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夫妻合併申報免稅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夫妻合併申報免稅額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夫妻合併申報免稅額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夫妻合併申報免稅額產品中有1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Phew!好險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對夫妻在很早就作好資產傳承計畫 本來算準透過可以「配偶間贈與免稅」、 「一年220萬元免稅額」等權益 移轉700萬元財產不需課稅 沒想到,丈夫在贈與後不到1年就過世 這700萬元資產 變成要與其他資產合併計算遺產總額 想要完整傳承家產 除了分年、分批在免稅額度內贈與 還可以將一部分資金用於購買保...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林昶佐 Freddy Lim,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財政部吃掉納稅者權利 我今天在財政委員會質詢財政部許虞哲,為什麼9月份公佈的納稅者權利保障法施行細則,將屬於「成本費用」薪資特別扣除額當作是「最低生活保障額度」。以一對夫妻及一名未成年女子的家庭為例,這個家庭將被財政部吃掉14萬免稅保障。 為了釐清「成本費用」與「最低生活保障額」的不同,我先詢問...

夫妻合併申報免稅額 在 微晟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4-28 20:45:51

0427 【108綜合所得稅申報資訊】 申報期間 由於疫情 依稅捐稽徵法§10 因天災、事變而遲誤依法所定繳納稅捐期間者, 該管稅捐稽徵機關,得視實際情形, 延長其繳納期間,並公告之。 所得稅申報期間由5/1 - 5/31 延長至 6/30 夫夫 妻妻 夫妻 申報資訊 去年同婚元年結婚的...

  • 夫妻合併申報免稅額 在 Phew!好險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8 0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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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對夫妻在很早就作好資產傳承計畫
    本來算準透過可以「配偶間贈與免稅」、
    「一年220萬元免稅額」等權益
    移轉700萬元財產不需課稅
    沒想到,丈夫在贈與後不到1年就過世
    這700萬元資產
    變成要與其他資產合併計算遺產總額

    想要完整傳承家產
    除了分年、分批在免稅額度內贈與
    還可以將一部分資金用於購買保險
    一次可解決被課稅與稅金負擔2難題

    看更多新聞:https://bit.ly/3tl8Ds9
    看更多新聞:https://bit.ly/3zNzWOt

    #課稅 #遺產稅 #稅金 #保險 #壽險 #傳承

  • 夫妻合併申報免稅額 在 柴鼠兄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4-30 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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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報稅月,好消息是今年 #標準扣除額 和 #薪資特別扣除額 都調高了,加上2018年通過的「股利二擇一制」在今年是第一次申報😎,有領股利的小資族可以節稅不少,但到底可以抵減多少?柴鼠直接算給你看,順便複習一下幾個重要的數字😃 (為了簡化說明,以下都用「單身+無扶養+標準扣除」為基礎)

    🔴❮基本扣除❯
    ☑️免稅額8.8萬 ←這每個人都有
    ☑️標準扣除額12萬 ←選標扣的才有,選列舉的沒有
    ☑️薪資特別扣除額20萬 ←屬於薪資的才能拿來扣

    ➤例如:鼠是小資上班族,月薪約2萬7左右,薪資所得13個月共35萬,這樣要繳多少稅?🤔
    【算式】
    年所得35萬-免稅額8.8萬-標扣12萬-薪扣20萬=-5.8萬
    負的代表鼠的薪資所得還沒到達繳稅的門檻,所以不需要繳所得稅

    🔴❮股利抵減❯
    ▶️股利合併申報後可再抵減8.5%
    (☝️如選”股利分離申報”均一價課稅28%無任何抵減😢)
    簡單來說,年所得百萬以內、年領股利在幾萬塊以內的小資,都是”合併申報”會比較有利,因為所得級距算出來大多位於5%和12%,合併之後抵掉8.5%,級距低的人還有機會退稅喔

    ➤假設:小資鼠年所得是薪資13個月,外加股利5千共35萬,一樣是年所得35萬,這樣要繳多少稅?
    【算式】
    年所得35萬-免稅額8.8萬-標扣12萬-薪扣20萬=-5.8萬(免稅)
    但35萬包含了5千元現金股利,可抵減5千x8.5%=425元,在不用繳稅0元的前提下再抵減425元,變成-425
    代表今年可以退稅425元
    🤓結論:一樣年收35萬,有存股領股利的,不用繳稅還可以退稅

    ❇️特別注意:
    (1)8.5%股利抵減有上限8萬元,意思是領了100萬的現金股利,100萬的8.5%雖然是8.5萬,但最高還是只能抵減8萬
    (2)這8萬額度是以「申報戶」為單位,如果夫妻合併申報就視為一個申報戶,二個人就共用一個8萬額度,夫妻分開申報時才會各自享有一個8萬額度。
    ❇️對於年收72萬(級距5%)的柴,和年收108萬(級距12%)的派可老闆,我們分別在圖中列出算式供大家參考,至於年所得超過160幾萬,級距20%以上的高資族,這裡就先pass了😂

    ▶️高清版放大圖:http://bit.ly/2WgudN5
    ▶️複習股利新制影片:https://youtu.be/DDNZACHMDog

    #股利新制的算法比以前簡單直白太多了😆
    #挑戰一張圖片可以塞進多少資料?😂
    #今年可以試試看線上申報喔🤓

  • 夫妻合併申報免稅額 在 柴鼠兄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4-30 08:00:00
    有 635 人按讚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報稅月,好消息是今年 #標準扣除額 和 #薪資特別扣除額 都調高了,加上2018年通過的「股利二擇一制」在今年是第一次申報😎,有領股利的小資族可以節稅不少,但到底可以抵減多少?柴鼠直接算給你看,順便複習一下幾個重要的數字😃 (為了簡化說明,以下都用「單身+無扶養+標準扣除」為基礎)

    🔴❮基本扣除❯
    ☑️免稅額8.8萬 ←這每個人都有
    ☑️標準扣除額12萬 ←選標扣的才有,選列舉的沒有
    ☑️薪資特別扣除額20萬 ←屬於薪資的才能拿來扣

    ➤例如:鼠是小資上班族,月薪約2萬7左右,薪資所得13個月共35萬,這樣要繳多少稅?🤔
    【算式】
    年所得35萬-免稅額8.8萬-標扣12萬-薪扣20萬=-5.8萬
    負的代表鼠的薪資所得還沒到達繳稅的門檻,所以不需要繳所得稅

    🔴❮股利抵減❯
    ▶️股利合併申報後可再抵減8.5%
    (☝️如選”股利分離申報”均一價課稅28%無任何抵減😢)
    簡單來說,年所得百萬以內、年領股利在幾萬塊以內的小資,都是”合併申報”會比較有利,因為所得級距算出來大多位於5%和12%,合併之後抵掉8.5%,級距低的人還有機會退稅喔

    ➤假設:小資鼠年所得是薪資13個月,外加股利5千共35萬,一樣是年所得35萬,這樣要繳多少稅?
    【算式】
    年所得35萬-免稅額8.8萬-標扣12萬-薪扣20萬=-5.8萬(免稅)
    但35萬包含了5千元現金股利,可抵減5千x8.5%=425元,在不用繳稅0元的前提下再抵減425元,變成-425
    代表今年可以退稅425元
    🤓結論:一樣年收35萬,有存股領股利的,不用繳稅還可以退稅

    ❇️特別注意:
    (1)8.5%股利抵減有上限8萬元,意思是領了100萬的現金股利,100萬的8.5%雖然是8.5萬,但最高還是只能抵減8萬
    (2)這8萬額度是以「申報戶」為單位,如果夫妻合併申報就視為一個申報戶,二個人就共用一個8萬額度,夫妻分開申報時才會各自享有一個8萬額度。
    ❇️對於年收72萬(級距5%)的柴,和年收108萬(級距12%)的派可老闆,我們分別在圖中列出算式供大家參考,至於年所得超過160幾萬,級距20%以上的高資族,這裡就先pass了😂

    ▶️高清版放大圖:http://bit.ly/2WgudN5
    ▶️複習股利新制影片:https://youtu.be/DDNZACHMDog

    #股利新制的算法比以前簡單直白太多了😆
    #挑戰一張圖片可以塞進多少資料?😂
    #今年可以試試看線上申報喔🤓

  • 夫妻合併申報免稅額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7-10-05 12:47:27

    財政部吃掉納稅者權利

    我今天在財政委員會質詢財政部許虞哲,為什麼9月份公佈的納稅者權利保障法施行細則,將屬於「成本費用」薪資特別扣除額當作是「最低生活保障額度」。以一對夫妻及一名未成年女子的家庭為例,這個家庭將被財政部吃掉14萬免稅保障。

    為了釐清「成本費用」與「最低生活保障額」的不同,我先詢問部長稅法理論上主觀淨值原則與客觀淨值原則的差別,但部長卻答得非常含糊,難怪會有這個離譜錯誤。我向部長解釋:客觀淨值原則指收入減去成本費用之淨額,主觀淨值原則指收入減去成本費用之外,尚需扣除納稅義務人維持自己及其家庭成員之維繫生存最低需求額度。

    大法官745解釋中,大法官明確將薪資扣除額視為成本費用,而不是最低生活需求額度。因此只有免稅額與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屬於「最低生活需求」,而薪資特別扣除額屬於「所得成本」。但財政部9月頒佈的納稅者權利保障法施行細則卻完全搞混,變成:基本生活費必須高於「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之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其多出來的金額才可從所得總額中減除。

    以一對夫妻及一名未成年女子的家庭,夫妻合併申報所得稅為例,根據法規定義,最低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是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也就是大約166,000元,依照施行細則,基本生活費用包含本人、配偶及扶養子女,所以這個家庭的基本生活費用便是166,000 x 3 = 498,000。

    若以本次稅改草案的數額為基準,他們免稅額加標準扣除額加薪資特別扣除額是712,000(免稅額132,000+標準扣除額220,000+薪資扣除額360,000 ),高於498,000,因此沒有額外的免稅保障。但若依照「最低生活保障額度」之正確定義,他們免稅額加標準扣除額是352,000,(免稅額132,000+標準扣除額220,000),比基本生活費用少,所以這個小家庭還可以在額外扣除14萬。

    現在這些保障都被財政部吃掉,非常可悲。我要求財政部長應立即檢討修正,應向大眾清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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