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學術倫理2021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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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2021 在 奶媽 Naima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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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3 13: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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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 助陣醫學、防疫,個人隱私難兩全?

    2021/06/09 研之有物

    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評論

    本篇來自合作媒體研之有物,作者周玉文、黃曉君,INSIDE 經授權轉載。

    AI 醫療、科技防疫的人權爭議

    健康大數據、人工智慧(AI)已經成為醫療研發的新聖杯,新冠肺炎(COVID-19)更將 AI 技術推上防疫舞臺,各國紛紛串聯大數據監控足跡或採用電子圍籬。但當科技防疫介入公衛醫療,我們是否在不知不覺中讓渡了個人隱私?

    中研院歐美研究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天網」恢恢,公衛醫療的新利器
    自 2020 年新冠疫情大爆發,全世界為了因應危機展開大規模協作,從即時統計看板、預測病毒蛋白質結構、電子監控等,大數據與 AI 技術不約而同派上用場。但當數位科技介入公共衛生與醫療健康體系,也引發人權隱私的兩難爭議。

    2020 年的最後一夜,臺灣再次出現本土案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警告,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的民眾,都不應參加大型跨年活動。而且,千萬別心存僥倖,因為「天網」恢恢,「我們能找得到您」!有天網之稱的電子圍籬 2.0 出手,許多人拍手叫好,但也挑起國家進行隱私監控的敏感神經。

    隱私爭議不只在防疫戰場,另一個例子是近年正夯的精準醫療。2021 年 1 月,《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發布亞太區「個人化精準醫療發展指標」(Personalised-health-index)。臺灣勇奪亞軍,主要歸功於健全的健保、癌症資料庫及尖端資訊科技。

    國際按讚,國內反應卻很兩極。早前曾有人質疑「個人生物資料」的隱私保障,擔憂是否會成為藥廠大數據;但另一方面,部分醫療研究者卻埋怨《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很嚴、很卡,大大阻擋了醫學研發。為何國內反應如此分歧?

    中研院歐美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原因之一是,

    《個資法》早在 2012 年就實施,跑在 AI 時代之前,若僅僅仰賴現行規範,對於新興科技的因應恐怕不合時宜。

    健保資料庫爭議:誰能再利用我們的病歷資料?

    來看看曾喧騰一時的「健保資料庫訴訟案」。

    2012 年,臺灣人權促進會與民間團體提出行政訴訟,質疑政府沒有取得人民同意、缺少法律授權,逕自將健保資料提供給醫療研究單位。這意味,一般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病例被加值運用,侵害了資訊自主權。案件雖在 2017 年敗訴,但已進入大法官釋憲。

    民間團體批評,根據《個資法》,如果是原始蒐集目的之外的再利用,應該取得當事人同意。而健保資料原初蒐集是為了稽核保費,並非是提供醫學研究。

    但支持者則認為,健保資料庫是珍貴的健康大數據,若能串接提供學術與醫療研究,更符合公共利益。此外,如果過往的數據資料都必須重新尋求全國人民再同意,相關研發恐怕得被迫踩剎車。

    種種爭議,讓醫學研究和資訊隱私之間的紅線,顯得模糊而舉棋不定。何之行指出,「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權衡拉鋸,不僅是長久以來政治哲學家所關心的課題,也反映了現代公共衛生倫理思辨的核心。

    我們有權拒絕提供資料給醫療研究嗎?當精準醫療的腳步飛也似向前奔去,我們要如何推進醫學科技,又不棄守個人的隱私權利呢?

    「精準醫療」與「精準健康」是近年醫學發展的重要趨勢,透過健康大數據來評估個人健康狀況,對症下藥。但健康資料涉及個人隱私,如何兼顧隱私與自主權,成為另一重要議題。

    去識別化爭點:個資應該「馬賽克」到什麼程度?

    何之行認為,「健保資料庫爭議」短期可以從幾項原則著手,確立資料使用標準,包括:允許退出權(opt-out)、定義去識別化(de-identification)。

    「去識別化」是一道安全防護措施。簡單來說:讓資料不會連結、辨識出背後真正的那個人。何之行特別分享 Google 旗下人工智慧研發公司 DeepMind 的慘痛教訓。

    2017 年,DeepMind 與英國皇家醫院(Royal Free)的協定曝光,DeepMind 從後者取得 160 萬筆病歷資料,用來研發診斷急性腎衰竭的健康 APP。聽來立意良善的計畫,卻引發軒然大波。原因是,資料分享不僅未取得病患同意,也完全沒有將資料去識別化,每個人的病史、用藥、就醫隱私全被看光光!這起爭議無疑是一大教訓,重創英國社會對於開放資料的信任。

    回到臺灣脈絡。去識別化指的是以代碼、匿名、隱藏部分個資或其他方式,無從辨識特定個人。但要達到什麼樣的隱匿保護程度,才算是無從識別特定個人?

    何之行指出,個資法中的定義不甚清楚,混用匿名化(anonymous)、假名化(pseudonymised)、去連結(delink)等規範程度不一的概念。臺灣也沒有明確定義去識別化標準,成為爭點。

    現行法令留下了模糊空間,那麼他山之石是否能提供參考?

    以美國《健康照護可攜法案》(HIPAA)為例,法案訂出了去除 18 項個人識別碼,作為去識別化的基準;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則直接說明,假名化的個資仍然是個人資料。

    退出權:保留人民 say NO 的權利

    另一個消解爭議的方向是:允許退出權,讓個人保有退出資料庫的權利。即使健保資料並沒有取得民眾事前(opt-in)的同意,但仍可以提供事後的退出選項,民眾便有機會決定,是否提供健康資料做學術研究或商業運用。

    何之行再舉英國國民健保署 NHS 做法為例:英國民眾有兩階段選擇退出中央資料庫 (NHS Digital)的機會,一是在一開始就拒絕家庭醫師將自己的醫病資料上傳到 NHS Digital,二是資料上傳後,仍然可以在資料分享給第三方使用時說不。畢竟有人願意為公益、學術目的提供個人健康數據,對商業用途敬謝不敏;也有人覺得只要無法辨識個人即可。

    近年,英國政府很努力和大眾溝通,希望民眾認知到資料分享的共善,也說明退出所帶來的社會成本,鼓勵人們留在資料庫內,享受精準醫療帶給個人的好處。可以看到英國政府藉由公眾溝通,努力建立社會信任。

    參照英國經驗,目前選擇退出的比率約為 2.6%。保留民眾某種程度的退出權,但善盡公眾溝通,應是平衡集體利益與個人隱私的一種做法。

    歐盟 GDPR 個資保護的四大原則

    健保資料庫只是案例之一,當 AI 成為大數據浪潮下的加速器,最周全之策仍然是針對 AI 時代的資料運用另立規範。 歐盟 2018 年實施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簡稱 GDPR),便是大數據 AI 時代個資保護的重要指標。

    因應 AI、大數據時代的變化,歐盟在 2016 年通過 GDPR,2018 年正式上路,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個資保護法」。包括行動裝置 ID、宗教、生物特徵、性傾向都列入被保護的個人資料範疇。
    歐盟在法令制定階段已將 AI 運用納入考量,設定出個資保護四大原則:目的特定原則、資料最小化、透明性與課責性原則。

    其中,「目的特定」與「資料最小化」都是要求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應在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內,也就是只提供「絕對必要」的資料。

    然而,這與大數據運用需仰賴大量資料的特質,明顯衝突!

    大數據分析的過程,往往會大幅、甚至沒有「特定目的」的廣蒐資料;資料分析後的應用範圍,也可能超出原本設定的目標。因此,如何具體界定「特定目的」以及後續利用的「兼容性判斷」,便相當重要。這也突顯出「透明性」原則強調的自我揭露(self-disclosure)義務。當蒐集方成為主要的資料控制者,就有義務更進一步解釋那些仰賴純粹自動化的決策,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透明性原則的用意是為了建立信任感。」何之行補充。她舉例,中國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芝麻信用,將演算法自動化決策的應用發揮得淋漓盡致,就連歐盟發放申根簽證都會參考。然而,所有被納入評分系統的人民,卻無從得知這個龐大的演算法系統如何運作,也無法知道為何自己的信用評等如此。

    芝麻信用表示,系統會依照身分特質、信用歷史、人脈關係、行為偏好、履約能力等五類資料,進行每個人的信用評分,分數介於 350-950。看似為電商系統的信用評等,實則影響個人信貸、租車、訂房、簽證,甚至是求職。

    這同時涉及「課責性」(accountability)原則 ── 出了問題,可以找誰負責。以醫療場域來講,無論診斷過程中動用了多少 AI 工具作為輔助,最終仍須仰賴真人醫師做最後的專業判斷,這不僅是尊重醫病關係,也是避免病患求助無門的問責體現。

    科技防疫:無所遁形的日常與數位足跡

    當新冠疫情爆發,全球人心惶惶、對未知病毒充滿恐懼不安,科技防疫一躍成為國家利器。但公共衛生與人權隱私的論辯,也再次浮上檯面。

    2020 年 4 月,挪威的國家公共衛生機構推出一款接觸追蹤軟體,能監控足跡、提出曾接觸確診者的示警。但兩個月後,這款挪威版的「社交距離 APP」卻遭到挪威個資主管機關(NDPA)宣告禁用!

    挪威開發了「Smittestopp」,可透過 GPS 與藍牙定位來追蹤用戶足跡,提出與感染者曾接觸過的示警,定位資訊也會上傳到中央伺服器儲存。然而,挪威資料保護主管機關(NDPA)宣告,程式對個人隱私造成不必要的侵害,政府應停止使用並刪除資料。

    為何挪威資料保護機關會做出這個決定?大體來說,仍與歐盟 GDPR 四大原則有關。

    首先,NDPA 認為挪威政府沒有善盡公眾溝通責任,目的不清。人民不知道這款 APP 是為了疫調?或者為研究分析而持續蒐集資料?而且,上傳的資料包含非確診者個案,違反了特定目的與資料最小蒐集原則。

    此外,即便為了防疫,政府也應該採用更小侵害的手段(如:僅從藍牙確認距離資訊),而不是直接由 GPS 掌控個人定位軌跡,這可能造成國家全面監控個人行蹤的風險。

    最後 NDPA 認為,蒐集足跡資料原初是為了即時防疫,但當資料被轉作後續的研究分析,政府應主動說明為什麼資料可以被二次利用?又將如何去識別化,以確保個資安全?

    換言之,面對疫情的高度挑戰,挪威個資保護機關仍然認為若沒有足夠的必要性,不應輕易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國家採用「Smittestopp」這款接觸追蹤軟體,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

    「有效的疫情控制,並不代表必然需要在隱私和個資保護上讓步。反而當決策者以防疫之名進行科技監控,一個數位監控國家的誕生,所妥協的將會是成熟公民社會所賴以維繫的公眾信任與共善。」何之行進一步分析:

    數位監控所帶來的威脅,並不僅只於表象上對於個人隱私的侵害,更深層的危機在於,掌握「數位足跡」(digital footprint) 後對於特定當事人的描繪與剖析。

    當監控者透過長時間、多方面的資訊蒐集,對於個人的「深描與剖繪」(profiling)遠遠超過想像──任何人的移動軌跡、生活習慣、興趣偏好、人脈網絡、政治傾向,都可能全面被掌握!

    AI 時代需要新法規與管理者

    不論是醫藥研發或疫情防控,數位監控已成為當代社會的新挑戰。參照各國科技防疫的爭論、歐盟 GDPR 規範,何之行認為,除了一套 AI 時代的個資保護規範,實踐層面上歐盟也有值得學習之處。

    例如,對隱私風險的脈絡化評估、將隱私預先納入產品或服務的設計理念(privacy by design),「未來照護機器人可能走入家家戶戶,我們卻常忽略機器人 24 小時都在蒐集個資,隱私保護在產品設計的最初階段就要納入考量。」

    另外最關鍵的是:設置獨立的個資監管機構,也就是所謂的資料保護官(data protection officer,DPO),專責監控公、私營部門是否遵循法規。直白地說,就是「個資警察局」。何之行比喻,

    如果家中遭竊,我們會向警察局報案,但現況是「個資的侵害不知道可以找誰」。財稅資料歸財政部管,健康資料歸衛福部管,界定不清楚的就變成三不管地帶。

    綜觀臺灣現狀,她一語點出問題:「我們不是沒有法規,只是現有的法令不完備,也已不合時宜。」

    過往許多人擔心,「個資保護」與「科技創新」是兩難悖論,但何之行強調法令規範不是絆腳石。路開好、交通號誌與指引完善,車才可能跑得快。「GDPR 非常嚴格,但它並沒有阻礙科學研究,仍然允許了科學例外條款的空間。」

    「資料是新石油」(data is the new oil),臺灣擁有世界數一數二最完整的健康資料,唯有完善明確的法規範才能減少疑慮,找出資料二次利用與科技創新的平衡點,也建立對於資料二次利用的社會信任。

    資料來源: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23814-ai-privacy-medical?fbclid=IwAR0ATcNjDPwTsZ4lkQpYjvys3NcXpDaqsmE_gELBl_UNu4FcAjBlscxMwss

  • 學術倫理2021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30 0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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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由時報看到這個文章,覺得寫得不錯,
    至少讓我們這種門外漢對疫苗有一點概念。

    《自由開講》從科學的角度看每個國家疫苗策略的選擇

    作者:蕪菁雜誌(投稿於自由時報)

    這幾天來關於疫苗的風風雨雨,我們已經看得太多。但是如果一切回到科學的角度,就知道每個國家疫苗策略的選擇,都有它背後的道理。台灣的疫苗策略,更是在重重限制下,深思熟慮後的結果。

    美國:以壓倒性的技術力、後勤力和財力一決勝負

    mRNA是相對高新的技術,這世界上能掌握此技術的,只有美國和歐洲的少數團隊。Moderna就是此一技術的大本營-哈佛大學的育成公司。而相關技術的另一位匈牙利裔的祖師爺,則是跑去德國主持BioNTech公司。

    而美國自從一開始,就打算以壓倒性的技術力與後勤力一決勝負。除了扶植純美國血統的Moderna以外,也透過財雄勢大的輝瑞(Pfizer)和德國BioNTech合作。搞疫苗不是只有技術而已,臨床試驗、生產、藥證申請程序、通路,樣樣都要燒錢,而BioNTech的資源不足,而輝瑞則讓一切變得可能。作為交換,BNT疫苗也以輝瑞的名義,在美國在地生產,戰略資源完全不假他人之手。

    然而mRNA疫苗對於冷鏈的要求很嚴格。輝瑞疫苗要-70℃冷鏈(雖然經過實驗後條件略有放寬),Moderna好一點是-20℃。要佈建冷鏈是非常龐大的基礎建設工程,而去年美國在川普總統任內,發動「神速作戰(Operation Warp Speed)」,砸大錢並動用美軍資源把如此嚴苛條件的冷鏈打通到全國各地。這個政績是連拜登都不得不稱讚的。

    總之,美國就是有那個底氣,能夠把極嬌貴的高新技術疫苗,做到全國人人能打的程度。如果瞭解到這一點,就好像日軍參謀在太平洋戰爭中看到美國大兵在喝可樂吃漢堡一樣,對其後勤能力驚嘆不已。

    英國:走成熟務實路線,但也有它的技術深度

    英國當然沒辦法做到像美國這樣財大氣粗。英國/瑞典合資的阿利斯康(AstraZeneca),嚴格來說算是業務範圍很廣的綜合製藥公司,在疫苗方面不是特別地專業。所以「腺病毒載體疫苗」這個很成熟的技術,就成為一個好選項。

    能夠研發腺病毒疫苗的國家很多,美國是一定有的(嬌生J&J),中國也能搞。但這裡「腺病毒載體」的腺病毒該怎麼選擇,就成了成功的關鍵。因為人類很多都感染過腺病毒(腺病毒是很多上呼吸感染的病原,換而言之你得過感冒就有很大機會感染過某種形式的腺病毒),如果你載體選用太常見的腺病毒,那疫苗打進體內,你的免疫系統就直接把它揪出來殺掉了,不會去學習腺病毒上搭載的武肺病毒片段,所以打了等於沒打。所以選用罕見的腺病毒就非常重要。像現在大家幾乎都不怎麼提中國的康希諾了,因為他家選用的腺病毒載體,是人體太過常見的Ad5。

    這裡就可以看到英國的技術底蘊,其腺病毒載體來自於牛津大學長期研究的黑猩猩腺病毒,俗稱黑猩猩感冒病毒。它不但罕見也對人體幾乎無害。而黑猩猩腺病毒怎麼發現、怎麼取得的?自然就來自於英國長年的殖民地與熱帶流行病學研究經驗。

    起頭選得好,接下來量產對於阿利斯康這種綜合製藥大廠,當然就比較不成問題。雖然腺病毒載體疫苗多多少少有點安全上的疑慮,但就像新聞講的,AZ疫苗打死人的機率比走在路上被雷打到還低。在疫情緊急的當下,仍是遠遠利大於弊的選項(但也因此德國政界與學術界一直想要打擊AZ疫苗)。

    中國:馬馬虎虎求快求便宜

    中國主打的國藥和科興,都是屬於所謂的「滅活疫苗」。滅活疫苗要搞很簡單,把真正的武漢肺炎病毒,拿去化學處理滅除它的活性,只剩下病毒的空殼子讓身體的免疫系統去學習產生抗體。滅活/減活的概念在人類醫學史上已經存在一兩百年了,大家耳熟能詳從小就打過的小兒麻痺的沙賓/沙克、日本腦炎、A肝等疫苗,都是典型且歷史悠久的滅活/減活疫苗。

    但太過簡單的技術,往往意味著不好用。至少在武漢肺炎疫苗的領域裡,這個法則是成立的。首先,如果滅活不完整,以武肺病毒之刁鑽,很可能變成直接感染。至於效果,其引發的免疫反應,還有專一性(讓身體可以產生對抗武肺病毒的抗體,而非雜七雜八沒有用的抗體),先不說比不上最先端的mRNA,也比不上其他成熟的技術如腺病毒載體、蛋白質次單元等。而且還很容易造成疫苗不良反應。

    但是中國哪管這些。能夠用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技術要求,生出一個還堪用的東西,把它倒給廣大的十四億人口,還可以順便搞搞疫苗外交,輸出給那些亞非拉的苦命兄弟們,這樣就夠了。實際的保護力?馬馬虎虎就好。不良反應?反正政府壓下消息,沒人會知道,也沒人敢知道。

    中國滅活疫苗,是那些急於做做成績,「有打就好」的極權國家的的首選。

    當然中國也有想要搞更高新技術的疫苗,例如以市場與藥證發放為籌碼,硬性要求BioNTech轉移mRNA技術,以中國在地廠商的名義生產。至於要不要信任中國的產品,就留待看倌們自行思考了。

    台灣:在各種艱難處境中,走出一條折衷穩健路線

    照理說台灣做為小國,是不指望在疫苗研發的大國競賽當中軋上一腳的。但是台灣很清楚自己在國際上孤立的處境,知道引進外國疫苗,勢必會受到那個流氓國家的各種阻撓。即使能夠順利打通通路,台灣的市場規模小,又不能像以色列這樣出三倍價錢搶貨,各大廠商也未必會把台灣放在優先供貨的順位。

    因此台灣永遠都得做好「一切靠自己」的最壞打算。當然梭哈押寶於國產疫苗,對台灣風險太大,因此必須外購+國產,雙軌並重,盡可能打通每一條道路。這是台灣的命運,也是台灣的靈活度。

    美國也充份瞭解台灣的難處。要知道美國自己也是疫情大國,在最高峰期的時候,是不是能拿疫苗支援盟友國家,美國自己也說不準。因此,美國做了一個罕見的決定,就是把美國國衛院的疫苗設計圖譜,授權給台灣自主研發。這個源頭等於是與Moderna同源。

    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這一步美國是幫我們跨過去了。照理說拿到跟Moderna同樣的源頭,是不是可以直上mRNA技術呢?先不說台灣能不能掌握mRNA技術上,就算做得到,mRNA疫苗嚴苛的冷鏈要求,對台灣來說也是一大負擔。

    因此台灣退一步,拿著這套圖譜,走重組蛋白質疫苗的路線(嚴格來說是『基因重組蛋白質次單元疫苗』,我不是太專業,以下就暫且簡稱蛋白質疫苗吧)。台灣長期研發生產的流感疫苗,就是屬於這類技術。以美國帶頭搞定的圖譜,來搭配台灣本來就駕輕就熟的技術,對台灣來說確實是最穩健可行的路線。

    蛋白質疫苗不只是技術上穩健可行,而且有很多優點。首先,蛋白質的物性比mRNA穩定得多,也因此對冷鏈的要求不高,跟腺病毒疫苗差不多(2-8℃,大約是你家冰箱冷藏室的溫度)。第二,其誘發免疫反應的機制比較直接,所以理論上打完第一劑後,產生抗體的速度會比其他類型的疫苗更快。而且因為蛋白質疫苗不像腺病毒疫苗那樣,裡面還有部份活性的腺病毒(因此免疫力低下者與孕婦不能打AZ),所以安全性也更高,不輸給mRNA疫苗。

    但蛋白質疫苗技術當然也有缺點。最大的缺點就是研發過程比mRNA、腺病毒、滅活等疫苗繁瑣得多,而且短期拼量產也比較困難。因此採用此一技術的美國Novavax、英國葛蘭素史克、法國賽諾菲,在進入市場時機上都比較落後。與他們相比,台灣的高端、聯亞並不算落後太多,國光則要再慢一些。

    整體來說,國產蛋白質疫苗絕對是值得期待的。尤其它免疫反應強、對冷鏈要求低,在武肺疫情可能「流感化」永不消失的趨勢下,對於打進第三世界國家市場、吃長尾市場十分有利。但它的時程就是要慢上那麼一些,因此對台灣而言,在國產疫苗供應穩定之前,還是要盡可能保障外購疫苗的管道暢通。

    關於三期試驗

    我知道某陣營的網軍,一直在黑「國產疫苗沒有三期臨床試驗,是拿國民在當白老鼠」。但事實上,你如果去看看維基百科的條目,不難發現,其實現在根本沒有哪家疫苗是跑完三期的。因為跑三期要收好幾萬個案,花上兩到三年不等的時間,大多數的廠商都是估計在2021下半年~2023才能跑完。唯一例外是輝瑞,可能真的本錢夠粗,能夠收夠案子提早解盲。 現在能夠上市的疫苗,都是跑完二期臨床,就趕快申請緊急授權。畢竟藥廠也好、人類也好,根本等不了那麼久。

    而且三期臨床試驗也有一點醫學倫理上的灰色地帶。所以一堆不怎麼在乎人權的的國家,在這一點上就特別有利。而民主國家的廠商,也只能盡量把三期臨床試驗外包給較貧窮的國家,這也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業界現實。

    寫在最後

    稍早韓國以其戰略地位與半導體產能為籌碼,向美國爭取到Moderna疫苗授權代工。這算是韓國近期的一大外交勝利。

    韓國代工Moderna是這幾天才談成的,而台灣自主疫苗研發已經跑了一年多、進入二期了。台灣未必跑得比韓國慢。

    這裡我要引用非主流歷史學家劉仲敬的兩句話:「實際上所有能夠讓你和你的後裔往上走的方式都是費力的,尤其是危險的,危險比費力更重要。」 「上等人就是承擔風險的能力高於一般的人。」

    是的,自主疫苗研發,比起代工來說,是一條艱難的路,也是一條高風險的路,很有可能大筆投入卻顆粒無收。 但是一旦修成正果,除了自救有餘以外,還能幫助他人(Taiwan can help!)。而樂觀點看,世界的疫苗市場將為我們開啟(當然中間還有很多政治難題要搞定,但至少我們做出了產品,不是嗎)。

    不諱言,台灣在國際社會的處境,有如賤民一般。但人出身可以低、志氣不能短,愈是國際賤民,就愈是要證明自己的能耐。與大家共勉之。

  • 學術倫理2021 在 台北市議員 - 李建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29 18: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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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7起北市分配到2.2萬劑AZ疫苗供第一線人員優先施打,而昨天第一批15萬劑的Morderna疫苗也已經抵達台灣,待檢驗完成,也會儘速施打。

    最近關於各類疫苗大家議論紛紛,我覺得蕪菁雜誌這篇文章,值得閱讀廣傳!原來我們疫苗的老大還是老美!

    引內文:
    這幾天來關於疫苗的風風雨雨,我們已經看得太多。但是如果一切回到科學的角度,就知道每個國家疫苗策略的選擇,都有它背後的道理。台灣的疫苗策略,更是在重重限制下,深思熟慮後的結果。

    🔹 美國:以壓倒性的技術力、後勤力和財力一決勝負

    mRNA是相對高新的技術,這世界上能掌握此技術的,只有美國和歐洲的少數團隊。Moderna就是此一技術的大本營-哈佛大學的育成公司。而相關技術的另一位匈牙利裔的祖師爺,則是跑去德國主持BioNTech公司。

    而美國自從一開始,就打算以壓倒性的技術力與後勤力一決勝負。除了扶植純美國血統的Moderna以外,也透過財雄勢大的輝瑞(Pfizer)和德國BioNTech合作。搞疫苗不是只有技術而已,臨床試驗、生產、藥證申請程序、通路,樣樣都要燒錢,而BioNTech的資源不足,而輝瑞則讓一切變得可能。作為交換,BNT疫苗也以輝瑞的名義,在美國在地生產,戰略資源完全不假他人之手。

    然而mRNA疫苗對於冷鏈的要求很嚴格。輝瑞疫苗要-70℃冷鏈(雖然經過實驗後條件略有放寬),Moderna好一點是-20℃。要佈建冷鏈是非常龐大的基礎建設工程,而去年美國在川普總統任內,發動「神速作戰(Operation Warp Speed)」,砸大錢並動用美軍資源把如此嚴苛條件的冷鏈打通到全國各地。這個政績是連拜登都不得不稱讚的。

    總之,美國就是有那個底氣,能夠把極嬌貴的高新技術疫苗,做到全國人人能打的程度。如果瞭解到這一點,就好像日軍參謀在太平洋戰爭中看到美國大兵在喝可樂吃漢堡一樣,對其後勤能力驚嘆不已。

    🔹 英國:走成熟務實路線,但也有它的技術深度

    英國當然沒辦法做到像美國這樣財大氣粗。英國/瑞典合資的阿利斯康(AstraZeneca),嚴格來說算是業務範圍很廣的綜合製藥公司,在疫苗方面不是特別地專業。所以「腺病毒載體疫苗」這個很成熟的技術,就成為一個好選項。

    能夠研發腺病毒疫苗的國家很多,美國是一定有的(嬌生J&J),中國也能搞。但這裡「腺病毒載體」的腺病毒該怎麼選擇,就成了成功的關鍵。因為人類很多都感染過腺病毒(腺病毒是很多上呼吸感染的病原,換而言之你得過感冒就有很大機會感染過某種形式的腺病毒),如果你載體選用太常見的腺病毒,那疫苗打進體內,你的免疫系統就直接把它揪出來殺掉了,不會去學習腺病毒上搭載的武肺病毒片段,所以打了等於沒打。所以選用罕見的腺病毒就非常重要。像現在大家幾乎都不怎麼提中國的康希諾了,因為他家選用的腺病毒載體,是人體太過常見的Ad5。

    這裡就可以看到英國的技術底蘊,其腺病毒載體來自於牛津大學長期研究的黑猩猩腺病毒,俗稱黑猩猩感冒病毒。它不但罕見也對人體幾乎無害。而黑猩猩腺病毒怎麼發現、怎麼取得的?自然就來自於英國長年的殖民地與熱帶流行病學研究經驗。

    起頭選得好,接下來量產對於阿利斯康這種綜合製藥大廠,當然就比較不成問題。雖然腺病毒載體疫苗多多少少有點安全上的疑慮,但就像新聞講的,AZ疫苗打死人的機率比走在路上被雷打到還低。在疫情緊急的當下,仍是遠遠利大於弊的選項(但也因此德國政界與學術界一直想要打擊AZ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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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瓦房店主義,馬馬虎虎求快求便宜

    中國主打的國藥和科興,都是屬於所謂的「滅活疫苗」。滅活疫苗要搞很簡單,把真正的武漢肺炎病毒,拿去化學處理滅除它的活性,只剩下病毒的空殼子讓身體的免疫系統去學習產生抗體。滅活/減活的概念在人類醫學史上已經存在一兩百年了,大家耳熟能詳從小就打過的小兒麻痺的沙賓/沙克、日本腦炎、A肝等疫苗,都是典型且歷史悠久的滅活/減活疫苗。

    但太過簡單的技術,往往意味著不好用。至少在武漢肺炎疫苗的領域裡,這個法則是成立的。首先,如果滅活不完整,以武肺病毒之刁鑽,很可能變成直接感染。至於效果,其引發的免疫反應,還有專一性(讓身體可以產生對抗武肺病毒的抗體,而非雜七雜八沒有用的抗體),先不說比不上最先端的mRNA,也比不上其他成熟的技術如腺病毒載體、蛋白質次單元等。而且還很容易造成疫苗不良反應。

    但是中國哪管這些。能夠用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技術要求,生出一個還堪用的東西,把它倒給廣大的十四億人口(但中國人好像也不太領情),還可以順便搞搞疫苗外交,輸出給那些亞非拉的苦命兄弟們,這樣就夠了。實際的保護力?馬馬虎虎就好。不良反應?反正政府壓下消息,沒人會知道,也沒人敢知道。

    中國滅活疫苗,是那些急於做做成績,「有打就好」的極權國家的的首選。

    當然中國也有想要搞更高新技術的疫苗,例如以市場與藥證發放為籌碼,硬性要求BioNTech轉移mRNA技術,以中國在地廠商的名義生產。但中國人搞高新技術,都會有一種「瓦房店化」的現象,就是從國外引進了高科技,但是因為文化不合、政治掣肘、管理不善、勞動力素質跟不上,再加上國內粗製濫造的產品競爭…等等諸多因素,使得引進的高新技術「退化」。最極端的就是像搞半導體那樣砸了大錢結果顆粒無收,好一點就是做出來的產品總是有點差強人意。至於要不要信任中國的產品,就留待看倌們自行思考了。

    🔹 台灣:在各種艱難處境中,走出一條折衷穩健路線

    照理說台灣作為小國,是不指望在疫苗研發的大國競賽當中軋上一腳的。但是台灣很清楚自己在國際上孤立的處境,知道引進外國疫苗,勢必會受到那個流氓國家的各種阻撓。即使能夠順利打通通路,台灣的市場規模小,又不能像以色列這樣出三倍價錢搶貨,各大廠商也未必會把台灣放在優先供貨的順位。

    因此台灣永遠都得做好「一切靠自己」的最壞打算。當然梭哈押寶於國產疫苗,對台灣風險太大,因此必須外購+國產,雙軌並重,盡可能打通每一條道路。這是台灣的命運,也是台灣的靈活度。

    美國也充份瞭解台灣的難處。要知道美國自己也是疫情大國,在最高峰期的時候,是不是能拿疫苗支援盟友國家,美國自己也說不準。因此,美國做了一個罕見的決定,就是把美國國衛院的疫苗設計圖譜,授權給台灣自主研發。這個源頭等於是與Moderna同源。

    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這一步美國是幫我們跨過去了。照理說拿到跟Moderna同樣的源頭,是不是可以直上mRNA技術呢?先不說台灣能不能掌握mRNA技術上,就算做得到,mRNA疫苗嚴苛的冷鏈要求,對台灣來說也是一大負擔。

    因此台灣退一步,拿著這套圖譜,走重組蛋白質疫苗的路線(嚴格來說是『基因重組蛋白質次單元疫苗』,我不是太專業,以下就暫且簡稱蛋白質疫苗吧)。台灣長期研發生產的流感疫苗,就是屬於這類技術。以美國帶頭搞定的圖譜,來搭配台灣本來就駕輕就熟的技術,對台灣來說確實是最穩健可行的路線。

    蛋白質疫苗不只是技術上穩健可行,而且有很多優點。首先,蛋白質的物性比mRNA穩定得多,也因此對冷鏈的要求不高,跟腺病毒疫苗差不多(2-8℃,大約是你家冰箱冷藏室的溫度)。第二,其誘發免疫反應的機制比較直接,所以理論上打完第一劑後,產生抗體的速度會比其他類型的疫苗更快。而且因為蛋白質疫苗不像腺病毒疫苗那樣,裡面還有部份活性的腺病毒(因此免疫力低下者與孕婦不能打AZ),所以安全性也更高,不輸給mRNA疫苗。

    但蛋白質疫苗技術當然也有缺點。最大的缺點就是研發過程比mRNA、腺病毒、滅活等疫苗繁瑣得多,而且短期拼量產也比較困難。因此採用此一技術的美國Novavax、英國葛蘭素史克、法國賽諾菲,在進入市場時機上都比較落後。與他們相比,台灣的高端、聯亞並不算落後太多,國光則要再慢一些。

    整體來說,國產蛋白質疫苗絕對是值得期待的。尤其它免疫反應強、對冷鏈要求低,在武肺疫情可能「流感化」永不消失的趨勢下,對於打進第三世界國家市場、吃長尾市場十分有利。但它的時程就是要慢上那麼一些,因此對台灣而言,在國產疫苗供應穩定之前,還是要盡可能保障外購疫苗的管道暢通。

    🔹 關於三期試驗

    我知道某陣營的網軍,一直在黑「國產疫苗沒有三期臨床試驗,是拿國民在當白老鼠」。但事實上,你如果去看看維基百科的條目(要看英文,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VID-19_vaccine ),不難發現,其實現在根本沒有哪家疫苗是跑完三期的。因為跑三期要收好幾萬個案,花上兩到三年不等的時間,大多數的廠商都是估計在2021下半年~2023才能跑完。唯一例外是輝瑞,可能真的本錢夠粗,能夠收夠案子提早解盲。

    現在能夠上市的疫苗,都是跑完二期臨床,就趕快申請緊急授權。畢竟藥廠也好、人類也好,根本等不了那麼久。

    而且三期臨床試驗也有一點醫學倫理上的灰色地帶。所以像中國、俄羅斯這種反正也不怎麼在乎人權,還有一堆也不怎麼在乎人權的盟友的國家,在這一點上就特別有利。而民主國家的廠商,也只能盡量把三期臨床試驗外包給較貧窮的國家,這也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業界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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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寫在最後

    稍早韓國以其戰略地位與半導體產能為籌碼,向美國​爭取到Moderna疫苗授權代工。這算是韓國近期的一大外交勝利。台灣,以柯文哲為首,就開始逞其費拉話術,批評政府為什麼不要像韓國這樣,走比較簡單低風險的代工路線。

    但請別忘記,韓國代工Moderna是這幾天才談成的,而台灣自主疫苗研發已經跑了一年多、進入二期了。台灣未必跑得比韓國慢。

    這裡我要引用非主流歷史學家劉仲敬的兩句話:

    「實際上所有能夠讓你和你的後裔往上走的方式都是費力的,尤其是危險的,危險比費力更重要。」

    「上等人就是承擔風險的能力高於一般的人。」

    是的,自主疫苗研發,比起代工來說,是一條艱難的路,也是一條高風險的路,很有可能大筆投入卻顆粒無收。

    但是一旦修成正果,除了自救有餘以外,還能幫助他人(Taiwan can help!)。而樂觀點看,世界的疫苗市場將為我們開啟(當然中間還有很多政治難題要搞定,但至少我們做出了產品,不是嗎)。

    不諱言,台灣在國際社會的處境,有如賤民一般。但人出身可以低、志氣不能短,愈是國際賤民,就愈是要證明自己的能耐。與大家共勉之。
    ( 原文連結:https://reurl.cc/R04gm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