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如何檢舉基地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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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如何檢舉基地台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子迂的蠹酸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還記得彰化縣和美鎮柑井里嗎? 他們在2020年時,抗議電信業者和地主私自裝設基地台,最後把基地台逼走,該區域一時回到原始人生活。最後雖然在里民大會的協商下,基地台順利回復運作,但一年多後的現在,記者特意前往採訪,發現該地訊號非常差,多數民眾無法在家上網,得搬個椅子到門口,才能愜意的使用手機網路。 ...

  • 如何檢舉基地台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8 0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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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記得彰化縣和美鎮柑井里嗎? 他們在2020年時,抗議電信業者和地主私自裝設基地台,最後把基地台逼走,該區域一時回到原始人生活。最後雖然在里民大會的協商下,基地台順利回復運作,但一年多後的現在,記者特意前往採訪,發現該地訊號非常差,多數民眾無法在家上網,得搬個椅子到門口,才能愜意的使用手機網路。

    最近在金門金沙鎮何厝村,因為有十多位村民,先後罹患癌症,為了找出原因,最後在一處民宅內發現多個基地台。於是鬧起了一樣的風波,村民們紛紛要求電信業者將基地台撤出村內,還給村民健康的身體。

    回顧當初和美鎮柑井里的歷史,我總覺得電信業者多少有點「殺雞儆猴」的味道。我相信全台灣有不少地方的居民,都因為各種神奇的理由,拒絕基地台當鄰居,同時又希望能有滿格的訊號。但真的將基地台拆除後的下場,就是柑井里現在必須要在家門口上網的窘境。

    我記得二十多年前,那時台灣的行動通訊產業正蓬勃發展時,相同的事情就層出不窮,只是那時發生的地點在台北。有許多台北市民發現隔壁鄰居樓上的水塔或空屋,被電信業者用於裝設基地台,紛紛抗議這影響居民健康。只是隨著雙北人口爆炸性成長,這種聲浪就越來越小了。現在你只會聽到台北市民抱怨哪個舊大樓或老公寓的角落收不到訊號,或者是哪個酒吧地下室收不到訊號,業者上淘寶買了個違法的訊號加強器被檢舉罰款。

    關於電磁波這件事情,數十年來各路妖魔鬼怪都沒少過對其抹黑。從基地台導致癌症、手機放褲子導致攝護腺癌、微波爐食品導致罹癌、睡覺時手機充電器導致罹癌、大尺寸電視導致罹癌等說法,至今仍有不少民眾相信。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高中某堂物理課,老師在台上痛罵,說當代社會哪個不是電磁波? 衛星通訊是電磁波、手機是電磁波、就連你打開一盞燈都有電磁波。把所有事情怪到電磁波上,不會顯得有點太蠢了嗎?

    昨晚和朋友聊了聊這些事,發現這世界實在荒謬得可以,因為網路上甚至還有商家在販賣「能阻擋不利健康的電磁波,但不影響手機訊號」的石頭。賣了這麼多年,也從來沒成為媒體的焦點。

    這讓我想起曾在半佛仙人頻道中看到的詐騙奧義。
    《诈骗奥义,如何优雅的骗钱!money》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i5UXtoQbm8

    不管如何,今天民眾總要找個人來獵巫的,只是這次倒楣的是電信業者。如果時間再剛好一點,這些民眾就會說是疫苗導致他罹癌。

    民眾麻。

  • 如何檢舉基地台 在 邱靖雅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03-29 09: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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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您家的土地,未經您同意就開挖,您會如何處理?會即時處理?還是一直被提醒才會想起要抓犯人?

    回應近日諸多陳情,如下!

    #外僑學校 #台科段200之2地號 #亞太美國學校

    外僑學校基地(台科段200-2地號)自今年2月底即進行假設工程,3月起我們不斷接獲舉報:外僑學校基地內已開始動工並開挖土方。

    3/5因民眾檢舉,我們偕同民眾到現場了解,發現興隆路之人行道被開挖大洞;我們立即向地政處、工務處反映,並要求依法處理。(請見文章:http://ppt.cc/7hsbc)

    在第14次臨時會(3/16),針對此地號「縣府未經議會決議就自行簽約」且「未取得建照先行動工」這兩點提出質詢。

    我們在3/16亦接獲民眾檢舉(附件1),並於3/17以最速件發文給新竹縣政府(附件2),並將檢舉函Email各相關單位(含地政處、環保局、國際產業發展處、工務處等)。

    3/21我們再獲民眾陳情:外僑學校已灌漿;當日晚上,我們也將外僑學校灌漿照片Email給地政處、國發處、工務處。

    此時,該工地持續違法動工、開挖土方並變更地形,至今仍未停止⋯⋯⋯

    且據我們了解,至今日3/28,外僑學校都尚未通過都審、亦未取得建照⋯⋯⋯

    截至今日,縣府針對本案採取的動作:
    (1)3/9工務處針對未經許可擅自挖掘人行道,處3萬元罰鍰。(附件3)
    (2)3/14工務處針對未經取得建照擅自施工,先行動工的部分處建築物造價千分之25罰鍰(於建照核准時併罰)。(附件4)
    (3)3/14地政處發文給得標者,請對方依建築相關法規申請許可後再行施作。(附件5)
    (4)3/21地政處依邱靖雅議員於第14次臨時會質詢,發文給環保局、工務處、國發處,請各單位加強查察。(附件6)
    (5)3/28工務處僅針對洗車台及組合屋,請違建人自行拆除或依規補行申請執照。(公文字號:106年3月28日府工使字第1060037178號。因本公文今日尚未回發文單位,故無法提供。)
    (6)3/28(今天)地政處依邱靖雅議員於第14次臨時會之質詢,請得標人【即刻停工】。(附件7)

    相對於縣府設定地上權招標時的積極,與現在得標人視法律為無物:未取得建照即動工、挖大洞、灌漿,縣府主政的地政處卻遲至3/28才請得標人即刻停工,且是依「縣議員質詢紀錄」辦理,落差實在太大。

    新竹縣政府對於自己的財產:縣有土地被這樣使用,卻無任何積極作為,
    實在不太像是對自己財產的態度,其心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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