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威爾森教育機構執行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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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威爾森教育機構執行長 在 觀念座標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3-18 09: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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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18 美國—《外交政策》Bethany Allen-Ebrahimian ※
    眾議院擬草案要求孔子學院向司法部註冊

    美國眾議院研擬草案規範中國的孔子學院,要求它註冊成為外國機構。

    草案由南卡羅萊納州眾議員,共和黨的喬・威爾森(Joe Wilson)具案提出,規範目標針對美國大學院校中獲得外國資金、以推動外國政府文宣為目的的機構。

    威爾森接受《外交政策》採訪時說:「最重要的,是透明。」

    草案的條文沒有點名孔子學院,但根據威爾森的說法,這將適用於中國政府在美國一百多所大學院校開設的文化語言課程——即孔子學院。美國的孔子學院近日以來備受囑目,因為它們有時用高壓手段,企圖箝制中國共產黨不喜歡的言論與議題,使得愈來愈多人憂心美國校園的言論自由。

    威爾森的法案將會釐清美國 1938 年通過的《外國機構註冊法案》(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 FARA)——這是一個納綷時期通過、對抗外國宣傳的法案。FARA 要求所有代表外國政府在美國從事遊說、公共討論的機構或個人,必須向司法部註冊,並且詳列他們的資金來源、活動的範圍等。

    FARA 並不禁止這樣的活動或者資金的流入,但要求訊息的來源必須有透明度。

    根據現有的 FARA 法條,「真正的」(bona fide)學術活動、學院課程不受此限,然而「真正的學術活動」卻沒有被清楚定義。因此,威爾森的法案要清楚定義「真正的學術活動」,以排除接受外國資金、為外國政府進行宣傳的活動。如果立法通過,這樣的機構就有義務向司法部註冊,但其活動並不會受到影響。

    威爾森表示:「我們的目標是透明,不僅要外國機構透明,也要大專院校透明。美國人民要知道,他們接收到的訊息,是不是宣傳手法。」

    美國多位議員對中國國家經營的孔子學院表達憂慮,威爾森是其中之一。今年二月,佛羅里達州的眾議員馬可・魯比歐(Marco Rubio)呼籲佛州大專院校關閉孔子學院。他的理由是:「中國侵入、滲透美國校園、扼殺自由學風、不但在國內、也在海外顛倒言論自由。」上週,麻薩諸塞州的民主黨眾議員塞斯·穆爾頓(Seth Moulton)也去函麻州四十所大專院校,要求他們關閉孔子學院,要不然一開始就要避免讓孔子學院在它們那裡開設。

    中國共產黨曾經公開表示,孔子學院的用途就是宣傳。前領導人李長春說:它們是「中國海外宣傳的重要機構」。

    華府的孔子學院美國中心執行長高青表示:「美國的孔子學院完全符合各大學的政策與要求,是一個開放且透明的組織。透過曾經參與孔子學院課程的人,來了解它的運作與影響力,而非憑空揣測,才是明智的作法。這些無中生有的指控,不應該導出任何結論。」

    根據國際政策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Policy)的外國影響透明方案(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Initiative)主任,班・福里曼(Ben Freeman)的說法,這個草案是第一個針對孔子學院的法案,也是第一個針對 FARA 學術交流豁免條款開刀的法案。

    福里曼表示:「對 FARA 的法條進行澄清是很重要的。」因為 FARA 某些重要條文的措詞太過含糊,「對希望透明的團體來說,無所適從,許多人也不知道他們是否應該主動(向司法部)註冊」。

    表面上,孔子學院類似德國的歌德學院(Goethe-Istitut)或者法國的法國文化協會(Alliance Française),後兩者都得到本國政府的補助,在海外教授語言與文化課程。然而,孔子學院卻寄生在美國的校園,不像德法的機構一樣獨立;而且孔子學院的教員有時還會企圖阻止東道主大學就敏感政治專題舉行研討會,例如圖博或台灣。

    美國學者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lars)曾經在 2017 年出版一篇研究孔子學院的報告,作者瑞雪兒・彼得森(Rachelle Peterson)表示:「孔子學院內部都很清楚,某些議題是禁區、提都不能提的。在孔子學院裡面提到中國,就只能講它的好。對孔子學院來說,其他(負面)的事都不存在。」

    因為缺乏透明度,因此外界難以評估各大學校方對孔子學院的經營管理、課程內容究竟有多少掌握,也不知道學校當局獲得中國政府多少資金挹注。孔子學院以及其東道主大學之間的合約,通常不會公布;我們對於雙方之間所有特殊安排以及合約內容的了解,只有透過個別的記者以《資訊自由法》申請公布才能了解。

    威爾森眾議員的草案亦希望大專院校公布其外國資金的來源。根據目前《高等教育法》的第 117 條,大學院校應公布金額超過二十五萬美元的外國捐款,本草案擬降低此門檻。

    威爾森強調,他很支持中文教育。他對《外交政策》表示:「二次世界大戰時,我父親在中國服役,因此我從小耳濡目染,對中國人民有很深的感情。」

    他說:「我第一次見到孔子學院時心想,這真是太好了,我們需要跟中國人民建立良好而正面的關係,但我們也需要知道它文宣操作的面向。」

    https://foreignpolicy.com/…/house-proposal-targets-confu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