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如何申訴公務人員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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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如何申訴公務人員產品中有1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行政法林清老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晚上6:30直播的重點資料先提供給大家,各位可以先預習準備 行政法國家考試重要命題一大法官解釋與司法實務 一、大法官解釋 1、釋字第784號:有關學生之行政爭訟(1-52頁) 2、釋字第802號: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並未違反比例原則(1-84頁) 3、釋字第807號:勞基法規定女性不得...

如何申訴公務人員 在 范雲_立法委員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1-14 04:35:25

#保障藝文工作者著作權 #我也是乙方 #乙方TShirt 快閃預購 https://reurl.cc/Q7n0Y0 最近發生 #華藝公司 授權中方以 #中共法令 進行紅色審查,並竄改作者文章標題、摘要,消失五萬篇敏感性文章,以及消失作者名字的事。 我身為學術工作者,自己的論文也被消失,也是受害...

如何申訴公務人員 在 高松傑(高Sir正能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10 22:26:40

張炳良 香港教育大學研究講座教授、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在回歸以來至為震撼香港的上個星期,我身在海外,但心繫香港,透過媒體及臉書知悉事態的一些發展,感到很痛心。星期六(6月15日)下午回港當天,趕及看到林鄭月娥特首終於宣布無限期押後逃犯條例修例二讀的直播,實際上就是擱置了。但是局面不見得就可這樣...

  • 如何申訴公務人員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9 07: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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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晚上6:30直播的重點資料先提供給大家,各位可以先預習準備
    行政法國家考試重要命題一大法官解釋與司法實務
    一、大法官解釋
    1、釋字第784號:有關學生之行政爭訟(1-52頁)
    2、釋字第802號: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並未違反比例原則(1-84頁)
    3、釋字第807號:勞基法規定女性不得於夜間工作規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上課第一本講義)
    4、釋字第794號: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菸品廣告、第5款菸品贊助,第9條第8款促銷、廣告丶宣傳等規定,並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1-120頁)
    5、釋字第788號:廢棄物清理法所課之回收處理費(課徵之構成要件、效果、業者範圍丶費率)以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1-133頁)
    6、釋字第793號:黨產委員會之設置是否違反憲法増修條文第3條規定?(2-15頁)
    7、釋字第787號:退伍軍人與台灣銀行優存利息給付事件(2-29頁)
    8、釋字第785號:有關公務人員之行政爭訟救濟(2-55頁)
    9、釋字第806號:台北市政府訂定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自治規則),未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以自治條例規定,亦未獲得自治條例具體明確之授權,與法律保留原則有違。(上課第1本講義)
    10、釋字第797號:行政程序法第74條寄存送達生效日之規定,是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3-44頁)
    11、釋字第778號:藥事法規定醫療急迫情形,限於「立即」、「當埸」施與針劑或口服藥品為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4-18頁)
    12、釋字第808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規定,刑事法律追訴並判決有罪確定,仍處以罰鍰,構成重複處罰,違反法治國家一罪不二罰原則。(4-224頁)
    二、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
    1、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5號裁定:性別平等委員會之組織,後來修法後如何適用?是否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2-77頁)
    2、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4號裁定:稅捐稽徵法第28條於民國98年修法之溢繳稅款,其退稅請求權關於行政程序法第131條10年之規定,如何適用?(4-135頁)
    3、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公立高中職以下敎師之年終考核、平時獎懲之法律性質、救濟?(2-77頁)
    4、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敎師法規定,大學不服教育部再申訴決定,不得提起行政訴訟(2-81頁)
    5、最高行政法院104年聯席會議決議:戶籍法第48條之「催告」法律性質、不服救濟?(4-47頁)
    6、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所規定之「補辦通知單」、「拆除通知單」之法律性質與救濟(4-52頁)
    7、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公務員考績丙等之行政處分機關究為服務機構或銓敘部?(4-68頁)
    8、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違法授益處分撤銷除斥期間的起算點(4-98頁)
    9、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起算點?(4-133頁)
    10、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8年):行政機關對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是否有「權利失效」法理之適用?(4-100頁)
    11、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9年):鐡路法於103年修法將違反加價販售車票之行為,由刑罰改為行政罰,究如何處罰?(4-240頁)
    12、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藥事法第65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其實連續宣播廣告,究為一行為或多數行為?(4-240頁)
    13、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後不服,究應如何救濟?(4-250頁)
    14、最高行政法院101年聯席會議決議:遲到的行政處分與續行訴願(5-25頁)
    15、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原處分機關是否適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5-40頁)
    16、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公益訴訟之行政訴訟類型?(5-82頁)
    三、重要修法
    1、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程序重開(4-124頁)
    2、行政訴訟法第237-18條都市計畫審查程序(5-131頁)
    3、國家賠償法第3條:有關公共設施國賠之規定(5-168頁)
    四、重要時事
    1、疾病指揮中心所為疫情資訊公布等措施之法律性質、救濟?(4-189頁)
    2、花蓮縣礦區,附近居民提起行政訴訟並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經濟部展延20年之開礦權(4-55頁)
    3、地方法規可否較中央法令作更高或更嚴格之規定,有關萊豬自治條例之爭議?(2-134頁)
    以上為司法實務之考試重點,至於詳細命題方式、內容,上課時再作說明。

  • 如何申訴公務人員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20 2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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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會是民間團體
    在他們沒有違法的情況
    政府是不能隨意介入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994248969&id=1745581734

    林靜儀醫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89212837850893&id=536076903164519

    台灣體育發展的困境就是台灣本身自我認同的困境,除了洛桑協議以外又有多少人在意中華奧會是從「1922年」就有的組織。

    1922年有什麼問題?大概就跟島上每個日治時期建築落款,全部被後占者抹去改為民國紀年,或是直接拆掉舊的蓋新的,讓你相信台灣民族自古以來應同屬中國人,要為了中華民族共赴賣命奉獻人生一樣愚蠢。

    台灣的運動員,中華奧會其實是你的,僭主。

    #中華台北的詛咒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697397057885&id=645577884

    政府對體協沒有強制力 黃國昌當年就演過了 而且還只演一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461958377151204&id=100000113179946

    講到體育改革,就要推蔡肯的文。

    體育改革不要聽黃國昌講的好像很簡單,但政府一旦干涉就有可能被剝奪參賽權。

    科威特與義大利,也曾因為「政治干預體育運作」的問題,影響該國被國際奧會警告違反憲章,科威特甚至在 2010 年至 2012年、以及 2015 年直接被剝奪參賽權,

    那怎麼辦?國體法已經修了,參與協會的難度已經大幅下降了。大家都討厭中華奧會和一些單項協會,政府又不能直接出手,就只能你也參與進去選,進去跟他們鬥。民間自己不出頭,真的很難啦。或是用不同的派系去把最爛的那個競爭掉,僅此而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847146325546057&id=100007521526284

    很有趣,才短短不到一天的時間,體育改革的討論就卡在兩個關鍵點:

    一個是談改革需要大家親自參與單項體育協會,從繳交會費並集中選票選出席次開始,這個開始可能只是一席理監事。

    另一個是政府對於民間體育協會沒有直接的管轄權,也大致都知道了這些協會仍掌握在國民黨手裏,即便有國體法也只是導正過去更多亂象,無法撼動結構。

    好,我發現多數人會選擇持續評論「政府應該做什麼」而迴避「自己能夠做什麼」,這很符合人性,但既然如此也就應該理解要改變這些協會需要更多更多時間。

    這跟大家嫌棄民進黨一樣,揪30萬人加入民進黨,民進黨整個結構可以翻過來,可以選出30萬人認同的黨代表、黨中央、黨主席甚至修改黨章。

    但大家寧願網路每天罵民進黨,不願意繳黨費改變民進黨,有一群人說民進黨沒救了,我們要成立第三勢力政黨,然後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發生多少匪夷所思的事?

    嘴砲最簡單,噴口水就好!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28380723894582&id=100001680853472

    有參與改選的人
    出來分享經驗了

    體育改革去哪裡?我想談談我自身的經驗與觀察,也試著提出自己的觀點。

    2017年國體法修法,其中的重要精神之一是「全民參與」,包括當時在修法後,特定體育團體依規定要在6個月內完成章程修訂、開放民眾加入並進行理監事改選。

    因為當時世大運拿到好成績,大家對於體改更殷殷期盼,可能也是近年來體改聲量最高點。當時在國體法通過後,我也一股熱情的繳了會費加入棒協,我也依照法規,獲得了可以投票選棒協理事長在內的理監事成員。

    而且那時候也有一群關注體改的好朋友不只不約而同的加入各項單項協會,甚至還在網路的串連之下,我也認識了一群想要改革棒協的好朋友,我們也有過聚會討論,最後也決定要集中投票,至少送一個人進去理事會,看看能不能過因此對棒協帶來影響。

    2018年5月19日是投票日,我特地穿球衣,滿心期待的去投票,認為這是體育改革重要的一刻,要投下手中重要的一票。投票地方在松山火車站二樓,我上樓去投完票拍了這張照片後,就回到一樓的星巴克,一群支持體改的朋友當初約在那邊閒聊等開票。印象深刻的是,我要進星巴克前,就看到一車遊覽車的人在松山火車站下車,裏面的人往二樓去(當然我不能說他們就是動員來投票的,我沒有足夠證據)。

    到了下午三點開票,進去會場看一票票開出,才發現我們想要支持體改、集中投票,但還是贏不過其他看起來已經有經過配票的眾多理監事當選人。投票就是這麼殘酷,票多的人贏、票少的人輸,最後也只能失落的離開會場。

    當然中間還有許多細節可以討論,體育署對於單項協會也需要善盡督導職責,但如果對體改清楚的人也應該知道,其實國家強行介入體改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所以常常有人會覺得體育改革「改假的」,但按照奧林匹克憲章的精神下,我們的作法是開放全民參與的權利給大家,希望透過全民的力量來對體育圈做改變。但事實上就是,我們的運動風氣有限,要繳費加入單項協會更是一項門檻,至少我看到一群人試圖努力過了,但目前還是沒有好的結果。

    從這個故事我想說,體育改革絕對還有改進的空間,但如果單單只是說「改假的」,那就枉費了一群曾經、甚至現在都還要想要改變現況的人們,因為他們需要的是更多人加入成為同一陣線,而不是只是在外圈指指點點。

    至於體育署的問題,如果大家想要追求的是「改革」,那就要面對到現行法規問題:

    (先聲明,我只是舉例來提「改革」會面臨到法規問題,並不是指涉相關人等,但也請教育部身為上級機關必須要好好檢討並究責)

    舉例以體育署長的任用資格來說,《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第三條,署長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大學校長之資格聘任。白話文來說,我們的體育署長人選要嘛就是從年資夠資深、考績也足以一直升等的公務人員去找,或是可以找「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的人選。

    兩者選人的方式各有優劣:事務官體系對公務體系熟門熟路,也有機會讓政策有延續性,對體育政策規劃可以更長遠(而不是追求短效),但缺點就是大破大立機會不大。而另一種任命方式「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看起來像是一個彈性,可以在體制外舉才進入,但在體育圈裡面,有多少人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換個角度來想,有實戰經驗又有改革理想的選手(或退休選手),又有多少人可以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最後是否有可能就是長期最讓大家詬病的「就是同一個圈圈的人繞來繞去」,體育署跟中華奧會、各單項協會都你好我好,這樣又如何期待到大家心中的「改革」呢?

    但我必須要說,在一個民主國家,法令的修正是需要時間的,除了要有共識覺得有需要修法外,另外到底要怎麼修,這又是一個需要凝聚共識的過程,或許大家可以來集思廣益。

    但大家別忘了,其實真正會掌控球員的出賽權益,真正在第一線照顧選手的是單項協會。若要成為選手的後盾,這麼長遠的觀察,我的看法就是兩條路:

    1. 懇求大家,選一個你有興趣的單項協會加入會員吧,如果真的越多人願意加入單項協會,凝聚想要改革的力量,至少讓理監事會開始有席次,才是改變單項協會的開始。

    2. 請大家多支持有興趣的運動,而且是身體力行的支持(比如說進場看比賽、購買周邊商品等等),讓整個產業做大,當該項運動市場大到可以成為職業運動,選手才有機會組成工會來抗衡協會,就像目前唯一運動員工會-職棒球員工會多多少少可以協助牽制職棒球團與棒協一樣。別忘了,除了棒球以外,我們目前沒有任何一項運動有這樣的實力可以產生制衡力量對抗協會,這都需要大家加把勁。

    體育改革,從你我開始做起。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27514801&id=1745581734

    國體法不是過了
    如果協會不聽話體育署就不要給補助啊

    嘿啊!
    不要給補助啊
    那以後就叫選手或者學校都開直播抖內好了
    .
    .
    .
    .

    #阿米巴原蟲式思考模式的人
    #是幸福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63477853685657&id=100000704628163

    要處理中華奧會嗎?告訴大家,說簡單也真的不難就是了,但也很容易被反制,就是找個幾千幾萬人入會參加選舉拼輪替,而且對方一定也會找一堆人頭加入,所以就是比誰人頭多。

    搞社團內的黨派政治啦懂不懂,然後因為怕被說政黨介入,所以民進黨要避嫌,但國民黨本來就在各協會有一堆內應或根本主導很多協會所以可以明目張膽介入,而且雙標紅白藍黃的奴才對這個根本無感好不好。

    要知道今天我就算找五萬入會,國民黨也能弄出十萬人入會給你看,況且也可能學時力或者民眾黨來陰的,鬼扯來不及審查讓你失去選舉權,只是白交會費給他們花。

    想知道這些體協有多髒,其實最直接的就是看時力跟台民黨的運作模式,他們的體制非常類似,比起來國民黨的體制反倒比較正常一點。

    其實如果你寄望的是弄個台灣奧會,那可能順序要排在台灣正名之後,才可能名正言順改名字,而且還得看中國把持國際奧會的程度。

    搞清楚,在我看來改這玩意比台灣本身正名還困難,這也是當初東奧公投雖然我不反對,但也沒有積極支持的緣故,因為那叫來亂的。

    當然,如果真有人願意號召,弄個數十萬人規模的入會,或許有機會拼翻盤,就怕跟黃國昌一樣臨陣脫逃,或者乾脆被收買,畢竟民進黨政治人物在這節骨眼可能要避嫌免得反倒被操作,因為黃白藍黃北七真的不可理喻,但剩下來的又有誰值得信任?

    何況不能只有一個,至少要奪下理事席位的半數,因為這能拿下理事長,同時一併換掉秘書長及底下所有會務人員,還能主導各單項委員會預算。

    權力很大,也很忙,何況很多學校與教練可能也會找你麻煩,因為這些也都有很深的黨國盤據,尤其是軍方的。

    你以為很好玩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700261788461&id=1050070390

    就是這樣,人民團體就是選舉決勝負,不加入當然就管不到,上次黃國昌怎麼耍寶大家都還記得。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698741790462&id=1050070390

    連體育改革
    蔥神都放棄
    到底哪件事
    做出成就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45675255&id=1745581734

    跟一位朋友解釋,奧會的構成和運作模式不是政府可以隨便介入的,就花了一小時多,但朋友還是重復說:都第二任了,就改不了嗎?

    國際奧會有一個霸王條款

    奧林匹克憲章第27.9條:「除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給予相關處置和懲處之外,如國家奧會的活動遭該國憲法、法律或其他規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機構的行為所影響或阻礙,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於聽取該國家奧會意見後,得做任何適當決定以保護國家奧會的奧林匹克活動,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

    簡單說就是
    如果中華民國的奧會,覺得執政黨故意打壓他們
    他們就有權利跟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申訴

    如果國際奧會覺得有道理
    那就可以取消中華民國參加奧運的權利
    以此來抵制政治去干涉體育活動

    那依照中華民國人的那種雞掰尿性,你要他犧牲選手權益,然後跑去國際奧會申訴來跟民進黨對幹

    #他們絕對十分樂意

    那要想辦法換掉這些人
    就必須再找另外一些有錢有勢的大佬去跟他們鬥

    #畢竟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再不然就是要一些很熱血的人
    或者透過知名人士的號召,一起去參與協會的選舉
    來去抵制這些舊勢力的干擾

    #因為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但是第一種方式
    只要那個有能力的大佬跳出來
    那八成就會被打成要跟民進黨官商勾結

    #誰不知道你們這些左膠刁民的尿性啊
    #這幾年看多了啦

    那第二種方式
    透過熱血人士或者知名人士的號召
    之前黃國昌不就示範過一次了嗎

    #聽他的號召
    #有一堆人真的花了錢也花了時間去參選
    #結果就他老大臨陣脫逃啦

    所以真的要我說
    最沒資格靠背什麼體育改革的就他啦

    #拎北私下出的錢和人都比他還多啦
    #他就只是個來沾醬油想收割光環的垃圾而已
    #幹拎娘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486379311381578&id=100000286590216

    政治蟑螂外加碰什麼什麼倒ㄉ奇異體質

    轉載》

    2018年,時代力量發起了一個叫做「體育改革聯會」,他們號召了一群人要加入各種體協,並競選協會理事長。
     
    當時超多我們這種所謂「側翼」、「綠共」都去響應,因為只要競選成功,這些所謂「體邪」就真的整個要被掀底了。
     
    就拿棒協來舉例,你繳2500元,就能成為棒協會員,成為會員之後你就有投票權可以去競選理事長。不過要競選理事長,還得再繳納5萬元保證金。
     
    而當年那一次的選舉,只要300多票就能選上。
     
    那時候超多的網友都自掏腰包加入、並參與選舉,時代力量有沒有出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們號召,然後目前我問得到當年有參與的人,都說他們是自己出的錢。
     
    結果選得怎麼樣了?
     
    各位去找新聞,應該是找不到,為什麼?
     
    因為我們偉大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在真正到了選舉關頭前,他們認為說因為這些體協選舉都有人頭灌票、不公平,所以咱們不玩了。
     
    然後呢,有些已經繳了入會費的人,這2500元就如同丟到水溝裡一樣。甚至有人都已經代墊了10幾萬的競選保證金,全部付諸流水。
     
    你說對方有人頭灌票那幹嘛繼續選?
     
    欸,那些保證金,只要你票數達到一定門檻,還是拿得回來的。你發起那個活動,那好歹要選到底、幫大家拿回保證金吧?
     
    而且最後選舉結果,有些協會根本差一點點就選贏了。
     
    結果就因為我們偉大的時代力量輕輕一句話,走,我們撤。
     
    沒了。
     
    然後當年有一個時代力量的年輕人叫張祐銓,他為了揭露所謂「體邪」的惡型惡狀,被排協理事長告,並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起訴。
     
    我們號稱有最多法律人的政黨,哪一個出來幫忙?哪一個出來力挺?
     
    沒有。
     
    當時出來力挺的只有林昶佐,其他人躲得跟看到鬼一樣。
     
    人家響應你的號召衝第一線去跟體協拼搏,出事了之後卻被你們當垃圾一樣丟掉。
     
    然後體協選舉虎頭蛇尾,搞得一堆人錢拿不回來。結果選舉時,這些人依然拿當時的體改聯會出來當自己選舉招牌,說票一定要投給我們時代力量,體協才會改革。
     
    結果現在咧?笑死,還跳針「請問現在誰執政?」
     
    這就是布狸貓口中最致力改革體協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他們在體協改革所做的豐功偉業。

    #黨國側翼半途而廢一事無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162248823912258&id=100003814830551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31912279712&id=102341705295400

    新時代柯學中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37082414394909&id=102477577855397

    給黃國昌這種垃圾撿到槍,體育署真的應該全部撤職下台才對,幹。

    你他媽你敢提體育改革?

    當年一堆人聽黃國昌的話,去參加體育改革,親自掏錢,跟公司請假,拉人進協會,一個個準備跳下去選各協會幹部了

    結果黃國昌一聲令下,大家撤退不要選了,因為這蠢蛋認為程序不公

    結果跳進去的人全部傻眼,我他媽的頭都洗了,你喊大家回家?

    我朋友還掏了好幾萬,全部作廢

    一個指揮官說大家衝啊上戰場啊,結果所有人衝到最前線,回頭一看指揮官喊回家嚕,讓上前線的勇者死光光

    一堆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全把錢丟到水裡,還有人被協會追殺提告,黃國昌完全放生不理,很多被時力國昌號召的烈士,怒轉終身時黑昌黑

    結果今天黃國昌你他媽有臉跳出來喊:蘇貞昌你愧對體育改革?

    真的好意思嗎?

    幹你涼

    所以也不要怪汐止人為何對這個人吐口水啦

    永遠的三公分微勃早洩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861592293856490&id=100000173029079

    國昌老師好像都忘記了體育改革就是他當初拋棄的議題之1,現在逮到機會又跳出來嗆聲,真的是很好意思。

    從太陽花運動開始,國昌老師的眼光一直都很準,哪個議題會紅就會蹭上去。
    如果真的有心要解決什麼事情的話,蹭議題其實也不是壞事,但國昌老師等到議題熱度過去之後,就會開始尋覓下個議題,然後留下未解的難題,從司法改革、勞權改革到體育改革都是,1個又1個的議題形塑國昌老師滿滿的正義光環,但核心問題從沒看他認真動手解決過。

    講好聽是強力監督,實際上就是個 #流量狗。

    曾經號稱只有黃國昌在做事的立法院,在他離開後依舊正常運轉,少了他的咆嘯與監督,社會改革照樣繼續推進。

    黃國昌講監督,大概就像柯文哲講科學,講得嚇死人,做得笑死人。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090504830974796&id=100000460195108

    當年體協改革有個虎頭蛇尾的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768109039867800&id=100000062538783

    #聽說黃國昌又跳出來了
    #這次我絕對挺選手的權益
    #黃國昌這個體改烙跑仔還是旁邊洗洗睡吧
    一、先聲明
    這次選手坐經濟艙、官員坐商務艙,絕對是不對,因為比賽的是選手,不是官員,獲得坐商務艙資格的絕對是選手,如果認為無法一次讓選手都坐商務艙,體育署是不會多包幾台飛機,分段到日本比賽嗎?

    這點,⚠️體育署一定要改進!

    二、後吐槽
    1、最後我還是得吐槽,國昌老師,你還記得2017、2018年由聲勢如日中天的您所號召的體改聯嗎?請問,您還記得嗎?您真的還記得嗎?還是您害怕想起來這段烙跑往事嗎?

    2、幫各位回覆記憶:
    (1)2017、2018年陰德值爆高的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領軍,糾集大量磨刀霍霍想加入體協改革的鄉民,繳了會費,繳了保證金,正要真刀實彈上陣與國民黨系統把持的體協打個曠日費時的陣地戰、肉博戰,取得協會內的權力以改善運動台灣運動選手的困境。

    (2)結果,正要出陣前,換來了黃國昌的撤離,讓一群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傻子打水漂,其中,跳出來勇於對抗協會的排協張祐銓,因提供錄音踢爆排協,事後更被協會追殺,被起訴妨害秘密跟妨害名譽,而其中有誰協助他?不好意思,只有林昶佐去協助,當初的帶頭大哥黃國昌跑去哪了啊?呵呵!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1559400

    3、再預防性補充,為何體改一定要靠加入協會成為會員的方式才能改革體協,政府為何不能直接立法強制介入體育改革?為何黃國昌2017、2018沒有反對這種修法?

    (1)因為台灣體改的人都清楚,黃國昌當時也很清楚,立法強制介入這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

    (2)例如:
    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因此,由上所述,當年體改只能以繳會費,加入協會,選出代表握有權力後,才能逐步改革選手困境唷!

    🔥感想:
    再次重申立場,這次體育署讓比賽的選手坐經濟艙,沒有參賽的官員坐商務艙的事件,絕對是錯的,這點完全無庸置疑。

    但當年體改烙跑的國昌老師,您還是洗洗睡吧,因為從您2017、2018的作為顯示,你不配!

    以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54139601788589&id=100015776776132

    黃國昌就是喊最大聲而且最沒有用處,完全沒有用處,什麼都做不到的立委兼黨主席

    我重複一次
    完完全全沒有任何用處,黃國昌真的完完全全沒有任何路用,我到現在還覺得很不可思議,這麼沒用的人居然敢叫這麼大聲

    他那時候唯一的作用只有把那個抗議泳協的游泳運動員(唐什麼的)弄進時力選議員,而且沒上;還不只這樣,新北他輔選10幾個議員,一個都沒上,我重複,一個都沒上

    看到不狸貓在那邊靠北說什麼
    你看現在體協怎樣,好可惜黃國昌當初怎樣怎樣

    我幹伶娘的告訴你當初黃國昌怎樣啦

    當時時代就在那邊喊說要改革體協
    還號召一堆人,說要去參加體協選舉

    還記得當時泳敢三小的嗎?

    OK 好喔!

    然後我就有一些朋友就在那個時候為了他
    開始努力加入幾個協會的選舉

    我這邊還幫忙出錢找人

    結果勒
    黃國昌突然那個時候一句

    啊!體協選舉不公,選舉沒有報名費,然後就宣布不玩了

    幹伶娘!
    我們這些沒有政黨背景的路人甲
    還能弄到就只差快兩百票,高票落選

    然後他這個當時如日中天的時代力量黨主席
    跟我說他做不到,竟然給我半路退出勒

    所以你是要我怎麼不罵他
    只是個出來撈聲量的廢物啊

    要不然勒
    你們金魚腦都沒覺得奇怪

    欸!阿!那個泳敢勒?
    怎麼突然沒消息了?

    因為他每一次都是這樣
    隨便喊一個議題出來,就是想要己願他力

    喊司法改革
    結果講出不放棄司法追訴權

    喊居住正義
    結果自己從小就是大地主
    自己不願意把土地半價賣出
    也不敢要他岳父把建案低價出售

    喊說立法院只有他一個人在做事
    結果他自己名義提的法案沒有通過半個

    當時無黨籍的洪慈庸和林昶佐
    都可以通過法案了勒

    甚至在立院沒席次的基進
    都想辦法推出了代理人法案

    結果你這個聲勢如日中天的黃國昌做不到

    #拎北根本笑爛

    這就不要講你那個什麼錢尼公司法
    什麼簡單多數決啦

    #根本十足十的智障提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9387486105888&id=1473785203

    體育協會是民間組織,奧委會也是,鬼叫政府改革的,都是黃國昌演的包青天看太多

    我絕對不挺任何類時力集團提出的體協改革,林北三年前被這些覺青廢青玩的很夠本了。體委會沒有中華奧會跟這些體協的人事權,那些都是民間組織,政府不可能直接命令他們。再次提醒一下各位,大家能做的就是找一個你有興趣的協會,加入之後選出你比較認同的委員。像瑞莎那樣袖子一卷直接幹出成績來也是一條不得了的路。

    絕對不要學的就是不狸貓那種廢話路線。黃國昌當立委的時候就只會講廢話,現在不當了仍然講廢話。他們永遠都在講廢話。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02640807994233&id=100047449492980

    土星六號之狼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06037647429919&id=100191361347885

    不及柯大學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39013161193800&id=102852464809872

    柯粉的超譯天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21386381646731&id=650387945413247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86235607613&id=102341705295400

    【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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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050466345093434&id=584986081641475

  • 如何申訴公務人員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1-08 15: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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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世芳
    #支持乙方團結運動保障藝文工作者
    #我也是乙方😄

    #乙方TShirt 快閃預購 https://reurl.cc/Q7n0Y0

    最近發生 #華藝公司 授權中方以 #中共法令 進行紅色審查,並竄改作者文章標題、摘要,消失五萬篇敏感性文章,以及消失作者名字的事。

    我身為學術工作者,自己的論文也被消失,也是受害者。同樣經歷著作權沒有受到保障的困境,我才驚覺我也是學術圈的 #乙方。

    【感謝藝文界參與座談會 說自己的困境】

    今天 蘇巧慧 委員邀請我及多位委員共同舉辦「保障藝文工作者著作權座談會」,感謝這麼冷的天,還有 紀錄片工會/紀工報 Taipei Documentary Filmmakers' Union 、視盟 等藝文團體一起來分享「身為乙方」的經驗。

    今天在場的所有藝文工作者的心願,應該都跟我身為學術工作者一樣:

    「希望作品被最多的人看到聽到,但保有自己的著作權!」

    但藝文工作者的著作權被身為「公部門」的甲方取得;學術工作者則被「期刊論文出版商」取得,都會發生創作者自己要運用自己的作品「不能用」或「花錢才能用」的情境。

    【#乙方團結運動 已經啟動】

    馬世芳 發起的乙方運動,我的團隊第一時間找原文會來協調,達成「著作財產權甲乙方共有共享」、「機關不再逼甲方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的結論,並帶動客家電台也跟進。(前情提要詳參 https://reurl.cc/kVNGrLhttps://reurl.cc/E28OKn

    但「共有共享」只是底限,原廣台也不是個案,必須通案處理。

    所以去年12月9日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在委員會審查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 修正草案 時,我提出附帶決議「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配套計劃,以落實保障藝文創作者之智慧財產權。」也感謝今天一同與會的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賴品妤、 堅持.張廖萬堅 委員一起提案連署,讓案子能在委員會通過。

    提案重點跟今天在場大家的共識一樣,認為現行的法規制度其實已經完備,問題在於落實面。如何讓法規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機關,可以被確實執行?讓所有的創作者知道可以光明正大的捍衛自己的權利?

    文化部也承認,第一線公務人員對於藝文採購不熟悉,尤其著作權又是契約中非常複雜的一塊,因此還是有不夠尊重創作者著作權的情事發生。

    所以我的提案要求文化部,具體配套計畫,內涵至少須包括:

    ✅加強落實藝文採購相關規範,增進承辦人員與創作者知能。
    ✅強化推廣「文化藝術作業採購專區」網站與諮詢專線。
    ✅應建立申訴專線,讓創作者得以就不公平權利規範或契約向公部門即時求助。

    【肯定文化部已經設置申訴專線】

    文化部李次長今天在座談會中,直接拿出現有的諮詢專線電話「02-8512-6376」,說有事情就打這支電話。

    但我辦公室其實之前有打過,蠻難問到具體申訴的方式。我要強調 #申訴專線 不是諮詢專線改個名稱就好,應該要建置完整的申訴SOP,我會持續追蹤。

    #乙方須團結團結真有力

    #照片中超美的乙方TShirt只預購到1月9日24:00為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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