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大陸進口關稅查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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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大陸進口關稅查詢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竹科大小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竹科大小事 贊贊贊贊贊 🎉🎉🎉貿易法修法案業於108年12月27日生效,請依規定標示產地,以免受罰!🎉🎉🎉 由於少數國內不肖業者將中國大陸貨品運至我國,並以台灣製造之名稱再輸往美國,以規避美國對中國大陸貨品課徵之額外關稅;或將我國原產地證明書用於中國大陸貨品,以規避外國對中國大陸貨品課徵反傾銷稅;...

  • 大陸進口關稅查詢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1-03 10: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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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科大小事
    贊贊贊贊贊
    🎉🎉🎉貿易法修法案業於108年12月27日生效,請依規定標示產地,以免受罰!🎉🎉🎉

    由於少數國內不肖業者將中國大陸貨品運至我國,並以台灣製造之名稱再輸往美國,以規避美國對中國大陸貨品課徵之額外關稅;或將我國原產地證明書用於中國大陸貨品,以規避外國對中國大陸貨品課徵反傾銷稅;這些都將損及我國整體產業利益及聲譽,有鑑於此,貿易法修法一案經貿易主管機關努力下,業於108年12月27日生效,本次修法重點說明如下:

    修正條文第17條
    出進口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侵害我國或他國依法保護之智慧財產權。
    二、未依規定標示來源識別、產地或標示不實。
    三、未依規定申報來源識別碼、商標或申報不實。
    四、以虛偽不實之方式申請相關貿易許可、證明文件,或使用該許可、證明文件。
    五、未依誠實及信用方法履行交易契約。
    六、以不正當方法擾亂貿易秩序。
    七、其他有損害我國商譽或產生貿易障礙之行為。
    修正條文第17條之1
    民眾得敘明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向主管機關檢舉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之行為。
    主管機關對於依前項規定檢舉之人得予以獎勵,其身分應予保密;其獎勵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修正條文第27條
    輸出入戰略性高科技貨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未經許可,輸往管制地區。
    二、經核發輸入證明文件後,未經許可,於輸入前轉往管制地區。
    三、輸入後,未經許可,擅自變更原申報用途或最終使用人,供作生產、發展核子、生化、飛彈等軍事武器之用。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前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前項之罰金。
    修正條文第27條之2及第28條
    第 27-2 條
    輸出入戰略性高科技貨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得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停止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或廢止其出進口廠商登記:
    一、未經許可,輸往管制地區以外地區。
    二、經核發輸入證明文件後,未經許可,變更進口人或轉往管制地區以外之第三國家、地區。
    三、輸入後,未經許可,擅自變更原申報用途或最終使用人,而非供作生產、發展核子、生化、飛彈等軍事武器之用。
    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之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主管機關得予以沒入。
    第 28 條
    出進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得予以警告、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或停止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
    一、違反第五條規定,與禁止或管制國家或地區為貿易行為。
    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暫停貨品輸出入行為或其他必要措施。
    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限制輸出入貨品之規定。
    四、違反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輸出或未經取得出口國之許可文件輸入。
    五、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依輸出入許可證內容辦理輸出入。
    六、有第十七條各款所定禁止行為之一。
    七、違反第二十四條規定,拒絕提供文件、資料或檢查。
    八、違反第二十五條規定,妨礙商業利益。
    有前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情形之一,其情節重大者,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除得依前項規定處罰外,並得廢止其出進口廠商登記。
    第二十條之二第二項之工業團體、商業團體或農會、漁會、省級以上之農業合作社及省級以上之農產品產銷協會違反同條第三項規定者,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得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並得停止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簽發原產地證明書或加工證明書。
    違反第二十條之三第二項或第四項規定者,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處貨價三倍之罰鍰,並得停止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簽具原產地聲明書之資格。

    資料參考於國貿局宣導說明會資料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056&pid=686676

    貿易法法規查詢: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History.aspx?pcode=J0090004

  • 大陸進口關稅查詢 在 Gtokevin小商人靠北幹古股份有限公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8-1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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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很懶得進來攪,我當路人好好的,結果被摳出來打球
    除了被摳起來打球以外
    今天看到一芳又發聲明說什麼他們的茶葉是100%台灣茶葉
    這個真的在把大家當白痴,數據證據拿出來阿,不要只會發聲明稿,很智障
    我雖然合夥人飲料店從1999年開到現在,在洛杉磯很多家分店
    我也只是去騙騙飲料喝,跟飲料店的妹子嘴砲打炮
    但是多少還是知道一些飲料店的眉眉角角

    這一芳說自己是100%台灣茶的事情根本不可能
    簡單地說就之前2016前的供應商
    茗宏有供應一些化學的調味料還有一些違法的茶葉給他們用
    就不是天然也不是台灣茶葉,不要在那邊說什麼全部都是台灣茶葉
    後來換了供應商,叫做桔揚
    一芳要求這個供應商只幫他們做茶葉標籤,讓後他們自己會去貼
    但是這個供應商他說他不想要做任何的擔保,但現在已經變成一個共犯結構
    這些供應商不得不出來說話
    光看那個數據就知道絕對有問題,哪來那麼多的茶業供應全世界1000多家
    居然還有人私訊我說有人為了帶風向說一芳只有15家??
    奇怪,本來在北加州現在開來南加州,怎麼算都不只15家?? 這麼看不起一芳喔
    再說一芳配合的茶園根本不可能產出這麼多茶葉,真的不要把人當白痴

    來看點數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統計台灣107年(2018)的茶葉產量14,738公噸。這產量內銷與外銷根本不夠用。 以紅茶來說,絕大部份的手搖茶所使用的幾乎都是進口來的碎葉茶,鮮少如位於高雄的真愛台灣紅茶所使用的紅茶大都是台灣產的功夫紅茶(條索狀)。
    另外,根據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去查107年進口紅茶的量為:16,332公噸左右,光紅茶進口量就大於台灣一年的茶葉產量了。前三名分別為越南、斯里蘭卡、印度。
    台灣茶園平均每公頃年產量約1.2公噸,南投縣和苗栗縣的茶園產量比較突出,但是也只有每公頃1.5公噸的年產量。

    契約茶園面積三百公頃(資料來源桔揚官網),如何能有每年1500公噸的茶葉可交呢?
    資料來源:農委會107年農業統計年報,107年茶葉平均每公頃產量為1264公斤。

    https://agrstat.coa.gov.tw/sdweb/public/book/Book_File.ashx…

    淺山區域以四季春為主的茶葉生產可以達到一年五次到六次採摘,高山區域一年就是最多三次而已了。
    採綠茶或烏龍的茶菁重量也不一樣。
    但1甲地出5噸,你跟我說300甲絕對在唬爛。

    1500公噸換算是2500000台斤,除以300公頃是8334台斤/年。再換算以名間及松柏嶺5季產量是1667台斤/季,或其他地區4季產量2084台斤/季。
    由以上數據來看,只有名間及松柏嶺可以達成該宣稱的產量標準,品種限於金萱、四季春、台茶20號。

    你跟我說全部都是台灣茶葉????
    很遺憾我吃飯有看過豬走路,我喝茶也因為朋友開店略知一二
    哪來的產能可以供應1000多家店

    再來詳細一點
    至中華民國財政部關務署稅則號碼查詢網站
    https://portal.sw.nat.gov.tw/APGQO/GC411
    於稅則號別欄輸入稅號090240,得出查詢的商品
    品項為超過3公斤的普洱茶、部分發酵茶及發酵茶

    再到中華民國財政部關務署進出口統計資料庫查詢系統
    https://portal.sw.nat.gov.tw/APGA/GA01
    選擇「貨物、數量、價值、國家(地區)查詢」
    用海關稅則0902.40 6碼查詢2018年關務署有紀錄的進口(含復進口)紀錄
    (資料區間選擇107年1月-12月)
    (貨品別(稅則/貨品分類)選擇"6"碼,該欄鍵入090240)
    (排列方式選擇按"貨品別")
    (按"查詢")

    得以下查詢結果:

    去年進口至台灣的數量為22,146.588公噸
    越南..................10,417.196公噸(第一名)
    斯里蘭卡...............4,382.512公噸(第二名)
    印度...................3,746.369公噸(第三名)
    中國大陸...............1,642.060公噸(第四名)

    而出口(含復出口)紀錄,包含從台灣出口以及來台灣轉港
    去年從台灣出口的數量為2,741.355公噸
    中國大陸...............1,736.414公噸(第一名)
    日本.....................349.138公噸(第二名)
    印尼......................18.694公噸(第二名)
    加拿大.....................8.897公噸(第四名)

    由上列中華民國關務署紀錄資料顯示,
    臺灣對於海關稅則0902.40此商品的進口大於出口

    全中國800家分店
    當作是全台灣的出口額給你1736.414噸茶葉好了
    然後你要說都剛剛好都是墨力出口給一芳?
    其他茶飲品牌都拿不到?? 工三小阿??

    而且在看看以下的資料
    臺灣茶葉的流向
    臺灣茶葉市場的總流通量43,434公噸,其中接近六成(57.1%),被加工製造成包裝茶飲或手搖飲料。
    而作為茶飲料原料所使用的茶葉中,91.1%的比例為進口茶葉,國產茶葉僅占8.9%的用量。
    (資料來源/台灣茶產業調查分析(2014),食品工業研究所)

    所以一芳茶葉是哪來的? 你也走私? 你也超買茶葉? 還是從哪裡生茶葉出來的?
    你他媽白癡嗎?? 要反駁也拿出單據出來,政府要正視一下這個集團有能力可以憑空生出台灣茶的能力
    那這個集團必須給予嘉獎以及保護,茶農種的要死要活,採茶採得要死要活還不如我們一芳出一張嘴就能產出那麼多的茶業呢

    看來是個會生茶業的公司呢

    最後,
    楊秋興都找人去找Steven要他封口了,還有人在那邊說沒有此人
    他地址他都寫在上面了,好幹一點,槍拿著直接過去找人就好
    你們不會去問洨巨人前天有沒有找那些廣東阿叔去騷擾人喔
    我也不是說瞧不起誰,是說在洛杉磯,我們就只怕那些不要命的越南人以外
    其他包含當地勢力比較雄厚一點的韓國人,我們也是沒甚麼在擔心的
    怎麼會認為找廣州幫得能壓的了呢??好歹找潮州人還比較衝一點啊
    我個人對這種甚麼百分百台灣茶的文字遊戲沒興趣
    我個人對金融方面的詐騙還是洗錢比較感興趣,畢竟美國最喜歡查洗錢
    寧可花錢找人找公關公司要來這樣搞
    那好啊,端午節過了喜歡吃肉粽,大家一起吃起來
    我本來不想吃了,既然要來搞人,那我們就來拉一大串肉粽出來
    我想說最近韓粉都不來找我打球了,結果今天又有一芳來找我打球?
    反正吃定食安問題就是市政府的問題,盧秀燕不會弄你們
    那我們以後就來講講金融問題好了
    請你們放心,金融問題不會只有文字,還會帶圖片的,圖文並茂看得比較清楚
    剛回到洛杉磯不久,有時差,敬請期待

  • 大陸進口關稅查詢 在 吳崢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5-07 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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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自經區會讓「台灣貨」變「中國貨」?】

      
    蔡英文總統昨天在臉書上發文,說不能讓台灣貨和中國貨分不清楚,所以反對自經區。
      
    然而,具體上這究竟是怎麼發生的?
     
    高雄市副市長葉匡時提到的茶葉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切入點,我就以農產品為例,帶大家看自經區是如何影響台灣產業。
      
    首先要知道,茶葉是目前受到政府管制的830項中國農產品之一,按理是不能進到台灣的,那為何葉匡時在臉書上講說自經區可以從中國進口茶葉、鳳梨等農產品,加工成台灣茶、鳳梨酥後外銷?

    (是的,鳳梨也是目前禁止進入的中國農產品)
     
    ⭐️因為自經區的條文中有一條,可以讓830項被管制的中國農產品全部都進到自經區裡來。
       
    👉讓我們打開立法院的網站,在法案查詢系統裡可以看到,在3/22號,國民黨立法委員曾銘宗、黃昭順,還有我們信義區的費鴻泰委員等人,已經把全名「自由貿易經濟特區特別條例草案」的法案提到立法院裡面來。
     
    (是的,比起一問三不知的韓市長,國民黨立委已經提出全文一共67條的自經區草案了,我想這個條文是目前針對自經區能夠進行的最具體的討論。)
     
    👉看到草案第42條
     
    「第一類指定事業(就是指設在自經區裡的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輸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未准許輸入之大陸地區物品:

    一、供特區加工、修理、檢驗、測試、儲存之貨物。
    二、運往該特區外辦理委外加工、修理、檢驗、測試之貨物。

    前項物品除經管理機關核准辦理報廢或經加工成為依法得准許輸入之物品,得輸往課稅區或保稅區外,應依第四十三條規定期限內復運回特區或全數外銷。」
      
    根據這條,只要是供特區內加工,不管是農產品還是其他貨物,通通都可以從中國進口過來。
     
    我再以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很愛舉的花生為例,說明自經區的問題:
     
    (還記得2014年為了自經區去請教還沒入閣的陳吉仲老師,當時他就是用花生來當例子,過了五年還是用花生,不知道為什麼他這麼對花生情有獨鍾......多虧了國民黨,這一切實在太dejavu了)
     
    1️⃣❗️花生目前是管制中國農產品,透過自經區條例第42條,可以進口到自經區來作加工,例如花生醬,不只可以進來,還免繳關稅、出口稅、營利事業所得稅。
     
    2️⃣❗️自經區作出來的花生醬可以掛MIT的品牌外銷至其他國家,中國花生低廉的成本加上免稅優惠,會嚴重打擊本地的花生農業以及堅持使用台灣花生的花生醬廠商,平平是MIT花生,自經區作出來的成本硬是低你一大截。
      
    3️⃣❗️因為花生醬並非管制商品,所以在自經區裡進口中國花生作出來的花生醬,也可以內銷台灣本地市場,然而,如果業者沒有標示清楚,那麼消費者以為你買的是台灣本地的花生醬,其實是台灣廠商用中國花生作出來的花生醬,這樣的情形,久了就會讓消費者困惑,我的MIT,裡頭到底是台灣貨還是中國貨?MIT的品牌公信力就會因此下降。 
      
     
    所以,從花生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自經區會讓:
     
    👉中國貨披台灣皮變成台灣貨
    👉排擠本地MIT產業
    👉讓你吃(用)到中國貨還不知道
       
    這是我們想要的結果嗎?