:根據衛福部資料顯示,2019年兒童少年保護通報案件高達73,973件,創下歷史新高;另2019兒童少年保護開案人數更來到高峰,達11,113人。受虐兒少中有46.4%為身心虐待、27.3%為不當管教。
「家扶基金會」調查發現,臺灣常見的虐童工具包括拳頭與掌摑、衣架、皮帶、木棒、不求人、愛的小手、腳(踹)、水管、菸及雞毛撢子。最常受虐的部位包含手臂、背部、大小腿、臀部、臉部、頭部、耳朵、腹部及肩膀。家扶基金會執行長何素秋表示,隨手可得的生活工具常被誤用,成為虐兒者的幫兇或父母管教孩子的武器,且兒少受虐的部位都較為隱密,不易被旁人發現[3]。
■父母看到成績就抓狂,約佔兒少管教不當通報 3成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公布一份數據,顯示父母打小孩的原因中,有近3成是因成績未達期待而被打到受傷通報,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表示,孩子在恐懼中只能先求生存與安全,不會有心思學習,呼籲家長控制情緒、正向教養、不打小孩,必要時尋求專業的協助。
家防中心指出,新北市2020年兒少保護案件約4,557件,其中不當管教占65.8%,細分父母管教小孩的原因,除了孩子的態度不佳外,有近3成是因孩子的成績未達期待。而配合「國際不打小孩日」在學校推動紫絲帶學堂教育,請學生畫下感想;一名小六生畫下一個酒瓶,其中父親拿著長藤條正要打小孩,旁邊寫著「生你有什麼用?成績考那麼爛!」「隔壁某某都考得比你好!」「去罰站!」也顯露出孩子在責打教育下的陰影。
家防中心許芝綺主任指出,就讀國小5年級的小明,數學成績從85分驟降到70分,面對父母責問卻說不出成績退步的原因;父母對他說,下次成績如果沒達到80分,一分打一下。不料,下一次成績再掉到65分,媽媽一氣之下,把小明的手心手背打得瘀青,隔天小明在校被老師發現,經老師聯繫說明,媽媽才知道是最近幾次數學考試題目較困難,全班平均分數僅60分,頓時也覺得相當懊悔。
許芝綺主任表示,孩子面對恐懼時,只能先求生存與安全,是沒有心思學習的;她建議,當孩子與家長的期待不符時,不妨先深吸一口氣冷靜,告訴自己「孩子並不糟,或許是我的期望過高!」用正向寬容的方式,不比較」、「不批評」、「高支持」,當情緒不暴走,才能冷靜地用正向的態度來教養孩子,必要時可尋求老師、醫師、心理師和社工師討論,讓專業的來拉一把[4]。
■鄰居外人通報僅3.4%,呼籲大眾別漠視家暴
先前曾發生彰化一名繼父疑似因4歲繼子吵鬧,狂毆後扔到大街上致死的悲劇,當時報導就有鄰居表示時常聽見其家中毆打小孩的聲音,對於未能盡早通報感到懊悔不已。
社會普遍認為,1、2次的打罵算管教,是他人的家務事,旁人不好插手,這種情況可能讓兒虐情事一再發生,何素秋執行長呼籲社會大眾若能機警觀察並正確通報,就能阻止下一個遺憾。施虐者大多為兒童熟識的人,且發生地點大部分都在家中,因此當兒童遭受虐待或發生意外傷害,社區鄰里、親屬網絡若能快速發現並且及時通報,就能避免兒虐傷害的憾事發生。
當發現身邊小孩身上有明顯的新舊傷、情緒極度不穩定,或是聽到異常的寶寶哭喊與家庭爭吵聲,都是虐童的可能訊息。若懷疑有虐童事件,可以立即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通報,透過專業的社工員接線服務,如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者其他兒童保護單位,讓社會關懷的力量,即時進入有需要的家庭中[3]。
■教養或兒虐,父母懲戒權的一線間
從法院的實務經驗來看,與家暴、兒虐的有關案件中,身為加害者的父母幾乎都會提出「懲戒權」的抗辯,輕則罰站、命令子女交互蹲跳、關禁閉,重則以甩巴掌、用水管、衣架、熱熔膠條、皮帶等各種物品毆打成傷或剝奪食物、睡眠等基本維生需求。但難道對子女行使懲戒權,就等於可以體罰甚至虐童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相信每個選擇體罰的家長都多少出於無奈,但如果父母無奈到只能出動體罰才能讓孩子「聽話」,根源也許出在親子溝通方式出問題、孩子藉由不聽話表達隱性的心理需求、教養責任過度集中在其中一方,甚或許多親子關係的不和諧,是婚姻關係不和諧的產物等等。體罰只是膝反射解決眼前難關,而忽視背後真正的教養難題。
或許我們不妨換個角度思考,身為成年人的父母,對孩子的應對姿態,永遠是有所選擇的。我們可以生氣、可以沒耐心,可以有任何情緒,但面對「不聽話」的孩子,也可以先好好沈澱感受一下自己是在對什麼生氣,是孩子真的犯了什麼糟糕的錯,還是只是氣孩子沒有滿足你的期待?
孩子因父母而來,但不是為了父母而存在,以高壓管控強行捏塑孩子應有的模樣,孩子可能因此掩去自己真正的樣子[5]。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父母懲戒權範圍之實證研究:https://web.ntnu.edu.tw/~hlshao/107_DH/punish.html
∎[2]管教小孩的界線與管教過當?(文:梁維珊律師):http://www.cdlaw.com.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96&uid=
∎[3](嬰兒與母親 懷孕生產育兒情報)「兒少家暴通報增,10大虐童工具竟以拳頭為首」:https://www.mababy.com/knowledge-detail?id=10523
∎[4](自由時報)「父母看到成績就抓狂 約佔兒少管教不當通報 3成」: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16533
∎[5](鳴人堂)「李宜穎/不打不成器?教養或兒虐,父母懲戒權的一線間」: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1734/4929491
➤➤照片
∎[3]
2.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 免費閱覽】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電子書(PDF)-線上閱覽
https://forum.nhri.org.tw/publications/
▶氣候變遷與健康:https://forum.nhri.edu.tw/book-106-1/
3. 【國衛院論壇學術活動】
▶https://forum.nhri.org.tw/events/
#國家衛生研究院 #國衛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國衛院論壇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兒虐 #兒童虐待 #管教 #虐待 #懲戒權 #家暴 #教養
家扶基金會 /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衛生福利部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家暴傷害罪賠償 在 超級富有的幸福幸運女Antonia Wang王麗芳教養同好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曾經有很多媽媽跟我說:『孩子雖然現在還是會生氣大發飆,甚至動手,但是,過一陣子就會自己覺得理虧,過來找台階下了。』
我總是回答說:『如果孩子知道有更好的處理方法,就不會用情緒了,這樣的孩子發飆後過沒多久知道自己理虧,來找台階下,媽媽會原諒他,但是,如果二十年後,當他發飆的時候,老婆跑了,或是小孩被他失手打死,即使後來他知道自己理虧很後悔,妳能承受嗎?他能承受嗎?』
孩子卡住的地方,是不知道『即使情緒會過的,但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每個情緒暴力都必須付出代價的。』
你使性子擺爛工作,傷害了大家的工作,壞的是你的名聲。
妳使壞欺負別人的孩子,壞的是妳的人際關係。
你一口氣撐不住踢了那一腳,代價是七千塊。
妳一不如意就發飆,慢慢的就發現沒朋友。
因為孩子哭鬧生氣虐嬰,傷害的是一個生命,還有自己的人生。
因為喝酒家暴打老婆的,社會新聞中,哪個情緒暴力沒有付出代價?
很多人會想要讓孩子學習情緒控制、想要讓孩子看懂自己的情緒,真正的背後目的,是怕孩子這樣的脾氣,會沒朋友,但是,我們要求孩子情緒控制前,為什麼不帶著孩子去看懂,我們真正擔憂的原因?
我們擔心的是,情緒暴力後所付出的人生代價。
『每個情緒暴力,都會付出代價。』
從小脾氣差會動手的兒子關關破後,已經很久沒有傷人行為了,趁這次這一腳,媽媽會讓你看懂『傷害罪除了刑責、還有金錢賠償、另外還有傷害罪者讓人不敢交朋友,這三樣我都要讓孩子湊齊去領略後果。』
#社會新聞最好做『情緒的代價』教案。
#自己體會一次心痛的感覺最知道『賺來賠錢是什麼感覺。』
#謝謝一起配合帶教案的媽媽們,大家一起練,沒有針對性,還讓孩子們知道『社會就是這樣』,謝謝大家!
#法佈施
https://loveinantoniawang.com/%e6%af%8f%e5%80%8b%e6%83%85%e7%b7%92%e6%9a%b4%e5%8a%9b%ef%bc%8c%e9%83%bd%e6%9c%83%e4%bb%98%e5%87%ba%e4%bb%a3%e5%83%b9/
家暴傷害罪賠償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通姦罪應該除罪化?!
家暴打傷另一半左手黑青算傷害罪,很痛!但是會好。配偶與他人通姦,心痛更久更難好!
通姦如果一除罪,打黑青要負刑責,通姦不負刑責,較輕的行為可能坐牢,較痛的行為完全不會坐牢(先不論現在法院實務幾乎沒有因為妨礙家庭通姦坐牢),這樣的結果會不會很怪?
通姦除罪化在法律界,的確有發展出一套說法、論理。但是也許民眾0S這樣的除罪是為了保護人性、外遇的自由?去掉刑事法律「絶對」保護在互許終生忠誠、節制的愛,只剩下金錢賠償責任,夠嗎?婚姻的自由度就會被金錢所衡量(有一句比較通俗的話來說,只要願意花錢,在通姦之後賠償金錢就算彌補了。)
我們所期待、許諾婚姻二人相守一生的重大價值在那裡?
不管最後大法官釋憲的結果如何?我深深相信婚姻是一個「盟約」,是帶有上帝的祝福—遵守婚姻誓言,才會有超出自然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