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天赦日法會新竹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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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天赦日法會新竹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鈺婷,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港府撤回「逃犯條例」,香港抗爭仍未結束!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持續支持香港抗爭! 就在剛剛晚上六點,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歷經兩個多月的抗爭後,發表「電視講話」,宣布將在立法會復會後,提出動議撤回「逃犯條例」。 看到部分台灣報導樂觀稱之為「民主勝利」,但其實香港各界輿論、民主派議員、抗...

  • 天赦日法會新竹 在 高鈺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9-04 21: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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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府撤回「逃犯條例」,香港抗爭仍未結束!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持續支持香港抗爭!
     
    就在剛剛晚上六點,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歷經兩個多月的抗爭後,發表「電視講話」,宣布將在立法會復會後,提出動議撤回「逃犯條例」。
     
    看到部分台灣報導樂觀稱之為「民主勝利」,但其實香港各界輿論、民主派議員、抗爭者,幾乎沒有任何喜悅之情,表示抗爭將會持續。
     
    更沒人像韓國瑜一樣,盛讚這是一個「聰明而正確的決定」。
     
    今天過後,也許有許多原本就對香港抗爭不甚了解的台灣民眾感到疑惑:「不是說反送中嗎?現在送中條例都撤回了,為什麼還要繼續抗爭?」
     
    其實最主要原因是這波抗爭提出的「五大訴求」,林鄭只正面回應了「撤回條例」一項,但這還要等立法會復會才提案處理,仍可能有變數;
     
    更重要的:香港抗爭的核心訴求從來不只是撤回條例,更是要求落實「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面普選的改革,但中共寸步不讓,甚至指控抗爭者只是「意在奪權」。
     
    此時此刻,我們有必要讓更多朋友了解:香港人為何還要持續抗爭?
     
    ——
    香港這波運動的五大訴求是:
     
    一、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察濫權暴行
    三、收回暴動定性
    四、撤銷對所有抗爭者的控罪
    五、立即實行雙真普選
     
    目前二到五項,港府與中共都仍寸步不讓。以下幾項說明:
     
    1、為什麼需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來追究警察暴行?
     
    相信許多台灣民眾這段時間早已熟悉許多香港警方的濫權暴行。警隊除了曾以催淚彈擊爆抗爭者的眼睛,更在街頭上、地鐵上、公車上,進行許多明顯有違比例原則的鎮壓。這些行為都應該遭到調查與嚴懲。
     
    林鄭月娥對此一貫的回應,都是港府現在已經有「監警會」的機制,來處理民眾對警察的投訴。
     
    但「監警會」的機制早已因為「警察自己調查警察」而備受質疑,連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都認定其欠缺調查權與獨立性。根據香港國際特赦組織的統計,在2004年到2018年間,有6412起「警察襲擊」的投訴,但當中半數都被裁定「無可跟進」而結案,最終只有4件被證實屬實。(https://ppt.cc/fVzbfx)
     
    可見「監警會」根本毫無公信力,設立獨立委員會是刻不容緩。
     
    2、為何要提「收回暴動定性」、「撤銷對所有抗爭者的控罪」?
     
    林鄭月娥一貫的回應是「尊重法治」,堅稱負責起訴抗爭者的律政司不會受政治干預,不可能撤回對抗爭者的控罪。
     
    但事實上,在這波抗爭中,律政司受政治干預,對抗爭者濫行司法追殺的紀錄已是血跡斑斑。
     
    早在七月底,就已經有一群律政司內部負責起訴業務的職員發表公開信,指控他們的業務遭到律政司長明確的政治施壓。最明顯的例子是律政司可以在48小時內,尚未明確檢視證據,就同意以「暴動罪」這樣的罪名,濫訴44名抗爭者,但對罪證確鑿、惡意攻擊抗爭者的幫派份子,卻遲遲不做處理。(https://ppt.cc/fQVW6x)
     
    八月初,有3000名香港律師破天荒走上街頭,靜默抗議香港政府的「政治檢控」。
     
    香港抗爭者並不是不尊重「法治」。而是若政府追訴抗爭者,已經有明確的政治干預,那這樣的起訴機制,當然難以獲得香港抗爭者的信任。
     
    3、為何要求落實「雙真普選」?
     
    這也是香港最核心的問題。
     
    目前的香港雖然有行政長官與立法會選舉。但行政長官並非普選,立法會半數以上的席次,也是經由特殊的選制,讓親中共的「建制派」可以長期佔穩定多數。從1997年以來,從來沒有民主派候選人可以獲選為行政長官,或在立法會取得過半席次。
     
    但其實香港「香港基本法」本就明定,現在這套制度應該逐步朝普選方向改革;2007年,第十屆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也曾通過相關決定,允諾香港可在2017年後實施行政長官與立法會普選。
     
    但在2014年8月31日,面對香港人的「佔領中環」運動,中國全國人大通過「831決定」,正式否定「真普選」的可能。雨傘運動才因此全面啟動。
     
    至今五年,中共與香港政府毫無回應「真普選」訴求的打算,甚至多名新興政黨的立法會議員,還被紛紛取消當選資格。
     
    林鄭月娥今天只說:「有關雙普選,這是《基本法》訂下的最終目標。要實現這個目標,社會需要在法理的基礎上,在平和及互信的氛圍下,以務實的態度進行討論,否則只會令社會更加撕裂。」
     
    但這當然不值一駁。任何人都知道:令社會撕裂的,當然是中共與港府這種持續擺爛的作法。
     

    香港抗爭尚未結束,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林鄭月娥今天的回應,絕非韓國瑜所說的「聰明而正確的決定」。
     
    請持續支持香港抗爭,也向更多身邊的人解釋香港持續抗爭的原因。這條爭取民主之路不只是為了香港,也是為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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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鈺婷資歷:
     
    【學歷】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所碩士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大安高工
     
    【經歷】
    工業技術研究院工程師
    島國前進幹部
    2016年邱顯智立委選戰工程師後援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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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赦日法會新竹 在 高鈺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9-0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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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府撤回「逃犯條例」,香港抗爭仍未結束!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持續支持香港抗爭!
     
    就在剛剛晚上六點,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歷經兩個多月的抗爭後,發表「電視講話」,宣布將在立法會復會後,提出動議撤回「逃犯條例」。
     
    看到部分台灣報導樂觀稱之為「民主勝利」,但其實香港各界輿論、民主派議員、抗爭者,幾乎沒有任何喜悅之情,表示抗爭將會持續。
     
    更沒人像韓國瑜一樣,盛讚這是一個「聰明而正確的決定」。
     
    今天過後,也許有許多原本就對香港抗爭不甚了解的台灣民眾感到疑惑:「不是說反送中嗎?現在送中條例都撤回了,為什麼還要繼續抗爭?」
     
    其實最主要原因是這波抗爭提出的「五大訴求」,林鄭只正面回應了「撤回條例」一項,但這還要等立法會復會才提案處理,仍可能有變數;
     
    更重要的:香港抗爭的核心訴求從來不只是撤回條例,更是要求落實「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面普選的改革,但中共寸步不讓,甚至指控抗爭者只是「意在奪權」。
     
    此時此刻,我們有必要讓更多朋友了解:香港人為何還要持續抗爭?
     
    ——
    香港這波運動的五大訴求是:
     
    一、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察濫權暴行
    三、收回暴動定性
    四、撤銷對所有抗爭者的控罪
    五、立即實行雙真普選
     
    目前二到五項,港府與中共都仍寸步不讓。以下幾項說明:
     
    1、為什麼需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來追究警察暴行?
     
    相信許多台灣民眾這段時間早已熟悉許多香港警方的濫權暴行。警隊除了曾以催淚彈擊爆抗爭者的眼睛,更在街頭上、地鐵上、公車上,進行許多明顯有違比例原則的鎮壓。這些行為都應該遭到調查與嚴懲。
     
    林鄭月娥對此一貫的回應,都是港府現在已經有「監警會」的機制,來處理民眾對警察的投訴。
     
    但「監警會」的機制早已因為「警察自己調查警察」而備受質疑,連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都認定其欠缺調查權與獨立性。根據香港國際特赦組織的統計,在2004年到2018年間,有6412起「警察襲擊」的投訴,但當中半數都被裁定「無可跟進」而結案,最終只有4件被證實屬實。(https://ppt.cc/fVzbfx)
     
    可見「監警會」根本毫無公信力,設立獨立委員會是刻不容緩。
     
    2、為何要提「收回暴動定性」、「撤銷對所有抗爭者的控罪」?
     
    林鄭月娥一貫的回應是「尊重法治」,堅稱負責起訴抗爭者的律政司不會受政治干預,不可能撤回對抗爭者的控罪。
     
    但事實上,在這波抗爭中,律政司受政治干預,對抗爭者濫行司法追殺的紀錄已是血跡斑斑。
     
    早在七月底,就已經有一群律政司內部負責起訴業務的職員發表公開信,指控他們的業務遭到律政司長明確的政治施壓。最明顯的例子是律政司可以在48小時內,尚未明確檢視證據,就同意以「暴動罪」這樣的罪名,濫訴44名抗爭者,但對罪證確鑿、惡意攻擊抗爭者的幫派份子,卻遲遲不做處理。(https://ppt.cc/fQVW6x)
     
    八月初,有3000名香港律師破天荒走上街頭,靜默抗議香港政府的「政治檢控」。
     
    香港抗爭者並不是不尊重「法治」。而是若政府追訴抗爭者,已經有明確的政治干預,那這樣的起訴機制,當然難以獲得香港抗爭者的信任。
     
    3、為何要求落實「雙真普選」?
     
    這也是香港最核心的問題。
     
    目前的香港雖然有行政長官與立法會選舉。但行政長官並非普選,立法會半數以上的席次,也是經由特殊的選制,讓親中共的「建制派」可以長期佔穩定多數。從1997年以來,從來沒有民主派候選人可以獲選為行政長官,或在立法會取得過半席次。
     
    但其實香港「香港基本法」本就明定,現在這套制度應該逐步朝普選方向改革;2007年,第十屆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也曾通過相關決定,允諾香港可在2017年後實施行政長官與立法會普選。
     
    但在2014年8月31日,面對香港人的「佔領中環」運動,中國全國人大通過「831決定」,正式否定「真普選」的可能。雨傘運動才因此全面啟動。
     
    至今五年,中共與香港政府毫無回應「真普選」訴求的打算,甚至多名新興政黨的立法會議員,還被紛紛取消當選資格。
     
    林鄭月娥今天只說:「有關雙普選,這是《基本法》訂下的最終目標。要實現這個目標,社會需要在法理的基礎上,在平和及互信的氛圍下,以務實的態度進行討論,否則只會令社會更加撕裂。」
     
    但這當然不值一駁。任何人都知道:令社會撕裂的,當然是中共與港府這種持續擺爛的作法。
     

    香港抗爭尚未結束,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林鄭月娥今天的回應,絕非韓國瑜所說的「聰明而正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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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安高工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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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島國前進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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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19 11: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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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炳坤案「准予再審」~ 法院裁准理由+律師羅秉成發言】
    .
    台灣高等法院於今天早上就蘇炳坤聲請再審案,做出准予再審的裁定。蘇炳坤於31年前無端捲入「新竹金瑞珍銀樓搶案」,一度遭判刑15年定讞,雖於2000年獲總統特赦,罪刑全免,但他堅持司法應該還他清白。
    .
    今天早上的高院裁定原因如影片:

    「本院認為凡是有遭到司法誤判可能的人,經過總統特赦,仍然有透過再審程序,尋求無罪判決機會,以註銷他的前科記錄,向世人宣告他是無罪之身,並向國家請求刑事補償的實益,本院認為,蘇炳坤沒有因為已經遭到總統特赦,而被剝奪他申請再審的權益。

    第一點,為何本院准予再審,理由如下,因為本件的原確定判決主要是依據所謂的共同正犯郭中雄的指述,以及被害人金瑞珍銀樓負責人陳榮輝的證詞,作為判決依據。但是本件確定判決之後的81年8月4日,當時新竹地檢的檢察官陳文昌,曾經回到現場重新勘驗,發現所謂共同正犯郭中雄,他在警巡以及偵查中所重述的,他是與蘇炳坤共同由金瑞珍銀樓後方的民宅攀爬進入金瑞珍銀樓犯案,但是這個行徑的過程,經檢察官到現場與勘的時候,發現金瑞珍銀樓與後方的民宅高度落差相當懸殊,郭中雄與蘇炳坤不可能利用這種行徑路線,攀爬進入銀樓犯案。

    第二點,本件金瑞珍銀樓的負責人陳榮輝,他曾在案發之初向警方認領從寶興銀樓所取出來的所謂的本件共犯郭中雄前去點當的金飾,但後來警方巡查的結果發現,金瑞珍銀樓所被搶的東西,並不在本件寶興銀樓取出的金飾裡面,陳榮輝因為冒領金飾,而遭到法院論處詐欺罪行確定。

    第三點,檢察官在承辦誣告的時候,曾調取扣案的金飾進行勘驗,發現扣案的金飾就是從寶興銀樓索取出來的金飾,跟銀樓負責人陳榮輝他所稱被搶劫的金飾,不論重量花色形狀都不相同,基於以上的新事實新證據,經綜合判斷,足以認為受有罪判決的蘇炳坤可能有受誤判的可能。

    所以本院認為本件符合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一向第二款及第六款的規定,所以裁定准許本件再開審理。檢察官若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裁定三日內,提起抗告。

    以上是本院就蘇炳坤先生申請的再審案件,所做的裁定的主要理由,向各位媒體及社會大眾做以上的報告。」

    羅秉成:司法自省的指標案件
    .
    律師羅秉成:「感謝合議庭在本案裁定開啟再審。這應該是我國司法人權的重要指標案件。不管多久,乃至被告含冤身亡,如果有誤判錯判的可能性,我們的司法都有足以自省的能力,也就是不要怕司法判錯誤,因為我們司法會面對錯誤。

    「非常感謝合議庭能夠開啟本件的審理,當然還是要經過重新的審理,才能真正使這個案子釐清明白,也請合議庭以毋枉毋縱這樣的司法獨立中立的理念,繼續審理本案,也相信蘇炳坤先生最後能夠爭取到他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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