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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為幸福best禱告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替身](八)(短篇創作)
許倢沒有再跟我聯絡。
從那天她走出我的房門後,這一個月以來,發生的關於十八號的一切,好像都隨著許倢的背影離開了。
我把十八號送的學業御守從鑰匙圈上拆下來,收進抽屜深處。從此,我人生中最後一個會發光的魔法也消失了。
我再也沒有上過教會。
我用大考在即,想更用心在課業上為由,背棄了一直以來照看著我的上帝。
我還是會禱告,會在禱詞中熟練的加入許多讚美主的華美辭藻,但我不敢許願。像我這樣的人,即使有願望也不可能實現吧。
我記得七年級下學期的時候,有一個九年級的學長失戀了。其實關於戀愛的小心事人人皆有,有人得到,也會有人失去。會特別記得那位學長,是因為他總是在打掃時間,偷窩在垃圾場抽煙。
垃圾場是我們班的外掃區,每次看見學長在那裡,我們一群七年級的也不敢去告發他。而且學長總是靜靜坐在一旁旋轉樓梯的中段(那是學校攝影機的死角),從不講話,也不像一些無聊男生會做一些搗亂的事。反而因為他坐在那裡,我們班男生打掃的效率還更積極了起來,因此我們與學長倒也相安無事地相處了一個學期。
學長的眼神總是淡漠,好像連一片浮雲都飄不進他的眼裡;但表情卻很沈重,好像他的臉其實是一塊木頭,五官是被一個巧奪天工的木匠給刻畫上去,栩栩如生卻沒有靈魂。
未曾嘗過情愛滋味的我(七班班長不算),只當學長一切特立獨行的表現,是一種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庸人自擾。這世上怎麼可能會有一個人為了另一個人抽離了自己的根本?
課業掛帥的我甚至有點瞧不起學長,覺得學長的大考都要到了,這樣放任自己情感凋零未免太不切實際。
但現在,每天我醒來,看見鏡子裡的自己,那漠視一切的雙眼和幾乎僵硬的面部線條,簡直和當年的垃圾學長如出一轍。
我第一次體會到原來人類的情感可以達到這一種層次,整個人像是被一把利刃貫穿,無法拔除,只能逼著自己與之共生著,卻永遠無法習慣每走一步就像被撕裂般的劇痛。
可是,我只能往前走。
終點聽說是一個叫做「遺忘」的樂園。當你跨入這個地方,前塵往事都會忘卻,只會偶爾夢見,但夢都會是甜的。
失戀第一週,我每晚準時十點坐在電腦桌前,甚至手指像彈琴般優雅地擺放在鍵盤上,可是我沒有傳訊息給任何人、沒有與誰聊天,連開機都沒有。
我只是故意不想戒掉這個習慣,因為習慣是證明一段感情最強大的證據。實質的物品可以丟棄,可是習慣卻把程式寫進了骨肉靈魂,人又如何能拋棄自己。
失戀第二週,我偷了爸爸的黃色長壽,趁著一早到教室開門,校園裡都還渺無人煙的時候,跑到垃圾學長當時坐的位子,試著將尼古丁埋進我的肺裡。
但結果總是我嗆得亂七八糟,想要呼吸一些新鮮空氣來稀釋嗆辣刺鼻的煙霧,結果卻更吸進了垃圾場的酸蝕腐臭。
初戀,果然是氣味不佳了點。
失戀第三週,我已經不再做一些異常失序的行為,開始理性思考我該如何扭轉局勢,讓自己真的有機會和十八號勾上線。
我不知道許倢有沒有去和他見面,也不知道她到底有沒有告訴他真相。解鈴還需繫鈴人,我無數次打開和許倢的對話視窗,想向她求和甚至求情,讓她幫我,但一股由自卑而生的驕傲,卻終究阻止了我和她的一切接觸。
我也有想過乾脆直接傳訊息給王士銓好了,可是我該傳什麼呢?
嗨我是許倢的朋友,我們見過面,其實之前跟你聊天不是許倢而是我,你要不要跟我真的做朋友?
幹,光是用想的我都覺得我很變態了,王士銓應該會直接封鎖刪除我吧!
失戀第四週,我基本已經停止了上述無意義之屁孩行為,生活的樣貌回到認識王士銓之前,只不過少了許倢。
但我仍然隱隱知道自己心裡有一塊地方已經不同。
我想,那種不同叫做長大。
週末的時候,我一個人來到西門町,憑著記憶去尋找那間藏在巷弄裡、可販賣酒精性飲料給未成年人的小小雜貨店。店我是找到了,但卻鐵門深鎖著。
買不成啤酒,我只好到便利商店去買一罐可樂,坐回當時和十八號一起坐的那張長椅,回味著我人生第一次的深刻。
我看著街上來往的人群,突然覺得每個人的臉都變成了王士銓。有的面無表情的噘著嘴、有的清了清喉嚨似乎想要說什麼、有的手拍著大腿好像在敲打節奏⋯。
可樂好鹹,我以後再也不要喝可樂了。
失戀第五週、第六週、第七週、⋯第二十八週,大考結束,夏天來了。
時光的更迭早已帶走我的憂傷,我才明白,曾經以為會永無止境的痛苦,也能如滴水穿石般,一點一滴地消逝。
這又是一層新的情感境界,在強烈的苦痛過後,心也竟如淬鐵般,有一種更剛強煥然的感受。
炙熱朦朧的夏氣,帶來了一個人,捎來了一封信。
來的人是許俏;捎的信是許倢。
許俏是許倢的姐姐,比許倢大八歲,正在舊金山唸研究所。是一個冷若冰霜的素淨女子,不上妝、不染髮,甚至不戴隱形眼鏡。總是戴著手工打造、質地精巧的木框眼鏡,一身白、一身黑或一身灰,高雅地隱藏著她同許倢相似的美貌。
大考結束第二天,爸爸的機車行突然接到一通電話,指名要找我。來人表示是許倢的姐姐,想要跟我見面,希望爸爸能代為轉達。
爸爸半信半疑(爸爸不知道許倢還有一個姐姐),但聽對方聲音不像騙人(爸爸後來說他覺得那是他聽過最溫柔好聽的聲音),就給了對方我的手機,請她自己跟我聯絡。
許俏馬上打來給我,而那時我正躺在床上看少女漫畫。
許俏說,她想和我約個時間見面,許倢託她拿一個東西給我。
我疑惑地反問:「為什麼許倢不自己拿給我?」而且我心想,就算許倢不想與我見面,她也知道我家地址,拿到機車行給我爸媽轉交給我,甚至託教會的朋友拿給我,都是更可行的辦法。
請她待在美國多年,我見不過四、五次,每次見面都只會說:「姐姐好。」沒有其他對話的姐姐拿給我,實在太怪了。
而且據我所知,許倢和許俏並不能稱得上是感情很好的姐妹,可能我和許倢的感情還比許俏和她的感情要好。因為許倢被父母帶回台灣的時候,許俏在美國已經唸到高中了,所有親近朋友都在美國,她一點都不想回來,所以她一個人繼續住在美國的親戚家。只有放長假時偶爾會回台灣。
「因為許倢回美國了,她沒辦法跟妳見面,所以我拿給妳。」許俏在電話那頭說。
我和許俏約了隔天下午在家附近的星巴克見面。
可能因為和許俏見面的次數太少,她又長著一雙好似能洞悉世事的雙眼,所以每次見她,我都特別緊張。
我刻意穿上了最好的衣服,還提早半小時就到星巴克等待。
「好久不見,妳長好大了。」許俏一見我就說,邊說還張開了雙臂,給了我一個大大的擁抱,完全美式作風。
我有些不習慣地回抱她,還聞到了她身上和她的聲音一樣溫柔的香水味。
「妳一定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是我約妳,因為我覺得,我好像應該幫Jessie好好跟妳說再見。」許俏一坐下就說。Jessie是許倢的英文名字,許俏叫Chelsea。
「暑假過完許倢不就回來了嗎?」許倢有時放長假也會回美國,所以當許俏跟我說她回美國時,我並不覺得她永遠不會回來。
「Jessie不會回來了,她去美國好久了,半年前就去了,妳不知道嗎?」許俏微皺起眉頭,表示奇怪。
「半年前就去了嗎?」我驚訝地瞪大了雙眼。
那不就是發生十八號事件的那時候!
「妳沒有看Facebook嗎?」許俏又問。
「沒有。我半年前開始,因為要準備考試,就把臉書關了。」我答。
「Wow,好吧,難怪妳都沒有跟Jessie聯絡。她功課不好,在台灣沒辦法念什麼好學校,所以爸爸媽媽就叫她回美國讀書。可是她一直都不去,直到半年前,她才突然說要去。然後這次暑假,我要回來,可是她不要跟我回來,我覺得很奇怪,問她為什麼,她才跟我說妳們的事。」
「我們的⋯什麼事?」我卻生生地問。我能感覺到一股燥熱,刷地一下像腮紅一樣刷上了我的雙頰。
「就是那個,排球男生的事。」許俏答。
沒想到許俏竟這麼輕鬆就說出了答案,反倒更令我羞得無地自容。
「妳還喜歡那個男生嗎?」許俏又頗負興味的追問。
「早就沒有了!」我猛搖頭,極力否認。
「其實我覺得妳很酷,這種事情,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勇敢做。」
「哈哈,哪有,我很對不起許倢。」我乾笑兩聲自我解嘲。
「我跟Jessie討論過,她說那天她的手機沒電了,她好像想跟爸爸媽媽說她要在妳家吃飯,才會用妳的電腦。然後她後來去妳家,妳都一直跟她說電腦中毒了,不要碰電腦,好像她摸到電腦也會中毒一樣。結果原來是妳一直在假扮她。」許俏說完又笑了,但不是嘲笑,而是一種覺得這一切很可愛的微笑。
天啊,才過了半年,我就覺得當初的自己幼稚得無以復加,我果然長大了。
「那她現在⋯還好嗎?」
「很好啊。她在Sanfran的學校也有打排球,而且現在還有date with someone。她只是,不知道怎麼面對妳吧,妳也知道,她很怕沒有面子。」許俏說完,我們都忍不住掩嘴大笑。
「她還是寫了一封信給妳。」許俏又說。然後轉身從包裡掏出一張對折過兩次的A4紙,遞給我。
但當我正要打開,許俏卻說:「妳回家看吧,Jessie應該不會想要我知道她寫什麼。」說完又抬抬眉毛。
我依言將信收起,然後又和許俏隨意聊了一下,就迫不及待地小跑回家,去讀許倢的信。
許倢第一個學的語言是英語,所以她寫中文字時,也喜歡寫得像英文一樣胖胖圓圓。以前我總笑她的字用黑筆寫在白紙上就像一隻熊貓。現在,睽違了不長不短的半年,再度看見她特有的筆跡映入眼簾,突然有種近鄉情怯的潮熱,覆上我的雙眸。
容:好久不見,我不知道該怎麼跟妳說我的感覺。其實我早就不氣妳了,可是妳也不找我,只好我來寫信給妳了。
我不喜歡王士銓,我要先說。其實妳只要告訴我妳喜歡他,我真的會幫妳。我不知道為什麼明明我們那麼好,妳卻什麼都不講。就算妳想假裝我跟他聊天,我也可以把帳號借妳,只要妳告訴我。
我們最後一次見面的時候,妳說妳覺得我是得到全世界的人,但我覺得妳才是最幸福的人。妳的家人每天都那麼近在妳身邊、妳媽做菜超級好吃,妳每天都可以吃,我媽什麼都不會煮、妳爸也很好,妳隨時沒帶什麼、要去幹嘛,妳爸都會載妳送妳。
妳哥雖然會欺負妳,可是妳五年級以後,也把房間讓給妳睡,他們兩個住一間。妳說妳學校的小混混都不太敢欺負妳,因為他們知道妳是妳哥哥的妹妹。
我跟我爸媽,感情不算好也不算差,會互相報備行程,偶爾一起去吃大餐,他們會給我很多錢,我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可是我去妳家的時候,才知道什麼叫做家的感覺。
家應該是一大群人在一起,吵吵鬧鬧,有問題一起解決、每天一起吃飯看電視、做很無聊的事、講聽了一百遍的話。像妳爸永遠都在說他當年差點就要讀台大,是為了跟妳媽結婚才放棄升學、妳媽永遠都在說其實她那個時候有一個念高雄醫學院的男朋友,因為上來台北工作距離太遠,才被妳爸騙走,不然她現在就是醫生娘。
我聽了一百遍了,可是我很喜歡聽這些。也喜歡妳每次聽到這些對我偷翻白眼的表情。
我跟Chelsea是這半年我到美國來,才比較熟。對我來說,妳才更像真正的姐妹。妳說妳很羨慕我,其實我才羨慕妳。
Anyway,我回美國也不是因為再也不想見到妳,雖然當時我真的很生氣。真的是因為我知道我考不上什麼好學校,可是回來美國不用考高中,才想要回來的。
妳永遠會是我的best friend,祝妳永遠開心,然後跟王士銓在一起。
PS我有去跟王約會,我假裝我是妳,我們講的真的都是妳的事。幸好我跟妳很熟,不然真的會穿幫。可是我回美國以後就把那支電話停掉了,所以沒再跟他聯絡了。我現在有男朋友了,妳也快交一個吧!
倢
我反覆讀了一遍又一遍許倢的信,開始回想我們的過去、回想我是如何想盡辦法打進許倢的世界、想起我是怎麼又羨慕又嫉妒又喜歡又討厭著她⋯。
想著想著,我躺下倒在床上,我右手仍抓著信,左手則併攏覆蓋在眼上,讓眼淚從頰側滑落。
我知道許倢永遠會是我最好的朋友,但也知道屬於我們的純真,在我按下王士銓訊息的那一刻,也起了一種不可逆的變化。
曾經我以為青春是一個量詞,代表的是初生之犢的驕縱爛漫和自以為是的無限春光。
很久以後我才知道,那些讓你後悔卻無法彌補的、讓你懷念卻無法擁有的、讓你就算知道無法重來也要做的、回不去的,都叫做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