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面臨的是種族滅絕?》
文章作者|辜靖
文章校正|沈博硯、江秉宸
❙ 種族滅絕vs.種族清洗?
根據1948年聯合國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種族滅絕的定義是「蓄意全面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並犯下下列行為之一者」:
·「殺害該族群之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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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面臨的是種族滅絕?》
文章作者|辜靖
文章校正|沈博硯、江秉宸
❙ 種族滅絕vs.種族清洗?
根據1948年聯合國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種族滅絕的定義是「蓄意全面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並犯下下列行為之一者」:
·「殺害該族群之分子」
·「致使該族群之分子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
·「故意使該族群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以毀滅其全部或局部之生命」
·「強制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族群內之生育
強迫轉移該族群之兒童至另一族群」
被國際認定的種族滅絕案例有納粹猶太大屠殺、盧安達大屠殺、柬埔寨的紅色高棉大屠殺,以上這些大屠殺事件皆導致上百萬人喪生。
其中紅色高棉屠殺是共產主義政權「赤柬」在1970年代想把整個柬埔寨強制改造為共產社會,執政者高壓肅清異議份子,並進行極端社會改革,最終導致嚴重飢荒、瘟疫爆發,至少200萬人口死亡,相當於柬埔寨全國近1/4人民,在柬埔寨的吐斯廉屠殺博物館,就曾經展示過由紅色高棉受害者的頭顱拼成的柬埔寨地圖。
比起種族滅絕一詞,較不嚴重的形容則是種族清洗,指以各種非人道手段,將某一族群團體從某一領土上驅離、清除,尤其常發生於邊境地帶、少數或弱勢的族群上。被普遍認定的種族清洗案例包含前南斯拉夫內戰的大屠殺、緬甸的羅興亞大屠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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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種族滅絕有10個階段?
在香港反送中時期,曾有人引用致力於研究種族滅絕問題的學者格雷戈里•斯坦頓的理論。他曾提出,世界上的種族滅絕現象通常都包括以下10個階段:
·分化:施加迫害者按照種族、民族、宗教或國籍等等原因,把被迫害的族群視為與「我們」對立的異類。
·標籤化:以一定的標記特徵或用特定的歧視性稱呼把被迫害者從公眾當中區分出來。
·歧視:通過制定政策和媒體宣傳等方式引導公眾歧視特定的群體。
·非人化:把整個被迫害的群體貶低描述為瘟疫般非人性化的對象﹐並大規模進行仇視宣傳。
·打手:設立組織機構或鼓動民間團體對迫害對象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打壓。
·兩極化:通過宣傳等手段把該群體分化為兩極﹐恐嚇中間派和調解人。
·預演:根據種族或信仰不同找出並隔離部份受害人。這時屠殺的警燈已經亮起。
·迫害:由國家發起﹐通常動用武裝部隊執行大規模迫害行動,例如:抓捕、毆打、酷刑對待甚至殘殺。
·清洗滅絕:大規模剝奪被迫害群體的基本生存條件,甚至直接大規模屠殺群體。
·抵賴:採取掩埋、焚毀屍體等各種方式銷毀大規模屠殺證據,對外界以「不曾犯過罪」來抵賴在執行種族滅絕政策過程中的所有作為,而否認意味著類似的屠殺還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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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發生了什麼?
目前的新疆已經被中共當局幾乎全面監控,還試圖控制維吾爾族人口的增長,中共已使用了諸如強制絕育等壓迫手段,更強行帶離維吾爾孩子,並把他們安置於同化洗腦他們的寄宿學校。
同時設立再教育營,關押了許多維吾爾人,當局不斷否認大規模拘禁,只承認內部正在進行「職業培訓項目」,就是透過提供職業技能和漢語培訓來遏制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宗教極端主義。被關進過再教育營的人描述其中的環境嚴酷如集中營,充斥著政治洗腦及身體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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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有哪些國家定調新疆面臨種族滅絕?
美國:國務院認為中國當局進行了種族滅絕,是因其「強制同化並最終消滅了一個脆弱的民族和宗教少數群體」。
加拿大:國會無異議通過一項不具約束力的動議,稱中國迫害新疆維吾爾人的行為已構成了種族滅絕,將對加拿大的政府施壓,要求他們也公開承認中國在新疆進行種族滅絕。
荷蘭:國會通過一項不具約束力的動議:「在中國,一場針對維吾爾少數民族的種族滅絕正在發生」,其內文提及中國政府的措施包括「意圖防止生育的措施」以及「設有處罰用的營區」都屬於「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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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論
雖然種族滅絕跟種族清洗的界限沒辦法如區分黑與白一般簡易,但無論是哪一種情況發生,都是被迫害族群的悲歌。
藉由參考種族滅絕的十個階段,可以發現滅絕的手段不一定是大屠殺,也可能像維吾爾人所面臨的絕育措施和文化毀滅,甚至有許多女性於再教育營中被性侵,當局當然不願承認他們的行為。
然而從各國的反應可以看出事態嚴重,如今多數國家皆譴責中國對維吾爾人是種族清洗甚至是種族滅絕,完全抵觸「國際政治的發言會儘量避免下重話」的潛規則,所以中共的所作所為帶來的後果就和歷史上的屠殺事件極度相似,只是中共是慢慢地除去一個群體的文化認同與後代子孫。
很多人都知道現在新疆維吾爾人的處境是無法形容的艱辛,所以我們必須持續關注這些事情的國際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