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截圖文下方留言道歉啟示】
*由於FB帳號登入問題尚未解決,與下方用戶詢問後、以IG連動發文的方式於個帳公開此貼文*
於11/27號在關於H小姐截圖貼文下方與用戶G過度激進的言論、隔天日更的圖造成影射嫌疑引起不愉快的誤會
以及未在FB帳號發生問題前第一時間並未處理和勸阻使用者留言攻擊其他使用者...
【前陣子截圖文下方留言道歉啟示】
*由於FB帳號登入問題尚未解決,與下方用戶詢問後、以IG連動發文的方式於個帳公開此貼文*
於11/27號在關於H小姐截圖貼文下方與用戶G過度激進的言論、隔天日更的圖造成影射嫌疑引起不愉快的誤會
以及未在FB帳號發生問題前第一時間並未處理和勸阻使用者留言攻擊其他使用者
為此在這裡,向被攻擊與傷害的使用者的致上萬分歉意
也在私訊時我和用戶G已經有互相溝通過
希望追蹤者們不要再持續攻擊其他使用者,雙方並不是有意要針對對方的意思,還請各位理解
同時要和被我誤會是在背後攻擊我的另一位追蹤者也致上歉意
在處理FB新帳號當時因情緒激動而直接怪罪於惡意檢舉,未經仔細判斷定其他可能原因
關於資安公司與協助帳號處理的事情上沒有說明清楚、造成其他用戶有被駭入等不必要的錯誤資訊與恐慌情緒
在此表示:委託處理資安問題僅限於我自身的帳號,並未牽扯其他用戶帳號安全。
對於上述近期本人所帶來的問題與誤解,我感到十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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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對於匿名指教的回覆
[H小姐截圖事件說明]
先是對於疑似有精神病的小姐生氣的問題:代稱H小姐
我不認識那位H小姐因此不清楚她的狀況
我當時的情況是—那位H小姐以前就有傳了沒頭沒尾的騷擾訊息給我
而我一開始一直都想這也許是她認錯人所以沒理會
後來再次出現騷擾訊息,所以我最初開始回應就是問我是否認識她
並且點了她的個人頁面想確認是否是認識的朋友
結果發現了她不斷轉載我的作品並且擅自發表自作發言
於是在她不斷擅自強調我的粉專和作品是因為她、而且是她創辦的之後,我非常生氣的罵了回去
後來為了防止新粉絲不清楚而被H小姐欺騙、以及若是H小姐有某些疾病希望認識她的人能夠聯絡到H小姐並嘗試帶她去就醫、於是公開了對話截圖
(後來因為從粉專端封鎖了H小姐不清楚後面發生什麼、並且我封鎖後大部分H小姐擅自轉載我的創作都被臉書刪除了)
[關於噗浪上匿名對我有誤解的部分]
首先許多人提到前陣子關於我回擊「開眼界」這篇文
先澄清當時那張創作原本是表達「請不要以外表、外在條件而認為別人(特別是晚輩)都一無所知」而非炫耀,就如同裡面提及的爬樹這件事沒什麼好自傲的,只是想要表達曾經歷而已,提到的其他經歷也只是當作經驗故事而不是資本。
1.研院跟清大材料系所—我並沒有在裡面工作(以我的年紀而言也不可能)
純粹是親人在我小時候工作關係而進去摸摸,這部分的確是我的表達疏失、以後我會在倉促發表前再三確認是否容易構成誤解,謝謝各位指教。
2.關於靠爸爸還罵爸爸—我出生時雙親就離異,直到我上大學前一直都沒有什麼經濟上的幫助,因外地唸書不希望給母親造成更多負擔才向父親請求支援生活費,在此之前父親並沒有給予我們什麼資源上的挹注。某些時候被父親傷害到、甚至是心灰意冷,將這些事畫成作品,只是希望讓有相似經歷的讀者們產生共鳴,藉以撫慰也曾有相似經歷的人「你們並不是一個人」
3.關於哥哥姊姊與母親的資料與照片
我有貼出的照片都是家人們自己有公開貼過的圖,並且有詢問過
基本上我在談論其他人(包括有關工作上的創作)都有告知過當事人
原意也只是希望分享我喜愛的兄姊及母親給粉絲,有些抱怨也僅是想帶給有相同經歷的讀者們共鳴、若是被當成爭議的部分我感到很遺憾。
未來會減少可能出現爭議的相關創作。
4.很多買買買的日常圖是在炫富
我那些創作想表達的是—對於我們來說心中珍惜的東西是無價之寶
平時自己兼職了多份工作,醒著的時間都是在工作和創作的
我想表達的是:「非圈內人也許無法理解買這些紙本和塑膠有甚麼意義,但是對我們來說不管自己花多少精力工作、為了支持喜歡的作品或作者我們都願意。」
大概是這樣,可能我的表達能力不夠好於是被當成炫富了,讓大家誤會了我非常遺憾。
5.我想對粉絲說的道歉:
我的創作的初衷是能「將生活中細碎的小事使他變得有趣」然後分享給大家,還有那些「人生中微不足道的小小的悲傷們轉化成圖畫」讓大家能產生共鳴,更甚至能被我的作品稍為鼓勵到那就好了
在年末我發生了非常多糟糕的事情,影響到我的創作變得更加尖銳了起來
這不是我希望的
未來我會慢慢調整回到以前的步伐的
最後也希望各位追蹤者不要進行任何指責雙方的動作
不希望再有任何一方繼續互相針對了
謝謝各位追蹤者一直以來默默的私訊我鼓勵我
謝謝追蹤者們對我的保護與關心,我很感動,但我不希望你們再被牽扯其中
也謝謝另一方的指教,我學到了許多,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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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 #高樹鄉 一名楊姓男子因不滿店員提醒他 #戴口罩,闖入收銀台攻擊對方,造成店員雙眼嚴重受傷送醫。楊男有精神病史,並有傷害前科,一直讓地方感到頭痛,而這起事件,也再度提醒我們 #社區 在面對精神病患者的棘手處境。
在有話今年製作的 #思裂的日常 系列專題中,我們也討論到許多制度性的問題。
即便發生暴力犯罪的患者僅是極少數,但是在社區一端,面對難以治癒的個案,缺乏基層精神照護的機制,家人則長期心力交瘁;在醫療的一端,治療有期間限制,也難以觸及醫院以外的個人生活,以至於患者不斷在 #強制就醫 與 #回到社區 之間循環,這樣的案例仍然多見。
每在類似事件之後,「#社會安全網」的呼聲又將浮上檯面,然而要補破網,醫院、社工或警察都難以獨自解決問題。我們的體制少了什麼?#司法精神病院 能給答案嗎?今晚藉由屏東的事件,我們也將再來談談。
👤來賓:
李俊宏(衛福部嘉南療養院精神科主任)
金林(病患家屬、台北市心生活協會總幹事)
廖福源(伊甸基金會活泉之家主任)
【思裂的日常】系列專題|https://bit.ly/3kQ2nWN
家人精神病不就醫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還有多少個未爆彈
要享有無罪責權利的同時
不是應該要先負定期就醫的責任嗎?
所有患有精神病犯人的家屬回答的答案都是一樣的
他就不吃藥啊!我也沒辦法啊!
我能理解你們的無奈
但我們的法律不能讓公權力可以再提早一點將未爆彈強制就醫
其實這些未爆彈都是有跡可循的
1.長期治療突然沒規律回診追蹤
2.周遭家人朋友鄰居一定都能感受到他們的異樣
3.精神病患開始避不見面或開始有暴力傾向出現時就是危險的開始
有太多太多的跡象讓我們可以提早救援的
為何我們還是要選擇放任無罪責犯案呢?
#野馬男現在呢?
#挖眼男再來呢?
#下一個在哪我們是不是又要靠祖先保佑了
#我討厭這種無能為力的感覺
#我不是愛挖傷疤
#我只是不喜歡裝沒事
家人精神病不就醫 在 劉南琦臨床心理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屏東挖眼案又見精神病患。
目前的狀況是已經逮補了嫌犯並收治在醫院裏。縣長表示要由專業評估,朝向長期收治的方向。
聽到這裡我就滿肚子大便:
逮捕後收治在醫院的哪裡?當然是精神科病房。長期收治指的是哪裡?難道又是精神科病房?
醫院有權力關病人嗎?把醫生護理師當警察在用嗎?只因為他「有病」,推給精神科就好了嗎?
強制就醫的標準相當嚴格,急性病房沒有特殊理由也只能住28天,然後咧?轉慢性病房也要病人本人同意,如果他没有病識感不同意,醫院有什麽權力關他?病人也有人權的。
但如果今天病人=犯人,請問到底是醫院還是法院的責任多一些?
我認為,
病人(以下皆指精神科病人)的病不是醫院的責任,請問他就算有規律回診,一個月看1-2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還不論那種自以為好了就不看診的,你要醫院扛什麼?
病人的病也不是社工的責任,理由同上,接觸時間也短,為什麼要社工為病人不當行為負責?關社工屁事啊。
病人的病也不能推給其家人,家人是否未盡家人義務,恐怕也得調查才知道,你怎知家人沒有滿腹委屈?
說來說去,最該負責的是他自己。如果他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得負起法律責任,然後在服刑期間才能強制治療,直到病情不再威脅他人生命為止。
所以請政府在獄中設置司法專責醫院吧,不要再丟給社區醫院,保護民眾也得保護醫療人員的命啊~
不是該珍惜健保資源嗎?怎可以濫用精神科資源呢,氣死。
(有史以來最爆氣的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