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失蹤人口報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失蹤人口報案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失蹤人口報案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失蹤人口報案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親民黨 People First Party,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幫失蹤兒找到回家的路】 母親帶走藏匿女兒12年,從此人間蒸發,被尋獲時,失蹤女童已是23歲,身影憔悴,期間沒上學、看病只能自費,令人感到不捨,引發大眾對兒少失蹤議題的關注。 根據警政署統計,近三年兒少失蹤發生數19,157件,換算每年平均6,000多件;其中,發生兩次以上失蹤案10,477件,...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萬的網紅Odd Cactus,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現在奇怪仙人掌頻道中的影片也都可以在MixerBox TV上看到囉! 【Google Play下載處】: 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live.free.tv_tw 【iOS下載處】: https://pse.is/SAMVG [...

失蹤人口報案 在 HK Foodies?and Always More❣窮遊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4-28 01:36:46

12月14日新聞概要📃 ——————————————————— 【政黨發起「和你寫」行動 籲為反修例在囚人士寫聖誕卡】 在將軍澳寶琳站外,有政黨發起「和你寫」行動,呼籲市民為在囚及還柙的反修例人士寫聖誕卡。現場擺放多張不同款式、具反修例字句和特式的聖誕卡,有不少市民響應,他們在卡上寫有「光復香港,時...

  • 失蹤人口報案 在 親民黨 People First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10 14: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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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失蹤兒找到回家的路】

    母親帶走藏匿女兒12年,從此人間蒸發,被尋獲時,失蹤女童已是23歲,身影憔悴,期間沒上學、看病只能自費,令人感到不捨,引發大眾對兒少失蹤議題的關注。

    根據警政署統計,近三年兒少失蹤發生數19,157件,換算每年平均6,000多件;其中,發生兩次以上失蹤案10,477件,約超過一半是重複失蹤。而2014年至今,遭父母其中一方擅自帶走孩子的案件共1,419人,每年平均200多件。為能早一步預防悲劇的發生,主管機關應強化對「高風險家庭」的預防性服務,學校也必須確實落實中輟生的追查,以保護兒少權益。

    「兒童福利聯盟」做過一項調查,7成受訪者不曉得兒少失蹤時應立即報案,其中以4成3認為要等24小時後報案居多,8成不曉得無須特定地點即可報案。根據《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警察對於失蹤人口報案,應立即受理,不得拒絕或推諉。因此,若遇到兒少失蹤要立即報案,「沒有24小時後才能報案的規定」,避免錯失黃金時機。

    雖然警政署去年頒布「兒少保護行方不明個案查找流程」,將尋找行方不明兒少的列管層級拉高,不過,兒少團體呼籲政府更詳盡指標,讓協尋更有力。另外,刑事局推出找回失蹤兒童的「安珀警報」,讓廣大網友加入協尋,迄今也因條件過嚴,上路四年從未啟動過,也應予檢討並放寬通報要件。

    詩人紀伯倫說過,「你的孩子不是你的」、「你可以給他們愛,但別把你的思想也給他們,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思想。孩子不是父母的籌碼,千萬別讓孩子成為父母角力下的犧牲品。

    👩🏼‍👧🏼母攜女失蹤12年尋獲→https://pse.is/38szg6
    📜協尋失蹤兒少!警「標準不一」 民團盼立法→https://pse.is/3ahl28
    ⏳️「安珀警報」條件太嚴從未啟動!高雄少女失蹤引發警政署將放寬限制→https://pse.is/3ahflz

  • 失蹤人口報案 在 台北市議員張茂楠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07 19: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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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楠議員透過臉書PO文,讓失智阿嬤尋得家人

    無表達能力家住桃園市平鎮區33年次75歲張姓老阿嬤於109年10月2日在家裡迷途走失,女兒王小姐10月3日10時53分向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提出失蹤人口報案,張茂楠議員於10月3日晚上7點多接獲民眾來電稱松山區寶清街103巷32號前有位老太太從下午兩點多一直在巷內徘徊,ㄧ直未離開,覺得可疑,張茂楠議員於是專程趕來處理,發現該老婦人身體全身是臭味,手提袋內全是過期的食物,緊急向110報案,松山派出所員警趕來處理,張茂楠議員才將老婦人交由警方帶回派出所安置並協尋。

    張茂楠議員並立即於10月3日晚上8:36於協尋地點同時將「協尋走失老人」照片在臉書上PO文,希望老阿嬤家人能透過臉書分享指認,事件經過三天後10月6日晚間8點張茂楠議員服務處接到自稱是阿嬤女兒的王小姐表示其透過臉書勾稽的方式找到張茂楠議員臉書中的照片就是失蹤多日的媽媽,於是親自到臉書標誌的松山派出所,本以為就此可以找到失蹤多日的媽媽,但當洽詢松山派出所時,竟然得到的答案是媽媽面對警方詢問的時候不配合,亦無法辨識其身分,身上亦無其他證件,於10月3日晚間接近12點又將該老婦人繼續讓其走失,王小姐當場傻眼並表示「老人家沒有表達的能力又有精神疾病!員警若能積極用心一點,早就能聯絡到我並讓我帶我媽媽回家了!」

    張茂楠議員無奈又感慨表示一個身形瘦小且無表達能力又有精神疾病的老婦人從10月2日到7日足足有5天的時間,日子不知道如何過?睡在那裡?也不知道老太太目前的情況為何?真是令人擔心?
    張茂楠議員表達強烈的撻伐,踢爆指責警方未重視失蹤人口之協尋安置及保護,對失智之失蹤人口未建立一套完整的SOP,暴露出嚴重消極處理態度及未積極橫向聯繫會同社會局對其進行安置,簡直讓人不可思議,更讓失智之老人又再度暴露在危險之中繼續受到二次傷害,繼續讓阿嬤陷入危險?張茂楠議員指出阿嬤的生命若遭遇不測,此責任應由誰來扛?張茂楠議員強烈質疑警方對於協尋失蹤人口根本「攏係假」 ?

    相關報導👇👇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0A07W0107

  • 失蹤人口報案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27 18: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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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友失蹤請立即報案,不用等24小時】
    「失蹤要等走失24小時才能報案喔」
    「失蹤24小才能立案喔」
    這是普遍台灣人對尋人案件的錯誤印象
    可能是來自電視電影 或是各種馬路消息訛傳訛
    說真的我還沒唸法律以前也是這麼以為
    但其實根據「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規定」
    不管是成年人老人還是幼兒
    都沒有要失去聯絡24小時以後才能報案的規定
    而是規定除了查明後有
    👮‍♀️因案通緝者。
    👮‍♀️入監服刑或因案羈押者。
    👮‍♀️出境滿二年未有入境紀錄,且戶籍已遷出國外者。
    👮‍♀️死亡或已受法院死亡宣告者。
    👮‍♀️為詐領社會福利補助、保險或其他事由者。
    👮‍♀️其他法律規定不得受理者。
    等情況外
    「警察機關對於失蹤人口報案,應不分本轄或他轄立即受理,不得拒絕或推諉。」
    失蹤案件應該在第一時間報案
    才能在黃金時間協尋
    尤其兒少失蹤案件 如果是誘拐兒童 很有可能在很短的時間內被更換穿著或是髮型 甚至24小時以內就被送到海外
    如果不在第一時間報案 會增加協尋的困難度
    所以如果警察跟你說什麼「再找找吧」「24小時才能報案」「會留案底喔」「要有自殺傾向才能協尋喔 他有嗎?」「你這樣是誣告(我真的聽過這種說法...當事人直接請我去警察局吵架XD)」
    請不要因此就放棄 可以直接打110報案
    24小時後才能報案是台灣民眾長久以來的錯誤印象
    但其實只要有人失蹤都可馬上就近報案(不用到住所或是戶籍地所在的派出所 就近的派出所都可以受理)
    讓警方立即建檔,通報全台,第一時間全力搜尋。
    才比較能在黃金期間內把人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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