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ary0417 (Antary)
看板BabyMother
標題[懷孕] 安胎證明
時間Fri Nov 11 14:10:04 2016
前三週在新竹國泰產檢
主任幫我開了診斷證明
病名是:妊娠28週
醫囑是:宜休息至生產日
我上簽想要請延長病假
結果我的人事和長官說妊娠不是病
(我是公務人員)
之後肚子和大小腿起了一堆紅疹有時還會癢
但還是持續接案件
還要出門勘查在老舊建物裡面爬到四五樓
老公下班時間比我晚
所以我也只能騎車上下班(開車無車位)
撐了三週今天回診
照著人事說的證明要寫清楚哪裡不舒服
醫生說他都是這樣開的 不給請就是刁難
病名不能隨便寫
因為很多症狀都是一時的不一定會到生
(出血或宮縮這種可能就開個幾週)
主要是後期肚子很大很多毛病
(總不可能寫坐骨神經痛
畢竟不是真的坐骨神經痛 是因為懷孕)
本來就不適合一些工作尤其我還要出門
剛剛我打去人事處詢問
他們說是機關認定==
那如果鐵了心不讓我請不就要申訴了嗎
想請問有沒有國泰產檢的孕婦
診斷證明的病名也是只有寫妊娠幾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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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evero : 只寫懷孕當然不能請阿 要請至少寫個有流產症造或其11/11 14:12
推 Linda12345 : 一般不是都會寫早期宮縮還是出血等等醫生認為需要在11/11 14:12
→ Linda12345 : 家休養的理由嗎?11/11 14:12
→ severo : 他吧 我初期請三周是有出血跟狂吐 醫生開的病名是11/11 14:13
→ severo : 有先兆性流產跡象宜在家臥床11/11 14:14
推 pinkcircle : 我們人事要看到"安胎"和"臥床"才能過關11/11 14:14
推 yuti : 的確懷孕不是病 宮縮醫生開脅迫性早產 也只能請一週11/11 14:16
推 sukii222 : 我的也是寫這樣就能請囉!單位刁難才是主因,跟醫11/11 14:16
→ sukii222 : 生證明無關11/11 14:16
→ sukii222 : 我也是公務員,前單位連事假都不給請,後來的單位11/11 14:18
→ sukii222 : 比較正常,合規定就可以請。11/11 14:18
推 high : 診斷證明書上可能要有脅迫性流產的字樣,人事才會過11/11 14:18
→ high : 關,再跟醫生溝通看看,或換個醫生。11/11 14:19
→ high : 另外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必須要事假病假休假等所11/11 14:20
→ high : 有假別都請完,才能請延長病假。11/11 14:20
假別都要請完了
所以才上簽延長病假
我的醫生覺得所有症狀都跟懷孕有關
都很正常耶
但是不適合工作
所以他不可能寫的很嚴重(囧)
※ 編輯: antary0417 (106.1.244.169), 11/11/2016 14:24:23
推 poiustar0218: 病名要有早產或流產字眼 比較符合安胎證明 不然只寫 11/11 14:22
→ poiustar0218: 懷孕28週 沒寫其他的就要休養至生 似乎不合理吧 11/11 14:22
推 high : 再找個願意幫妳開診斷證明的醫生吧.... 11/11 14:27
推 severo : 照你說法 只能換個醫生看 另一醫生要不要開 11/11 14:27
推 poiustar0218: 28週就開安胎至生 症狀應該很嚴重吧 醫生沒寫病名是 11/11 14:28
→ poiustar0218: 不是也有這個顧慮 要不就是 兩週兩週開 如果可以就 11/11 14:28
→ poiustar0218: 一個月開一次 11/11 14:28
推 oawang : 應該要有關有早產疑慮或是有出血等症狀需臥床安胎 11/11 14:32
推 poiustar0218: 或是換個醫生吧 我也有遇過堅持不寫明休養幾週的醫 11/11 14:33
→ poiustar0218: 生 他說那是確實有住院安胎事實 才能寫 11/11 14:33
→ oawang : 或是有合併宮縮這樣,然後要醫囑宜臥床安胎至生產日 11/11 14:35
→ oawang : 如果真的不舒服還是要請假,我之前就是大出血了才請 11/11 14:37
→ oawang : 現在也正在家裡休養 11/11 14:38
推 aprilbmw : 病名真的怪怪,妊娠怎麼會是病。我是偽公務機關上 11/11 14:45
→ aprilbmw : 班,當時真的需臥床安胎時,醫生寫早期子宮收縮現 11/11 14:45
→ aprilbmw : 象,宜臥床休養兩個禮拜喔! 11/11 14:45
推 party : 延長病假是指病假,解釋有說安胎符合延長病假規定, 11/11 14:49
→ party : 如果只是妊娠確實不是"病",延長病假准不准是機 11/11 14:49
→ party : 關權限,你只能符合你的單位規定 11/11 14:49
推 smileangele : 我自己也是27週開始陸續請安胎假,你可以參考看看 11/11 14:55
推 vanessa927 : 換一家醫院或是醫生開證明呢? 11/11 14:56
推 jjpphwi : 這個醫生在診斷證明書的開立比較嚴謹,換個醫生吧 11/11 15:03
推 jjpphwi : 醫生可能覺得你症狀不嚴重不需要安胎,但你又覺得你 11/11 15:06
→ jjpphwi : 無法勝任現在的工作,建議找其他家非同家醫院的醫生 11/11 15:06
推 teddy825 : 健保局規定早期宮縮出血等安胎症狀一次開一個月為限 11/11 15:06
→ teddy825 : 會不會妳的醫生開立休息到生產 所以病名不能明確寫 11/11 15:07
→ teddy825 : 你可以回去請醫生一個月開一張 寫宜安胎休養字眼 11/11 15:08
→ teddy825 : 必須實際上確實有安胎必要 否則偽造病歷是不行的喔 11/11 15:09
→ pink0301 : 你為什麼還要騎車上班啊? 11/11 15:24
→ nodameQ : 這個證明真的蠻為難長官及人事,至少也寫個安胎或 11/11 15:24
→ nodameQ : 先兆性流產什麼的(我朋友有出血),換一間大醫院吧 11/11 15:24
推 abbiechen : 所以妳除了起紅疹會癢外有實際需要安胎的狀況嗎 11/11 15:34
→ nazui : 妊娠真的不是病名啊 不覺得人事是為難妳耶 11/11 15:35
推 hitomijon : 如果這個診斷證明要請假成功也太為難人事了,換個願 11/11 15:37
→ hitomijon : 意幫你開診斷證明的醫生吧 11/11 15:37
推 abbiechen : 若無實際安胎必要本來就不能亂開診斷啊 11/11 15:37
推 dearlayla310: 我的證明上有寫「子宮收縮,建議在家臥床休養」耶 11/11 15:47
推 serene03 : 你沒有子宮收縮 或陰道出血之類的話 大概很難請安胎 11/11 15:57
→ serene03 : 吧 11/11 15:57
推 tienfei : 你應該可以用懷孕暫停外勤工作,不一定要請假吧!上 11/11 16:00
→ tienfei : 下班的問題可以叫計程車解決。 11/11 16:00
→ JuliaTsai : 我的安胎證明寫「懷孕?週併早產跡象」醫師囑言「病 11/11 16:00
→ JuliaTsai : 人因為上述原因建議臥床安胎至37週」 11/11 16:00
推 walla0411 : 我不只寫週數,還有寫病因(胎盤早期剝離) 11/11 16:32
→ karen0507 : 所以是你自己想要請病假。因為懷孕工作不舒服。不是 11/11 16:55
→ karen0507 : 因為真的安胎需要請 11/11 16:55
→ karen0507 : 不給請不是很合理嗎? 11/11 16:55
推 teddy825 : 建議可以先簽請因懷孕暫停外勤 11/11 17:00
推 shinshinshin: 其實懷孕到後期真的會到處不舒服 可是這不舒服狀況 11/11 17:14
→ shinshinshin: 不一定能請假 要有確實會早產出血之類的狀況 醫生才 11/11 17:16
→ shinshinshin: 才能這樣寫吧 否則公家機關孕婦都七個月就不上班了? 11/11 17:17
→ shinshinshin: 而且沒停車位不是什麼理由吧?愛護孩子就坐小黃吧! 11/11 17:19
→ shinshinshin: 我嫂嫂公務員是28周開始請假 可是它是雙胞胎 然後安 11/11 17:21
→ shinshinshin: 胎到32周就早產了 你若只是單純不舒服不給請很正常 11/11 17:22
推 juctc : 我懷孕7w出血,醫生也是開有流產先兆,宜臥床安胎 11/11 17:27
→ juctc : 喔(我在新竹江婦產科) 11/11 17:27
推 oawang : 延長病假至少要區域性醫院証明 11/11 18:52
推 cCathy : 今天去開診斷證明(因為要留停) 醫生說只能開一個禮 11/11 19:15
→ cCathy : 拜 但是我的工作是懷孕就可以留停所以沒差 11/11 19:16
推 szuchi0912 : 我自己是公務機關人事,其實也不是人事要刁你,只是 11/11 21:53
→ szuchi0912 : 連需要安胎的症狀都沒寫,就來請安胎胎,人家要怎 11/11 21:53
→ szuchi0912 : 麼審核?是你在刁難人家吧!如果你真的很需要,換個願 11/11 21:53
→ szuchi0912 : 意開的醫生。工作問題跟長官反應看看 11/11 21:53
→ licstar : 我也覺得並不是刁難,如果是您自己因爲不舒服想請 11/11 22:44
→ licstar : 假而請醫生開證明,說實在話醫生寫不出醫囑很正常。 11/11 22:44
→ licstar : 如果是真的不舒服到有早產疑慮,那醫生開不出來就 11/11 22:44
→ licstar : 有很大的問題。ㄧ般來說寫出有早產徵兆還不給請, 11/11 22:44
→ licstar : 那就是公司問題。 11/11 22:44
→ licstar : 更正:是病名。 11/11 22:46
推 maylisa : 我的安胎證明是寫妊娠xx週合併早期子宮收縮,醫囑 11/11 23:01
→ maylisa : 那邊有寫後續建議臥床安胎休養,不過我們人事有說一 11/11 23:01
→ maylisa : 定要寫成確切時間例如兩個月,就用那張證明來請兩 11/11 23:02
→ maylisa : 個月這樣(我也是公務人員) 11/11 23:02
推 yu500 : 我也不覺得醫生或機關人事在為難妳,如果真的有需要 11/11 23:02
→ yu500 : ,產假可以提前請。 11/11 23:02
→ yu500 : 懷孕不舒服人人都會,應該可以跟長官說說調整一下工 11/11 23:02
→ yu500 : 作內容。 11/11 23:02
→ yu500 : 感覺是妳請醫師開,醫師才開的,而不是因為有什麼特 11/11 23:02
→ yu500 : 殊情況而需要安胎到生,所以醫生也沒有病名可以寫。 11/11 23:02
推 kitty5180 : 我是教師正請延長病假中,證明要有「病因」、且「 11/12 08:31
→ kitty5180 : 臥床」或「安胎」才能請。 11/12 08:31
推 coec : 不覺得機關刁難,公職做到38週才開始用休假和產檢 11/12 09:44
→ coec : 假請,本機關很多生產前一天都還在上班 11/12 09:44
→ coec : 工作內容若不堪負荷,建議和長官溝通 11/12 09:44
推 KellyC : 換個配合的醫生開證明 11/12 22:23
→ yu500 : 醫生還要 配合 孕婦,台灣的醫生真難做,懷孕不是生 11/13 10:48
→ yu500 : 病,問問自己是真的身體情況必需,還是只是不想上班 11/13 10:48
→ yu500 : 。 11/13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