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失業給付收據是什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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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失業給付收據是什麼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436的網紅吳達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少子化是刻不容緩的國安問題,大家不願意生小孩有很多原因:低薪、高房價、育兒成本...有一項較少被提起的是:台灣目前的職場,對懷孕女性並不友善。 請注意我說「職場對懷孕女性不友善」而不是「法規對懷孕女性不友善」。目前女性懷孕期間依法可以休5天 #產檢假,生產前後有8週 #產假,共有61天帶薪假;...

  • 失業給付收據是什麼 在 吳達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0-28 22: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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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子化是刻不容緩的國安問題,大家不願意生小孩有很多原因:低薪、高房價、育兒成本...有一項較少被提起的是:台灣目前的職場,對懷孕女性並不友善。

    請注意我說「職場對懷孕女性不友善」而不是「法規對懷孕女性不友善」。目前女性懷孕期間依法可以休5天 #產檢假,生產前後有8週 #產假,共有61天帶薪假;產假結束之後,則可以選擇留職停薪最多2年,似乎已是滿好的條件了,為什麼女性仍覺得懷孕會被職場歧視呢?

    我的媽媽朋友當中,有些人放了一兩年育嬰假之後開開心心回去工作,也有些人在放到產假之前就被非自願離職,被職場排擠。差別在哪?前者通常任職於大型國際企業例如華碩、微軟,而一般的本土中小企業,卻寧可多支付一些資遣費,要年輕媽媽去領失業補助。

    這並不單純是台灣慣老闆的問題。試想一下,如果今天你是有5位員工的中小企業雇主,當其中一位員工懷孕,你會暫時失去20%的人力,同時前後要支付61天有薪假;在新手媽媽留職停薪2年期間,雇主則要另外請一個短期員工,等待她回歸職場再解聘短期員工。國際大企業能消化這些人事成本,但對中小企業老闆而言,轉而尋求新的人力取而代之,顯然是更簡單的選項,無形造成職場對懷孕女性的歧視。

    但是,台灣的勞工有將近八成(約890萬人)任職於中小企業。因此要打造孕婦友善的職場,不能只靠「感召」中小企業不顧成本、良心發現,而是應該提供誘因,鼓勵中小企業留下懷孕女員工。我提出:

    1. 允許企業將孕產相關的有薪假(產假、陪產假),按比例增報人事支出。例如:懷孕女性員工的日薪為 1,000 元,企業實際支付 7 天產檢假,則企業得以申報2倍 14,000 的人事支出。
    2. 在父母請領六個月勞保育嬰給付的留職停薪期間,公司仍需要聘請臨時勞力。因此,在稅法上公司可用「留職停薪育嬰假證明」,另外申報該臨時員工薪資(例如20%)的人事支出。

    對雇主來說,雖然懷孕女性員工請假期間公司仍需支付薪資,但可以運用以降低營所稅。這樣一來提供中小企業一些誘因,使員工的帶薪產假、留職停薪育嬰假成為公司的合法節稅管道。

    少子化是刻不容緩的國安問題,背後成因複雜,需要社會共同努力來解決。除了囤房稅、女性就業,我接下來還會對育兒補助提出我的想法。

    -\-\
    【線上捐款】http://bit.ly/z9donate
    【募款專戶】銀行:臺灣銀行004 板橋分行
    戶名: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吳達偉政治獻金專戶
    帳號:027-0012-06269
    匯款後請來信給會計 pon8813@gmail.com索取收據

  • 失業給付收據是什麼 在 吳達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0-28 22: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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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子化是刻不容緩的國安問題,大家不願意生小孩有很多原因:低薪、高房價、育兒成本...有一項較少被提起的是:台灣目前的職場,對懷孕女性並不友善。

    請注意我說「職場對懷孕女性不友善」而不是「法規對懷孕女性不友善」。目前女性懷孕期間依法可以休5天 #產檢假,生產前後有8週 #產假,共有61天帶薪假;產假結束之後,則可以選擇留職停薪最多2年,似乎已是滿好的條件了,為什麼女性仍覺得懷孕會被職場歧視呢?

    我的媽媽朋友當中,有些人放了一兩年育嬰假之後開開心心回去工作,也有些人在放到產假之前就被非自願離職,被職場排擠。差別在哪?前者通常任職於大型國際企業例如華碩、微軟,而一般的本土中小企業,卻寧可多支付一些資遣費,要年輕媽媽去領失業補助。

    這並不單純是台灣慣老闆的問題。試想一下,如果今天你是有5位員工的中小企業雇主,當其中一位員工懷孕,你會暫時失去20%的人力,同時前後要支付61天有薪假;在新手媽媽留職停薪2年期間,雇主則要另外請一個短期員工,等待她回歸職場再解聘短期員工。國際大企業能消化這些人事成本,但對中小企業老闆而言,轉而尋求新的人力取而代之,顯然是更簡單的選項,無形造成職場對懷孕女性的歧視。

    但是,台灣的勞工有將近八成(約890萬人)任職於中小企業。因此要打造孕婦友善的職場,不能只靠「感召」中小企業不顧成本、良心發現,而是應該提供誘因,鼓勵中小企業留下懷孕女員工。我提出:

    1. 允許企業將孕產相關的有薪假(產假、陪產假),按比例增報人事支出。例如:懷孕女性員工的日薪為 1,000 元,企業實際支付 7 天產檢假,則企業得以申報2倍 14,000 的人事支出。
    2. 在父母請領六個月勞保育嬰給付的留職停薪期間,公司仍需要聘請臨時勞力。因此,在稅法上公司可用「留職停薪育嬰假證明」,另外申報該臨時員工薪資(例如20%)的人事支出。

    對雇主來說,雖然懷孕女性員工請假期間公司仍需支付薪資,但可以運用以降低營所稅。這樣一來提供中小企業一些誘因,使員工的帶薪產假、留職停薪育嬰假成為公司的合法節稅管道。

    少子化是刻不容緩的國安問題,背後成因複雜,需要社會共同努力來解決。除了囤房稅、女性就業,我接下來還會對育兒補助提出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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