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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家事調解不出席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282的網紅家庭法律急診室,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前兩天喵編就和腦闆嚴肅的討論到,萬一防疫的層級再往上昇高的話,有沒有可能會影響法院的開庭呢? 果然,昨天就看到了相關的新聞。 防疫措施若是升高到第三級警戒,屆時所有人外出須全程戴口罩,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僅保留維生、秩序維持、必要性服務、醫療及公務所需公共場所,其餘公共場域關閉...
家事調解不出席 在 家庭法律急診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前兩天喵編就和腦闆嚴肅的討論到,萬一防疫的層級再往上昇高的話,有沒有可能會影響法院的開庭呢?
果然,昨天就看到了相關的新聞。
防疫措施若是升高到第三級警戒,屆時所有人外出須全程戴口罩,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僅保留維生、秩序維持、必要性服務、醫療及公務所需公共場所,其餘公共場域關閉。
而依照 #家事事件法第9條 的規定,有關家事事件的審理,原則上以 #不公開法庭 進行。
而家事事件不論是調解或是審理程序,若當事人沒有正當事由,原則上也都希望當事人本人親自到場參閱。
因此,若是調解程序,雙方當事人加上律師、調解委員,基本上應該會有5個人。假設是審理程序,雙方當事人、律師加上法官、書記官,標準出席人數,也是要超過5個人。
所以,對於司法院的這則新聞,其實是可以預料的到的結果。
若近期已有訴訟在法院進行中,請務必和委任律師保持密切聯繫,更新最新的消息喔~~~
疫情昇溫,各式消息傳出,對於未知的狀況,難免人心浮動。
在這個非常期時期,也再次提醒大家做好基本的防護措施: #戴口罩、#勤洗手,多多保護自己,就是最好的防疫。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0/5452025
家事調解不出席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新聞:東森集團創辦人王令麟遭結婚40年的前偶像歌手蔡咪咪訴請離婚,王令麟已在9月委派律師出席台北地院家事庭的調解,表達同意離婚,但不直接簽字,而希望由法院判決,法官已定下周一11月9日再開第二次調解。針對為何王令麟既然同意離婚卻又不簽字?律師指出是因為王令麟希望盡量單純處理,避免「談東談西」。
嗯一般而言,
如果一方要求離婚,對方也不反對,
雙方也沒有要爭小孩或財產,
通常會有兩個方式處理,
1.直接到律師事務所簽字離婚,
再到戶政事務所辦離婚登記即可,
2.雙方經由法院調解成立離婚。
但這個案子為什麼沒走上面兩個程序?
(其實法院有安排調解,但王令麟的律師說給法院判)
我想是因為蔡咪咪人在美國,
不管是因為被台灣司法通緝沒辦法回來,
或因為檢疫很麻煩不想回來,
對他們而言,
既然沒辦法碰面,那用判決離婚,是最簡單的,
所以才會走判決離婚這個方式。
既然沒有愛,那就把程序走完⋯⋯
家事調解不出席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研討會】關注政府對離異家庭的支援
早前,我出席了由香港婦女中心協會在香港理工大學舉辦的有關父母責任模式擬議法例的研討會,與出席人士分享了政府和司法系統對離婚單親家庭的支援建議,以及我對政府提出以立法形式推行「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的意見。
有不少團體都向我反映,政府建議未必能切合實際家庭狀況需要,特別是一些涉及家暴的個案,在未有完善配套設施的情況下,不宜過急推行子女共同管養模式。過去幾個月,我分別與政府民政事務局和勞工及福利局官員會面,討論現時香港在政策措施和法律上對離異家庭及他們的子女支援的不足,並提出針對性的政策建議,包括在各區設立子女探視中心、全面檢討現時收取贍養費制度的成效,以及推動家事調解服務等,為單親家庭提供更適切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