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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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學生參與「沙田和理溫書」有義教導師到場協助】
有網民發起名為「沙田和理溫書」的活動,下午2時半左右,約30人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中庭聚集。大部分人戴上口罩,他們帶同筆記及書本溫習坐在地上溫習,氣氛平靜,商場外圍有數名防暴警察戒備。發起...
12月27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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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學生參與「沙田和理溫書」有義教導師到場協助】
有網民發起名為「沙田和理溫書」的活動,下午2時半左右,約30人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中庭聚集。大部分人戴上口罩,他們帶同筆記及書本溫習坐在地上溫習,氣氛平靜,商場外圍有數名防暴警察戒備。發起人是中三學生,留意到抗爭中很多中學生投放大量時間抗爭,沒有時間溫書,因此發起活動,提供溫習平台,有義教導師到場協助溫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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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保衛香港運動請願要求警方嚴正執法拘捕暴力示威者】
「保衛香港運動」在金鐘夏慤花園舉辦集會,支持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嚴正執法,約有30人參與。發起人傅振中表示,要求警方嚴正執法,拘捕暴力示威者,保障警員人身安全及避免國旗、區旗被侮辱,他又建議警方可以配備電槍,保護前線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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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控損毀國旗及刑毀明年2月再訊】
組織「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控今年5月,在立法會示威區內,非法損壞一支國旗,被控以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呈上經修訂的案情撮要,當中新增了閉路電視片段及3位證人。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7日獲法庭批准,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徵詢法律意見,期間鍾翰林可按原有條件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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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尖沙咀警署外集結 29人被控暴動4人獲釋】
在今年8月11日的反修例示威中,一批示威者在尖沙咀警署外集結,警方拘捕33人涉嫌參與非法集結及參與暴動。警方經諮詢法律意見後,4名被捕人士已獲無條件釋放。2923615411421321221案件將於明年2月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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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園街鐘錶行劫案兩被告提堂 明年二月再訊兩人還押】
旺角花園街一間鐘錶行,本月13日發生劫案,4名持刀及鐵鎚的蒙面賊人,涉嫌斬傷1名職員,打爛飾櫃劫走295萬元財物。其中2名19歲地盤工被控一項搶劫罪,被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2人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月20日再訊,2人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柙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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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旺角彌敦道673號分行暫停服務】
滙豐宣布,旗下旺角服務網點今日暫停服務,直至另行通知。客戶如需要使用銀行服務,可前往其他就近分行或使用滙豐網上理財、流動理財、電話理財服務或自助銀行服務終端機。滙豐指會致力盡快恢復正常服務。旺角服務網點位於彌敦道673號地庫、高層地下及1、2及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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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將記者身份證展示鏡頭前 鄭承隆指做法技術上違規】
一名《立場新聞》記者昨日採訪期間,被警員截查並於鏡頭前展示記者的記者證及身份證。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認為,有關警員明顯做錯、技術上違規,他認為警方高層要呼籲前線小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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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朗昇指不能接受警員鏡頭前展示身分證稍後會投訴】
陳朗昇說,有關警員沒有佩戴行動呼號卡,委任證亦沒有放在當眼位置,因此不清楚對方的身分。他批評警員行為不恰當及不能接受,知法犯法。自己正執行記者的職責,受基本法保障,又指當時有幾千人收看直播,警員向公眾展示他的個人資料,是超越「不完美、可改善」的程度,稍後會到私隱專員公署及投訴警察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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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警員持記者身分證被攝錄機拍攝 警員有不對】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警員當時手持記者的身分證,被記者的攝錄機拍下,警員做法有不對,警方會主動調查,並配合私隱專員公署的工作。郭嘉銓說,涉事警員未有停職,會繼續執勤,指警方重視個人私隱,一直要求警員按照相關指引及守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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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批評示威者破壞食店要求交出閉路電視屬黑社會手法】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說,示威者的仇恨及暴力破壞聖誕節,針對商場大肆破壞,又騷擾市民,投擲花盆及漆彈,破壞食肆,令商店無法做生意,批評有人要求食店交閉路電視被拒後,就破壞食店,食店之後要交出閉路電視,令人感到可悲,形容屬黑社會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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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組織質疑警員行動呼號一模一樣 警稱不削識別需求】
警方早前要求執勤警員,佩戴行動呼號卡,取代警員編號,以作識別。有記者發現,有警員於聖誕節執勤時,行動呼號卡上的編號一模一樣。有人權組織認為做法影響市民識別警員身分,質疑前線警員是否「上有決策,下有對策」。警方回應查詢時重申,「行動呼號」可防止警員個人資料被不當披露,同時不會削弱公眾識別警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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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執行上出問題 警員非刻意使用相同行動呼號卡】
港台記者前日(25日)發現在尖沙咀海港城執勤的便衣警員,至少4名警員身上的藍色行動呼號卡編號一模一樣。警務處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回應事件時表示,有部分最近使用行動呼號的單位,在行政上及執行上出現問題,並非刻意的做法,警隊管方已再三解釋及訓示,如何正確使用行動呼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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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要求指揮官執勤前檢查警員行動呼號卡避免重複】
警務處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表示,警方會檢查所有行動呼號卡,亦會要求指揮官執勤前檢查一次警員的行動呼號卡,警員執勤前,也要有正式紀錄,包括紀錄崗位資料及呼號卡的來源,以免再有重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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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軍裝截停便衣人員屬溝通誤會】
網上有片段顯示有軍裝警員棍打黑衣人,黑衣人隨即大聲表示「x你老x自己人」。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說,警方收到線報,知道有人昨日(26日)會在大埔超級城鬧事,於是派便衣警員到場。他說,當時環境混亂,人員要控制場面,於是截停一些人,期間有軍裝人員截停過1名便衣人員,最初溝通有誤會,很快就認清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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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如何投訴銀行職員 在 貼地風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私隱:誰管、點管、有乜資源管?
最近有兩單大嘢:國泰資料外洩、環聯出現保安漏洞。我起了條題,問三個問題,並嘗試找答案。
誰監管私隱?
答案本應明顯 — 香港個人資料專員公署(公署)。但有意見認為環聯事件「金管局責無旁貸」,我不想爭辯,不如看看環境證供。
私隱專員根據《私隱條例》第12條發出「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裏面有獨立章節講「信貸資料機構為資料保安及系統完整性所採取的措施」,並指明「信貸資料機構須自費聘用由專員核准(或專員選擇由其委任)的獨立循規審核人進行定期循規審核」,而且「每次進行循規審核開始後三個月內向專員呈交審核報告,供其考慮及/或評論」。環聯作為信貸資料機構,好明顯係完完全全受公署監管。
如果唔係環聯,而係其他被監管機構(例如銀行/證券行),咁又邊個管?有賊打劫銀行,斷估你會覺得應該搵差人,由警方建議銀行如何做好防盜。但點解私隱外洩就覺得關金記事?因為有個「重疊位」 — 數據安全。不同監管機構對數據安全各有要求,目的都是履行各自的法定責任。例如金記要確保銀行體系穩健和存戶保障等等,而公署則是保障私隱。兩者要求可能近似但未必完全相同,而銀行就要同時滿足兩者要求。所以要分清楚權責範圍,當牽涉到私隱問題,合規與否及如何改正是公署的權責範圍。如果銀行蠢到唔聽公署話,金記從企業管治角度已可出手,但這是後話。
公署點管?有無資源管?
嘗試從公署的年報找答案,裏面有case studies,值得睇,學到嘢。但有三個驚起(驚到彈起)位。
第一個驚起位是人手和資源。原來公署只有75人,涵蓋傳訊及教育、投訴、合規及查詢、企業支援、法律、和政策及研究六個部門,而且一年開支只有八千幾萬 (證監開支係佢20倍,17億幾)。以咁嘅人手資源,一年可以處理到萬六宗查詢、千六宗投訴、273個循規審查及調查行動,仲有時間做68次傳媒訪問,真係堅過梁栢堅!但大話怕計數,inputs(資源 x 方法) = outputs(質 x 量)。雖然我深信公署職員必盡力工作,但75人要完成咁嘅量,除非「方法」好特別,「質」難免有所犧牲。
講到「方法」就發現第二個驚起位,公署在「執法」和「監察及監管符規」兩項工作的策略都有這句:「夥拍其他規管者,憑藉他們的法定權力、制度和執法權力,履行公署的責任」。我對此策略感到很奇怪,公署怎能把法定責任外判給其他規管者?其他規管者知唔知、有無同意?公署與其他規管者有無合作備忘錄說明如何分工?《私隱條例》有無賦予公署足夠權力履行責任,點解要借他人之力? 這策略會否導致受規管機構與不受規管機構出現雙重標準(因後者無得借力)?對於這些問題,希望公署能多說明,讓公眾理解。
第三個驚起位是有關Facebook的調查,年報提及「Facebook HK 並不控制香港帳戶資料的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所以不能被視為《私隱條例》下的「資料使用者」; 雖然Facebook Ireland是香港帳戶的「資料使用者」,但沒有香港帳戶向公署表示受影響,故《私隱條例》 相關規管條文未能適用於是次事件。」這結論可能建基法律觀點,但從風險管理角度看就不太合理。要預防風險,公署不應只看結果,還要看有關安排,在最壞情況下可導致什麼惡果。另一個是操作問題:如真有香港帳戶表示受影響,公署究竟有無辦法搞得掂負責人員不在香港的 Facebook Ireland?
我非常尊敬及同情公署,管私隱即是管晒全世界所有可能有港人個人資料嘅機構,單是擁有大量個人資料的機構如金融機構、航空公司、旅行社、電訊公司、超市、藥房等等都唔知有幾多間!得咁少資源,除了扮管同埋屈其他監管機構幫手,仲有什麼辦法?希望公署能想清楚應該點管,要幾多資源管,然後積極向政府爭取。
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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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倫敦日記:陶傑的崇歐與崇優〉
作為一個遊客與作為生活在這個地方的人,對事物的看法以及體會都可以有天淵之別。
無論去日本幾多次沒有真正在哪裏住上一段時間有些事情永遠都感受不到、又或者說很難感受得到。
居住在酒店、青年旅社、普通住宅是住宿環境的分別。吃便利店便當、去超市買東西自己煮飯、餐餐大魚大肉食好西盡情享受是伙食的分別。不斤斤計較俾錢入場、花錢花在刀尖上、會儲優惠劵申請信用卡計算彈性時間是交通與生活習慣的分別。
每次當我聽到那些只是喜歡去日本旅行快閃去購物的人說去日本是「返家鄉」我只會笑而不語。最少都起碼請你住上幾年、可以流利日語不需要身體語言輔助兼有交國民健康保險費用又或者乖乖奉上薪俸稅對社會有些貢獻才說這是你的第二個家鄉吧吧。
居住了十二天基本交通與溝通都沒有問題,不過還沒有申請這裏的信用卡開銀行戶口也沒有住過醫院,距離真正的倫敦生活距離還很遙遠。我不是在這裏讀書又不是在這裏工作,每天只是過着退休人士一樣的生活難道還不是旅行—除非我把它歸納成為退休生活。
不過到有一點是印象越來越深的,就是有關香港作家陶傑經常提到的一個詞語「崇優」。
曾經有人說陶傑偏愛歐洲,歐洲什麼都是好的。記得陶傑曾經提過他不是崇尚歐洲而是崇尚優質。
這幾個月我去完日本、返過香港、去過曼谷再來到倫敦。
陶傑最喜歡的肯定是英國,不過就我真正在這裏融入生活十二天的體驗,還不怎麼覺得歐洲(英國)等於優質。甚至覺得有些地方香港還真不錯,泰國和日本也各自有優質的地方不見得完全抬不起頭。
陶傑眼中的英國人有紳士風度、清潔、守紀律、做事嚴謹。
今天凌晨我相信全幢大廈都被某位沒有公德心的鄰居用音樂吵醒。由於是Bass的聲音傳送很遠所以實在不知道是誰這麼沒有公德心投訴無門。
夜晚的時候弟弟女朋友很生氣,因為我們的停車場的車位被不知名訪客拿去用了,我們唯有把車泊走然後找管理處反映,但是管理處放工時間後沒有人工作。
不見得我是住在差勁的地區更加不要說這裏住的人一定是中國蝗蟲,都是很正常的倫敦Zone 3住宅小區大部份都是本地人、本大廈也沒有Airbnb啊。
如果用旅遊人士的身份看又如何?
下午的時候我們的一日遊旅行團午餐明明已經預訂好了吃煙肉火腿,可是有幾個點了素食的人突然欺騙餐廳的人結果不足夠煙肉火腿我和朋友以及另外一位太太都要被迫放棄自己的餐單吃那些多出來的素食。
跟領隊投訴,領隊以及酒店的職員都說這不是他們的錯是有人貪心沒有辦法。明明有名單可以把那個不誠實的人揪出來但他們拒絕這麼做。
這個旅行團就更差不多全人類都是白人了,何以見得白人就一定比較守規矩或者誠實呢。
我在網上寫東西八年,講日本文化講日本語言以及生活也會講旅遊。每次都有人說日本有幾好幾好,講到天上有地下無天堂一樣我就知道這個人對日本的了解還不夠全面又或者實在是太過憎恨香港喜歡抬舉他入貶低自己。
倫敦也一樣。如果講到倫敦天上有地下無,第一可能他生活在一個非常完美的世界—太有錢或者身邊的事物太美好所以去到全個地球應該都會如同在天堂一樣。
本來只是去旅行都不覺得歐洲就等於優秀,住了十二日更加覺得自己以往的想法沒有錯。
希望有天我對倫敦的熟悉也好像東京一樣,然後多點過來去看不同的博物館尤其是特備展覽。
#現在是英國時間夜晚11點我已經好眼瞓
#倫敦住了12日還不覺得是天堂
#如果住120日可能會想返香港
#各有各好總之肯定倫敦唔係特別正
#除了陶傑我還諗起另外一個人物
#崇優嘅話香港其實都有優點
#如果真要比較我喜歡東京多過倫敦
#東京物價比起倫敦還是便宜太多了
#香港朋友應該差不多起身
#係時候去瞓覺
圖:biscuiteers的倫敦糖霜餅
如何投訴銀行職員 在 Pazu 薯伯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通行證號碼(上)
文:薯伯伯
在中國境內出示「港澳同胞內地通行證」,尤其是香港人較少到的地區,總會遇到類似的問題,對方問:「你的身份證在哪裡?」我說香港人用的是通行證。對方似懂非懂,有時堅持要看我的香港身份證,或是要向上司請示,擾攘良久才放行,甚為麻煩。
最近我去西藏拉薩的建設銀行,做一個極為簡單的操作,只是想更改銀行戶口的登記電話,就因為職員完全認不出通行證,居然花了八十分鐘(不計算輪候時間)!職員一看我的通行證,第一句就問:「這是甚麼?」我說:「這是港澳同胞來往內地通行證,開戶時也是用這個證件登記,您查一下吧。」對方一查,就說:「號碼不對啊!」
回鄉卡的號碼格式,開頭是 H 或 M,加上八位數字,最後附加兩個位的版本號,所以實情是回鄉卡的編號是九個位(一字母加八數字)。新版的通行證上,對此說明得較為清楚,我用的雖然仍是舊版證件,但職員其實查一下參考資料,都應該知道相關情況。
我見職員搞不清,還口中一直像唸咒一樣唸著:「證件號碼不對啊!」我便跟他說不是號碼不對,而是最後兩個位數是版本號。職員看了半天,還是不明白,然後他跟我說了一句讓我很不爽的話。他說:「這個辦不了,你去你開戶的分行處理。」開戶的分行,距離有 5 公里,雖然也不算極遠,但問題是,明明是職員不清楚規定,為甚麼因為他自己搞不懂情況,卻要把麻煩轉遞給我,要我跑去 5 公里外去處理一個這裡也應該可以處理的問題呢?
不要說我玩針對,但類似態度,在中國甚為常見,也是我至今還不適應的一環。我當時堅持說要在這家分行辦理,他愛理不理地說:「那你在旁邊等一會吧!」
好吧,我就去等,一等就是十多分鐘。我見沒有人通知,走回櫃台看看有何進展。職員一看到我的臉,滿面詫異,說:「哦,您還沒走嗎?」
我驚訝地說:「您剛才叫我在旁邊等待,原來只是敷衍我嗎?」
然後,我就做了一個典型香港人會做的事情,他就很「積極」地幫我處理。當時我做的,就是問他:「您為甚麼沒有掛上員工牌呢?請問您叫甚麼名字?」他一聽,大概知道我有投訴的意向,態度一下子變了。先說自己是剛畢業,然後又說剛來上班。我語氣很平和地說:「您上班時沒有掛出職員的工作牌,應該是違反了相關規定。」他很含糊地說了他的名字,我根本聽不清楚,便叫他寫在紙上。
他這時才開始積極,不停打電話(不知道打給誰)去求證通行證號碼的情況。反正職員當時查證號碼,從最初拒絕辦理,敷衍了事,到後來「很積極」地解決,成功更改好我登記的電話號碼,足足花了八十分鐘!
辦理好事情後,職員及主管有向我道歉,我說:「其實也不用道歉,我也沒有生氣,只是這次辦理如此簡單的業務,都要花上 80 多分鐘,我覺得對你們單位反映一下意見,還是需要的。」我見對方臉色一變,沒有感到心涼或快意,只跟他說了一句:「我不是針對你,但這個事情,怎麼也得處理,否則以後真的很浪費時間。」
我如果每次來到,只要涉及身份證明文件的操作,例如提存大額現金,都得花上 80 分鐘去處理,確實頗多不便,而且也不合理。反正這次都浪費了 80 分鐘,那不如乾脆多花 30 分鐘。把事件的來龍去脈寫得一清二楚,算是投訴也好,算是意見反映也好,總之做個正式的立案,以後就能避免很多麻煩。
至於意見信的內容如何寫,明天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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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有時找配圖不容易,所以我會在 Google Photos 輸入關鍵字,找尋合適的照片。我輸入 bank 時,出現了這張 river bank,感覺都幾靚,所以就用上了。攝於拉薩河畔,日期為 2017 年 12 月,但這段河流近來乾了,不知是不是與下流做填河工程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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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閱讀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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