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婚友社退費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婚友社退費ptt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婚友社退費ptt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chachacha (世 界 各 地)看板PttLifeLaw標題[消費] 婚友社成功申訴 退費...


事實經過:

去年朋友的姐姐加入婚友社順利認識老公,現在過得很甜蜜

所以我跟朋友也一起加入婚友社(春天會館),簽了兩年約共27000元

但是遇到排約(就是篩選適合對象在婚友社一對一見面)兩次後就沒下文的問題

朋友會主動告知婚友社自己有空的時間,婚友社就會幫她排

我則覺得按照婚友社合約,婚友社應主動幫我篩選配對,然後通知我

每次大概兩個月沒接到任何聯繫,我就會詢問婚友社怎麼都沒消息

他們才會去找一些對象來跟我排約

到第三次我覺得很累,不想再花時間一直盯著婚友社

要求婚友社就算沒有適合排約的對象(他們說我要求太多所以沒有對象可排)

也要主動告知我,不然我不知道他們是有在例行篩選,還是根本放著不管 

但是婚友社拒絕主動告知篩選結果  

業務說:我們沒有義務向你報告(繳費前跟繳費後態度差有點多...)

因此我決定不再任他們擺佈



解決方法:

申訴消費者保護會(消基會是民間團體,不具法律效力,所以我選擇消保會)

線上填寫申訴即可。

第一次申訴只能書面,消保會會行文兩造雙方,要求業者主動與消費者協商,

春天會館便表示要退我一半的費用(因為合約兩年,剛好過了一年),

但我因此事上網研究時,看了很多被婚友社欺哄加入的案例,想試試看能討回多少公道,

同時我發現消保法規定,消費者應該要有30天以內的合約審閱期,

但是婚友社慣用手法是說要先幫你排一個對象看看,然後再排的當天要求你先簽約,

利用我們的好奇心跟想認識異性的心情,讓你當天騎虎難下(因為排約對象在等你),

所以根本沒有合約審閱期,另外合約上說有主動排約跟被動排約兩種方式,

春天會館也沒有提供我主動排約的方式(就是進他們網站看會員資料選擇想認識的人)。


基於以上兩點,合約很有問題,

所以我向消保會第二次申訴(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可以再申訴),

第二次申訴可以選擇移送消保官處理,我當然選擇移送,

消保官會排時間,消費者、企業及消保官三方在他辦公室進行調解。


先說結果,我退回20250元,

原繳27000/2=13500(只服務了一年),

13500/2=6750(過去一年沒有提供網站讓我選擇想認識的人)。


其實我本來想主張合約無效(網路上有成功案例,但該案例跟我狀況不同),

但是婚友社堅持我已經使用了一年服務(共幫我排約過11人),

消保官也說這樣的情況下雖然合約有問題,但是合約仍屬有效,所以很難全額退費。


我的第二選項是只繳1/8的費用(27000 ×1/8=3375元),

因為就算有接受服務,其中也有一半的時間他們無消無息,

但是消保官初算,建議我至少繳個8000到10000元,

所以我最後爭取是繳1/4=6750,

其實也比很多網路案例退的多了,所以我就算了。


其他提醒:

1.遇到什麼消保官也是運氣,我覺得我的消保官試圖平衡爭議而已,

 沒有很站在消費者立場,如果在消保官處無法達成共識,可以再申請調解委員會。

2.承上,我可能也輸給社會經驗,因為我覺得自己站得住腳,所以態度太冷靜,

婚友社業務對消保官十分低聲下氣,在說明的時候一度要哭要哭的樣子,

可能獲得了同情分,若要請第三方仲裁,果然還是要像個受害者比較有利。

3.公文上寫協調時間40分鐘,我們實際協調一個多小時,所以其實不用有時間壓力,

我以為只有40分鐘所以講得很簡要,結果業務一直各種哭訴讓她占了上風。

4.其實婚友社不想負擔這種協調的時間精神成本,如果有法源依據也努力爭取的話,

婚友社是會讓步退錢的。

我在猜我若堅持退7/8,不惜進入調解委員會,是有可能成功的。

5.發票遺失也可以退費,一年前的發票跟簽帳單早就丟了,但婚友社還是承諾退費,

要簽銷貨折讓單,無法刷退會退現金。

6.如果沒有太特殊的條件,加入婚友社是有機會認識終身伴侶的,

我設定的條件是173大學畢(我168,台大碩),婚友社說我要求太多,

是因為我有設定無信仰或某信仰,

畢竟信仰牽涉到價值觀,婚姻經營已經不容易,步入婚姻有共同價值基礎會好一點,

若您有特殊條件,或本身條件很好,或眼光較高,不建議加入婚友社,選擇會很少,

不如使用交友軟體機會比較多。

7.在婚友社遇到什麼紅娘也是運氣(負責簽約的業務跟排約紅娘是不同人),

 我的排約紅娘一開始就給我排設定條件以外的人,讓我懷疑她隨便排,

 第一次見到我就說她跟我很熟(黑人問號臉),跟業務反應沒用,因為他們是自己人,

 這也是我不滿的點,按照合約要系統化排約,我想像中是電腦過濾配對之類的,

 但他們根本是想到才排,後來業務在我追問之下有承認,

 說他們是"憑印象"幫會員"注意"有沒有適合的人。

8.要開戰心理準備要做好,克服自己對企業和法律的恐懼,想好自己的目標,

以免拉拉扯扯,耗費能量。

我的目標就是

(1)至少退費超過一半,

(2)要求業者日後要提供消費者合約審閱期(這點消保官有寫在處理紀錄中),

(3)把自身案例放上網,提供後悔加入婚友社的人參考。



以上報告,下台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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