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夫妻血型配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夫妻血型配對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夫妻血型配對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夫妻血型配對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彭菊仙之教養幸福又好玩,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愈吵感情愈好嗎?不見得!但衝突是真正理解對方、改變關係的起點】 (((疫情效應之一:家人彼此厭惡?))) 疫情期間,不少家長私訊給我說家裡的衝突變得很多,除了親子之間,更有天天絕對不連戲、卻沒完結篇的手足衝突,有些連夫妻之間也怒目相對,床頭吵、但床尾也和不了,相看兩厭。 家人之間二十四小時被...

  • 夫妻血型配對 在 彭菊仙之教養幸福又好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2 17: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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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愈吵感情愈好嗎?不見得!但衝突是真正理解對方、改變關係的起點】

    (((疫情效應之一:家人彼此厭惡?)))

    疫情期間,不少家長私訊給我說家裡的衝突變得很多,除了親子之間,更有天天絕對不連戲、卻沒完結篇的手足衝突,有些連夫妻之間也怒目相對,床頭吵、但床尾也和不了,相看兩厭。

    家人之間二十四小時被迫黏在一起,到底是親密的「靠」在一起,還是痛苦地「銬」在一起?相信有不少家庭這一陣子已暗潮洶湧、一觸即發,或是早已煙硝處處、千瘡百孔。

    「疫後大未來」作者Scott Galloway精準說到疫情期間全球家庭的兩個共同點:

    •開始厭惡配偶
    •開始厭惡子女(或是子女更厭惡父母)。

    在台灣疫情再度爆發時,一位在美國經歷了一年多封閉生活的同學跟我說,令她非常驚訝的是,不少只羨鴛鴦不羨仙的佳偶經歷了這一年多之後竟變成怨偶,還有人以離婚收場。

    另外,則是青少年把自己封閉,爸媽看不慣他們,他們也完全不把爸媽放在眼裡,防疫禁令如同關禁閉,親子關係比室友還疏離。沉溺在數位世紀的青少年則有愈來愈高比例的憂鬱傾向。

    (((從小一路吵到大的娘家,是我最能自在展現自己的所在)))

    說到家庭衝突,我想到了我的國中生物課,其中有一章是講基因配對,有個重點是關於血型的配對。

    我記得老師說,若爸媽都是O型,那麼,配出來的孩子就全部都是O型,風趣的生物老師還順便說了血型與個性的關係,最後,她居然下了一個結論:

    「如果你們全家都是O型,那你家可熱鬧了,肯定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當時這段課程我上得可認真了,因為當下覺得老師已不是生物老師,而是個半仙,真說準了我家的狀況。老師還問:「有沒有人全家人都O型的啊?」我就傻傻地舉了手,老師報以神秘又同情的一笑。

    我娘家共六人,爸媽再加上四個女兒,果真如生物老師的神機妙算,真的三天就有小拌嘴、一週內絕對來個大震盪。

    通常一開始只有兩個人吵架,但因為O型「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雞婆天性,一定演變成四個人吵;最後,六個人全都會跳下海,變成全家大亂鬥,驚濤駭浪、雞飛狗跳,正是我娘家的寫照。

    當時我驚訝地看著生物老師,點頭如搗蒜。

    可是奇怪得很,一晃眼,快半個世紀過去了,從小一路吵到大的不平靜娘家,如今,卻是全宇宙中,讓我感覺最自在、最肆無忌憚的無偽全真所在。

    幾個姊妹感情至真至深至切,濃得化不開的相互依存感,讓年過半百的我開始不大敢想像姊妹們終究會老去的未來。

    娘家姊妹的Line時刻叮叮咚咚,一點芝麻豆大的事隨時貼、隨便貼、隨時嘻笑怒罵、感時傷懷、喳呼喳呼沒完沒了,一如小時候天天耍寶逗笑或吵鬧不休,只是,到如今,姊妹只耍寶、訴心曲,少了拌嘴與吵架。

    而更奇快的是,從小在沒有教養技巧可言的打罵教育中長大的我們,如今卻是朋友眼中最孝順團結的家庭。老媽幾乎受到皇太后級的高級照護與孝順回報。

    我就在想,為什麼一個從小吵到天翻地覆、全家人都伶牙俐齒、吵起架毫不留情的家庭,最後卻最具支持力量、最溫暖照人、最能讓每個成員無須偽裝展現真性情?

    我是一個親子作家,但是,我自己也有栽在親子問題上受傷難過的時刻,這些時刻,我的姊姊們才不會在乎我是不是個專寫親子議題、道貌岸然的傢伙。

    在她們眼中,我不過就是一個心不平靜、需要倒倒垃圾、抓抓浮木的平凡小妹,她們為一個別人稱呼為「老師」、「親子作家」的家人獻上毫不保留的及時救援。

    (((不是愈吵感情愈好,而是愈吵愈懂自己與對方)))

    難道,感情真的愈吵愈好?不!從小根本沒機會被教導好好傾聽、好好溝通與對話的我們,往往只會破口大罵、甚至演上全武行。

    只不過,年齡增長的我們,馬齒並沒有徒長,各自也修持了幾十年,總歸有點長進,終歸學會了好好溝通的技巧。

    但我真正想表達的是,對照一些寧可保持沉默、甚至冷漠疏離也不願把話說清楚講明白的家庭,我的感悟是:因為願意吵架,所以我們愈吵愈懂對方,最後吵成了彼此肚子裡的蛔蟲。

    我們非常明瞭解彼此的個性與特質,對方的困境、限制、擔憂、苦楚與需求,一切盡在不言中。

    因此,一起長大、一起變老,早就懂得繞過對方的雷、避掉對方的痛點,最後磨成了同聲相應、同氣相求的最佳應援團。

    我們姊妹之間連哭點笑點都不必點通,一個眼神、幾個字、一個動作,就能引發連鎖反應,笑出眼淚、哭成花臉。

    在這裡我必須鄭重表明,我不是鼓勵吵架。吵架,很不好,代表彼此還沒學會更好的溝通對話技巧,但暗藏於其中有個值得鼓勵的動機,那就是因為在乎彼此,所以很想把話講清楚,有個心想把死結打開來。

    我跟所有私訊我的家長說,家有青少年的家庭,千萬別用無菌高標準來衡量親子關係,因為此時期幾乎很難避開爭吵。

    因為,孩子在短時間之內迅速變化,大多數的爸媽來不及適應與改變對應之道;而孩子也尚未具備完全獨立自我負責的能力,卻又力斥父母的監督與介入。這種充斥著矛盾的不平衡狀態,本來就處處埋藏地雷,沒有人可以完全不踩到。

    我姑且稱此時期的親子爭吵為「激烈溝通」吧,乃是因為,我覺得其中至少也蘊藏著在乎彼此、想表達關心、想相互了解、想把心結打開的良善美意。

    (((避免衝突、繞過問題,最後會累積成「衝突債」)))

    在「良性衝突」(平安叢書出版)這本書裡,我很認同一個概念,那就是「衝突債」。

    作者Liane Davey是組織心理學博士,他認為「每個組織都無法避免衝突、也都需要衝突,但是人們傾向避免衝突、或避免表達不同意見,以規避問題所在,最後就會形成『衝突債』。」

    我們大多數人從小就被教導衝突是不好的,所以很多人習慣繞過問題,而非去穿越它們,但是作者說:「衝突是組織的基本要素」、「爭議性的問題必須解決才能繼續往前推動」。

    若是問題一直沒有被提出來討論、讓彼此確認界限,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問題與對立就變成一種固定的存在,各自將在自己的玻璃罩下保持慣性且疏離、沒有溫度的關係。這絕對悖離人類合作的群性本質。

    一個正常的家庭絕對會產生各種不同意見的擦撞,因為每個成員都有不同的個性與生活經驗、價值觀與解讀方式都不同,因此,夫妻意見相左、兩代衝突、手足爭吵,絕對不是「和諧」的相反詞,「正是通往真正深層理解與達到動態和諧的必要過程」。

    累績過多懸而未決的內心疙瘩、維持脆弱的表面和諧,整個組織勢必在某一天爆發慘痛的代價:互不信任、彼此猜忌、淡漠疏離、不在乎彼此、無法相互支持照應,最後注定是分道揚鑣的平行線。

    我省察到的是:我們姊妹若從小到大從不敢有衝突,或沒有勇氣表述自我,就絕對無法因撞擊而帶來彼此的覺知,因而去理解到對方的底線與痛點、在乎與不在乎。這將少掉了刺激自我省思、學習分清人我界線的機會。

    良性的衝突,是一種「破壞性創新」,它像一座充滿礦產的危險高山,裡頭蘊藏著豐富的資源,如果願意好好挖掘資源,我們將學會看清對方的脆弱敏感,也能一次又一次讓我們更精準地預測對方的反應,避免挑釁對方的罩門,而隨著成熟度增長、隨著接觸到愈來愈多有效溝通的好工具,我們終將學會如何「好好的吵架」,甚或,平和有效的溝通。

    人若非天生特具慧根,多數凡夫俗子勢必都得經歷一次次的良性衝突,才能提升對人際互動的敏感度,也才可能學會帶著覺知關照自己的表達方式。

    但人們都討厭衝突,因為衝突帶來心裡的不平靜、關係的暫時斷線,但我告訴來信的家長們,當有一天連衝突都嫌煩、都懶的時候,那就是哀莫大於心死,代表連最基本的「在乎」都已消失。

    (((衝突隱藏著豐富的資源,是自我靈性與群性最快速提升的機會)))

    所以,請不要對「衝突」抱著這麼大的畏懼與懊惱,它的背後埋藏著豐富的資源,每一次衝突,請好好抓準這些資源,每個人將會對自己、對別人產生更深的覺知,這是讓自我靈性與群性獲得最快速提升的大好機會。

    如今,若是家裡發生任何衝突,我已學會先觀照自己的情緒,然後,想一想,這個衝突裡面,我如何能讓對方感受到我的心情、想法、界線與原則?而又如何讓對方知道我之所以有這些想法的原因?

    我是否真的能站在對方的角度,看到他的處境、他當下的心情、以及他背後隱藏的錯綜複雜的爆發源?我能展望到這次衝突帶來彼此更深的覺知與一起成長嗎?

    這才發現,唯有經歷過意見相左、唯有願意如實表達內心的想法,才有機會成為關係親暱長遠、且值得信靠的真正家人。

    任何一方若不斷隱忍、息事寧人,表面上看似風平浪靜,但最後可能造就出一個只懂自己、甚至只能利己而學不會善解、利他的巨嬰。

    因為沒有任何浪潮打擊到對方的背脊,沒機會刺激到對方的鏡像神經及深層的心智系統。

    這就是為什麼過度隱忍的父母可能養出無法感知別人痛處的自私孩子,但也可能剛好相反,因為這無疑的是一個錯誤的示範,也就是教導孩子,即使不公不義,也絕對不要站出來「用愛心說誠實話」、學習去爭取該有的權益。

    規避問題的父母,很可能為子女示範息事寧人、維持脆弱而疏離的和諧,「因為衝突不被允許,你從未學會如何與人進行開誠布公、善意或有效益的衝突。」

    我想說的是,沒有家庭是零衝突的,這不是要安慰所有疫情中有衝突的家庭,因為,我深切體驗到,衝突,不見得只會造成傷害,破壞裡隱含著「創造性資源」,且絕對遠遠多於「僅止於表面的平靜無波」,畢竟,有適度力道的浪頭,才能衝擊到石頭,石頭才有機會改變位置。

    (((衝突帶來的痛苦,逼使我們學習更有效、締造雙贏的溝通技巧)))

    當然,這裡所說的良性衝突絕非口無遮攔、無休止的大吵大鬧,而是,當難以避免義正嚴詞的「積極溝通」時,請絕對不要只有自責與自愧,在情緒過於激動時停下來、各自分開的那一刻開始,很可能就是開始挖掘資源且創造覺知的起始點。

    於是,爸媽因而體會到了青春期的孩子在快速改變,開始學著思考如何運用智慧來和青春期的孩子相處,如何拿捏介入與監督的分寸,如何締造孩子感受到被相信的正向氛圍。

    而這些看似氣氛搞砸弄僵的一次次激烈溝通,似乎撕裂了親子的情感,但是,隨著孩子不斷長大、隨著離家、隨著必須體驗獨自扛起責任的每個新階段降臨,孩子都會在回溯這些衝突中更加體貼到父母一路來的辛苦與無私。

    這些效應,不可能發生在當下,但是,每一次的良性衝突,都有可能刺激到孩子去體認到父母的焦慮、難處與無條件的初心。

    當然,學習避開引發恨意的溝通技巧,是另一個課題,但是,不斷衝突所帶來的痛苦,痛苦又引發衝突的無限循環,很可能就演變成一股最強勁的動力,逼使我們不得不去學習更有效、締造雙贏的對話與溝通方式。

    所以,帶著覺知來看待衝突,就是引發改變的創造起點。

  • 夫妻血型配對 在 威廉氏後人 - 李毅評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4-16 2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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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卵可能出現的醫療廣告問題:生殖醫學會公告轉知>

    各位好

    小弟鍵盤婦產科 - 威廉氏後人

    -

    接受卵子捐贈

    也就是俗稱的”借卵”

    已經在目前許多先進國家廣泛應用

    包含台灣

    .

    對於46歲以上

    或者小於46歲,但已經停經的女性

    針對這一群不孕症患者的

    這是個相對有效的可能解答之一。

    -

    接受卵子捐贈的活產率

    一般在50% – 60%左右

    對於44歲以上的超高齡患者

    比起用自己的卵

    有著明顯的活產率差異。

    -

    然而

    隨著借卵的需求提高

    各生殖中心招募捐贈者的方法也越來越多

    但有一些方式,

    是明顯違反醫療法或人工生殖法規的

    -

    今天我藉由台灣生殖醫學會的公告內容

    也希望能夠讓大家知道

    目前針對借卵的一些規範和共識。

    -

    以下違法範例節錄自國健署發函台灣生殖醫學會

    轉知並提醒各位人工生殖專科醫師應當特別注事項。

    -

    1. 某醫療機構宣傳會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比對受贈者及捐贈者面貌相似度之方式,幫受卵婦女配對外表最相像的受卵婦女的捐卵者。

    .

    2. 某受卵病人在部落格分享在某生殖中心進行借卵,並公布捐贈者的年齡、身高體重、AMH值、有雙眼皮、學歷碩士、工作科技業。

    .

    3. 某醫療機構於補習街周邊公開廣告看板:願捐卵者留下資料即贈精美禮品。

    .

    4. 某醫療機構宣傳於捐卵說明會中填研究問卷,有機會獲得奬學金。

    .

    5. 某醫療機構於粉絲團公開提供雙11凍卵10名優惠名額,優惠一年冷凍保管費並送雙11好禮。

    .

    6. 中國大陸某醫療網站刊登可安排到台灣某生殖中心進行性別篩檢。

    .

    7. 某醫療機構宣稱一些成就為生殖醫學界的「第一」。

    .

    8. 某醫療機構在網路上的服務項目有代理孕母轉介及轉介美國捐卵。

    .

    -

    首先

    依法,醫療機構僅能提供:

    捐贈人之種族、膚色及血型資料,供受術夫妻參考。

    其餘資料一律不得提供。

    -

    第二

    醫療機構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

    包括公開宣稱就醫即贈送各種形式之禮品、折扣、彩券、健康禮券、醫療服務,或於醫療機構慶祝活動贈送免費兌換券等情形。

    -

    最後

    醫療機構不得進行性別篩選,亦不得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

    -

    這些皆是違法行為

    並且極度危險的。

    -

    精卵捐贈的本意是善意

    希望幫助無精症或停經婦女仍能擁有生兒育女的機會

    .

    但這一些底線,是一定要堅守的

    至少

    性別篩選和洩漏捐贈者相關資料

    是100%違反人工生殖法也違反捐贈者的善心

    -

    我完全理解選擇借卵的患者們心中的困難與掙扎

    以及身為一個即將成為的母親

    希望能獲得更多捐贈者資訊的心情。

    -

    但是我仍然希望

    飽受不孕症所苦的妳們

    不要為難妳的醫師

    尊重生命

    拒絕性別選擇

    拒絕要求醫師洩漏捐贈者相關之所有不當資訊。

    -

    “所謂的母愛,是一個母親對子女最無私的愛。跟這個子女,是否長得像自己,是否有雙眼皮,是男或是女,一點關係也沒有。”

    -

    ~鍵盤婦產科 威廉氏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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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夫妻血型配對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0-01 18: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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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我不是你親生的!】
    台灣鄉土劇會有因為家裡養不起,所以把小孩送給不孕,但經濟狀況比較好的家庭養,經過各種意外後,偶然到醫院驗了血型才發現自己不是父母親生的,其實是收養的,然後開始調查自己身世的劇情……但是收養有像電視劇那樣容易嗎?
     
    🎸什麼是收養?
     
    收養可以讓沒有血緣關係的兩方,透過法律認可的過程,來建立親子關係,這樣不但能讓原生家庭無法撫養的孩子,可以在另一個安穩的環境中成長,同時也讓想要孩子的人實現當父母的願望。
     
    收養關係成立之後,收養人就是被收養人的父母,如同親生父母一樣要負擔照顧責任和義務,而養子女和養父母及養父母親屬的關係,基本上和親生子女一樣。相對的,生父母的權利義務會喪失,包括親權、繼承權、撫養權等等,在法律上就變成陌生人。(民法第1077條)
     
    🎸收養的類型有哪些?
     
    收養的類型可區分三種:
    1⃣無血緣關係收養:
    養父母、原生父母及養子女之間沒有血緣關係,依現行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無血緣關係收養必須經過收出養專業團體媒合。
    2⃣親戚收養:
    又叫近親收養,也就是收養親戚的孩子。
    3⃣繼親收養:
    也稱為他方收養,收養配偶之前婚姻所生的小孩。
     
    🎸收養有條件限制嗎?
      
    一. 年齡限制【民法第1073條】
    一般人想收養別人,年紀必須超過對象20歲才可以。如果是「夫妻共同收養」別人的情況,則是一個人超過20歲、另一個超過16歲即可。例如丈夫40歲,妻子36歲,就可以共同收養正值20歲的A。
     
    二、禁止近親收養【民法第1073-1條】
    爺爺不能收養孫子、公婆不能收養媳婦。原則上直系血親、直系姻親間是不能收養的,除非是再婚的夫妻收養對方的子女,例如A和B再婚,A可以收養B與前夫所生的兒子。

    除此之外,近親之間輩分不相當(包含輩分相同)也不能收養,例如表兄弟姊妹不能互相收養,或是祖父母收養外孫,這種導致倫理輩分秩序混亂的也不行。
     
    三、配偶共同收養【民法第1074條】
    如果你已經結了婚,你想收養子女一定要得到配偶同意,與配偶共同收養。除非收養的對象本來就是對方的孩子,或是你的配偶生死不明、因特殊原因無法表示意見時,才可以單獨決定。
     
    四、禁止雙重出養【民法第1075條】
    養父母一次只能有一個(組),不能已經給A收養,又想要給B收養,法律是禁止「職業養子女」出現的。
     
    五、被收養人配偶的同意【民法第1076條】
    如果你已經結了婚,你想「被收養」,這時候就跟收養別人一樣,也要得到配偶的同意喔!
     
    六、收養合意【民法第1076-1條、1076-2條】
    收養會切斷對象與原生父母的親子關係,因此收養別人的子女,依法要經過別人父母的同意,不管對方是不是未成年人都一樣喔!
    舉例來說,C是A、B的子女,你想收養C,得先請示A、B的意見才行。
    除非,今天A、B有虐待、施暴等未盡教養義務,或是A、B因重病等情況而無法表示意見,你才能無視對方父母的意願進行收養。
     
    七、無血緣未成年人的「收養必要性」:
    如果收養對象是18歲以下的兒少,依《兒童及少年權利與福利保障法》第16條規定,必須經過專業機構的審核,由先調查「出養必要性」,確認除了收養以外,原生家庭真的沒別的方法讓孩子獲得妥善照顧,才可以進行收養程序。
     
    🎸要怎麼收養?

    因為以前會有私下收養的情形,其中衍生出偽造文書、販賣人口等問題,為了保障孩子的權益,《兒童及少年權利與福利保障法》第16條第1項規定,除了「旁系血親在六親等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相當」與「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以外,「無血緣關係的未成年人收養」都必須透過衛福部社家署或地方主管機關許可的收出養專業團體辦理。

    所以要先找到機構登記,再參加說明會或是課程,經過機構人員評估和訪談、審查收養的人資格,再進行配對,然後觀察雙方適應狀況,之後決定收養的話就可以進行收養作業。

    依民法第1079條,收養要用書面,並向法院聲請認可,所以完成收養作業之後,就可以向養父母或養子女住所地的地方法院提出聲請,等法院出庭機構訪視後進行裁定,在十個工作日之後聲請確定證明,就可以拿確定證明辦理戶籍登記。
     
    如果是其他收養情形,則逕向法院法院辦理即可。

    🎸外國人怎麼收養台灣小孩?

    外國人收養台灣小孩屬於跨國收養,通常透過收出養專業機構進行,外國人必須在自己的國家找到和台灣合作的收養機構來媒合。

    依狀況有不同的辦理原則:
    1⃣夫妻一方是台灣人,配偶是外國人,夫妻都住在台灣,照台灣收養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住台灣,配偶住國外:
    1.夫妻雙方都是台灣人,照台灣收養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或雙方是外國人,照跨國境收養程序辦理。

    不過依照《兒童及少年權利與福利保障法》以及「海牙國際公約」的精神,在有出養必要性的前提下,會以國內收養為優先,希望讓孩子盡量在同種族同文化的環境長大。

    🎸台灣人怎麼收養外國小孩?

    按照《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4條規定,收養之成立及終止,依各該收養者被收養者之本國法,所以養父母及養子女的收養過程都必須符合自己國家的法律,要 #先到孩子的原生國家,照原生國家的收養程序完成收養,然後將所有收養文件資料帶回台灣。

    再依照《家事事件法》第115條規定附具相關文件,提出收養符合養父母或養子女本國法的證明文件資料,各項證明文件,如果是在國外作成的,要先經過我國駐外機構的驗證,外文文件要附上中文譯本,然後 #再向法院提出收養聲請。

    小時候看完鄉土劇,我也想過該不會我不是父母親生的,不然怎麼對我這麼兇?也覺得別人家好像比較好,想當別人家的小孩,但長大後發現,和家人的關係並不全然建立在血緣之上,有愛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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