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孫生媽媽為什麼入獄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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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孫生媽媽為什麼入獄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要不要跟我一起死?讓我們永遠在一起…】 ▌故事是這樣的 「求妳不要跳…我還不想死!」哥倫比亞一名10歲的男童,因為被媽媽抱著跳橋自殺,在橋上苦苦哀求她不要跳,還拼命抓住橋邊鐵杆試圖拯救自己的生命,無奈最終仍因為敵不過母親的力氣,被媽媽抱著一躍而下。(摘自新聞內容) ─ 媽媽欠下大筆債務,因...

  • 孫生媽媽為什麼入獄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6-09 17: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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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要跟我一起死?讓我們永遠在一起…】

    ▌故事是這樣的

    「求妳不要跳…我還不想死!」哥倫比亞一名10歲的男童,因為被媽媽抱著跳橋自殺,在橋上苦苦哀求她不要跳,還拼命抓住橋邊鐵杆試圖拯救自己的生命,無奈最終仍因為敵不過母親的力氣,被媽媽抱著一躍而下。(摘自新聞內容)

    媽媽欠下大筆債務,因此想帶著10歲的小孩尋死。可以推定媽媽是為了不讓男童繼續辛苦的活在世界上,這讓小編想到日劇《Unnatural》的三澄美琴說的:「那真的是擔心嗎?在我聽來,只是把孩子當作自己的所有物。他們不明白孩子跟自己是互相獨立的個體。」

    我們言歸正傳,這個故事當中,媽媽無庸置疑是犯殺人罪,只是沒有追訴的可能,但如果小男孩是同意這樣做的呢?

    ▌得到別人同意然後殺了他,何罪之有?

    今天我們來介紹 #阻卻構成要件該當性之同意 跟 #阻卻違法性之承諾。
    在這之前,如果你完全不懂刑法在幹嘛,可以先服用這篇:
    📍教你看懂刑法論述:刑法論罪的SOP
    https://buff.ly/2FqOSHf

    刑法上是有法定的阻卻違法事由的,但「得被害人承諾」卻不在法條規範中(可能是立法者覺得你用膝蓋想就知道就不多說,對不起我亂揣測先人之意,所以國文選擇題就不要叫我選作者要表達什麼好嗎?),不過我們有一句法諺是這樣說的:「自願不發生不法。」因此,將上面說的那個稱為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先來談比較單純的「阻卻構成要件該當性之同意」。在刑法裡面,有些構成要件設計的方式就是以「被害人不同意」作為基礎,也就是說你要違背被害人的意願才有可能成立犯罪。比如 #竊盜罪、#強制罪、#私行拘禁罪,一定要違背被害人意願才能說構成要件該當,而這類型犯罪的「同意」只要有意思能力就夠了;有些則是要以「被害人同意」作為基礎,比如 #準強制性交罪、#詐欺罪(必須要被害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才算數)。

    那「阻卻違法性之承諾」呢?首先我們要先認識到阻卻違法的概念其實是 #利益衡量的結果,雖然構成要件該當,但是因為我們可能有一個比犯罪結果更值得保護的利益,所以可以推翻整個犯罪。而這個利益就是「#自我決定權」,簡單說就是你可以選擇自己要不要被刑法保護。然後我們會去衡量你做的這個「決定」,有沒有高於我們要保護的利益。而對於承諾的要求也比同意的要求還多跟高(就像婆婆對兒子的女友跟老婆的差別!)比如我們要求這個承諾要具有 #真摯性,必須要是一個心智成熟、了解捨棄法益保護的後果,原則上我們都是尊重的。也就是說,如果是小孩、精神病患就不被承認,像這個案例裡面10歲小孩即使說「帶著我一起跳」也還是不可以。另外,被處分的法益也要是法律允許處分的,繼承了德國法的法律概念我們並不認為生命、重大身體法益(比如不能答應讓別人把你的眼睛挖出來)是可以處分的,所以即使小孩是一個22歲的畢業生,也不能因為不想面對未來要別人殺了他,「別人」是會犯罪的,#刑法第275條 就有針對這樣類型的殺人罪作規定。

    ▌最後想稍微提一下在台灣的話,這對母子的情況有什麼解套的辦法嗎?

    我們的身分法基本的思維是不要債留子孫,因此我們的繼承是採 #限定繼承制,也就是原則上你是不會需要幫你的「被繼承人」擦屁股的。(今天講的前提都是在你的上一代不是跟黑道借錢,道上的規矩如何小編不知道R)

    這個部分如果想要多了解的話,小編特地在下面眾文章中把這篇拉出來,歡迎看看這篇:
    📍蔡孟翰|父債一定要子償嗎?拋棄繼承、限定繼承怎麼辦理?
    https://buff.ly/2IzSgB0

    ▌你想要的,法白都幫你準備好了!

    📍江鎬佑|那些韓劇教我的事——為什麼保護妹妹的金濟赫會被判入獄?
    https://buff.ly/2EWpsBF

    📍江鎬佑|勇夫護孕妻打死賊,法官緩刑判決太恐龍?
    https://buff.ly/2I6cfIN

    📍全宥縢|蝦咪!不是第一順位也可以繼承!?
    https://buff.ly/2I4zZwQ

    📍陳彥熹|未出生的寶寶有繼承權,只是寶寶不說?
    https://buff.ly/2WqjP4H

    按照慣例虔誠的用雙手供上新聞截圖連結是一定要的啊:https://buff.ly/2wIMac7

  • 孫生媽媽為什麼入獄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5-12-09 22: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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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PNN網站閱讀: http://wp.me/p69LD3-oGQ)

    學界、社運界今天出面聲援遭法院依野保法、槍砲管制條例判刑三年半、併科罰金七萬元的布農族獵人Talum (漢名王光祿),要求檢方延後Talum的入監,以便他尋求非常上訴等司法救濟,以及照顧94歲的母親。

    Talum被檢察官指控非法持有槍枝,並在2013年間持以射殺保育類的台灣長鬃山羊及山羌各一隻。最高法院十月底依照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槍砲條例等罪名,將Talum判刑三年定讞。

    94歲老母親不知獵人即將入獄

    「因為媽媽想要吃真正的肉──我們所謂真正的肉,就是山上的肉。因為年紀大了,如果吃平地的肉太過油膩,身體會不舒服。我是她的孩子,我很在意媽媽說的話,所以我就盡所能到山上拿這些山上的肉下來,滿足媽媽。」

    Talum在記者會上說明上山打獵的原因。現在演變成牢獄之災,入監執行的日期就訂在下週二,但他還沒有告訴媽媽這件結果,「現在的未知感很深,不知道以後能不能再見到媽媽。希望幫忙探視媽媽的人,要多鼓勵、安慰她,但不要讓她知道我已經入獄,就說我去工廠工作好了。」

    入監服刑,除了不能照顧母親之外,Talum還擔心後輩少了一個失去在山上打獵正確的倫理、知識、價值觀的教導者,「我在部落的學校裡面教導後輩如何在山上生活,如何做陷阱、山上所有的知識,包括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都要交代清楚。」

    狩獵是原住民部落重要的生活技能與文化傳統。經驗豐富、技術優良的獵人普遍具有崇高的地位,但動輒得咎。

    獵人批判法律 扼殺原住民傳統文化

    「在這個國家還沒有來的時候,我們的部落已經在那個地方了──中華民國對這個應該要很清楚。」聲援布農族獵人Talum的牧師 Kavas 激動的說,「我要很嚴正的跟中華民國政府講,為什麼設下圈套,讓我們的生活不像人?」

    太魯閣族獵人洛金‧尤道說,Talum不是一個個案,如果這個問題不能解決,下一次不知道哪一個族群、哪一個獵人會坐在這裡:「我也是一個獵人,或許下一個是我吧?」

    尤道說,他父親用打獵養活一家人,生前告訴他三件事情一定要做到,第一件事就是要勇敢守護部落的獵場,第二件事是要懂得分享,第三件事要遵守GAYA(不成文律法)、並且傳承給下一輩。

    「我媽媽今年也八十歲了,如果她今天說要吃山肉,我二話不說,想盡辦法也要拿回來,這就是我們的GAYA,就是我們的信仰、我們的傳統文化。」對於法院從Talum平日的生活方式認定他並非獵人,也讓尤道覺得可笑。「獵人,是在部落傳承的一個行為與文化。」

    尤道說,另一個因狩獵被判罪的卑南族獵人朋友告訴他,只要沒被判死刑,無論如何都要教導他的孩子怎樣到山上打獵,「這個文化是不能斷的。這是一般漢人社會不能理解、也不能超越的......我們要拿回我們野蠻的驕傲。」

    律師批判決自相矛盾

    本案判決認定Talum所持有的槍械具有殺傷力,不是槍砲條例所規範的「自製獵槍」,不符合免除刑罰的規定;並且認為Talum的打獵行為也不是原住民日常生活或工作文化所需。

    法律扶助基金會正研究為Talum提起非常上訴。法扶律師林靜文表示,最高法院其實在2013年已有比較進步的無罪判決先例,即使是製造都可以無罪判決,Talum只是持有,反而被入罪,無法令人信服。但因入監時間急迫,能否解決Talum面臨急迫的老母與稚孫扶養問題,他們並沒有把握。

    「獵槍沒有殺傷力怎麼打獵物?」曾在司馬庫斯櫸木案、蔡忠誠獵槍案協助原住民訴訟的律師詹順貴,批評法院對Talum的判決矛盾重重,「法院認定Talum持有的槍是土造長槍,當然就是自製獵槍;而且既然政府允許原住民可以持有自製獵槍,當然必須是要有殺傷力的獵槍。」

    「所謂的原住民傳統文化,也是會隨著時間慢慢累積、演進改變的傳統慣習。」對於法院或法律,想把「原住民持有獵槍」這件事情,限縮在沒有殺傷力、比較落後的想像當中,也令詹順貴感到不解:「人類對於持有的工具,本來就是擁有精進、不斷改良的能力。當我們在講原住民的傳統文化,不該以漢人的觀點,去認為它應該凍結在一百年前的一個斷面。原住民當然有能力去改造效率更好、更安全的打獵工具。」

    (關注布農族獵人Talum獵槍案,請留意PNN後續報導)

  • 孫生媽媽為什麼入獄 在 蘇巧慧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10-20 17: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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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上週六我在樹林競選總部成立大會上的演講全文,我看見台灣的問題,提出了未來希望推動的五大改革方向;我聽見地方的希冀,承諾會為鄉親實現長年的盼望;我期許人人都能安居樂業、土地可以永續美麗,我希望能夠進入國會,代表大家的聲音,開創更美好的新未來!

    │新未來,一起創造│

      感謝大家的疼惜,讓我能夠一路衝衝衝,衝到這裡。我記得二月剛宣布參選時,站在樹林火車站發傳單,認識我的人沒有幾個,我身邊的助選員一直說「蘇貞昌的女兒、蘇貞昌的女兒,來這裡跟大家問好」,才有一兩個人轉頭,伸手跟我拿傳單。

      上禮拜,我又站在樹林火車站,同一個地方,但是現在我可以很有自信的告訴大家,認識我的絕對超過一半。甚至大家都會跟我加油打氣,微笑說「要加油喔!我們這次一定要贏回來!」

      我們樹林地區,民進黨還沒有贏過立委,我們已經委屈很久了,但是蘇巧慧這次有信心,我們一定要讓小英總統的票開得更好、更漂亮,我一定會為大家贏回這一席立委!

      我一定會衝、會拼,但是希望大家一起努力、一起來打拼,一起來贏!
     
    #從政為了盡更大的力量

      聽到這麼熱烈的掌聲,我知道現在大家已經肯定,站在這裡的不只是蘇貞昌的女兒,而是民進黨推出的立法委員參選人蘇巧慧。

      還記得剛出來參選的時候,很多人說我是「政二代」,意思是我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好命孩子。但是,其實我並不是一出生爸爸就是行政院長,我出生的時候,爸爸是一個很普通的年輕小律師,媽媽跟大家一樣是家庭主婦,我爸爸當時最高的職稱是「台北青商會長」,所以很多人都說「會長、會長,你的頭髮怎麼不會長?」

      但是在我三歲的時候,台灣發生了美麗島事件,我爸爸的好朋友林義雄先生、姚嘉文先生就這樣被逮捕入獄,作為一個好朋友,我爸爸當然要站出來,因為這是做人的道理,這也是做事的道理。當我爸爸站出來,站在軍事法庭時,看到種種不公不義,甚至發生了林家血案這樣沒有人性的事情。我爸爸看到這些人,感覺到面對這樣的國民黨政府,「一個一個救來不及,台灣要改變的是政治」,要改變的是制度啊!

      於是我爸爸站出來,走上了從政的道路,開始參選省議員,這是我五歲的事情。在我十歲的時候,我爸爸和很多前輩,一起創立了民主進步黨。那個時候,在電視上是不能說「民主進步黨」,我們是「民X黨」、是「亂黨」欸,不是即將要執政的政黨欸!那個時候的蘇貞昌女兒,沒有榮華富貴,我們是不能自己上街去玩的孩子,我們是擔心爸爸上街頭能不能平安回家的孩子!那些對很多人來說要在教科書上學習的歷史,是我生活的每一天,是刻在骨子裡的記憶,也是我和民進黨、和台灣一起長大的感情啊!

      但是,在這樣的家庭成長,我爸爸並沒有刻意培養我走上政治的道路,我順著我的性向,進入法律系、成為律師。在當媽媽以後,發現教育真的很重要,因為你怎麼教孩子,孩子就成為什麼樣的人。教育不只是影響個人、家庭,甚至是社會和國家,所以我開始在基金會從事基礎教育的改革,我希望讓每個孩子,都能夠發展自己的天賦,走上最適合的道路,不但自己有大發展,也為國家培育好人才。

      這就是我們基金會在做的事,這個基金會很受歡迎,短短三年,我們走遍全台灣很多縣市,連我們樹林的樹林高中、柑園高中、桃子腳國中,我都來過。但是,越受歡迎,我心裡的憂慮就越大。因為基金會的力量很小,到底要多久,我才能夠讓全台灣的孩子都有更好、更進步的教育呢?
     
    #台灣不能等現在開始行動

      而且我這樣在基層走訪,覺得現在台灣的問題真的很多,不管是年長的、小朋友、或是和我一樣年紀的,大家都焦躁不安。因為我們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貧窮的貧窮、有錢的越有錢;我們的區域發展正在失衡,別說和很遠的地方比,光是我們這裡和台北市比,建設就差很多;我們的世代正義也正在失控,我們年輕人已經不敢去想房子是不是買得起,我們只是很卑微的想,我現在乖乖的每個月繳了勞保,但是我老了以後,退休金領不領的回來?我們想的已經是這麼小的事情,這就是我們這個世代的困境,但是,這是我們自己造成的嗎?

      台灣要改的問題實在太多,我開始能夠理解爸爸說的:「一個一個救來不及,台灣要改變的是政治」,要改變的是制度啊!我們真的非常需要一個新的總統,能夠為我們帶來改革的方向,能夠讓我們看到新的希望。我們也需要一個更好的國會,更公開透明、有效率,能夠真正聽到人民的聲音,站在人民這裡,和我們的總統配合,一起給台灣一個新的未來、大步走下去!

      如果我能進到國會,我非常希望未來的國會有五大優先要改革的事情:

      第一,要建立制度,編足經費,讓幼托公共化可以加速進行,孩子的第一哩路,國家要負責。

      第二,要檢討12年國教,改革高等教育,發展產學之間的合作,讓台灣的年輕人未來更有國際競爭力。

      第三,要重整國家財政、重新調整稅賦、改革年金,這一代的債不應該留給未來的子孫來背負。

      第四,要重新調整國家區域計畫的發展,讓我們台灣城鄉的差距能夠平衡,讓這塊土地能夠美麗而永續、代代傳下去。

      第五,要重視世代正義,要有合理的房價、有均優的教育、有在地的產業,要讓年輕人看得到希望,讓孩子得到妥善照顧,讓長輩有尊嚴的生活。

      我們從小在讀,「幼有所養,壯有所用,老有所終」,我們人民需要的就是一個安居樂業的生活。我們要的很簡單,就是能夠在台灣這塊土地,好好的、快樂的、平安的生活下去!就這樣而已啊!

      這是我做為一個中央級的民意代表:立法委員,非常想要和總統配合,將來一步一步改革的事情。但是我沒有忘記我是我們樹林、鶯歌與新莊西盛九里選出來的區域的立委,我對地方的建設絕對很重視。
     
    #美麗樹林多元台灣

      這段時間以來,我在樹林地區走訪,去最多的就是學校。有一位校長和我講,樹林是台灣的縮影,有早年就來開墾的老住戶,也有新來的年輕小夫妻,有舊社區,有新大樓,有新北市最多的原住民,也有許多的國外新移民,多元、豐富的文化就是我們這裡的特色。還有校長告訴我,大同山是最有歷史、最有地理,最好的知識、最好的戶外教室,每一個在樹林長大的孩子都應該能夠去山上,了解我們自己的地方。我們鹿角濕地是環保和生態的典範,所以我們樹林這裡有最美的山、最美的河,還有最多不同的文化,我們如果在這裡好好做,快樂平安的生活就是從這裡開始。

      這就是我爸爸當年說的,我們應該要讓這個地方,變成「在地人的好所在,出外人的新故鄉」。我們樹林鄉親的心聲是,要有更便利的交通、更好的產業照顧、更多的公園綠地,這些我都聽到了,我相信有大家的疼惜,給我機會,我一定會做一個專業、有效率的立委,為大來衝,為大家來打拼!
     
    #新未來一起創造

      我的好朋友鄭有傑導演,跟我的年紀差不多,他也是三個孩子的爸爸,現在他最新的作品叫做《太陽的孩子》,正在電影院上映。電影的內容是說一個阿美族的年輕媽媽,返鄉回去帶領族人重新認識自己,對抗財團、守護家園土地。我在電影院看,邊看邊流眼淚。

      其實我們這一代的年輕爸爸媽媽都一樣,我們想做的其實就是承襲前輩為我們開創出來的民主和自由,在這個基礎之上,守護我們希望能夠得到的多元、包容,和文化價值的傳承,我們希望能夠讓未來的孩子一代比一代更好。

    就像有傑導演說的,「我們希望太陽底下的孩子,都能夠用自己的語言,大聲唱自己的歌,站在自己的土地上,不用被驅趕,而且這片土地是永續而美麗的!」這是我們的期待。

      我是蘇巧慧,我希望有機會,能夠有力量,進到立法院,代表大家的聲音,我希望我能夠和我們的小英總統,一起為台灣開創更新的方向,讓我們台灣繼續衝衝衝!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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