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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宗教團體徵人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阿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網路上有基督徒聲稱火車出軌是同性戀氾濫帶來的天譴,這種無知又仇恨的言論,自然引發批評。 不過你們知道嗎?可以這樣批評別人迷信的時間可能不多了。 目前立院在討論《宗教基本法》,草案已經出來: ///第九條 (宗教歧視之排除) 任何鼓吹宗教仇恨之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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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徵人 在 朱家安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20:50:40
網路上有基督徒聲稱火車出軌是同性氾濫帶來的天譴,這種無知又仇恨的言論,自然引發批評。 不過你們知道嗎?可以這樣批評別人迷信的時間可能不多了。 目前立院在討論《宗教基本法》,草案已經出來 第九條 (宗教歧視之排除) 任何鼓吹宗教仇恨之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禁止之。 國家應致力...
宗教團體徵人 在 阿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網路上有基督徒聲稱火車出軌是同性戀氾濫帶來的天譴,這種無知又仇恨的言論,自然引發批評。
不過你們知道嗎?可以這樣批評別人迷信的時間可能不多了。
目前立院在討論《宗教基本法》,草案已經出來:
///第九條 (宗教歧視之排除)
任何鼓吹宗教仇恨之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禁止之。
國家應致力於制定或廢除法律以禁止任何宗教歧視行為。
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應採取有效措施,對於任何宗教歧視行為,予以制止及排除。///
如果你因為別人娘娘腔而取笑他,無所謂,不過如果你是因為別人相信「交通意外是因為同性戀氾濫」而取笑他,你最好期待法案後續的具體規範不會把這種言論認定為宗教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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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細看了一下,覺得宗教基本法草案實在是很扯,除了上述可能威脅言論自由,並且為宗教團體財務優惠提供更紮實的保障外,甚至支持宗教去侵犯其他重要自由。再隨便選幾個:
///第十四條 (就業歧視之例外)
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聘僱從事宗教事業之人員,得以具有與該宗教團體相同宗教信仰為聘僱條件,不構成就業服務法之宗教歧視。///
假設你開麵包店,你不能以應徵者相信上帝存在為理由而拒絕他,但是宗教團體徵人,可以因為你不相信上帝而拒絕你。
如果你想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怎麼做?你可以創一個自己的宗教,藉這個宗教團體賣麵包。
///第十五條 (未成年人之宗教選擇權)
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應尊重父母或監護人為其未滿十六歲之子女選擇宗教信仰及宗教教育之自由。///
什麼叫做替別人選擇宗教信仰?見鬼了,現代家庭裡的權力不對等還不夠旺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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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的判準,宗教團體跟一般團體的不同,就是宗教團體相信別人不相信的東西,僅此而已。政府沒道理因為一個人相信別人不相信的東西,就給它優惠。
這次宗教基本法可以進立院,背後的實質原因,就是政府在過去已經給宗教太多優惠,讓他們有足夠金錢實力去影響和遊說。
今天我們讓宗教基本法過,未來,宗教會跟這個社會要求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