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責任公司)
招募:空服員
徵才說明
工作內容:一、報名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大專及以上學歷
2.佩戴隱形眼鏡視力可達0.5即可
3.-具備國語、英語溝通能力 -具備韓語、日語或其他第三外國語言溝通能力,或熟悉大陸各省方言者優先錄取 -具備空服...
大陸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責任公司)
招募:空服員
徵才說明
工作內容:一、報名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大專及以上學歷
2.佩戴隱形眼鏡視力可達0.5即可
3.-具備國語、英語溝通能力 -具備韓語、日語或其他第三外國語言溝通能力,或熟悉大陸各省方言者優先錄取 -具備空服員經驗者優先錄取
二、報名與甄試時間、地點
1.報名(簡歷初審) -報名時間:
105年12月15日~106年01月06日
-報名方式: “1111”應征入口填報相關信息
2.初選 -初試對象:經簡歷審查合格者 -初試時間:
預計106年01月09日~106年01月11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分梯次進行,請依通知時間報到) -初試地點:
維多麗亞酒店
3.決選 -決選對象:接獲初試合格通知參與決選者 (分梯次進行,請依本公司通知時間報到)
4.體檢
民航醫院體檢 ※一律採電子文檔報名,初試、決選時間請依照郵件或簡訊通知為準
三、報名文件
1.工作申請表
填寫本公司之工作申請表(電子檔),添加一吋證件彩色照,初試環節請攜帶紙質版
下載工作申請表:
2.身分證
身分證影本1份
3.學歷證書
畢業證書影本1份
4. 一吋紙質證件彩色照2張
5.英文鑑測成績:成績單影本或證明書1份
四、服裝規定
1、著裙裝(裙子在膝蓋上下3CM),深色皮鞋
2、頭髮應不遮蓋耳朵,盤頭,露出額頭
3、面試期間不允許著濃妝、不允許佩戴假睫毛、美瞳隱形眼鏡等裝飾品,不允許穿著連褲襪、長筒襪(與要求不符將不能進入考場)。
五、招募申明:
1、托人關說者,恕不錄取
2、本公司從未贊助或委託任何機構、補習班代為辦理招募及考前訓練事宜
3、本公司招募工作有固定之流程,合適者將通知下一階段面試,不合適者將不另行通知
4、本公司保留最終錄取名單之決定權
六、詳情請恰本公司官網http://www.fuzhou-air.cn/
工作地點:福建省福州市 長樂國際機場
工作時間:輪班 說明:公司規定
工作性質:全職
職務類別:空服人員
工作待遇:面議(薪資報告)
到職日期:不限
職缺更新:2016/12/27
求才條件
身份類別:不拘
學歷限制:專科 以上
科系限制:不拘 學群發展
工作經驗:不拘
語言能力:英文 聽:中等 說:中等 讀:中等 寫:中等
中文 聽:中等 說:中等 讀:中等 寫:中等
附加條件:您若應徵福州航空,即表示您同意福州航空將基於人事管理、業務執行、勞動關係建立及飛航安全維護之目的,於福州航空存續期間內,蒐集、處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電話號碼、學經歷等)並進行必要之國際傳遞。您得隨時依照福州航空最新更新之相關手續
存續期間英文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爭訟多時的花蓮亞泥礦場礦權,最高行政法院於9/17判決駁回亞泥公司上訴,亞泥的 #礦權展延確定撤銷。最高行政法院新聞稿指出,《礦業法》的採礦行爲是影響到原住民族群及傳統文化的典型土地開發行爲,因此立法者在《原住民族基本法》中課予義務。因此,國家在礦業權展限決定前,應該與當地原住民部落居民進行諮商同意的參與程序。
對此,時代力量肯定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成為原住民基本權和環境保護的重大勝利。但時代力量也要強調,這個判決固然值得欣喜,但實際上仍留下諸多問題,必須透過《礦業法》修法使能解決。
其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就是在礦權展延撤銷確定後,花蓮礦場 #可以持續開挖,不受影響。經濟部昨日回應,此案重回礦權展限的原點狀態,後續將要求亞泥補足部落的 #諮商同意,再重新審查,但不影響目前採礦工作。
經濟部的說法,乃根據現行的《礦業法》第13條第2款,「採礦權者經依前項規定為展限之申請時,在採礦權期滿至主管機關就展限申請案為准駁之期間內,其採礦權仍為存續。」
也就是說,只要亞泥申請礦權展限的狀態持續進行當中,花蓮礦場就可以繼續無限開挖。
因此,時代力量要再度強調《礦業法》修法的重要性。尤其《礦業法》修法是蔡英文總統自2016年以來做過的承諾,結果執政黨拖到現在仍持續閃躲。請問執政黨,《礦業法》修正,到底還要讓全民等多少個「下禮拜五」?
針對亞泥申請礦權展延,時代力量也要呼籲經濟部礦務局,既然最高行政法院已經做出判決,否定先前礦務局的決策,接下來亞泥重新申請展延礦權的程序以及核准年限,就應該遵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的精神,嚴謹的審核亞泥是否有具體實踐原住民族之諮商同意及參與權。
修正《礦業法》,是時代力量自第9屆國會以來一貫的主張。時力黨團於第10屆也已經提出《礦業法》修法草案,如果行政院仍持續拖延,不願負責提出行政院版的《礦業法》修法版本,我們也呼籲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盡速排案處理,終結《礦業法》霸王條款,以保護山林及原住民族的基本權利!
存續期間英文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肯定亞泥礦權展限案判決!
👊🏻 速修 #礦業法 才能根除亞泥案隱憂!
#反亞泥還我土地運動 纏鬥多年,昨天傳來令人振奮的好消息!
亞泥公司自 1970 年代取得花蓮富世村、秀林村當地的土地使用權,採礦至今已經幾十年。由於亞泥公司取得土地過程的瑕疵,讓族人幾十年來不停耗費青春,透過訴訟與請願抗爭,只為了拿回屬於部落的土地。
更可惡的是,在亞泥案種種爭議未解的情形下,經濟部仍在 2017 年 #未經族人同意,直接許可亞泥公司在新城礦區將近四百公頃的採礦權。這一展延,就是 20 年。
直到 2019 年,才終於在族人與律師的努力奔走之下,成功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許可,要求亞泥公司在開發前應遵照 #原基法 第 21 條的要求,事先與原住民族、當地部落進行諮商,落實法條保障的諮商同意權。
辛苦取得的勝訴果實,又因亞泥公司提起上訴,夜長夢多。所幸,最高行政法院在昨天駁回亞泥公司礦權展限的上訴,再次肯定原住民族 #諮商同意權 的重要性。
至此,亞泥案的礦權展延,從「展延通過」回歸到「申請展延」的狀態。亞泥公司必須落實法律規定,誠懇地與原住民族、當地部落協商,取得同意,才有可能取得許可。
🔍 但是明明還沒有展延許可,亞泥公司卻不需停工?
遺憾的是,這項改變並不能制止亞泥公司繼續在原地開發採礦。最大的問題,就是《礦業法》第 13 條- 2 規定:「採礦權者經依前項規定為展限之申請時,在採礦權期滿至主管機關就展限申請案為准駁之期間內,其採礦權仍為存續。」
換言之,礦業法不修,一旦亞泥公司仍然在「申請展延」的狀態,亞泥公司就不需停工。當地居民對於開發與土地使用的隱憂,仍然不會消失。
蔡英文總統早在 2019 年原轉會就已承諾修礦業法,然而直到 2020 年大選連任前仍未完成修法。時代力量在上一屆立法院中早就提出《礦業法》修法草案,也多次與民間團體共同呼籲應盡快排審,卻遭到擱置。尤其屆期不連續的關係,到了本屆的第一會期中,我們也再次提出《礦業法》修法草案,去年 5 月一讀付委後,至今毫無進展。
對判決結果感到開心之餘,我們仍要極力呼籲,經濟委員會儘速審議《礦業法》。唯有透過修法,才能從根本解決亞泥公司的問題,保障族人的權利!
存續期間英文 在 指傳媒 Fingermedia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訂閱式APP爭議多 中市府籲詳讀續約條款】
【特派記者游勝鈞/台中報導】APP業者常以「免費試用」等行銷手法吸引消費者下載訂閱,但過了免費試用期,消費者卻發現仍被扣款。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日前受理多起相關消費爭議,提醒民眾訂閱APP前,務必詳細閱讀說明條款,依規定於免費試用期滿前取消訂閱,保障自身權益。
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明,相關消費爭議案層出不窮,像是前陣子引起一陣旋風的變老變男變女的《FaceApp》、影片剪輯程式《小影》、短視頻手機錄屏的《樂秀錄屏大師》、甚至《Pacer-運動計步器和跑步健身減肥教練》、《簡易數學(math Learner)》等APP都曾有消費者提出申訴。
以《FaceApp》為例,免費試用時間為3天,期滿後自動續約一年,年費為新台幣990元;而《簡易數學(簡易數學)》下載試用期亦是3天,但期滿後卻以每週340元計費,等同一個月就要1360元!
李局長說明,部分APP以「提供一定期間免費試用」吸引消費者下載訂閱,可能在訂閱介面上簡略敘述自動續約條款、免費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後收費金額,但就其它涉及消費者權益的說明條款未完整揭露或以英文呈現,消費者若未詳細閱讀,訂閱後即可能衍生爭議。
根據部分申訴案,常見爭議為民眾未留意應於免費試用到期「至少24小時前取消訂閱」,誤以為在手機螢幕上移除APP、滑進垃圾桶內,即算成功取消訂閱,但實際上並未取消,與業者之間的契約關係仍存續,在免費試用期滿後,消費者依約仍會被收取款項。
李局長強調,此類APP大多採取「自動續約」方式,同時搭配信用卡或手機門號自動扣款,消費者在未察覺情況下自動續約;另外,App Store、Google Play及App開發商多為境外公司,這類消費爭議申訴案屬「跨境消費爭議案件」,難以透過我國消費爭議處理程序進行協商或調解,呼籲消費者多加注意,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