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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贈與後繼承房地合一稅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不動產該如何傳給下一代啊?』
這是我碰到最多人問我的問題之一,今天我花一點時間,把傳承不動產的四大方法(遺囑、贈與、買賣、信託)做一個簡單扼要的比較,讓大家可以清楚、有智慧的把財富傳給下一代,讓人都能感受到『愛與平安』。
歡迎轉傳分享,把這份『平安』的心意傳出去!
一、 遺囑指定繼承
優點:
1. 所有權握在自己手上最放心(自己沒錢時還可以辦理以房養老)
2. 預立遺囑程序比過戶簡單
3. 遺囑不必事先公開,具有隱密性
4. 遺囑隨時可以改變傳承的對象,而且可以跨代繼承(給孫子繼承)
5. 不必繳交土地增值稅、贈與稅
缺點:
可能會有爭產或特留分問題
二、 生前贈與
優點:
所有權移轉完成,沒有繼承人之間的爭產問題
缺點:
1. 贈與後子女不孝,難以取回
2. 房地可被子女轉賣
3. 繳交贈與稅、土地增值稅(相對於繼承)
4. 宜考慮未來子女在出售房地時,房地合一稅的負擔
三、 直接買賣
優點:
1. 直接移轉給子女,可以賣便宜一點又取得養老資金。
2. 運用每年夫妻贈與子女的免稅額,先贈與部分金錢給子女,累積數年後由子女購買,可以達到『傳承』效果又合法節省稅賦。
缺點:
買方需要真正的資金作買賣,否則會被認為是贈與而課贈與稅,甚至要罰款。
四、 信託掌控
優點:
1. 利用信託控制的特色,讓子孫只能獲益,不能處分。
2. 彈性大,可以設計多人獲益又劃清界線,例如:將不動產設定信託30年,30年間由配偶使用收益,再用遺囑指定該不動產30年後給某子女繼承,如此一來,配偶得到保障,子女也能順利繼承財產。
缺點
1. 信託專業度較高
2. 額外有信託費用的支出
夫妻贈與後繼承房地合一稅 在 賴芳玉(生活與法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父母贈與子女房產,首季逆勢成長
"據內政部最新繼承及贈與的移轉量資料,今年第1季全國繼承移轉量1.28萬棟,年減2.43%,以台南市年減5.66%最多,不過贈與移轉量達到1.35萬棟,年增1.91%,且六都在贈與移轉量部分都向上成長,尤以桃園市年增近一成最多,令業界大感意外。"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分析,父母若是要將房產移轉給小孩,目前大多是既有的房子,因此不是選擇繼承,就是生前規劃贈與,一般來說,又以繼承的方式較為划算。
但此現象,郎美囡分析,由於目前環境處於低薪時代,推測不少父母可能怕小孩難負擔遺產稅,在能力範圍內自己先辦贈與。"/引用於連結的聯合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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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名采】賴芳玉專欄:該幫孩子買房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227/1523479/
賴芳玉/律師
去年有個媽媽寫給兒子的公開信《兒子,我為什麼不替你買房》引起熱議,她拒絕幫26歲的孩子買房,其中有一個理由是:「未來,應該是通過你自己努力去得到你想要的。」有些專家為文表示讚許,並認為不應該過度保護小孩。
但低薪年代的孩子,有能力為了未來、買屋成家嗎?
據報導美國房地產網站Apartment List去年底公布一份報告,現在許多美國父母有個新現象,就是面對孩子成年不離家或難在大城市生活時,就是買房或租房給孩子成家立業,似有華人家庭化的現象。
過去台灣房屋智庫曾對首購族進行網路問卷調查,56%的首購族靠父母長輩們以贈與或暫借等方式幫忙。以往父母直接購屋贈與孩子,後來因房地合一稅制,許多父母避免房產出售時有過大利差稅額,因此多改為資助現金作為購屋頭期款,其餘貸款本利,則由小倆口自行負擔。父母或長輩資助比率約總價的二成。
另據台北某仲介公司內部成交案例觀察,2017年這些「孝子房」,大約三成落在二千萬到三千萬元之間。若以這個房屋價格來看,30歲以下年輕人有機會完全靠自己買房嗎?
同年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未滿30歲的年輕人平均年所得39萬9401元,30到40歲的年輕人49萬8623元,參考該年度內政部戶政司公布男女結婚年齡都落在30歲以上,由此可知無論是那位媽媽信中所提26歲的兒子,或結婚人口的年齡來看,以他們的年收入,不吃不喝買到二千萬的房屋,大概也要40、50年,因此客觀來看,沒有父母或長輩的協助,這一代年輕人要買房成家立業,何其困難。
有個值得玩味的現象,去年聯徵中心資料顯示,房價回修,50歲以上中老年購屋人數增幅最多,或許部分反映出父母買房給子女成家的現象。
看來多數有能力資助孩子的父母,仍然願意協助孩子購屋成家立業,至於這是否為過度保護孩子的表現,或以「孝子房」形容這樣的父母子女關係?
我認為這過度簡化並標籤這個現象,畢竟客觀上,低薪高房價的現象,確實造成青貧世代年輕人的重大負擔。況且父母本是年輕人家庭的非正式支持系統,無論協助照顧孫子或買房,都是必要且必然的趨勢。過於強調西方社會「個體化」發展,以「過度保護」的形容,否定家庭成員間互相支持的華人文化,實在太嚴苛,更何況前述美國地產公司的報告,也顯示西方家庭逐漸走向這個趨勢。
不過,贊助或買房給孩子的父母,必須注意幾件事。
例如贈與稅,父母除每年各2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外,於每一名子女結婚時,可再贈與結婚子女100萬元,也就是結婚當年,父母共有640萬的贈與額度可列入免稅,翌年又有440萬免稅額,因此結婚前後年度兩年,共有1080萬贈與免稅額可以運用。
另外日後子女的婚姻,若有離婚或其他分割夫妻財產的問題時,父母贈與的錢是否可以在房價內扣除而不列入計算?法院實務有不同的看法,端看父母贊助的行為以哪種法律形式而定,如借貸、借名或贈與,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假設前述贈與部分購屋款模式,有最高法院見解曾認為可以自房價扣除,因此為避免衍生複雜的法律及稅務問題,建議父母贊助買房時,最好事先做好功課並書面文字記載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