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宣稱療效定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宣稱療效定義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宣稱療效定義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宣稱療效定義產品中有2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39的網紅莊凱雯 Khai Wun,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跟大家分享我最近的喜愛的必備保養品—Valoir法洛亞的「淨化潔膚霜」 嗯,我是混合偏乾+一點點敏感肌膚(很看季節哦),偏愛使用主打溫和保濕。 這款洗起來很溫和保濕,不會讓皮膚有緊繃的感覺,就算沒有馬上擦保養臉也不會很繃,重點是洗完很舒服,可以感覺皮膚有被洗乾净了,而且還能維持肌膚該有的平 衡唷...

宣稱療效定義 在 Khai Wun 凱雯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6 09:37:16

跟大家分享我最近的喜愛的必備保養品—Valoir法洛亞的「淨化潔膚霜」 嗯,我是混合偏乾+一點點敏感肌膚(很看季節哦),偏愛使用主打溫和保濕。 這款洗起來很溫和保濕,不會讓皮膚有緊繃的感覺,就算沒有馬上擦保養臉也不會很繃,重點是洗完很舒服,可以感覺皮膚有被洗乾净了,而且還能維持肌膚該有的平 衡唷...

宣稱療效定義 在 禾呈?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10:17:43

想寫這篇想很久了,終於找到時間!拜託了 @gingerale_jp 支援圖片(⁎⁍̴̛ᴗ⁍̴̛⁎) - 醫學美容(Cosmetic Medicine)主要是運用醫療行為去修復、重塑外貌以達到對自身美學的詮釋。而醫學美容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宣傳醫療業務的這行為,則必須要遵守醫療法的相關規範。 在網...

宣稱療效定義 在 Sunny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2-20 10:16:09

【分享肝膽排石法可能被罰嗎?愛莉莎莎事件背後,一般人也要小心的法律風險】 日前Youtuber#愛莉莎莎 在頻道上分享#肝膽排石法,分享以「蔬果斷食法🥬」,搭配喝瀉鹽、葡萄柚汁、橄欖油的「混合汁」的方法,能排出#膽結石🪨?! 不過,這個說法也引發醫界嚴重反彈,許多網友也認為愛莉莎莎是在誤導群眾,...

  • 宣稱療效定義 在 莊凱雯 Khai Wu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4 21: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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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大家分享我最近的喜愛的必備保養品—Valoir法洛亞的「淨化潔膚霜」

    嗯,我是混合偏乾+一點點敏感肌膚(很看季節哦),偏愛使用主打溫和保濕。

    這款洗起來很溫和保濕,不會讓皮膚有緊繃的感覺,就算沒有馬上擦保養臉也不會很繃,重點是洗完很舒服,可以感覺皮膚有被洗乾净了,而且還能維持肌膚該有的平 衡唷,聽説還能幫助緩和細紋產生~(我很喜歡!)

    科普 — 淨化潔膚霜的特色:
    ✔高含量弱酸性胺基酸 ✔ . 溫和且親膚 ✔ 富含膠原蛋白 高效保濕 ✔天然植物萃取 ✔ 適用任何肌膚( 敏感性 / 雷射術後 )皆可使用

    質地:霜體 (不用擠太多 少量就夠洗淨整張臉,一隻可以用超久的~ ) 而且只要再洗多一邊 還能直接卸除臉部彩妝 (建議淡妝/卸防曬使用,畢竟清潔很重要!)

    使用方法:取適量置於手中稍加些水,雙手搓成細泡沫後,按摩於臉、頸部,再以清水沖洗即可

    改變潔膚的定義讓保養從洗臉開始,讓皮膚洗後可以更加好吸收保養品(⁎⁍̴̛ᴗ⁍̴̛⁎)

    路過就別錯過了歡迎可以考慮試試看唷~
    Ps: 護膚品因人而異,我就是分享我的感想

    更多資訊⚡️
    官網:https://www.valoir.com.tw/
    商品網址:https://lihi1.com/RGRXy
    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valoirtw/
    LINE官方帳號:https://line.me/R/ti/p/%40valoir
    IG: @valoir_skincare

    本文皆為本人親自試用過後的體驗心得(非商業性質)僅供參考。產品成分及功效說明,引用商品官 網(含官方公開平台)所載,不等於宣稱具有療效,每個人使用習慣、體質、膚質皆有不同,實際效果依每人實際體驗為主。

    #法洛亞 #淨化潔膚霜

  • 宣稱療效定義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10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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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又起,我想送親朋好友口罩可不可以?】
    近日武漢肺炎疫情嚴峻,政府如臨大敵地取消許多大型群聚活動,並宣布更嚴格的防疫策略,人民也戰戰競競地多消毒、勤洗手、口罩帶好帶滿。防疫生活中的必需品—口罩,是送給親朋好友最實用的禮物,但送口罩合法嗎?

    🎸非醫用口罩民眾可以自由買賣贈送,醫用口罩不行
    如果口罩是非醫療用,像是紙口罩、海綿口罩、棉布口罩與活性碳口罩等一般口罩,民眾可以自由買賣贈送。但如果是一般醫療口罩或外科手術口罩,則是屬於藥事法13條所稱的醫療器材,依照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的分級,一般醫療口罩是屬於低風險性的第一等級產品,為執行手術程序(Surgical procedure)而穿戴之外科手術衣及面(口)罩屬中風險性的第二等級,不管是哪一個等級的醫療器材,都必須有藥商許可執照才可以買賣。
    在贈送方面,醫用口罩固然可以做為贈品贈送,但依照藥事法與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贈送的對象要是各級衛生醫療機構、醫院診所或救濟機構作為慈善事業使用,不能直接贈送給一般民眾,也就是說民眾贈送親朋好友口罩其實是違法的行為,但這樣合理嗎?

    🎸建議應該放寬低風險性醫材販售與贈與的限制
    依藥事法第13條規定,醫療器材指是用於診斷、治療、減輕、直接預防人類疾病、調節生育,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且非以藥理、免疫或代謝方法作用於人體,以達成其主要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物質、軟體、體外試
    劑及其相關物品。
    醫療器材不同於一般商品,國家基於人民身體健康與使用醫材的安全,而對於販售與贈與醫療器材的資格有一定的管控無可厚非。目前醫療器材是依產品風險程度採分類分級管理,高風險性的第三級醫材(例如:乳房植入物、冠狀動脈血管支架)與中風險性的第二級醫材(例如:日戴型或日拋型隱形眼鏡、血糖機)的販賣或贈與,因為使用上較需要專業的解說,如有疑難,藥商可以當面示範。
    但低風險性的第一等級醫材,例如一般醫用口罩、紗布、OK繃、棉花棒、機械式輪椅、機械式助行器,對於使用諮詢的需求較低,其實不需要一定必須要有藥商許可執照才能販售或贈送,建議在不宣稱療效的情形下,將第一等級醫材排除藥事法13條定義,可以任意販售與贈與,讓民眾在購買與送人時更加方便。

  • 宣稱療效定義 在 Sunny 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2-20 17: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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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肝膽排石法可能被罰嗎?愛莉莎莎事件背後,一般人也要小心的法律風險】

    日前Youtuber #愛莉莎莎 在頻道上分享 #肝膽排石法,分享以「蔬果斷食法🥬」,搭配喝瀉鹽、葡萄柚汁、橄欖油的「混合汁」的方法,能排出 #膽結石🪨?!

    不過,這個說法也引發醫界嚴重反彈,許多網友也認為愛莉莎莎是在誤導群眾,熱心向主管機關檢舉。

    日前,也看到有新聞指出 #食藥署 正在處理民眾的檢舉,研討是否針對愛莉莎莎開罰。
    今天想跟大家討論此事件在法律層面上,愛莉莎莎可能被罰嗎?

    #喝混合汁能排出膽結石:可能違反食安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
    (1)食品等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2)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違反(1)處4萬元~400萬元罰鍰;
    違反(2)處60萬元~500萬元罰鍰!

    #宣傳特定療法可以排除膽結石:可能違反醫療法

    📍醫療法
    第84條: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第87條: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
    ➡️違法為醫療廣告,可處5萬~25萬元罰鍰!

    雖然愛莉莎莎的影片有可能涉及誇大食品效果或宣稱有醫療療效(排出膽結石)等情形,可能違法,不過愛莉莎莎也不是沒有抗辯的空間!

    💡所謂的「食品廣告」,根據衛福部95年4月13日函釋:「廣告行為之構成,係可使不特定多數人知悉其宣傳內容,進而達到招徠商業利益之效果。」
    而所謂「醫療廣告」,根據醫療法定義,亦指「指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宣傳醫療業務,以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之行為。」

    根據愛莉莎莎的說法,她拍攝影片是單純基於分享書中的知識,分享自身體驗。如果是這個情形,因為並沒有宣傳特定產品以達商業利益(自己製作的混合汁並非特定商品),愛莉莎莎也沒有以該療法為業務並招攬患者的意圖。

    因此,愛莉莎莎仍有可能不符合上述廣告行為,而不成立違法責任。不過,目前此案主管機關也仍然在認定當中,還沒有最終裁罰與否的定奪。

    #2019年理科太太事件

    一樣是#油土伯,過去#理科太太 就曾經因為拍攝有關「現在只要1分鐘-在家做完子宮頸癌篩檢」,因為違法廣告 #醫療器材,而違反藥事法,遭罰20萬!

    📍 藥事法
    第4條:本法所稱藥物,係指藥品及醫療器材。
    第65條: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
    第66條:藥商刊播藥物廣告時,應於刊播前將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

    ➡️違反者,可能處20~500萬罰鍰。

    #藥品、#醫療器材 的廣告,只限取得特定許可執照的#藥商,並經主管機關事前許可廣告內容後,才能刊登。然而理科太太並非藥商,卻宣傳子宮頸癌篩檢,影片內容更沒有經過主管機關事前核准。

    理科太太影片中,因為有清楚出現特定產品、醫療器材代理的公司,讓消費者能連結該醫療器材並加以購買,所以也較清楚地構成「廣告行為」。

    這也是跟愛莉莎莎的事件,有蠻大不同之地方!

    #一般民眾也應注意的法律風險

    ⚠️回到普羅大眾們的生活,其實一般民眾也有可能落入以上法律風險!

    如上面理科太太的例子,一般人除了不能 #廣告 藥品、醫療器材 以外,直接的 #販賣行為 當然也是違法的!

    藥品可能一般比較好想像,不過,#醫療器材 往往是民眾容易誤解,以為只有那種高科技的X光機才屬於醫療器材!

    💡但其實包含生活常見的 #醫療口罩、#衛生棉條、#OK繃、#保險套、#痠痛貼布、#隱形眼鏡 等,都是「醫療器材」!

    所以,如果民眾在部落格、個人臉書頁面等 #公開分享 特定藥品、醫材,就算沒有拿特定廠商的報酬,只要可能促使消費者購買該產品,仍可能構成廣告行為!

    過去曾有民眾上網分享「痠痛貼布」使用心得,或是到網上拍賣家中吃不完的「感冒成藥」,因此被約談、甚至受罰!

    所以,關心愛莉莎莎之餘,我們也要多小心自己的權益,避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