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闆可以因為武漢肺炎就放無薪假或解僱我嗎?
武漢肺炎除了讓人人擔心身體健康以外,也造成全球景氣大蕭條,特別是餐旅業、酒店業等,甚至還吹上了熄燈號😭
老闆成本越來越高,在收支無法平衡的情形,也有許多公司打算縮減人事費用,也讓勞工們很擔心會不會被放無薪假,甚至因此丟掉工作!
今天來聊聊:老闆...
#我的老闆可以因為武漢肺炎就放無薪假或解僱我嗎?
武漢肺炎除了讓人人擔心身體健康以外,也造成全球景氣大蕭條,特別是餐旅業、酒店業等,甚至還吹上了熄燈號😭
老闆成本越來越高,在收支無法平衡的情形,也有許多公司打算縮減人事費用,也讓勞工們很擔心會不會被放無薪假,甚至因此丟掉工作!
今天來聊聊:老闆真的有權力讓員工放#無薪假,或是#解僱 員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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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可以放無薪假嗎?
答案:勞資協商同意後,是可以的!
勞動部是承認如果公司因為武漢肺炎疫情導致營運困難,為了避免裁員,可以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減少工時與工資的,也就是俗稱的#無薪假!
但需要注意⚠️以下三點:
1. 須經老闆跟員工雙方協商同意,而且要簽書面的協議書!還要通報勞工局~(雇主單方面強迫你放假是不合法的!)
2. 無薪假期間不可超過3個月,如果要延長的話要員工再同意一次!
3. 如果是領月薪的勞工,每月薪資不可以低於基本工資,也就是23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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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可以解僱我嗎?
答案:符合一定條件下是可以的!
根據勞基法第11條的法定解聘事由,雇主在一定的情形之下是可以合法的解僱勞工,Sunny整理了這次疫情可能可以主張的法定事由有:
1. 歇業:公司倒了😭
2. 轉讓:公司換老闆了
3. 虧損:公司整體持續相當一段時間虧錢
4. 業務緊縮:公司整體的營業額和生產量持續相當一段時間下滑
5.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 ➡️ex:公司如果從餐飲業要改做口罩製造,或是公司的某個部門直接收掉等,都有可能該當!但需要公司內部沒有其他工作可以讓你做,才符合喔!
不論是以哪一點事由解僱勞工,都還要符合勞動法上的#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也就是說解僱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所以如果老闆明明可以選擇對勞工影響較輕微的手段,但老闆卻反而選擇影響最大的#解僱,就會違法! (ex:明明可以轉調員工到別的部門,或先放無薪假等,卻直接解僱員工,就有可能會違反#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而可能被法院認定無效!) .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雇主要解僱你,一定要告知你解僱的法定事由!如果雇主也不明講解僱原因,只單純要你走人,都是違法解僱! .
⚠️那也要記得如果你對老闆的解僱有疑義的話,如果老闆拿出#合意終止勞動契約 的協議書,千萬不要簽下去!以免變成是你跟老闆講好協議終止勞動關係,到時候就有苦說不清了! .
⚠️勞工如果依勞基法11條被解僱,可以領#資遣費,記得向老闆爭取你應有的權利~
希望簡單的法律小常識,大家會喜歡~有什麼問題也歡迎留言跟我討論喔🥰
#武漢肺炎 #新型冠狀病毒 #勞工 #職場 #勞動法 #老闆 #work #法律常識 #律師 #國考 #法律
契約變更協議書 在 楊文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迎接新的一年 新竹縣110年元旦升旗典禮!
昨晚的跨年晚會圓滿結束,感謝所有的參與民眾配合防疫措施,感謝所有的工作人員努力,讓整場活動順利,今早透過巴雀藝術與揚音樂集帶來客語和西方歌曲,用美妙的音樂來開始新的一年,再由陸軍專科學校鼓號樂旗隊超吸睛樂旗儀隊表演,讓我們從新的一年都能展現出絕佳的精神與態度!
新的一年有更多艱難要挑戰,該做的事我將勇往直前,包含「十大交通建設」、五支箭及打造22座共融式特色公園都會全力以赴。元旦開始中央開放萊豬與30個月齡以上美牛進口,新竹縣的食安自治條例落實「零檢出、要標示、設專區」三大政策,但中央昨天宣布地方食安自治條例,因違反憲法並抵觸中央法規而無效,經新竹縣政府與議會商討將準備申請釋憲,要保障民眾健康及吃的安全!
我也向竹縣的鄉親掛保證,縣內國中小學營養午餐已完成合約調整,國中小學一律採用國產食材,「絕對讓下一代吃的安心」,本縣120所國中小學,皆與團膳廠商及食材供應廠商完成簽訂契約變更協議書,供應各校的豬肉、牛肉、蛋類及加工品,一律採用國產在地食材;並嚴格檢查,只要違規記點達30點,就立即中止契約。
#元旦升旗 #食安問題 #全面把關 #施政起飛
契約變更協議書 在 楊文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竹縣力挺國產豬牛 #學生安心用餐】
萊豬進口倒數計時,今天我率縣府團隊與各級學校校長、補教業者、幼保團體及團膳廠商、縣議員等各界代表,共同宣誓 #新竹縣支持國產肉品、#要求產地標示、#拒絕萊豬、#全面落實學校食安 的決心,再次強調,#我們嚴拒萊克多巴胺進入校園!
目前全縣120所公立學校暨附設幼兒園皆與配合廠商已簽定學校午餐契約變更協議書,明訂供應豬肉、牛肉及蛋類 #一律採用國產在地食材,豬肉、牛肉及其加工(再製)品,應採用「肉品原料來源」為國產在地之優良產品。廠商凡經查獲使用非國產食材將依契約規定記點,若混充或假冒產品供貨不實,則將加重罰則記15-20點,記滿30點即中止契約,#嚴格為孩子們把關!
另外,從明年元旦起,縣府衛生局也會依據 #食安法 規定,#加強查核 販賣生鮮豬肉、加工食品及餐飲食品業者有無標示原產地,若無標示將依食安法第47條,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標示不實者,更會依食安法第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讓鄉親朋友們 #食的安全又放心。
#守護下一代的健康 #新竹縣政府全心為學童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