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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存證信函回執證明產品中有1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0萬的網紅麻的法課 - 邱豑慶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剛通勤回到家中,私訊依舊炸鍋,這是這系列的最後一篇,此後不再發言。 粉絲朋友裡面有很多空服,去年三月起,就有紛絲私訊我,她們對於航空公司要求政府,讓空服豁免隔離,都感到十分憂慮,但部分同事也都不想隔離,她很害怕來詢問我意見,當時我沒有幫她發文。 是人都不想被隔離,有家庭的人誰不想回家?當我看到機...
存證信函回執證明 在 麻的法課 - 邱豑慶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剛通勤回到家中,私訊依舊炸鍋,這是這系列的最後一篇,此後不再發言。
粉絲朋友裡面有很多空服,去年三月起,就有紛絲私訊我,她們對於航空公司要求政府,讓空服豁免隔離,都感到十分憂慮,但部分同事也都不想隔離,她很害怕來詢問我意見,當時我沒有幫她發文。
是人都不想被隔離,有家庭的人誰不想回家?當我看到機師的排班執勤表時,我真的想說『真的沒有人能關起來隔離,出來就飛,飛完又隔離,這樣的高壓真的不可能長久。』
但我幫她發這個文,搞不好她還會被同事們公幹。
不自律犯錯的人應該被公幹,我支持,該居家隔離的人跑去夜店跑去開房間那絕對該死,我同意。
但回頭看看私群和私人臉書某些機師的那些言論,我是不知道為什麼要綑綁整個群體去幫他們護航啦。
這就很像罵首長無能怠惰,首長卻說我們基層已經很辛苦不要批評,這是偷換概念。
如果換成是醫師應該居家隔離期間,全台灣跑透透還跑去打砲開房間,我想輿論帶頭把醫師抓出來公審的搞不好就是我們醫界自己,說不定還有我一份(我自首)
整理一下今天的私訊,大概分成兩派。來罵我的真帳號假帳號不論,大概就是你想像得到的那些。但也有很可愛的空服員粉絲來跟我說,醫生你不必再幫我們發聲,我也覺得只是某些人自己玻璃心炸裂。
Doctor不必?真的不必嗎?
這裡面我看到一些特別想提出來講的。
Case 1: 有人來拜託我幫忙發聲,應該讓她的外籍配偶返台。然後她的頁面全部都是在罵陳時中,罵政府,罵政策的。
Case 2:有位空服的論點讓我特別想提:爛時鐘,把醫護當寶,把空服當草。
Case 3~n:是許多記者朋友來要授權轉載的,熟悉的我客氣拒絕,不熟的我通通嚴詞拒絕,並且告知如果未經授權轉載,就等我的存證信函。
我先講個故事,當衛福部放話醫護每天每人一萬獎金這件事的時候,我就寫過文了:請公開明細,到底有哪些醫護真的有領到每個病人每人每天一萬的獎金?從去年十月到現在,我認識的人一毛都沒拿到,把隔離病房當長板坡進進出出的麻醉科子龍們,誰領過一毛的獎金?
發文當下不到半小時,就有一堆嗜血的藍莓聞風而上,要求授權轉載,我不但拒絕而且果斷刪了文,我不願意被反對黨當成內亂的武器。
事實上別講陳時中有沒有把醫護當寶?光石崇良對醫界有多『友善』大家應該不陌生,身為在公家醫院的醫師像我一樣白目,敢動不動針對健保署和衛福部發文的應該沒幾個,。
不是我奴,不是衛福部不能罵,但從防疫以來的結果告訴我們,你我還能好好的坐在這裡對疫苗挑三揀四,對政策不滿靠北政府,絕對有CDC的功勞。疫情爆發進來的時候,我們沒有內亂的本錢。一個穩定有效的疫情指揮中心絕對不能少,這是身為國民的社會責任。
如果記者拿著我昨晚的醫師宿舍文章和留言串裡各個醫護的宿舍照片,斷章取義來去攻擊空服嬌貴難伺候,然後我跟你說你自己去看原文,是記者扭曲,請問你可以接受嗎?
如果不行,都出社會的大人了,如果只為逞一時的意氣,發文討拍放任照片留給反對黨的去操弄素材,攻擊指揮中心,被罵了再來說,都是記者斷章取義?你要去看原文?這樣大家可以接受?
為了達成目的,與魔鬼合作是可以容忍的嗎?事實上從留言區那些假帳號和真假難辨的照片,說沒有政治力量在後面有意的推波助瀾我不相信。
這張遞尿布的照片,是記者拍的嗎?不管戴玉鐲的是家屬還是空服,都還有馬賽克,那旁邊全副武裝的醫護呢?對比之前罷工時,只要有新聞照片拍到空服,就有人說那是我的肖像權,你沒經過同意不能發,那請問你有尊重過醫護的肖像權嗎?
我從不支持衛福部,事實上我罵衛福部和健保署的時候遠比稱讚他們的時候多,但面對疫情,我尊重配合疫情指揮中心的政策和指揮。
屏東枋山的delta病毒能成功守下,就是個證明。如果誰整天喊說我來幹也不會比陳時中差的,拜託,請他去旁邊楓港。
最後,本系列我不再發文,事實上從私訊內容看來,大部分空服員還是非常理智,也非常配合政策的。
少數來鬧版的,發出來的文字連錯字都錯一樣,要加油啊。
拿著邱顯智的圖來假裝家屬,又講不出到底是哪個地點,要人家自己查,有這種空服員家屬嗎?
存證信函回執證明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荷蘭在台辦事處 Netherlands Office Taipei 對 香草騎士 Vanilla Knight 訪談文侵權案件道歉賠償(內容工作者請千萬看到最後)/ Netherlands Office Taipei apologizes and compensates for copyright infringement of the Vanilla Knight interview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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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了,距離我在巴黎家中發現自己的文章被抄襲、改寫成英文,並在荷蘭農業處網站發表已經半年。這半年中無論是全球疫情、還是我的個人生活都宛如雲霄飛車,上下起伏之多,讓人一方面很難想像半年已經過去、另一方面卻總有煙塵籠罩的不真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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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在台北地方法院調解庭,我和荷蘭辦事處的當事人與律師同意就「建立文化、建立價值,建立產業間的連結 - 香草騎士創辦人味正琳師傅訪談筆記」侵犯著作權法一案達成和解,以下是雙方協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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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荷蘭在台辦事處於該處網站首頁刊登中英文版道歉啟事,內文包含「未經授權挪用 / We did not obtain Ms. Chen's consent and our usage of Ms. Chen's article was without Ms. Chen's authorization.」、「致歉 / we apologize」等文字,自 4/6 下午 4 時至 4/16 下午 5 時止,共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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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登網址:
https://www.nl.org.tw/index_zh.html(中文)、
https://www.nl.org.tw/index.html(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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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荷蘭在台辦事處提供雙方同意的侵權賠償,款項已於 4/7 匯入我的個人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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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將於 4/17 道歉啟事刊登時間結束後,撤銷對當事人的民事與刑事訴訟,並承諾不再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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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即將告一段落,但我其實並沒有任何欣喜之感。過程之反覆、瑣碎,讓我極為疲憊;為此奔波的好友之多,讓我在感受盛意之餘,始終有一絲歉疚。上回調解庭裡,看到當事人確實打從心裡感到後悔的表情,也使我相當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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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擇將這件事刊登周知,是認為這個案件極為重要,#希望這件事能夠成為所有內文工作者的範例_鼓勵大家看重自己的作品_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 #呼籲公眾尊重著作權_共同打造一個更健康的創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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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公理_其實不去爭取就不是你的。
過去一年因為過於勞累,我暫停撰寫中英雙語文章,只以中文為主,我到現在還不時自責,「如果當時中英文都寫了,是否會警惕抄襲的意圖?」、「如果當時有英文版,是否在報案時,更容易證明哪些段落是來自我的文章?」我也記得當事人的長官,荷蘭在台辦事處農業處處長那封令人瞠目結舌、甚至讓我幾乎要為所有內容工作者感到悲哀的來信;更難忘當我把事件始末轉錄在「台灣人在荷蘭」群組後,底下一片都是「荷蘭人是不會道歉的」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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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告訴非常冗長,但並不困難。許多好朋友一開始就試圖勸退我,因為擔心過程中身心的折磨會與結果不成比例。但我還是想告訴大家,如果你認為自己做的事是正確的,就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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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創作都有價值_願意分享不代表歡迎抄襲
#就算只是爭一口氣_同樣會鼓舞很多人_帶來更多正面效益_減少同樣事情再次發生
我非常感激所有留言支持我捍衛自己權益,為我提供法律諮詢、心理支持的朋友,特別是從頭到尾大力協助,在我從法國回台隔離期間,代為公證證據、前往警局報案,並陪我出席調解庭,為我爭取到理想和解結果的 Eatpire - 風格美食指南 創辦人吳威賦(William),謝謝你們陪我一路走來、沒有退縮。
以下簡要列出發現文章被侵權後建議採取的行動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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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立即蒐證,如侵權行為發生在網路上,除網頁截圖外,務必以螢幕錄影程式錄下造訪該網頁的紀錄,證實網頁確實存在的證據,以防網頁事後被移除。如果目前已被移除,可以嘗試用 Google cache 的方式取得快取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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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蒐證完成,將證據印出、檔案存檔後立即前往公證人處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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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願意給對方機會,可寄出存證信函通知對方即將報案,否則直接帶著公證好的證據與個人身分證明,前往最近的警察局報案製作筆錄,筆錄中需載明侵權處。在我的案件中,對方雖是將文章改寫成英文版,但仍然涉嫌觸犯著作權法中的「改作」一項,因此我將明顯翻譯自我文章的段落摘出,與原文對照,放入筆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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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接下來警方會通知對方到案說明,對方也可能試圖聯繫,取得和解。若不願和解,就靜候法院調解庭開庭通知。在此期間整理所有文件,並估算損失。記得,#不要低估自己的價值,除了文字內容可以比照發稿的稿費標準外,不要忘記還有自己的時薪,為寫作該篇文章付出的所有交通費、講習費、採訪、編輯費用等;若被侵權的部分還有照片,也要一同估計攝影師的費用、攝影器材租借費。若文章有商業用途,商業損失如廣告費、點擊率等也須一併估算在內。訴訟期間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如交通費、公證費、文件印刷、光碟印製費等也可計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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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確認調解時間後,出席調解庭,帶好所有的證據、通訊往來,整理好論點,在調解委員前陳述,並提出和解條件,與對方協調。若調解成立,須確認同意的執行方案被妥善記錄至調解庭筆錄中,才有執行約束力。此時可選擇撤回告訴。若調解不成立,則該案件將直接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注意著作權侵權包含民事與刑事責任,因此若最後侵權行為確認,侵權行為人將會留下刑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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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謝大家的支持,也希望這篇文章對提升整體創作環境有所幫助。現行的法規制度讓受害者非常疲憊,竊取者付出的代價很低,但我希望大家不要因為爭取自己該有的權益而自責,只有自己站起來保護自己的權益,現況才有改變的可能。衷心希望以後不再看到抄襲者理所當然,用「疏忽」、「遺漏」掩飾錯誤;也希望不再聽說有人受害,卻被大家勸退,理由是「爭一口氣很麻煩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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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連結:
前情提要:https://tinyurl.com/ztykf69z
味師傅訪談原文:https://tinyurl.com/n7kuvmj8 (FB) 、https://tinyurl.com/hhh88uf7(網站)
存證信函回執證明 在 林沛祥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光頭律師 鄒易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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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解剖存證信函】
常聽到訪間有人起爭執就互嗆「想收存證信函嗎?」
但為何要寄?究竟在法律上有什麼作用?
以下就來探討存證信函的存在意義吧!
》三大要點
1. 為何要寫存證信函?
通常作為盡到權利人「通知」或是「限期催告債務人履約」的作用,提醒對方,自己有意思要處理這件事,也就是主張法律上的權利,並限期對方出面處理的意思,同時留有已告知對方的證據。例如像是未約定清償期的借款,民法第478條就明定:「…未定返還期限者,借用人得隨時返還,貸與人亦得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返還。」必須要貸與人有定一個月以上的期限催告借用人返還,期限屆滿後借用人仍不返還時,借用人才需負擔遲延給付的責任,這是法律上的意義。另外在事實上,法官通常接到一個案子,如果案情太過複雜,法官就有可能先看雙方往來的存證信函都主張了些什麼來釐清案情,所以存證信函不只可以在法律上發生某些法律行為的法律效果,亦可以在訴訟中,先讓法官建立起對自己有利的印象喔!
2.存證信函要怎麼寫?
a.可以向郵局購買存證信函用紙,或是上郵局網站下載電子檔。
↓↓↓郵局下載點↓↓↓
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Download/index.jsp?ID=220301
b.內容盡量精簡,寫太多可能弄巧成拙,反而對自己不利,但若案情繁雜還是建議請專業的律師撰寫。以免屆時自己寫的存證信函沒有辦法發生自己想要的法律效果,進而使權利罹於時效無法再主張,得不償失喔!
c.金額盡量用大寫。
c.若頁數較多都會建議蓋騎縫章,以確保存證信函的完整度及可信度。
d.撰寫的分數是按照當事人的人數製作,外加郵局留存一份 → 自己一份、郵局一份、收件人幾位就幾分。
3.對方拒收怎麼辦?
退回的存證信函不要拆封,信封上郵局的戳章會標示「被退回的原因」,這時訴訟上可以作為發動「假扣押」或保全程序的一些依據。
》注意事項
寄存證信函要用「雙掛號」寄出,因為最重要就是要把通知送到對方,並證明對方確實有收到自己的通知,用「雙掛號」的話郵局送達後,會將「回執」(證明對方有收到的東西)寄回給寄件者,這時一定要將「回執」保存好,但若真的不見了沒關係,郵局會保存「三年」,遺失後可以向郵局查閱。
大家有遇到過類似煩惱嗎,歡迎留言討論喔!
法鳴法律事務所 鄒易池律師
(02)2341-7858
LINE:0911556077,一對一幫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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