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婚後不能住娘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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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不能住娘家 在 娜塔 Nata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6 13:55:51

「妳現在過的好了,聽你podcast覺得放下會更讓人欽佩」 在打包的混亂中收到這訊息 一言難盡我實在懶得回你 沉澱了幾天,必須說 活在 #情緒勒索 加 #言語肢體暴力 的親人對待中成長,直到我婚後幾年聽到這幾位依然"進行中"的種種"事蹟",我只選擇了不再往來,相信能做到這樣而不是選擇報復或惡言相...

婚後不能住娘家 在 凱特王 Kate Wang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2 03:42:21

- 與人討論到女性對身體的自主權,頗有感觸。 . 坊間許多女性開始以解放自己的身體為女性意識抬頭的表現,認為展現身體並不可恥,也不需要掩飾,更不需要礙於男性凝視而有所畏懼。「我可以騷,你不能擾」蔚為口號。關於這些,我很認同,穿衣自由嘛,在個人覺得舒適並且不妨礙他人的前提下,沒有什麼可反駁的。 . 只...

  • 婚後不能住娘家 在 BeautyExchange.com.hk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7 2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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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 編輯有話兒:婆媳大作戰】

    閨蜜 Kathy 的男友早前求婚成功,他們拍拖五年,雙方都是專業人士,郎才女貌,朋友們都很替她高興。Kathy本應興高采烈地準備婚禮,怎料再見到準新娘,她卻是一臉無奈地大吐苦水,「男朋友開開心心同父母講求婚成功,點知未來奶奶黑晒面,竟然話佢未有心理準備做奶奶,叫我哋唔好咁早結婚……」一直知道Kathy 的奶奶超疼愛寶貝兒子,面對在世人眼中已是女神級的Kathy 還是百般不滿。幸好未婚夫也不是「裙腳仔」,雙方又有能力負擔所有婚禮費用,婚當然會繼續結,但面對如此蠻不講理的奶奶,Kathy 也只能忍氣吞聲,希望婚後不用同住就可以減少磨擦。

    已婚的Janice 也憶起她結婚時,奶奶的一席話令她一直耿耿於懷。當時他們剛決定結婚後,回男家吃飯,整頓飯也沒有提及任何婚禮事宜,直至男友上廁所,奶奶突然開口:「你屋企使唔使過大禮?」Janice 呆一呆,心諗:吓?我父母健在,你哋娶人個女,點解唔使過大禮?唔需要好豪華,都係尊重同心意,俾返個儀式女家啫。但她也醒目地扮傻:「噢,唔知喎,問下媽咪先。」奶奶再開口:「當日我個女結婚都唔使人哋過大禮。」原來,Janice 老公的姐夫是外國人,全家在國外,在香港毫無長輩,當然沒過大禮啦!最後 Jancie 向老公哭訴感到娘家不被尊重,識做的老公當然照傳統過足大禮,但所有洗費都是由他們的結婚基金找數,夫家完全沒幫忙。

    Kathy 和 Jancie 都是朋友堆中很好相處的女生,性格爽朗沒公主病,也是孝順父母的好女兒,其實她們內心也希望跟夫家和睦相處,可惜就在辦婚事這一步已鬧出隔閡,之後也要好好調整心態、修補婆媳關係才可。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其實是一面鏡子,當妳對別人不友善,也不能要求對方以德報怨,畢竟我們都不是聖人,更不是被虐狂!孝順長輩是必須的,但在正常禮貌和尊重以上的,就看婆媳之間的緣份了!

    #BE_HKinsight #Be編輯有話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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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後不能住娘家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2 19:54:06
    有 1,597 人按讚

    ▍婆媳關係是愛的延伸,不是義務

    --真心相待,不委曲求全,婆媳間也能彼此疼惜。--

    剛結婚時,道理上理解結婚是兩個家庭的結合,老實說,當時還沒有真正領悟其箇中困難。特別是婆媳關係往往是許多人婚姻之路幸福與否的考驗。

    婆婆的成長背景與個性和我截然不同,一開始,作風較為傳統的婆婆與婆家,帶給我很大的文化衝擊。婆婆喜歡用料理傳遞愛,看到寶貝孫子吃東西,對她來說是世上最幸福的事,在我家天天上演的婆孫餵食秀,大概也常發生在其他家庭裡吧!但我的觀念是,孩子肚子餓,自然就會乖乖吃飯,不用刻意強迫餵食,也不該放任孩子吃過多的食物。

    有一回,我在餐桌上阻止體重過重的兒子添第二碗飯,婆婆因此傷心落淚,並且憤而離席,場面十分尷尬。我理解她疼愛孫子的心意,對許多長輩來說,讓孩子吃飽就是愛。我沒有因此覺得不悅,當然也沒有因為她的落淚而感到愧疚。最後,我用幽默化解這齣家庭鬧劇。

    我半哄半騙地把生氣的婆婆牽回餐桌吃飯,逗趣卻又嚴肅地告訴她,雖然當年婆婆沒有親眼看到我在美國生下這個兒子,但他千真萬確是我親生的,天下沒有一個親生媽媽會故意餓壞或虐待孩子,我不讓孩子多吃,是因為希望婆婆的寶貝孫子能健康長大,才能陪伴在奶奶身邊長長久久,婆婆聽了破涕為笑,暫時接受孫子少吃一碗飯。這是我和婆婆接受了彼此的差異,才會上演的溫馨劇情,而不是婆媳對決的鄉土劇。

    改變老人家的觀念比登天還難,轉換自己的想法和態度相對容易。我盡力在平日裡建立信任基礎,在關鍵時刻才能適時溝通,婆媳間的良性互動和關係的改變才會發生。

    人與人之間如果沒有足夠時間真心相處,便無法真正了解對方,沒有充分的理解,便無法建立信任,婆媳關係亦然。很多事不是一時半刻就能接受或改變,我們透過溝通和相處認識彼此,而我也愈發感受她的善良直率。

    婚後,我盡可能陪伴婆婆聊天談心,透過對話,我了解她的過去及想法,理解她希望被對待的方式與期待。當然,我也透過分享,讓她知道我的性格、偏好和看法。我們不用完全認同彼此,但起碼互相了解。如此,我們找到了屬於彼此間和樂相處的方式,也懂得欣賞對方。

    常常飛行出差的我,有個習慣,只要飛機落地臺灣,我就會打電話給父母和公婆報平安,聽聽他們的聲音,關心他們是否一切都好。多年前,有回出差四天,才剛抵達機場,電話那頭婆婆用虛弱的聲音說肚子痛,一問之下,竟然已經不舒服三天了,我連忙趕到婆婆家帶她就醫,狀況超乎預料地嚴重,必須緊急住院治療。剛下飛機就遇到這段意外的插曲,讓我擔憂不已。

    在醫院,我對著躺在病床上的婆婆說:「媽,妳要記得,不舒服應該立刻通知身邊的家人,千萬不能等到有人打電話問候時才說啊!」結果婆婆回我:「我想妳比較知道哪個醫生好,就等妳回來再跟妳說。」雖然知道婆婆信任我,但我還是提醒她,身體要緊,不能延誤就醫時間讓自己受苦。

    婆媳間願意互相了解,就有機會進展到彼此認同。
    不論兩人有多大的差異,願意接受就不那麼難受。

    我和婆婆雖不是親母女,感情卻與日俱增,在互動的過程中,除了我日漸成熟,也看到婆婆的蛻變。這種關係不是親子,也不是世俗觀念裡的婆媳,它純粹是一種彼此喜歡也彼此珍惜的真切關係。

    我愛她,不因為她是婆婆,而是因為她是個值得被愛護和疼惜的人。

    和婆家的相處在逢年過節時,更考驗媳婦的智慧與意志,很多已婚女性都有年節症候群,除夕要不要煮年夜飯?過年只能待在婆家?哪時候才能回娘家?對我來說,兼顧婆家與娘家,就像在工作與家庭間找到平衡一樣,每個人的條件和限制都不相同,但總有聰明的變通方法。

    結婚前,我就和先生協議,我之所以不定居在國外,是為了要照顧和孝順父母,因此我不希望重大節日都因為在婆家而冷落娘家的家人,但我也明白夫家的重要,為了尊重傳統也成全我和先生都想照顧各自家人的心意,自結婚後,過年、除夕、端午、中秋等重要節日,我們不回娘家也不去婆家,而是在我們家下廚設宴,邀請兩家人一起過節相聚。

    年輕時,有些人聽到我這麼做十分驚訝,一是沒有聽過這樣異於傳統的做法,二是覺得職業婦女要準備兩大家人的菜餚很辛苦,但這是我依照自己的情況與能力所想出來的辦法。為珍愛的家人煮一桌豐盛菜餚,讓兩家人都團聚,是個兩全其美、幸福開心的變通方法,多些人一起過年過節,讓家更熱鬧也更添溫暖。

    這些年,由於愉快的互動和特意安排的家族聚會與旅行,建立了我的父母與公婆間的好情誼。公公過世後,父親過年還會特意包紅包給婆婆,這個心意是希望婆婆知道她並不孤單,因為她和我們是一家人。

    過去這二十年,我沒有遺憾地兼顧孝順爸媽和公婆,更難能可貴的是,公婆與爸媽成為像好友般的親家,也讓我避免了親家失和這種令人棘手的婚姻問題。

    不委曲求全,不對現實輕易妥協,才有機會找到兩全的方法,兼顧摯愛的家人。或許是因為長年在創意產業工作,我從不認為答案與解法只有一個,很多事不是理所當然,不要害怕表達心聲,要讓大家聽見渴望、看到堅持,然後做出聰明的溝通和決定。

    .

    本文摘自
    《#人生有所謂_決斷無所畏》
    電通集團CEO唐心慧分享如何做好決定,告別糾結人生!(附「練出決斷力」引導式筆記)
    .
    作者:唐心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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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朋友好:

    昨天贈書直播提到作者與婆婆的互動,很值得參考。當然,能做到作者的狀態,除了自己的人際互動能力要很圓融之外,長輩也要配合,這兩者都不容易。

    我自己跟不少媳婦聊過,知道保持距離不打擾,就已經很好。別一定要把作者的形象往自己身上套,每個人都不同,環境也不一樣。

    不能兩全,照顧好自己與家人就好。

    祝願您,能看見文字裡的勇氣與決斷力,並且在有力量的時候就多少嘗試一點!

  • 婚後不能住娘家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1 15: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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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之間談錢到底傷不傷感情,很難有個定論,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夫妻之間錢的事情如果搞不清楚,一旦婚姻發生變故,就讓自己暴露在不小的風險中。我們常遇到一些女性問這樣的問題:

    請問,若是婚後女方以自己名義購屋,並以自己薪水還完貸款,此財產還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離婚時還是得平分財產?

    婚後是不是沒有所謂”自己的薪水”,除非有協議如何支配雙方所得收入?

    如果是婚前,女方自己的房子,無貸款,房子婚後還是算女方個人的嗎?還是也算夫妻共有?

    首先,要先告訴大家,以下的答覆,都是以夫妻雙方沒有另行協議採分別財產制為前提,那就是適用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的第一個原則:夫妻財產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清償。
    這個可以參考民法第1018條的規定: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所以關於第一個問題的前段,婚後女方以自己名義購屋,並以自己薪水還完貸款,當然房子是歸女方所有,即使離婚,房子還是歸女方。

    第二個問題的前段,自己的薪水當然也歸自己所有,可以自由花用。

    第三個問題的前段,如果是婚前,女方自己的房子,無貸款,房子婚後當然還是算女方個人的,離婚後也還是女方的。

    到這邊為止還算簡單。

    可是,我們要知道,在婚姻中,有很多時候是有家庭分工的問題,可能是一方在外工作,一方操持家務,這時候如果財產都歸一方所有,對一方可能不太公平。

    所以民法為了平衡雙方的貢獻,特別設置了一個機制,也就是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規定在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因此,雖然在結婚後離婚前財產是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清償,但是離婚時(或一方先死亡時),法律賦予財產較少的一方一個機會,可以請求對方給付雙方婚後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這個是專屬配偶的請求權,如果配偶不願意請求,配偶的債權人不可以代替配偶去請求,因此不得不說這可能是一種逃避債務的方法。

    而且因為這是為了平衡雙方的家庭貢獻,所以不能把娘家婆家繼承或贈與的財產算進來分配。

    解釋到這邊,大家都知道上面三個問題的後段的答案,就是雖然財產不是共有,可以各自管理、處分,但到了離婚或有一個人過世時,就要來清算一下,可以跟對方請求婚後剩餘財產的差額。(顯然問題三的婚前財產就完全沒有分配的問題)

    有看到上一篇文章:夫妻財產第一課,婚前買房,婚後還貸,房子算誰的?
    http://goo.gl/ZA8T5d
    的朋友看到這裡就可以比較一下:婚前買的房子跟婚後買的房子,在分配財產的時候會產生什麼差別呢?

    婚前買的房子→ 歸登記的人所有→但婚後以賺的錢清償的貸款要拿來分配(不管是哪一方賺的)
    婚後買的房子→歸登記的人所有→如果錢全都是用婚後賺的錢買的,整間房子的價值都要計入財產分配,而且是以協議離婚登記時,或判決離婚起訴時計算房子的價值(記住是分錢不是分房子)。


    差別在那裡?以這幾年來說,房子增值這麼多,有的不動產增值將近一倍,那麼婚後用婚後賺的錢買的房子,對方可以分走的錢,當然一定比前者只分還掉的貸款,金額會差非常多。

    所以以這十幾二十年來說,顯然是婚前先把房子頭期款付好,婚後再來慢慢繳貸款,比起婚後才開始用賺的錢買房子,分給對方的錢會少得多。

    但未來房地產走向如何誰知道,如果婚前買了價值高的房子,貸款金額繳得哇哇叫!

    最後離婚時,房子價值居然大跌,繳掉的貸款還是有分配的問題,就虧大了,所以到底怎麼樣才划算,就不一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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